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啦 > 论文大全 > 毕业论文 > 文学论文 > 古代文学 >

论析《红楼梦》的叙事分层与“自况”的创作特征

时间: 王进驹1 分享
  论文关键词:红楼梦;叙事分层;自况
  论文摘要:《红楼梦》有意识地通过分层叙述的独特设计,将作者与叙述者和主人公之间互相映照和喻指的关系暗示出来,让读者领会红楼梦故事的自我抒写意味,这是跟((红楼梦的创作目的和思维特征“自况”分不开的。
叙事分层是指叙事作品中不止一个叙述者,不同的叙述者讲述的事件循序形成了若干层次,而高叙述层为低一叙述层提供叙述者。叙事分层的概念来自于西方叙事学,但叙事分层的写作现象在中国古代小说中早已存在,而在《红楼梦》里表现得尤为突出,成为这部杰作超越以往小说叙事艺术成就的特征之一。学界对《红楼梦》叙述分层的研究已有一定的成果,但论者主要从叙述分层的一般功能着眼,强调《红楼梦》叙述分层使作者与叙述者及叙述对象相分离和区别,凸显其文学虚构的艺术效果和意义,而相对的忽略其叙述分层的特殊性:有意识的通过分层叙述的独特设计,将作者与叙述者和主人公之间互相映照和喻指的关系暗示出来,让读者领会《红楼梦》故事的自我抒写意味。本文拟对这种特殊性作粗浅探讨,主要从两个问题进行讨论:一是关于《红楼梦》正文的起始和叙事层次的划分,二是通过叙述层次之间的关系去探析作者与叙述者和主人公的互相映照和喻指的关系,说明作品“自况”的创作思维特征。
先看第一个问题。研究者一般都把《红楼梦》正文从第一回的“列位看官,你道此书从何而来”算起,将全书的叙事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从第一回“列位看官,你道此书从何而来”至“出则既明,且看石上是何故事”,这一层是说明《石头记》的来历,叙述者是“在下”,即一位幕仿说书者,这一层属于超叙述。第二层次是从“按那石上书云”至八十回,叙述宝玉的人生经历和贾府的盛衰,叙述人是“石头”,这一层是主叙述层次。第三层是从主叙述层中的人物所讲的故事,如葫芦庙小沙弥向贾雨村讲英莲的身世;平儿向薛宝钗讲贾赦强夺石呆子扇子的经过;贾政向清客和贾宝玉讲林四娘的故事等,这些叙事属于次叙述层次。
这样的叙事层次分析应该说是大体不错的,不过将《红楼梦》的正文从“列位看官”算起,虽然有学术界的版本考证成果做依据,但简单地把“作者自云”一段文字作为回前总评,排除其正文地位,从而无视它对其后的故事叙述和接受产生的重要作用和意义,从《红楼梦》的文本流传和接受实际来看是不合适的。
目前所见所有版本中,只有“甲戌”本是在第一回回目之后,进人了一些学者所认为的“正文”,即:“列位看官,你道此书从何而来?……”,而其他本子都是在回目之后先有“此开卷第一回也。作者自云:·……”一段文字,这段文字与甲戌本“凡例”的第五条大体相同,而稍有差异,当代学者们有认为这一段文字原属于第一回的回前批语,后在各脂本(除甲戌本)中被顶格抄写而误为正文,在甲戌本中则被误为“凡例”,从版本研究角度看这种观点可能是正确的,有助于对《红楼梦》原貌的认识,但是如果考虑到《红楼梦》文本流传和接受的复杂情况,用后来获得的版本考证成果为依据,剔除“作者自云”一段文字出正文之外,又未免不够尊重历史所形成的文本实际。
从己卯本定本和庚辰本定本的时间(1660) (1661)看,早期脂本中“作者自云”一段文字应是写于曹雪芹在世之时,批者以回前批的形式用转述作者的话披露《石头记》“从何而来”,介绍作者的粗略经历,说明写书的动机、主旨,这应该是得到作者的认可、同意的,让这些说明《石头记》的现实世界的“来历”的批语与下面用“荒.唐”的“假语村言”“注明”的《石头记》“来历”共存互照,恐怕还不能排除作者与批者合作之可能,既然批者之一的畸易雯可以让作者删去天香楼一段故事,则作者委托批者撰此一段写作缘起亦属情理之中,看其转述的方式和自叙的口吻,与所有的回前后批语都不相同,即当正文去看也无不可。所以到了程高本,也仍然按正文将这段文字排印,后来的读者、评点家无不以正文读之、评之,把它作为第一回中的有机组成部分,试看大评点家王希廉和张新之的第一回回后评,我们就可明白。
