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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青年节表彰活动通知

时间: 丽霞1035 分享

为了通知大家在五四青年节的时候积极参与这次的表彰活动,我特地拟定了一份通知书。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五四青年节表彰活动通知,希望大家喜欢。

五四青年节表彰活动通知篇1

各年级组、年级团总支:

在纪念建团91周年前夕,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学校团学工作的开展,弘扬 五四 精神,喜迎八十华诞。校团委决定于2013年5月2日举办 展青春梦想,谱八十华章 五四青年节文艺晚会暨 五四 表彰活动。希望各年级团总支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时间:2013年5月2日(星期四)下午四点三十分

地点:鲁能巴蜀中学大礼堂

形式:各年级团总支推选1-2个优秀节目。

(节目要求及节目推送表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参与学生:初二、初三、高一、高二各班获得 优秀共青团员 和 优秀共青团干部 的学生,初一年级50名优秀少先队员代表,初二年级新入团260名新团员,初三年级新入团的480名新团员。请各年级组织学生5月2日下午4点10分按指定区域安静有序入场。

五四青年节表彰活动通知篇2

各乡镇团委、县直各团(总)支部:

今年是“五四运动”92周年,中国共产党成立__周年,也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了进一步鼓舞和激励全县广大团员青年在“推进科学发展,建设美好蒲县”的伟大实践中,争先创优,干事创业;为实现我县转型跨越、率先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团县委决定对过去一年来在我县各个行业、各条战线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基层团组织和优秀共青团干、团员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比表彰的奖项设置和基本条件

1、奖项设置

集体奖:五四青年奖状(5个)

五四红旗团组织(团委、团支部15个)

个人奖:五四青年奖章(10名)

优秀团干(10名)

优秀团员(30名)

2、基本条件

集体奖的基本条件:

出色地完成团的基层组织建设任务。能坚持眼睛向下,重心下移,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在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团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县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和县三干会精神过程中,实现“两个全体青年”(团的基层组织网络覆盖全体青年、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影响全体青年),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在本行业、本系统做出突出贡献;群众反响好,得到团员青年的拥护。

个人奖的基本条件:

能够认真学习政治、经济和科学文化知识及团的业务知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带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开拓意识,能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工作成绩比较突出,受到广大团员青年的赞誉,社会的认可。

二、表彰名额确定原则

这次表彰共确定20个先进集体,50名先进个人。在推荐评比过程中,坚持团省、市、县表彰不交叉,已作为2010年团省委、团市委表彰对象的,不再接受团县委表彰。

三、评比推荐办法和要求

各乡镇团委、县直各系统团总支负责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审查把关和有关资料的整理上报工作。同时要做好对推荐表彰对象的纪检、综治、计生、信访等方面的审查把关,对符合条件的方可上报。推荐时,要严格按照确定的表彰名额。要坚持标准,不得降格以求,不搞平衡照顾,严禁弄虚作假,严防出现照顾性的典型。所有推荐表彰的集体和个人都要上报典型事迹材料。集体典型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个人典型事迹材料800字左右。材料要求主题鲜明,行文流畅,事迹真实可信。

各乡镇团委、县直各系统团总支要精心组织,认真研究,抓紧工作,务于4月10日前把推荐评比对象推荐审批表报回团县委办公室,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所有上报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2份,在上报纸质版的同时均需报电子版。

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推荐和审批表

五四青年节表彰活动通知篇3

各直属团委(总支、支部):

一年来,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大力加强共青团能力建设,脚踏实地,开拓进取,积极投身我市教育发展,涌现出一大批优秀青年、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在全系统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风气,教育系统团委决定在“五四”期间,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团干部、新长征突击手和优秀共青团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优秀团务工作者(团干部):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具有较好的工作作风,勤奋工作、竭诚服务青年,热爱共青团工作并在团的工作岗位作出了突出成绩的团务工作者、团干部。

2、新长征突击手: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全系统各级优秀团干部和各学校的先进青年典型,年龄在14—30周岁之间。

3、优秀共青团员:能够履行和正确行使《团章》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在本单位(学校)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贡献突出,深受广大团员青年好评的团员。

二、评选要求

1、评选名额要重点向基层倾斜,评选中要坚持群众路线,充分调动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性,采取基层评选申报和上级考评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分配名额,进行等额评选。

2、推报人选要写出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与审批表一并一式两份上报教育系统团委。

3、上报截止时间:XX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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