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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当前涉农职务犯罪的特点、成因及防范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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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文摘要 2011年,晋江市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打好“五大战役”、实施“四大工程”等一系列决策部署豍,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在努力为经济社会提供司法保障的同时,依法查处多起涉及“三农”问题的职务犯罪案件。本文通过对2011年晋江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进行统计,分析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案件频发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预防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对策,以期能对制定新的农村发展策略提供参考。
  论文关键词 涉农职务犯罪 人民检察院 农村建设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规模的扩大,征用农村土地拆迁房屋等工作也越来越多,而一些镇、村干部在新农村建设中,利用职权收受贿赂、侵吞公共财产、挪用公款的情况也多了起来,涉农职务犯罪严重损害村民的利益,已成为破坏农村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严重问题,为广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
  下面就晋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院2011年立案侦查的涉农职务犯罪做个简单介绍:2011年总立案件20件27人、涉案总金额1492万余元,其中涉农职务犯罪案件15件20人、涉案总金额1256万余元。涉农职务犯罪案件发生的领域为征地拆迁7件11人,新农村建设(“两违”)7件8人,征收规费1件1人。涉农职务犯罪案件性质为贪污3件5人,受贿8件9人,挪用公款,3件3人,玩忽职守1件3人。
  一、当前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
  (一)重点领域突出
  涉及征地拆迁、新农村建设的案件14件19人,涉案金额高达人民币1157万元。其中土地征用、拆迁房屋案件6件8人,新农村建设案件6件7人。土地征用案件的一大特点是涉案金额大,2件涉案金额超百万元的特大案件都是发生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过程中,有1件涉案金额高达950万余元。新农村建设案件的特点是窝串案突出,仅在内坑镇行政执法中队就挖出系列窝串案5件6人。
  (二)涉案主体为镇、村基层组织人员
  今年来我院办理的涉农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都为镇一级及其以下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其中镇一级涉案人数为6人,农村基层组织涉案人数为10人。虽然这些涉案人员大部分级别不高,甚至是镇临时聘用的人员或者村干部,但是多处于重点或关键岗位,具有相应管理职责。
  (三)群众利益受到侵害,社会危害性大
  涉农职务犯罪案件受害人人数较多、受害群体集中,极易由此引发群体性事件,危害社会稳定。例如王恭河、王天遵贪污案,该案引发了该社区100多名村民联名举报并多次集体上访,危害了社会稳定。又如张建添挪用公款案,犯罪嫌疑人张建添将上级政府拨付的征地款950万借给他人,从中赚取利息,以致该征地款收不回来,侵害了群众利益,引起140多户400余人集体上访,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四)作案手段上呈现出类案的规律性
  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案件中,采用虚报冒领手段贪污补偿款和利用管理发放补偿款的职务便利挪用公款是犯罪的主要手段。新农村建设案件中,大部分为受贿案件,在内坑镇行政执法中队系列受贿案件中,受贿人均是利用手中对违章建设和违法占地报告、巡查、制止的职务便利,收取违建房主向其贿送的钱物,为违建房主谋取利益而获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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