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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文化之走向和谐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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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拉德巴利认为,索尔•贝娄(下简称贝娄)早期小说有一种强烈的犹太情结。(Bradbury 1963:119-128)克莱默认为贝娄早期小说的主人公不但都有犹太民族背景,而且还都受到传统犹太希伯来和意第绪文化的强烈影响,指出《圣经•旧约》以及《塔木德》对犹太人的道德教诲对贝娄早期小说主人公影响巨大。(Kremer1996:101)麦克卡伦认为,战后犹太人这个名词本身即代表着当代人思想上的痛苦(McCarron2000:284)。贝娄自己也曾说过,他对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犹太人被集体屠杀一事一直耿耿于怀(Bellow 1994:312)。

  1. 对立的原因:宗教上的优越感

  传统犹太教具有排他性,传统犹太人相信上帝仅赐福于犹太人。因此,犹太人自古以来便享有传统宗教心理上巨大的优越感。有时,甚至发展为一种自高自大的犹太精英文化意识。

  在贝娄早期小说《赫索格》中,赫索格的思想中便存在这种意识。小时候,赫索格曾听到齐波拉姑妈教导父亲不要和非犹太人进行生意上的往来,话语中充满了对父亲的那位波兰合伙人的蔑视。赫索格看来,父亲的这位波兰合伙人也的确不怎么样,原因之一便是“他希伯来文懂得极少,连饭前祷文都不大会念”(贝娄 4卷2002:193-194)。

  赫索格把优越的犹太文化意识一直保留到成年。赫索格曾把自己与马德琳之间发生的事讲给格斯贝奇听。当格斯贝奇卖弄蹩脚的犹太话回应时,赫索格感到一种自发的优越感。“赫索格受的犹太教育是正统的,上流社会的,因此当他听到格斯贝奇那些引车卖浆者流的口音腔调时,心中本能地就瞧不起。”(贝娄 4卷2002:88)这种“上帝选民”的优越感,必然导致他与其他人在文化上的冲突。

  犹太民族与世界上其他民族一样,都是人类的组成部分。但赫索格却曾用贬低别人的家族来标榜自己家庭优秀的基因品质。“桑多•希梅斯坦曾经对我说,这孩子会忘记我。他是把我的孩子看作是他希梅斯坦家的人了——他家里的那些是大老鼠,实验室里的小白鼠。”对此,赫索格的朋友反唇相讥,难道“赫索格家的人是用更好的泥土造的?”(贝娄 4卷2002:354)

  对于思想上无比“高贵”的“上帝选民”来说,犹太民族现实的苦难是对自诩高人一等民族的巨大的反讽。

  2. 对立的结果:现实的苦难

  2.1 被排斥的犹太人

  在贝娄的第一部小说《晃来晃去的人》中,弥漫着对第二次世界大战德国排犹、屠犹的痛苦回忆。(Atlas2000:194)由于主人公约瑟夫具有犹太人身份,这使其无法融合于以基督宗教价值体系为主的社会之中。(Gindin 1971:306)小说有一段情节说的是约瑟夫和一个德国男孩很要好,经常去他家看他,并认识了那位德国男孩的一家人,唯独没有见过他的父亲。有一次,正好那个德国男孩的父亲在家,约瑟夫的朋友就带着约瑟夫去见他的父亲。看到约瑟夫后,约瑟夫朋友的父亲友好地夸赞道:“原来这就是约瑟夫,啊,他很漂亮。”“梅菲斯也很漂亮。”约瑟夫的母亲用德语脱口而出,很自然地答道。在约瑟夫朋友的父亲意识到了这是一个非常不恰当的比喻时,约瑟夫朋友的母亲却丝毫没有察觉她的话有什么不妥,“继续打量着我”(贝娄 9卷2002:58-59)。这件事给约瑟夫造成了巨大伤害。贝娄借此也把主题引向对这一事件的文化辨析。经过思考约瑟夫意识到这不是他的错,这是德意志民族与犹太民族之间的歧视抑或仇恨,而事实上,这是人类的悲哀。约瑟夫晚上睡不着,“一连好几个小时想着哈沙太太的话……在别人看不出毛病的地方,她却发现了邪恶。有好长时间,我相信我身上有一种恶魔的成分。后来,我放弃了这种想法。如果真有魔鬼的话,那也是‘可怜的魔鬼’。而且这并不特别指我,而是普遍的、可怜的‘人鬼’”(贝娄 9卷2002:59)。而最令人沮丧的莫过于这种歧视和民族间的矛盾仿佛是根深蒂固和与生俱来的,因为“有了哈沙太太这一类人就证实了我的怀疑:我是与众不同的”(贝娄 9卷2002:59)。而这种荒谬的结论和看法竟然是民族矛盾长期积淀所自然形成的“‘罗曼蒂克’的东西”(贝娄 9卷2002:59)。约瑟夫反复思考,意识到自己与他人的不同,而这种意识也使得长大成人后的约瑟夫处处与社会对立,无时不刻感受到一种排斥。

