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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加强网络犯罪与防范策略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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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网络是一把双刃剑,网络犯罪尤为明显,防范网络犯罪的策略有哪些呢?下面是学习啦小编带来的关于网络犯罪与防范策略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网络犯罪与防范策略论文篇1:《网络犯罪与防范策略》

  随着科技的高速发展,人类进入了互联网时期,它极大地方便、丰富了人们的生活,但在带来优势的同时,也必然引发了的安全隐患。正确对待网络犯罪,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来预防网络犯罪的发生,对社会的稳定和个人的切身利益都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一、网络犯罪的形式

  网络的犯罪形式有多种多样,主要集中表现为以下几点:

  1.通过网络信息,窃取他人钱财

  由于电子购物、电子商务、电子交易的兴起,引起大多数银行等金融机构都实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实现了业务的电子化。但是由于监管力度相对比较薄弱,无法全面的进行资金流向的全程追踪,使得不法分子利用系统缺陷,远程侵入个人或者企业的资金系统盗取钱财,这种形式的犯罪严重地损害了个人和企业的合法利益。

  2.网络诈骗,引诱犯罪

  科技的迅速发展,每天人们可以从网络中获得大量未经筛选的信息,其中有些不法分子利用人们的心理进行诈骗,例如抽奖获赠大礼品等诱人的信息。当人们点击时就会自动的从你的账户中扣除相应的款项,还有一些掺杂犯罪信息,使得一些对法律不熟悉的人走上犯罪的道路,更有甚者直接在网络中寻找犯罪同伙。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犯罪的发生。

  3.侵入网络系统进行犯罪

  犯罪分子在受害人无意识的状况下,窃取受害人的个人信息、计算机信息,进行复制、篡改,从而侵犯了使用者的切身利益。这种违法形式破坏性大,危害性大。

  4.传播虚假信息,侵害他人名誉

  由于网络信息的传播范围广、速度快、隐秘性等特点。出于种种原因,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的特点散播一些反社会、反人性以及攻击他人的文章或言论,这在一定的程度上危害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对他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一定的影响。

  5.传播色情信息

  由于互联网支持图片与视频的传播,使得色情信息在网上大量传播,特别是对于青少年,他们本身的自制力较差,很容易收到这些信息的影响,这对他们的身心健康都会造成一定的损害,也不利于社会的监管。

  二、网络犯罪的特点

  与传统的犯罪相比,网络犯罪有其自身的特点。

  1.犯罪手段比较专业,智能化,危害较大

  与传统的犯罪人员相比,大部分网络犯罪人员都是利用网络漏洞,或者自行开发软件窃取他人的信息等来实施犯罪,这就要求犯罪人员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由于信息化的普及,我国的各个领域都实现了电子化、网络化,尤其是国防、通信,电力等方面,如果受到犯罪分子的攻击,并成功地进入这些系统,这会导致一个国家的灭亡,造成无法预料的后果。

  2.跨域大,风险小

  网络空间是独立于现实空间的一个虚拟空间,其中不同地域的人员可以协同犯罪。与传统的犯罪相比,犯罪人员无需出现在案发现场便可实施犯罪,使犯罪被抓获的风险率降低,有些犯罪分子隐藏身份,跨国犯罪,由于不同国家对于网络犯罪的判定标准不同,使得对于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有所下降,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鼓励了网络犯罪。

  3.犯罪成本低,回报率高,隐蔽性强,查找证据较难

  网络犯罪人员只需要一台能上网的电脑就可以进行犯罪,这与传统犯罪相比极大地缩减了犯罪成本,收益高。在虚拟的空间犯罪,犯案人员进行的所有操作反映出来的仅是一些数据,这就在时间和空间上具有了一定的隐秘性,这就给调查取证造成一定的难度。

  4.网络监管体制不健全

  计算机网络是新兴的技术,发展不够成熟。由于立法部门对互联网缺乏一定的认识,无法制定相关的法律政策规范网络秩序。另外,对网络犯罪的形式了解较少,从而导致了网络犯罪不易被发现,被侦破的情形,无法真正的保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

  三、对于网络犯罪的防范途径

  网络犯罪对个人、企业以及国家都能产生较大危害,又鉴于对网络犯罪的司法体制不够完善,由于没有统一的标准在侦破过程中存在难度,因此应该做好网络犯罪的防范工作。对于网络犯罪,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论述。