护花主人(王希廉)第一回回后评:
开卷第一回是一段。而一段之中,又分三小段。自第一句起至“提醒阅者之意”句止为第一段,说亲见盛衰因而作书之意。自“看官你道”句起至“看官请听”句止为第二段,是代石头说一生亲历境界,实叙其事,并非捏造,以见“空即是色,色即是空”之意,故借空空道人抄写得来。自“按那石上书云”句起至末为第三段,提出“真”“假”二字,以甄士隐之梦境出家引起宝玉,以英莲引起十二钗,以贾雨村引起全部叙述。
太平闲人(张新之)第一回回后评:
此回如子母连环,阵势相对,一“头”二“臂”二“足”。《石头记》缘起以前,总冒也,为一“头”。下入“真”“假”二传,为“二臂”。二传既毕,复以失女出家,找足“识通灵”,为一“足”;以买线遇官,找足“怀闺秀”,为一“足”。合具全体。纤萦联络,已见大观。
既然自从庚辰本以来直到程高本这一段文字事实上已成为正文的一部分,作为《红楼梦》的文本被流传、阅读、评论,我们就应该尊重事实,在探讨作品的叙事特征时,把这一段在《红楼梦》接受史上已产生了实际叙事作用的文字作为考察的重要对象之一,从它与后文内容的联系中去探讨《红楼梦》叙事的特征。因此叙事层次也应该从这段文字开始划分,即在前面所说的三个层次之上增加一个层次,可以称之为超超叙述层。“作者自云”这一段文字是比“列位看官”至“且看石上是如何故事”这一层即超叙述层更高一层的叙述,它也和超叙述层一样讲《石头记》的来历,但它讲的是现实世界的来历,正是由于“作者”“经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才有“编述一集”的行为,也才有超叙述层中所讲的石头下世历幻的故事,因为石头下世历幻的故事正是现实中“作者”所撰的《石头记》中之事,这段文字实际上提供超叙述层的讲述者:先有了现实生活中的“作者”“编述一集”、“敷演出一段故事来”,这样才带来了下一层的幕拟说书者出场叙述《石头记》的“荒.唐”来历。因此这一层叙述是比超叙述更高的叙述。通过几个叙述层次(主要是超超叙述与超叙述与主叙述)之间的关系的探析,我们可以了解《红楼梦》在创作主体与叙述主体、叙述对象之间的特殊关系。下面我们就来看第二个问题。
从叙事层次看,超超叙述层介绍现实世界的《石头记》来历,超叙述层讲述的是《石头记》的“荒.唐”(超验世界)的来历,二者相互对应,形成同构关系。前者的“作者”“历过一番梦幻”,“一事无成,半生潦倒”,既愧且悔;后者的顽石无材补天,被弃山下,且怨且叹,其幻形入世是“枉入红尘”,两者的经历和情感心态是相似的。“作者”的写作动机之重要方面是要“记述当日闺友闺情”,而石头上所记也把“几个异样女子”“半世亲睹亲闻的这几个女子”作为主要内容,两者并无二致。
在超叙述层中虽然把《石头记》的来历写得“荒.唐”,但到后面仍然逐渐回到现实,由大荒山无稽崖的石头所记到空空道人抄录改书名,再到东鲁孔梅溪题《风月宝鉴》,最后落脚在曹雪芹身上,“披阅十载,增删五次”,成为此书之定稿人,其“悼红轩”实与前面说的记述闺友闺情相应,曹雪芹所题的诗:“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其口吻,其感慨,都显为作书人自抒之作,实际上提示着:这就是真正的作书者。因此这一叙述层中石头与曹雪芹也构成了喻指关系,这样从上一叙述层的“作者”到这一叙述层的“石头”—“曹雪芹”互相呼应、映照,共同完成了一幅关于《石头记》来历和作者的“烟云模糊”的水墨图。脂砚斋说“足见作者之笔,狡猾之甚”。