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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演讲讲什么主题好

时间: 祥聪1199 分享

不知道在班级上演讲什么?让学习啦小编给你举几个例子吧,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几篇班级演讲稿,希望能帮到你哟。

班级演讲稿篇一

读一本好书,就像跟一位知心朋友交谈。读书只要惬意、祥和就可以。是书这无声的朋友使我明白,读书使我获得更多的知识,不断地充实自己。

而今天,闲来无事,便爱读书。不为黄金屋,只是为了读。读书已成为一些人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不论怎么读,如果没有一本书做伴,就要心下茫然。

我最喜欢夜深人静,打着灯,到书海中漫游。你可以在书的世界里一无阻碍地上下遨游,读三毛洒脱、豁达的人生,读朱自清那深沉的父爱,读鲁迅那铮铮的铁骨,读那尔虞我诈的三国。还可以在书中随心所欲地纵横驰骋,跟着鲁迅去看社戏,随鲁滨逊去航海,和刘备一起争霸天下。也可以步入路遥平凡的世界,更可以“飘”去目睹乱世佳人郝思嘉的风采。在书中实现了思想的交流,时而有所憬悟、时而有所生发。那种深沉的体验,正如空谷幽兰为你送来的一缕芬芳,回环往复,绵绵不断。

有一本好书在手,我会不自觉地被它吸引,难以割舍,于是便一心一意、细细地展阅。随着一页一页地翻过,书香会沁入肌肤,随着你的血而流淌、奔涌,虽难为人理解,却能自得其乐。

读书需要有闲心、闲情、闲致,忙忙碌碌、心烦意乱是读不进书的。看古人在泽畔行吟,在月下操琴,在松篁里读书,不受丝毫的干扰,这是一种何其风雅的人生。可是,这样的人生已随昔人一起远去了。

只要拥有了一份恬雅旷达的胸襟,完全可以在忙里抽出一点闲时,而不必非等到有许多时间时才去领略读书的趣味。只要偷得片刻的闲暇,一样可以体会书的深蕴。而一旦当步入了书的心扉,则那种恬静,同样令人无所止追,与书沉浮此间滋味,也只有读书者才能领会。

在书中,我能领悟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崇高境界;在书中,我得到了“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的自信。别是一般滋味在心头”。在书中,《鲁滨逊漂流记》教我做生活的强者,笑迎人生;《苦菜花》教我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读书的时候,我可以把烦恼抛掉;读书的时候,我拥有了一片宁静的心境。我可以跟着李白吟诵几句什么“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也可以跟着李煜吟诵几句什么“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何是福?读书也。茫茫人海之中,熙来攘往的人群,都在为着尘俗的利欲而奔趋着、追逐着。惟有书,惟有好书,才是一方净土,是一方释放灵魂的乐园。

班级演讲稿篇二

我想起《双城记》中开篇时的那句话,这是一个最繁华的时代,这是一个最萧条的时代,我们永远在时代的夹缝里徘徊、挣扎、踌躇独行,天上地下人间更仿得找不到一个立足之地。而我却以为,不论生活在那个时代,我们都该怀着宽恕与爱,去面对这个世界、去活着。

生活在十九世纪的狄更斯,彼时改革初行社会动荡,英国贵族与底层贫民矛盾激化,资产阶级戴着虚伪的面纱招摇过市,那算不上一个好的时代,换句话说,那并非一个适合文艺发展的时代。可是生活在那个时代的狄更斯并没有纵情歌酒怀着绝望的心情自暴自弃,也没有愤懑偏激、用一支笔写作生命的孤注一掷,相反他给当时的英国开出的一剂良方是宽恕与爱。他书写《双城记》、《雾都孤儿》,他写的不是革命时史,而是捕捉了那个时代的氛围,用一个故事告诉人们仇仇相报终无已时,流血只能造成更多的流血,只有宽恕能拯救这个世界,仁慈如狄更斯看似最不适合那个阴暗的时代的,可是他能勇敢地直面它,用自己的力量去感化那个社会,在最不适合的时期里做出了最合适的壮举。