  1.从个人和企业方面考虑

  对于网络技术,由于其监管制度和立法制度都不够完善,风险相对较高,我们每个人都应该采取一定的措施自觉抵制。在自己的计算机上安装防火墙,设置密码,且不在公共网络情况下用自己的账户处理关于证券、银行账户等有关事项,不让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此外,企业作为国家的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配合国家的相关政策,不断自行开发监管软件,修补系统的不足,强化系统,保护公司的财物安全,维护网络安全。

  2.从国家方面考虑

  首先,促进网络文化教育,培养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青年人是我国发展的主力军,由于网络犯罪的低龄化,大部分青年人受到不良信息的影响,而无法正确运用网络技术而给国家、社会乃至家庭都造成了一定损害。因此大力开展网络宣传教育,提高青年人的法律意识,帮助青年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让青年人自觉抵制网络犯罪,从而营造一个安全的氛围来学习了解网络。

  其次,加强网络监管体制,完善网络犯罪的相关法律法规,能够保证顺利进行案件侦查。网络是一个虚拟的空间,变动性较大,应该在网络的各个环节加强监管,防止犯罪的发生。网络犯罪的多样性,要求网络犯罪的立法应该与之相适应,不让违法分子有可乘之机。此外,对于网络犯罪这也要求相应的办案人员不仅要有熟悉的法律知识和高超的侦破技能,而且还要求他们要对计算机网络计算有一定认识和了解,才能保证案件的侦破。因此,国家应该提高相关人员的计算机网络技术满足时代的发展要求。

  最后,互联网的全球化,使得网络犯罪也趋于全球化。鉴于网络犯罪带来的连锁危害,仅靠一个国家之力是无法真正的起到防范作用。因此,国家之间应该加强合作,共同打击网络犯罪,相互借鉴各国有效地防范措施,加强对网络犯罪的制止。

  综上,网络犯罪是一种新型的犯罪形式,它具有极大地破坏力和危害性,我国应该加强对网络犯罪的了解和警觉,不断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提高侦破技能,而且,还应该提高全国人民的防范意识和法律观念。针对网络犯罪的跨领域性,各个国家应该相互借鉴,相互联合起来,共同打击网络犯罪,这就有效地杜绝了网络犯罪的发生,从而保证各个国家的信息财产安全,维护国家稳定和安定。

  参考文献:

  [1]赵晓松.网银犯罪活动的现状分析及防 范对策. 兰州交通大学学报 [J] . 2011, 30(2):98-99.

  [2]黎慈.网络警察防控大学生网络行为失 范面临的障碍与对策.云南行政学院学 报[J].2013,07(2):135-136.

  [3]莫小玲.计算机网络安全隐患与防范策 略的探讨. 计算机光盘软件与应用[J]. 2013,23(17):147-148.

  网络犯罪与防范策略论文篇2:《网络犯罪的类型及防范治理策略》

  [摘要]随着计算机在我国的迅速普及和发展,计算机网络犯罪已成为我国刑事犯罪案件中的一个新种类,并且呈现出上升蔓延的趋势。加快对计算机网络安全和犯罪的立法,加大对计算机网络犯罪的打击和防范力度,这是确保我国经济、社会以及各项事业安全、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前提。

  [关键词]网络犯罪;法律法规;防范机制

  我国在1994年就已经正式加入了国际互联网。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统计,截至2006年底,我国互联网用户已达1.37亿户,网站总数达到370多万家。计算机网络已日益成为我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家庭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当前,计算机网络犯罪呈现出不断上升的趋势,然而,近年来我国对计算机网络发展在监管、立法等方面却相对滞后。如何正确认识、打击、防范和遏止计算机网络犯罪,这是当前我国建设和谐社会所必须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计算机网络犯罪的类型及目前在我国的主要表现

