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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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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建设和建筑市场的发展,相关的建筑法、合同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也相继出来,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作为一门跨越工程技术与经济领域的新兴学科。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论文篇一

  《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探讨》

  摘 要:建筑工程领域的招标、投标和合同管理对建筑市场的繁荣稳定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本文对建筑工程的招投标进行简要的介绍,探析了建筑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管理之间的关系,最后对加强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的手段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合同管理

  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我国的建筑事业也取得了不小进步。自引入招投标制度以来,我国的建筑市场正逐步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建筑工程的招标与投标项目作为建设工程的市场交易过程,其实质应是一种公开、公平、开放式的签定合同的方式。我国引入招投标制度较晚,目前在招投标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我们对此进行探讨。

  1 建筑工程招投标概述

  1.1 建筑工程招投标概念

  建筑工程的招标主要是指建筑单位就其拟建设的建筑工程发布公告,通过法定方式吸引建筑工程承包商参加竞争,通过法定程序择优选择承包商的法律行为;建筑工程的投标是指经过审查获取投标资格的建筑单位,按照投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单位填报投标书,争取中标的法律行为。

  1.2 建筑工程招投标的意义

  我国建筑工程实施招投标制度是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的,主要体现在:

  1.2.1 规范市场

  我国建筑事业以前的交易方式为任务分配形式,这样不能保证合理的工程造价,具有一定的机械性。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在建筑领域引入招投标制度,交易方式变为了以市场为中心的交易形式,建筑产品得到了商品化和市场化。在市场的作用下,建筑工程的工程造价更加趋于规范、合理。同时,我国制定了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有利于有关部门对建筑工程的监督和管理。

  1.2.2 促进行业发展

  建筑市场中采取招标投标的方法,各个建筑承包单位为了中标,会不断地提高企业内部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增强企业信誉,不断增加自身的企业实力。在市场经济中,各个承包单位之间相互竞争,客观上有利于建筑行业新技术、新设备的研发与推广,促进建筑行业的整体发展。对于招标单位,由于是对投标单位综合考量,从优选择中标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质和量上都可以达到更好的效益,实现双方互赢。

  2 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建筑工程招投标与施工合同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招投标管理机构除了监督招投标活动外,还要对施工项目合同的签订及履行进行监督。这是因为,建筑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也是建筑合同的谈判与签订的过程。从市场行为上来看,招投标的过程也是发包方和承包方的交易过程,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正是对这种交易行为结果的确认,从而形成确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此外,从招投标的跟踪管理的角度去看,想要评价招投标项目是否成功,只有通过检查与监督双方对于施工合同中各项条款的履行情况才能体现。

  在实际操作中,招投标的管理单位要正确处理好招标、投标和合同管理之间的关系,三者之间的关系密不可分,相辅相成。正确处理好这三者之间的关系,有利于保证建筑市场的持续稳定发展。

  3 加强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手段

  建筑领域中的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对市场的发展起到引导和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被人们普遍地接受。虽然我国制定了较为健全的法律规范,但是建筑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管理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建筑工程招标不规范、缺乏合同意识,存在假公开投标和串标、对投标单位资质审查不严格、过分重视投标报价等一系列问题。在实际操作中,要以解决现实中存在的问题为目标,加强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手段。

  3.1 改革招投标体制

  改革招投标体制首先要做到管办分离,对建设、财政、招投标管理办和监察局等行政管理、监督部门和招投标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机构等办事机构进行分开化设置,使其之间不存在利益关系和隶属关系。其次,加强招投标中心的公平作用,通过区域融合、行业融合等方式,能够最终取消区域的界定,进而达到统一的招投标制度。此外,还有提高工作效率,进行相关部门的合并和职能部门的分离。

  3.2 建立投标组织机构

  在投标机构的设置上,建筑企业必须要按照企业自身的特点,组织自己的投标机构,并能够掌握投标技巧。投标组织机构的设置是有一般性原则的,即要结构精简、分工合理,权责明确,各部门之间协调运作。设立投标组织除了要遵循一般性原则外,还要明确设立该机构的目的,即要通过这支有知识、有水平的专业队伍,在建筑招投标市场中,能够顺利的拿下项目,进军建筑市场。

  此外,为了规范投标行为,投标单位还要认真编制标书。首先要认真阅读和研究招标文件,熟悉招标文件的工程综合说明、施工图纸及相应的说明书和工程量清单,还要弄清合同条件,了解施工合同中承包单位的责任与义务。其次,承包单位要进行现场踏勘,对现场的自然条件、施工条件和经济条件进行仔细勘察。在做好充足工作的情况下,认真编制标书。