而在现代,二十一世纪的伊拉克,我仿佛又看到了这种力量——那个生活在巴格达的八岁少年卡马尔。哈希姆。他行走在哀鸿遍野、民不聊生的那片土地,有这么一句诗歌形容这个时代的中东,“山坡上的灵车来来往往,日以夜继。”没有少年的玩乐,没有吃得饱的热饭,只有硝烟与战火,明灭不熄,多少人在贫民窟、难民营里祈祷,来生不要生在这里,可是卡马尔并没有,他拿着相机记录伊拉克的点点滴滴,每一个温情的画面:有老人坐在书店的门口阅读,太阳从棕榈树后徐徐升起,咖啡馆的门外摆着一杯免费饮料。这算是一个糟糕的时代,这是一个没有任何孩子愿意生活的时代,然而卡马尔用自己的微薄的力量去记录那些爱与温暖,鼓励每一个伊拉克人勇敢地、努力地活下去,这是在最不适合的时期里最合适的救赎。

我们无法选择自己的生卒,然而又有多少人终生困于自己的生不逢时而最终郁郁而终。如那个错生在帝王家的亡国诗人李煜,如那个最忧愤了一生最终病死的贾谊。倘若他们能正视自己的年代,能用自己的力量去改变一些什么,那么历史会否有所不同?

不论我们生在繁华的时代,抑或萧条的岁月,都应当拿出自己的力量。那不是残忍的力量,不是无情的力量,它或许微弱并伴随苦难,却能在深渊中带来光明,在坚韧中捍卫我们的爱——这便是生逢其时的全部诠释。

班级演讲稿篇三

一把沙子扔在海滩上,左右形状、颜色大致相近的同类比比皆是,难以分辨无法找寻。不过是一把沙子,不能发光发热,没有科技含量,又创造不了多大经济价值,何必去找?

一颗色泽明丽光彩闪耀的珍珠,能够最大限度地鼓动眼睛的视觉功能,转瞬之间就跃入视线把它找到。珍珠既有药用价值能养颜护肤,又是名贵的装饰品。没有理由遗弃海滩遭遇冷落,有必要把它找到。

是做沙子,还是做珍珠?毫无疑问,谁都会选择后者。

暂且把没有内在联系的沙子和珍珠,设定为事业成功的起点与终点。实现由量的积累到质的飞跃,即沙子蜕变成珍珠获得事业成功,需要一个漫长而艰辛的过程。

收获成果要经历春种秋收;金榜题名需要十年寒窗;作家莫言自发表第一篇小说,到步入文学圣殿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历时三十年;数学家陈景润,为了解除哥德巴赫猜想摘得数学王冠上的明珠,穷尽一生。成功不可能一蹴而就,急于做珍珠的年轻人弄不好会适得其反,要想事业有成得先做沙子。

做沙子得尊重客观现实,承认自己渺小。

茫茫海滩上数不清的沙粒,分不出纵横经纬没有组织团体,任凭海水冲刷被动地铺在岸边。置身于如此环境的一颗沙粒,小得不能再小,当然无足轻重。认识到自己的不足,才能平衡心态,为日后的奋进修身养性。

海滩上的一颗沙粒,没有可能奢望遥远的绿树,花园里灿烂的鲜花对它做沙子需要忍受孤独寂寞。来说也是遥不可及,就连随和的小草也很少光顾海滩。只有又苦又涩的海水,日日与它为伴。

一颗沙粒谁会理睬。面对苍天呐喊,听不到回声;用尽全身力气向大海挥手,也招不来供它搭载的航船。可怜的沙粒,得不到温暖和爱抚。矗立海边无所建树的礁石,撇着嘴嘲笑:“那么小的一粒沙子!”

忍受孤独,耐得住寂寞,是成功之路上必不可少的磨练。

做沙子甘心被人踩踏。

寂寞的海滩,默默无闻的一颗沙粒缺少独挡一面的资质。不仅应该留守海滩,而且还得心甘情愿地被人踩踏。哪怕被前来看海的人踩成脚窝,深陷淤泥永世不见蓝天,也没有借口抱怨。潮涨潮落被汹涌的海水卷入汪洋,随波逐流不知所终,这样悲惨的结局也得咬牙承担。

做一颗沙粒,承认自己渺小,忍受孤独和寂寞屈居别人脚下,并非在事业无成中沉沦,而是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儿朝着成功的方向挺进。时刻向前走,每天都在缩短沙子与珍珠之间的距离,那么成功一定不会辜负有心人。经过漫长而艰辛的跋涉,沙子蜕变成珍珠,成功悬挂在炙手可得的终点。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要成就一番事业做得到众人认可的珍珠,得先做一颗沙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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