  所谓计算机网络犯罪,主要是指运用计算机技术、借助于网络实施的具有严重危害国家、社会、法人及自然人的犯罪行为。计算机网络犯罪主要表现为四种类型:第一,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运行安全的犯罪。包括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故意制造传播计算机病毒、攻击计算机网络系统,造成计算机网络不能正常运行等。第二,利用计算机网络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犯罪。包括利用互联网造谣、诽谤或发表、传播其他有害信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通过互联网窃取、泄露国家秘密、情报;利用互联网煽动民族仇恨、破坏民族团结,组织邪教、联络邪教成员举行非法活动等。第三,利用计算机网络系统危害社会经济秩序和管理的犯罪。包括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对商品、服务作虚假宣传,在网上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利用互联网编造并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或其他扰乱金融秩序的虚假信息,在网上建立淫秽网站、网页,传播淫秽书刊、影片和图片等。第四,利用计算机网络危害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合法权益的犯罪。包括在网上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非法截取、篡改、删除他人电子邮件或其他数据资料,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或利用互联网进行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

  从近年来我国计算机网络犯罪的情况来看,以政治为目的在网上实施危害国家、社会的计算机网络犯罪的案件并不多见,而更多的是以经济为目的,在网上实施犯罪手段而非法牟利。概括起来有以下四种犯罪表现。

  1.用计算机网络进行网上欺诈交易的犯罪。随着互联网的出现和发展,传统的买卖双方见面的市场交易已有相当部分转移到了网上交易。在这种虚拟的网上交易中,消费者通常只能是借助网上广告了解商品信息,通过网络远距离订货,通过电子银行进行结算。在这种虚拟的网络交易中,商家始终占据着主动和信息优势,而消费者则始终处于弱势的一方,在这种双方信息明显不对称的博弈当中,商家极易产生欺诈的犯罪冲动,如果我们的监管和立法滞后,则不法商家极易在网上欺诈得手。据中国消协报告,近年来我国的网络消费者投诉已出现大幅度上升的趋势。

  2.利用计算机网络盗窃、侵占法人、自然人的金融财产的犯罪。犯罪分子利用计算机专业知识和技术,在计算机网络上非法侵入用户的电脑,获取用户的金融信息,盗窃用户的金融财产;或者在网上伪造有价证券、金融票据和信用卡等盗窃、侵占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金融财产;或利用计算机知识、技术,直接在互联网上实施贪污、窃取、挪用公款等犯罪。目前这类计算机网络犯罪的目标主要集中在金融、贸易、证券以及大企业大公司等主要经济部门和单位。特别是近年来在电子商务贸易和金融行业中,每年因计算机网络犯罪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巨额标的合同毁损灭失金额巨大,后果严重。

  3.利用计算机网络建立淫秽网站、网页,组织网上裸聊以及传播淫秽报刊、音像、影片等的犯罪。这种以盈利为目的,在网上传黄、售黄的犯罪,不受地域时空的限制,作案手段繁多,损害对象面广量大,从遍布街头巷尾的网吧到机关办公室、学校家庭等都是被侵害对象。尤其是处于青春期阶段缺乏自控能力的广大青少年更是深受其害。并且,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价值观的多元化,社会道德失范等原因,也为这类计算机网络犯罪提供了一定的社会基础。

  4.利用计算机网络在网上寻找侵害对象的犯罪。这类犯罪利用青少年追求刺激、浪漫和好奇的心理,通过网上聊天等形式,对受害人进行欺骗引诱,在取得对方的好感和信任后,乘机提出约会见面,一旦对方轻易赴约见面,即刻成为犯罪嫌疑人劫财劫色的侵害对象。据公安部信息网络中心安全监察局近年的统计数据显示,这种利用网络在网上寻找侵害对象,在网下劫财劫色的网络犯罪案件,在近年来计算机网络犯罪案件中占有很大比重。

  二、目前我国计算机网络犯罪的主要特征

  由于计算机是一种高科技产品,并且由于计算机网络系统超越了地域时空的界限,从而也决定了计算机网络犯罪已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刑事犯罪。从目前我国计算机网络犯罪的案件来看,有如下几个明显的特征。

  1.犯罪主体呈现多元化、低龄化和高职能化的趋势。统计资料显示,我国计算机网络犯罪嫌疑人分布于社会各行业和各种年龄段。犯罪主体的平均年龄在25-35岁之间。其中,18岁至26岁的占到了51%,26岁以上的占到了45%,其文化程度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犯罪嫌疑人达到了56.5%,并且相当一部分犯罪嫌疑人具有较高的计算机专业知识和技能。少数黑客更是以高水平的作案手段实施计算机网络犯罪,从而为侦破此类案件带来了巨大的困难。