  为了增加中标机会,承包单位不得采取违规违法的手段,应当采取合法手段公平竞争。承包单位可以聘请专家进行预测,为决策提供较为科学的依据;在进行工程报价时,要把握好投标报价的高低带来的利弊关系,既不能高出拦标价,也不能以比成本价更低的价格和苛刻的附加条件去赢得工程项;承包单位为了降低风险程度,应以工程的难易程度确定项目的单价,根据工程量的多少决定增减项目单价,按照工序的先后顺序调整项目的单价等等。

  3.3 加强建筑工程投标风险预测与防范

  工程项目风险主要来源于投标报价价格、工程量风险、合同风险等。这些风险与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并形成一个独立的组成部分,且只能依靠项目管理人员分析预测。做好建筑工程投标风险预测与防范,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对手情况,规避风险;注重投标报价技巧,合理确定企业定额标准,选择适用不平衡报价法、多方案报价法、替代方案报价法、并合理确定企业定额标准;注意风险的转移和风险的分散;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损失。

  3.4 加强过程管理

  对招标代理单位进行诚信评估,进而建立有关诚信档案,对影响正常招标秩序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对不法行为进行预防和处理。同时,还要对招投标过程中的合同进行严格控制,保护合同双方的权益。可以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组织,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坚决落实持证上岗制度,确保工作人员对业务的熟悉程度。此外,还要规范评标阶段的行为,建立评委专家库,制定管理统一、专业齐全的评委专家名册,加强对评标专家的培训、考核、评价和动态管理,每年对专家的评标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取消其评价不合格的评委的评标专家资格。

  4 结束语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建筑领域的建设模式也更加地灵活多样。实行招投标制度的意义在于通过招投标引进竞争机制,缩短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公平竞争、激发市场活性等等。为了使招投标制度在建筑工程领域更好地发挥作用,我们要不断地总结经验,理清思路,解决现实中存在的问题。

  参考文献

  [1]安庸东.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措施研究[J].建筑工程,2013(6).

  [2]孟海荣.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探析[J].理论探讨,2011(11).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论文篇二

  《工程招投标价格控制与合同管理》

  摘要:本文介绍了工程招标投标价格控制与合同管理,论述了工程项目招投标阶段价格的有效控制,分析了合同管理在招投标价格控制中的作用。

  关键词:工程招投标,价格控制,合同管理

  一、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过程是施工合同谈判和签订的前提条件,双方当事人提出签约条款和接受合约提议的协商过程,双方签订合同也必须依照招投标相关条款,二者相辅相成。工程招标投标的过程是交易行为的过程,在这过程中,双方还没有建立依托法律的交易关系,这个关系只受有关招标投标法规的调整和约束。只有定标后,发承包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这种交易行为才通过合同这种具有法律效应的文本正式确定下来,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才受到法律的保护和约束。从招标投标的跟踪管理的角度看,也只有通过监督检查双方对施工合同条款的履行情况来体现。建设部制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中看,招标文件包含合同主要条款,而组成合同的主要文件同样包括招标文件,两者互为依托和保证不可分割。二、工程招投标价格的有效控制

  工程投标对于潜在承包人来说存在着风险,承包人从决定响应招标文件风险就产生了。在投标文件编制和工程建设过程中也伴随有风险,因此,招投标工程发承包人必须做好风险预测和风险应对,而工程投标价格的有效控制显得尤为重要。

  1.开展财务决策。财务决策是企业的生产经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从财务角度对企业经营决策方案的评价和选择。在国际工程投标报价中,要想工程中标并盈利必须有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财务管理体制相引导。财务决策的主要任务就是提供企业资金动态信息,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对工程建造过程中的动态成本控制做出前瞻性预测分析,为企业适宜有效的投标报价提供决策依据。

  传统的会计计账式、事后管理思想模式,使得现行的概预算制度只重视承包工程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管理,而忽视整个项目全过程建设的成本管理,不重视总体资源效能的优化配置,没能把现代化管理思想即先预测后控制的思想和方法纳入到体系内。事后核算式的概预算管理制度不能防止和杜绝决策和设计阶段的失误、漏洞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也不能避免和解决材料设备采购保管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及库存失当等带来的问题。同时,概预算管理离不开定额,发承包双方都以定额为基础开展工作,相互沟通协调以此为衡量尺度,建设造价管理部门、审计单位和仲裁机构也都以定额作为评判的准绳,这是一种静态的投资控制。

  招投标计价与概预算管理不同,工程招投标计价事先就要综合考虑到企业内外部环境的因素,考虑到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等市场价格的波动因素,了解工程的地理条件和施工范围,了解项目运行的全过程、项目的组织架构、质量管理、资源管理、合同管理。然后研究台班折旧费、模板周转费、施工技术和安全措施费、临时设施的摊销、风险预测评估分析等。再与采用的施工方案、标准规范、选用的施工机械、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等相结合对投标工程进行施工预算和潜在的风险分析,做出投标决策,这是一种微观管理。