  与《晃来晃去的人》一样,詹姆斯认为《受害者》表示了战后美国犹太人群体仍处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德国人对犹太人的大屠杀所造成的巨大负面影响之中(Atlas 2000:194)。阿克塞拉也认为,贝娄的美国二代犹太移民身份使贝娄和贝娄笔下的人物在英语世界中感到一种受排斥,甚至无处容身的感觉(Acocella 2007:385)。

  据此,贝娄在他的早期小说中也集中表现了当代美国社会对犹太少数族所持有的集体排斥的现象。在一次由利文撒尔的朋友威利斯顿举办的聚会上,参加人有阿尔比、阿尔比的妻子、利文撒尔、利文撒尔的犹太朋友哈卡维以及与哈卡维一起前来献唱的一个姑娘。为了助兴,哈卡维和那个姑娘一起给大家唱歌。他们在演唱一支民谣的时候,被阿尔比粗暴地打断了。阿尔比质问哈卡维:“‘你干嘛唱这样的歌?’‘你唱不了。’‘我倒想知道为什么?’姑娘问。‘哦,你也一样,’阿尔比说,嘴角上浮现出一丝笑意。‘你们唱这种歌不合适。你必须生在这种歌的环境里才行。如果你没有生在这种歌的环境里,努力也白搭。’”其他人对阿尔比的无礼行为进行谴责,并鼓励哈卡维继续唱下去。当哈卡维继续唱的时候,阿尔比又打断了演唱。并说“不行,不行,不行,……你必须生在这种歌的环境中才行。……唱一支圣歌。我并不反对你唱。随便哪一支圣歌都行”。哈卡维说:“圣歌我一个都不会唱。”阿尔比说:“那就随便唱一支犹太歌曲吧……”“说完,他就摆出一副醉意十足的期待的神态,身子往前屈到漆盖上,装出一副洗耳恭听的架势。……他冲着哈卡维和那姑娘笑了笑,也扫了利文撒尔一眼。”(贝娄 9卷2002:193-194) 在阿尔比看来,犹太人在美国永远也无法成为美国人,因此也无法演唱具有美国味道的歌曲。对此,克莱默认为,阿尔比对犹太人唱歌所发表的言辞就是对美国1935年颁布的《纽伦伯格法》排犹法案的生动注解(Kremer 1983:15-23)。

  此外,阿尔比还用《圣经》举例,说明世界是不公平的,进而表示其对犹太民族的见解。“如果一个人穷困潦倒……那就是他的错。如果他受苦,那就是对他的惩罚。生活本身没有邪恶。你知道什么?那是犹太人的观念。在《圣经》中你随处都可见到。[然而]我们真是无缘无故地受罚,无缘无故地遭罪,不容否认的是,邪恶就像阳光一般是实实在在的。”(贝娄 9卷2002:291-292)继而,阿尔比又提到了犹太人,借以比喻人性的自私和人情的冷漠。“你们这些人遇到什么事都是自顾自。你们的心思深藏不露。你们就是这样教养大的。”(贝娄 9卷2002:292)在阿尔比以及许多人看来,犹太人是狡猾、奸诈的代名词。

  利文撒尔还回忆起“两三年前在一家电影院里,玛丽叫一个女人把帽子摘下来,不料那女人掉过头来,骂了一句‘犹太讨厌鬼’”。

  对犹太人的讨厌似乎成了一种习惯,甚至当阿尔比在犹太人的家里也毫不掩饰对犹太人的厌烦。阿尔比还把利文撒尔一样的犹太移民比作卡利班。

  克莱默(Lillian Kremer)认为阿尔比以正宗英国移民自诩,而用卡利班来比喻美国犹太移民与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德国纳粹把犹太人看做低档贱人如出一辙。(Kremer 1983:15-23)纵观犹太民族的历史,犹太人不断地被屠杀,被排斥,受到反犹主义的不公正对待,似乎犹太人生来就与其他民族相对立,相排斥。然而,贝娄在其作品中,最终依然向我们传达的却是和解、包容的和谐思想。

  2.2被驱逐的犹太人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德国纳粹对犹太人的驱逐和屠杀并不是犹太人受驱逐的特例。事实上,欧洲自古以来便有根深蒂固的驱逐犹太人的传统。据徐新教授统计,16世纪之前,欧洲国家和地区大规模驱逐犹太人有案可查的便有35次之多,时间从19年到1499年几乎没有间断。犹太人被逐的地区有意大利、西哥特帝国、德国、法国、瑞士、匈牙利、奥地利、苏黎士、西班牙、立陶宛、葡萄牙、巴伐利亚、阿尔萨斯等,几乎遍及欧洲各地。(徐新 1996:61)