  2.犯罪形式呈现多元化、隐蔽性的特点。随着计算机技术日新月异的飞速发展,计算机网络犯罪的手段也出现了多样化并且也更具有隐蔽性。由于计算机程序的运行对计算机系统的正常运转并无任何影响,因此,犯罪嫌疑人作案时仅需向计算机输入错误指令,或篡改软件程序等,这时计算机硬件和网络系统的运行不会产生任何影响。这就使得犯罪嫌疑人作案后几乎留不下任何痕迹,使其更便于隐蔽自己。并且,有些计算机网络犯罪嫌疑人经过一段时间后,其犯罪行为才发生影响并产生犯罪结果。如“逻辑炸弹”。犯罪嫌疑人可将犯罪程序设计在数月或数年后才启动程序产生破坏作用,这就造成了犯罪行为时间与犯罪结果时间相分离,更有利于犯罪分子逃跑和隐蔽。

  3.计算机网络犯罪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巨大。计算机犯罪对社会危害程度的大小,主要取决于社会资产计算机化的程度,取决于社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依赖程度,取决于计算机网络在机关、企事业、学校、家庭的普及程度等。这一系列对计算机有关的社会联系程度越高,则计算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就越大,后果就越严重。随着我国信息化建设的快速发展,计算机网络系统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门,各行各业与计算机的结合也越来越紧密。因此,一旦发生计算机网络犯罪,特别是涉及危害计算机网络运行安全以及危害国家金融、科技、国防等的计算机网络犯罪,其危害程度就越大,后果就越严重。

  三、加快互联网立法建设,强化和创新防范机制

  计算机网络犯罪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计算机的普及而出现的一种新型智能犯罪。为了遏止其蔓延发展,必须对其实行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加快计算机网络的立法建设,强化和创新防范机制。

  1.建立和完善打击计算机网络犯罪的法律法规。我国对计算机网络犯罪的立法起步较晚,虽然近年来出台了一些相应的法律法规,但目前对计算机网络犯罪的处罚条款还散见于《刑法》、《民法》、《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法律法规中。这些法律法规与目前我国迅速发展的计算机网络的现实很不适应,具有零散性、滞后性、可操作性差等缺陷,因而,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很不方便,操作起来也很困难。因此,当务之急是加快我国计算机安全与犯罪的立法工作。第一,清理、归类、整理散见于各种法律法规中的关于计算机网络犯罪的条款,尽快制定出一部专门的、针对性强的、操作性强的法律法规,以适应现实的需要。第二,清理、修改原来过窄的计算机犯罪侵害的对象范围。如将《刑法》第285条规定的“非法入侵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中被侵害的对象,由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扩大到经济建设、金融、证券、公共信息服务等重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领域。第三,修改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所规定的犯罪方法,吸纳利用非法手段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并达到相同危害后果的非操作类犯罪方法。第四,对网络中已经出现的涉及法律的重大问题尽快给予明确的司法解释和法律界定。现在网络里早已出现了可用现金买卖的网络游戏装备、QQ号等“虚拟财产”;出现了可兑换购买的“Q币”、“网易币”等网络货币;出现了网络“虚拟人”名誉权受侵害而起诉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案例;出现了“网婚”、“网上同居”对婚姻法的挑战等问题。这些网络中重大的涉及法律的严肃问题,迫切需要尽快给予司法解释和法律界定。

  2.强化对计算机网络的监管。针对目前我国在计算机网络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其强化监管。第一,实行网络实名制。在国内各网站要求申请电子邮箱或聊天账号的用户,必须如实填写详细的客户资料,如真实姓名、身份证号、住址等。网站对每一申请人严格审查无误后方能提供邮箱或账号。这样可以防止不法之徒利用虚假信息从事网络犯罪。第二,对网络服务商实行严格准入制。网络服务商品必须一方面要加强行业自律,主动接受政府的监管,同时必须向政府承诺删除网站中的各种违法内容信息等,负责屏蔽某些特定网站,如不履行承诺,出现了违纪违法行为,则视其情节给予处罚。第三,开通网络热线。有奖鼓励民众举报涉及色情、暴力、赌博、欺诈以及其他有非法内容的网址。第四,对大街小巷的网吧进行彻底清查整顿。对有问题的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按行政处罚,司法追究等给予制裁,对重犯和屡教不改的坚决吊销其营业执照。