  2.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采用有利的合同模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招投标不仅仅是一个定价的问题,还要把设计文件、合同条款、质量技术要求、文本管理和招投标文件都结合起来。不仅要报价准确,还需要具有市场竞争力和保证公司的盈利模式。工程招投标工作完成后,通过招投标所形成的工程造价,要通过合同价格的形式确定下来。通过合同有效管理和履行实现对招投标价格的有效控制。

  工程合同价与工程款支付方式是工程合同的核心条款之一,在合同谈判、签定、执行、管理过程中处于重要地位。因此招投标工程合同价确定下来以后,可以改变过去重进度和质量控制、轻成本控制的思想。对于当年开工,当年竣工的短期工程,宜采用固定总价合同,价格从头到尾一次包死。施工企业工程部和物资供应部门可以按各自的分管范围实行控制和监督。对于跨年度的较大工程,边设计边施工的工程,工程量不能准确计量的工程,可以采用固定单价合同。而对于价格变化趋势不清楚,设计文件模糊不清的不能一次包死的工程,可以依照国际惯例,有所包死,有所不定,在执行中灵活运用各种模式。我们也可以在合同中规定价格调整范围以及价格调整方式方法,以规避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

  3.实行限额设计。对于一个工程来说,在其投资建设阶段,涉及到设计、物资采购和施工管理三个方面。工程投资效益的好坏,工程造价的高低,建设工程的优劣起决定作用的是方案选择和图纸设计。工程质量、建设周期、项目功能、项目寿命和项目投资回报率等都在设计阶段以技术管理和投资费用的形式体现出来。目前的概预算管理往往只重视施工阶段的造价管理,而忽视设计阶段和物资采购阶段的造价影响。在工程招投标机制下,工程设计工作的特点是技术决定经济、经济制约技术,因此要做好工程招投标价格的有效控制必须实行限额设计,即实现对设计规模、设计方案、设计标准、设计深度、工程数量与投资额等全方位的有效控制。

  4.改进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无论是发包人还是承包人物资采购,都要按招投标文件或工程施工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数量等进行采购,努力降低设备材料成本。采购时要货比三家,采购价不能高于预算价、成本价;另外还要建立和完善内部采购审核管理制度,实行决策权、采购权、审核权三权分立,从内部杜绝浪费无序的状态,从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5.工程索赔。招投标工程的索赔有其独特的方式,是一种先算账后干活,算好账再干活或边算账边干活的动态控制方法。要求承包商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意识,从合同的缔结直至竣工验收和质保期满之前,始终以追求扩大经济效益为宗旨,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获得能够用来支持其索赔成立或与索赔有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在有效期内向发包人提出索赔意向并提交索赔文件和索赔款计算文件,从而定性定量的获取索赔金额。承包商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抓住施工过程中每个细微环节争取索赔事项,把索赔当做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在事件发生前就考虑应对措施,积极主动地研究利用和控制风险的策略。在索赔时效内,按照索赔程序,提供可靠的证据资料,提出索赔理由和索赔内容,编报索赔报告,计算出合理有效的索赔金额。

  三、合同管理在招投标价格控制中的作用

  1.招投标价格控制与合同管理相互依托互为臂膀。招投标价格控制要考虑对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的影响,合同管理也要考虑招投标价格中的因素,尽可能避免很多漏洞和不必要的麻烦。过去,由于我们对合同管理在招投标价格控制中的作用认识不足,招投标部门只管审查招标文件、标底、合同科只管审查合同的签订、履行,两者各自分割造成工作陷入被动。

  2.合同审查的必要性。在我们建立合同正式签订前的审查制度之前,合同季检时发现不经审查的合同存在诸多问题,严重影响了建筑市场的秩序维护。由于签约行为的不规范,引发的合同违约现象比比皆是,给国家和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浪费和损失。

  3.正确处理招投标价格控制与合同管理的关系。在实际工作中不但管理部门要正确处理好二者互为依托相互映衬的关系,还要不失时机的对发承包人加大二者协调性的宣传力度。只有将两者密切结台起来,才有利于建筑市场的健康稳步发展。

  参考文献

  【1】 陈正,涂群岚.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实务,2006

  【2】程国政.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M].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05

  【3】刘伊生.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2002

  【4】王俊安.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2003

  工程合同管理论文

  《谈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及索赔》

  0 前言

  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合同管理就是要确保合同能够得到依法履行,并使合同目标得以顺利实现。

  1 合同管理的基本内容

  随着工程合同管理理论研究和工程实践的不断深入,工程合同管理在项目管理和建筑业企业管理中的重要性日益明显和突出;工程合同管理的内容在广度上不断拓展和丰富、在深度上不断深化和优化,已经成为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专业人士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执业能力的重要体现,成为工程管理专业的核心内容之一。