  犹太人的历史表明,犹太人作为人类社会中的一员,自打出生之日起,便与“被驱逐”三个字划上了等号。翻开犹太民族的历史,随处可见被杀戮、被驱赶的画面。

  正如马拉默德的小说《我无罪》中,修补匠所指出的一样,对于那些仇视犹太人的人来说,所有的犹太人都一个样,因为犹太人的祖先出卖了耶稣,因此每一个犹太人都是有罪的。(Malamud 1966:288)在《奥吉•马奇历险记》中,贝娄开篇便用屠杀和驱逐犹太人意象表现奥吉与生活环境的对立。“有时候,我们会被骂作杀害耶稣的凶手,受到追逐、吃石头、被咬、挨打,我们所有人,甚至包括乔治,不管我们喜欢不喜欢,都要受到这种莫名其妙的惠顾。”(贝娄 1卷2002:23-24)

  在《赫索格》中,贝娄仍然用犹太人意象表示赫索格在“被驱逐”的环境中的抗争与冲突。赫索格认为,作为一个古老的民族,“长时期来,犹太人见外于全世界,而现在反过来,全世界也被见外于犹太人”(贝娄 4卷2002:225)。赫索格的朋友桑多也认为,赫索格性格上保留大量传统犹太人的文化特质,是他陷入生活困境的重要原因。他继承了古老的犹太文化精髓,尊重知识,崇尚智慧,他虽接受美国式教育,但却无法融入美国这个推崇物质享受的现代社会,因此,赫索格被社会边缘化,被生活驱逐。

  赫索格认为犹太人为美国社会作出了巨大贡献,理应成为被美国社会承认和尊重的一份子,而现实却是犹太人在美国社会中受到压迫、逐赶和排斥。面对理想与现实的巨大反差,赫索格通过自己奇怪的行为、与周围人的不合和暴力的发泄来渲泻内心的不满。赫索格思考犹太民族的勤劳和成就,是为要求犹太民族权利的一种抗争。这就好比作为一个犹太人能够在路德村这样的乡村拥有房产,是“他[赫索格]这个犹太人在盎格鲁撒克逊新教徒这班高等白人控制的美国,争得一席立足之地的象征”(贝娄 4卷2002:398)。赫索格处境尴尬、痛苦,他思索着父亲勤劳却失败的一生,认识到归根结底是父亲犹太人的身份,使得父亲带领全家在世界各地被驱来赶去。

  3. 解决的办法:破除旧观念 走向和谐

  贝娄早期小说的优秀之处体现在它既包含了丰富的犹太文化元素,又超越了狭义的犹太性(Kramer 1998:17),最终达到个人与世界的和解,即人类普世价值观的较高层次。

  《雨王汉德森》便是这样一本描写主人公由意志消沉、与世界对立的生活态度,向积极、与世界融合的生活态度转变的小说。(Toynbee 1959: 70)在这一过程中,贝娄运用宗教暗示人与世界的和解。在《雨王汉德森》中,贝娄两次运用《圣经•旧约》但以理的预言表现了汉德森的困惑、思考和成长。(贝娄 3卷2002:104, 252;《圣经•但以理书》4:25)

  贝娄用但以理的预言表示汉德森将如同没有信仰的尼布甲尼撒王一样,要经历人生的种种波折和苦难。同时,也暗示汉德森也会如同《但以理书》中的尼布甲尼撒王一样,能够寻找到在普遍信仰原则指导下,符合自身条件的,即与世人和睦共处、和谐共存的积极生活价值观。

  在贝娄的早期小说中,犹太人物思想的变化也代表了消除对立、走向和谐的变化这一民族融合主题。

  《受害者》故事开始时,利文撒尔一遇到别人开犹太文化的玩笑时就极为敏感,常勃然大怒。利文撒尔的这种状态在故事末尾得到了巨大改变。就算是开弥赛亚的玩笑,利文撒尔也能露出整部小说中极难找到的宝贵笑容。(贝娄 9卷2002:392)

  为了表示与外面世界融合的状态,利文撒尔,这个阿尔比开玩笑时所谓的不喝酒的犹太人,在哈卡维孙女七岁生日聚会中自斟自饮起来。(贝娄 4卷2002:394)这表现出利文撒尔向改变自己、主动融入生活的方向发出了积极的信号。

  对于利文撒尔由之前的处心积虑、处处设防(Pifer 1990:41),转变为后来的心胸开阔,侠骨柔肠,布拉德巴利认为,贝娄在小说中刻画的人物在表面上意为羞辱过犹太人的阿尔比是受害者,而实际上,受害者却是犹太人利文撒尔。(Bradbury 1963:119-128)从世界民族发展的观点来看,每一个民族都是世界民族之林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只有本着“美美与共”的信念,从克己、修身开始,才能使各民族和睦相处,以一种宽容的心态,共同建立理想的人类关系,让人类彻底摆脱“受害者”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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