  3.加快“网络警察”队伍的建设。互联网的发展普及构成了一个人人都可自由出入的虚拟的“网络社会”,这就需要一支专门管理这个“网络社会”的警察队伍。目前许多发达国家已相继组建了这种队伍。美国司法部专门出资组建了一支网上保护未成年人的特种部队,并为各州和地方打击计算机网络犯罪提供技术、设备和人力支持。我国近年来已有许多省市自治区正在筹建专门的网络警察队伍,其任务就是专门在网上防范、搜寻和跟踪网络犯罪活动,打击网络犯罪嫌疑人。但从我国目前实际情况看,仅有各地相对独立、各自为战的网络警察队伍是很不够的,还必须尽快组建一支统领全局的国家网络警察队伍,这样才能更好地组织、领导、协调各地方的网络警察队伍,使之形成合力,共同打击网络犯罪。同时,还必须与各国网络警察队伍加强合作交流,保持密切联系,这是互联网的国际性所决定,只有各国的网络警察携手合作,相互配合,才能更好地打击和防范超越国界时空的计算机网络犯罪。

  4.加强网络防范技术的研发,增强网络的自我保护能力。在计算机网络迅速发展的今天,打击和防范计算机网络犯罪离不开高科技的支持。我国必须加快这方面技术的研发,这样才能在打击防范计算机网络犯罪的斗争中始终处于主动的地位。这方面我们应走学习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自主研发相结合的路子。目前一些发达国家已有了一些这方面的先进技术,如“发信域名认证”技术、“发送端阻止”技术等,这些先进技术我国都可学习引进,同时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可将自主研发的重点放在安全内核技术、防火墙技术、加密路电器技术、数据加密技术、网络地址转换器技术、身份证认证技术、网络反病毒技术等方面,只有当我们这方面的研发取得突破并始终保持领先时,才不会给任何计算机网络犯罪嫌疑人留下可乘之机,也才能最终确保我国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转。

  5.强化网民网德培育,建设规范网络秩序。由于互联网超越了时空、地域的界限,成了人们可以自由出入、却又互不相识的虚拟网络社会,从而社会道德失范的现象在虚拟的网络社会中表现得更为突出和严重。近年来,在网络中出现的色情、暴力、欺诈、裸聊、发泄、谩骂、攻击、诽谤、同居等问题使网络成为了社会公德沦丧的重灾区。因此,在打击防范网络犯罪的同时,还需下大力气培育、塑造社会主义的网络道德。

  “道德是内心的法”,是靠内心自律、社会舆论、传统习俗这三者的共同作用而形成的。因此,网民网德培育塑造也需从这三方面入手。第一,加强教育,培育大学生的自律意识。据统计,目前我国网民中,21-35岁的占88.4%,大专以上学历的占86%,我国互联网使用的主要人群是青年学生,尤其是大学生,因此加强网德教育,首先应从大学生抓起。要通过强化道德教育,引导大学生培育自己在网上网下都遵守社会公德、表里如一的诚实品质,让其认识到这对自己今后的人生、前途、事业都有着极为重要的价值和意义。第二,充分发挥舆论的监督、批评、引导作用。政府主管部门应利用报刊、电视等媒体,对网络中的种种不道德、不文明言行进行监督、批评、引导,营造在网络上遵守网德光荣,缺失网德可耻的社会氛围。同时,对社会上举办的各种计算机培训班,强制规定在培训计算机技能的同时,必须对学员进行网络道德的教育培训,避免这类学员出现网络道德教育的真空。第三,持之以恒地进行社会公德教育,使社会公德成为人人自觉遵守的传统习俗。这需要从家庭、从中小学、从社会各行各业抓起,长抓不懈,形成社会传统习俗。这种社会公德一旦形成社会传统习俗后,网络社会道德失范的状况将会得到极大的改善。

  网络犯罪与防范策略论文篇3:《现阶段大学生网络犯罪现状与防范对策》

  摘要:鉴于近年来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大学生群体中的网络犯罪案件也出现了上升的势头。怎样更好地预防与处置大学生群体的网络犯罪行为,已成为社会各界都十分关注的重大问题。文章在概述网络犯罪的基础上,分析了大学生网络犯罪现状,探讨了大学生网络犯罪的成因,并提出了防范大学生网络犯罪的几点对策。