  工程合同确定了成本、工期、质量、安全和环境等项目总体目标,规定和明确了当事人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因此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

  合同管理的过程主要由项目前期合同的策划,招投标过程的合同起草及合同主要条款确定和合同签订,施工过程中承包合同系统管理等,最终项目完成后进行的合同评估。承包合同管理系统是合同管理中过程最长,也是最复杂的部分,简要来说可以概括成以下五个部分:

  (1)合同分析:就是对合同的所有组成要件的主要条款进行分析解释,如合同工期质量要求,合同价款的确定,双方的责任义务,工程款的支付,索赔及争议的解决等,就是要全面细致的理解了合同的内容。

  (2)形成合同数据档案:例如一个工程项目,会包括分包合同、劳务合同、咨询合同、租赁合同、采购合同、运输合同等数个专业合同,要将这些合同进行分类,将合同条款进行整理,形成能够从全局对整个项目进行掌控的合同管理数据。

  (3)建立合同网络系统:将项目过程中签订的合同中关于时间、工作、成本等的约定与项目进展情况联系起来,就形成了合同网络,通过合同网络可以全面了解项目合同履行情况。

  (4)合同监督:利用以上三项形成的资料,对合同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按照约定执行,是否处于受控状态,出现的偏差能否及时纠正,是否存在改进的方案等就是对合同的监督管理。

  (5)索赔管理:针对合同监督中出现的差异的处理,就是索赔。对不同合同主体,索赔的表现也不同,目前索赔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已被更多的了解和应用,索赔的内容也由原来狭义的赔款,增加到工期、质量、费用等工程的各个方面,索赔也是合同管理的成果体现。

  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的管理过程,包含了项目实施的各个主体,贯穿项目实施的整个过程,合同管理如一张网,是项目实施的基础,做好项目合同管理,也是项目成败的关键。合同的控制是过程中合同的“漏洞管理”,就是在合同实施前寻找合同和计划中的漏洞,以防止对工程造成干扰,将计划工作安排得更加合理和完备;在执行中及时发现已方的漏洞、失误等,保证不出现违约事件;及时发现对方在合同执行中的漏洞,提出警告或索赔要求。在过程中能够做好这些工作,就能够确保合同顺利实施并获取已方的最大利益。

  2 合同索赔管理

  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其义务,而使另一方受到损失,受损失的一方通过一定的合法程序向违约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的要求。由此可以看出,索赔是合同赋予双方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权利主张,索赔要以合法的程序来实施,是以合同和法律为依据的,索赔须建立在一方有违约或违法事实的基础上,且该事件对对方造成损害的后果宏观存在,可能引起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索赔的完成需要双方共同确认。

  合同执行的过程中,如果一方认为另一方没能履行合同义务或妨碍了自己履行合同义务或是当发生合同中规定的风险事件后,结果造成经济损失,此时受损方通常会提出索赔要求。显然,索赔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是签订合同的双方各自应该享有的合法权利,实际上是业主与承包商之间在分担工程风险方面的责任再分配。

  首先要了解通常引起索赔的事件,业主违约,如场地延期交付、设计图纸不到位、未按约定提供材料、工程款支付不及时、对施工过程中提出的问题拖延不解决等;合同的调整,如设计变更、施工组织设计变更、提高质量标准、加快施工进度、提出合同之外的其他指令要求等;合同缺陷原因,如合同条款漏洞、语言表述不清、双方理解歧义、隐含的其它不平等约定等;不可预见事件,如不可预见的障碍、不可抗力事件、外部事件、政策法规调整等,当遇到这些事件时,就要有索赔的准备,如果事件的发生带来已方权 利损害,就需要进行索赔。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索赔的通常程序有以下几个步骤: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

  (4)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索赔是合同执行阶段一种避免风险的方法,同时也是避免风险的最后手段。工程建设索赔在国际建筑市场上是承包商保护自身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许多工程项目通过成功地索赔,能使工程收入的改善达到工程造价的10%~20%,有些工程的索赔甚至超过了工程合同额本身。在国内,索赔及其管理还是工程建设管理中一个相对薄弱的环节。

  索赔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它是业主、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之间一项正常的、大量发生而普遍存在的合同管理业务,是一种以法律和合同为依据、合情合理的行为,要客观的对待索赔,正确处理索赔事件,是合同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3 结束语

  通过系统的、主动的、全面的合同管理,能够确保合同相关各方的权利义务得以实现,也是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得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保障。加强合同管理是项目利润之舟,及时处理各种出现的偏差及问题,使项目在最佳的环境中实施,保证工程项目按既定的目标顺利实现。

  参考文献

  [1]周述发;李清和;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01年1月

  [2]孙燕;王东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理论与实务;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2008年4月

  [3]成虎;工程项目管理;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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