  关键词:大学生;网络犯罪;防范;对策

  因为现代信息技术尤其是网络技术的快速推广应用与普及,网络已经融合到现代人生活之中的方方面面,为人们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和巨大的经济效益,但同时也触发了诸多社会问题以及一种全新的犯罪形式,也就是网络犯罪。大学生是利用网络的重要群体之一,相当多的大学生精通网络技术,一旦产生了网络道德缺失等问题,就很容易引发网络领域的犯罪问题。所以,一定要高度重视大学生网络犯罪问题,积极采取有效对策加以防范和治理。

  1 网络犯罪概述

  因为对于网络犯罪的各自认识程度有所不同,全球各国对网络犯罪所下的定义也并不完全一致。但是,当前绝大多数研究者均觉得,网络犯罪主要是以计算机网络为主要犯罪工具或犯罪对象而进行的一种极大地威胁网络空间安全的犯罪行为。网络犯罪主要可以归纳成3种不同的类型:其一为以网络为主要工具的犯罪形式;其二是以网络为其主要攻击目标的犯罪形式;其三是以网络为其主要获利源头的犯罪形式。

  2 大学生网络犯罪现状分析

  鉴于网络技术的不断普及,如今大学生群体的网络犯罪已经成为全社会都高度重视的焦点问题。依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所公布的一项数据,我国20~29岁之间的网民占全体网民总数的30.4%,这其中大学生网民群众又占据了非常大的比例。还有一项统计表明,自从我国进入高等教育大众化时代之后,大学生群体的网络犯罪案件数量逐年不断增加,对社会所产生的危害也变得愈来愈大。如今,大学生群体运用网络所实施的各类犯罪行为主要可分为下面5种主要形式:其一是危害网络安全类的犯罪;其二是侵害公、私财产类的犯罪;其三是通过网络制作或者复制、传播色情物品,危害社会秩序类的犯罪;其四是运用网络危害国家安全类的犯罪;其五是利用网络来侮辱与诽谤、侵犯公民人身权类的犯罪。与传统犯罪方式相比,大学生群体的网络犯罪具备了犯罪主体突出的高智商性、犯罪方式的隐蔽多变、危害后果的严重性和犯罪自身虚幻性等鲜明特色。

  3 大学生网络犯罪的成因探讨

  大学生网络犯罪之产生,不仅会受到犯罪人主观因素之影响,而且还会受到各类客观因素之制约。在通常状况下,各类主客因素彼此相互结合,就构成了推动大学生群体实施网络犯罪行为的力量。

  一是主观上的原因。这是造成大学生网络犯罪的本质因素,也是在大学生群体网络犯罪中发挥决定作用的重要因素。没有形成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与价值观,这是导致大学生群体实施网络犯罪的首要原因。辨别是非以及自控能力不高则是产生大学生网络犯罪问题的又一主因。同时,道德意识欠缺也是造成大学生网络犯罪的一项原因。当然,过于沉溺于网络而造成的生理与心理异常问题,也推动了少数大学生滑到了网络犯罪的泥潭之中。

  二是客观上的原因。大学生群体的网络犯罪无法离开特定社会环境所产生的作用以及影响。如今,网络上经常有非主流的负面消息传播,这可以说是引发大学生网络犯罪的一大因素。目前教育制度也存在着一些不足,没有能够切实满足大学生群众积极追求新观念与新思想的实际需求,导致大学生群体过于沉迷与依赖网络。当然,家庭教育也难以逃脱责任,许多大学生的父母不懂网络,没有对子女开展网络家庭教育。同时,网络监管缺位以及网络法制建设进程滞后也是产生网络犯罪的客观因素之_。

  4 防范大学生网络犯罪的几点对策

  近年来,大学生群体之中的网络犯罪案件多次发生,产生了极大的危害,造成了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所以,为切实维护社会安全,更好地保护广大社会公众的权益不会受到侵害,推动大学生群体能够更加健康地成长,一定要运用预防为主的原则,从诸多方面着手加以防范,从而力争有效遏制大学生群体网络犯罪的高发态势。

  一是要落实各项网络技术监管措施。网络环境之优劣对于大学生群体的成长与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作用,不好的网络环境会引发大学生们的网络犯罪。这就需要政府相关部门更加注重强化网络犯罪的监管工作力度,彻底放弃以往那种只注重建设与应用却忽视管理与安全的理念,不断强化网络执法工作的力度,从而为大学生群体上网创设出更加安全的环境。政府管理部门一定要下大功夫实施好相关网络技术研发等工作,不断健全技术防范举措。比如,可通过信息加密、防火墙、身份识别及漏洞修复等相关技术,对信息系统实施定期的排查,有效修补系统以及程序之中的漏洞,切实提升其安全性,进而阻止其他方面对于计算机系统所进行的非法入侵。二是政府管理部门要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网站以及网络信息开展全面排查,对于不良网站及其信息做出技术屏蔽或者过滤等处理,强化对网民上网过程中各类行为之监管,切实创建起网络安全预警体系,对于不当网络行为加以警告,并落实对网络从业者的监管工作,强化对非法网络经营人员的依法打击力度,尽可能地为大学生们创设出健康、积极、安全的网络环境。当然,高等院校也要加大自身校园网络安全技术经费投入的力度,通过加装不良网络信息屏蔽设备等手段来处理校园网中的不良信息,让高校校园网络管理机制能够发挥出实实在在的作用。

  二是健全网络立法切实做到有法必依。面对着逐年增多的大学生网络犯罪,许多国家已经在着手实施和计算机网络相关的立法工作,比如,美国、欧盟、澳大利亚以及日本等国家在此方面的起步比较早,为我国有关部门实施网络立法研究提供了很有价值的借鉴。近年来,我国已经施行了多部涉及网络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对于更好地控制网络信息发布与维护网络安全发挥了极大的作用,但考虑到网络自身属于新生事物,目前的立法已经难以有效地控制网络犯罪高发的势头。为此,应当及时对现行法律做出合理的补充,并且积极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做到为我所用,从而更好地健全我国的网络犯罪立法体系。当然,还应当积极推进面向大学生群体的法制教育,让其懂得网络犯罪的内容、危害以及法律责任等,从而让法律能够真正形成威慑力,并且有效提升青年大学生群体的自我保护意识。

  三是要针对大学生群体开展道德教育。道德具备了别的教育方式所难以取代的独特功能。道德能够让人们从内心深入产生道德情感、信念以及善恶观,这样一来就能够很好地支配人们内心的各种活动及其动机,从而推动其内在的自我约束性。在当前网络立法还不够完善的状况下,倡导网络道德显得十分必要。所以,在强化传统意义上的道德教育的基础上,绝对不可忽略网络道德方面的教育。要将网络道德教育列入大学德育教育范围之中,积极指引大学生们做到正确地对待网络,合理地处置虚拟与现实之间的关系,切实引导大学生们形成合理的网络人际交往道德观念,切实引领大学生们能够恰当地选择自己所需要的网络信息,规范自身的上网行为。虽然我国大学生的网络犯罪率总体上还低于别的犯罪形式,但是网络犯罪具有非常大的危害,必须予以充分重视,这也是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职责所在。

  四是要强化高等院校校园文化建设。少数大学生之所以会陷入网络犯罪之中,这与其过于依赖网络具有极大的关系。每天流连于网络世界之中,不但会荒废其学业,而且还对其生理健康与心理健康产生非常不利的影响。为此,高等院校应当在校园中开展更多健康而富有益处的课外活动,运用一些创新性活动以吸引大学生们参与其中,从而有目的地提升其实际动手能力以及人际交往方面的能力。要积极引导大学生们做到合理使用计算机网络,重点是运用网络来解决学习、生活中的相关问题,而不是成天依赖于网络,从而在最大限度上消除不良网络文化对其所造成的负面影响,让其能够享受健康、快乐的学习生活。

  5 结语

  综上所述,大学生网络犯罪不但会对社会造成极大的危害,对其个人也会产生终生难以弥补的重要负面影响。大学生群体是否能够健康地成长,将直接影响到全社会的发展状况。防范与处置大学生网络犯罪可以说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必须得到全社会的共同配合与努力,为大学生们营造出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其能够实现健康的成长,进而推动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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