但一些评点家都看得出作者的笔法,如王希廉在“《石头记》缘起既明”处批语:“自此以上,可当作者自序”。在石头上的渴语处,王希廉批道:“此渴乃作书者之自况也。”姚燮在“欲将已往所赖天恩祖德……以致今日一技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集,以告天下,知我之负罪固多”处批语:“此数行是神瑛一生影子”。理解了超超叙述层和超叙述层之间的关系后,我们对主叙述层与上两层的关系就可以更清楚了。超超叙述层的叙述对象是“作者”,超叙述层的叙述对象是石先到了主叙述层,叙述者是石头,叙述对象是神瑛侍者—宝玉。前面已说明“作者”与“石头”的喻示关系,那么“石头”与“神瑛侍者一-宝玉”又是什么关系呢?由于《红楼梦》脂本与程高本的歧异,在表述这种关系上出现了不同的情形。
在脂本中,“石头”与“神瑛侍者”没有明显写出等同的关系,“石头”被一僧一道携带往警幻仙子宫中,以让其随神瑛侍者下凡“造历幻缘”,“神瑛侍者”在凡间变为人身即贾宝玉,石头则为宝玉身上所戴之“通灵宝玉”,后来就作为主人公的附身物通过其经历去“说”宝玉的经历,这便是大荒山无稽崖的大石上所记的故事。而在程高本是写那女蜗未用的石头游玩到警幻仙子处,仙子留其居于赤霞宫,名之为赤霞宫神瑛侍者,因以甘露灌溉绛珠仙草,遂有“还泪”之缘,在警幻处挂号,下凡造劫历缘,于是有了人世中的贾宝玉与林黛玉的故事,石头—神瑛侍者—贾宝玉二者之间构成了幻形转世的关系,超叙述层的叙述对象石头既是主叙述层的叙述者,也是这一层的叙述对象宝玉的本根。
脂评本没有直接写大荒山的顽石转为神瑛侍者,也就没有明写石头是幻化为贾宝玉,但从“赤瑕宫神瑛侍者”(与程高本的“赤霞宫神瑛侍者”有异)的命名,神瑛侍者下凡之化身为宝玉来看,石头与神瑛侍者和宝玉应该是三者对应的。因为“瑛”就是“似玉美石”(《玉篇》),而“赤瑕”脂批有云:“按瑕字本注:‘玉小赤也,又玉有病也’以此命名恰极”。为什么说以“玉有病”之意去命名极恰当呢?请看第三回:黛玉初见宝玉时,书中写道:“后人有《西江月》二词,批宝玉极恰”。其中说宝玉是“可怜辜负好韶光,于国于家无望。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似傻如狂”“潦倒不通世务,愚顽怕读文章,行为偏僻性乖张”,这些用反讽笔调对宝玉所做的概括性评论,不正是说明了宝玉此人的思想行为,用正统的人生观来看不就是“有病”吗?再联系后面具体展开的故事来看,书中人物除了林黛玉等极少数人外,无不将宝玉看成“乖僻邪谬”“酒色之徒”“混世魔王”“孽障”,他有“痴病”“呆气”“下流痴病”,这些都是“玉有病”的形象展示,所以“后人有《西江月》二词,批宝玉极恰”跟脂批“以此命名恰极”意脉贯通。主叙述层写宝玉的“不肖”“于国于家无望”与前面超叙述层的石头成为“弃材”自怨自叹“枉入红尘若许年”,再与前面超超叙述层“作者自云”所说的“今日一事无成,半生潦倒之罪”既愧且悔的表白,都是很明显的应照,三者形成了比拟、同构的关系,用大平闲人张新之的话来说就是“子母连环,阵势相对”。
前面说到脂评本中痛僧把顽石变成一块鲜明莹洁的美玉,那么神瑛侍者也就暗指石头,神瑛侍者下凡幻化成贾宝玉,其“衔玉而生”实际上是石头幻化的一个物质性标记。因此“深知拟书底里”的脂砚斋既清楚石头幻化为“通灵宝玉”所具有的记录和叙述者功能,同时又把宝玉这一人物形象看作石头的化身。先看有关石头作为记录和叙述者的脂批:
第一回“最是红尘中一二等富贵风流之地”旁批:
妙极!是石头口气。
第三回“摘下那玉,就狠命摔去”旁批:
试问石兄:此一摔,比在青埂峰下萧然坦卧何如?
第六回“若谓聊可破闷时,待蠢物逐细言来”夹批
妙谦,是石头口角。
第八回“次日带时便冰不着脖子”夹批:
试问石兄:此一握,比青埂峰下松风明月如何?
第十五回“宝玉不知与秦钟算何帐目,未见真切……”夹批:
……故特因此二三件隐事,借石之未见真切,淡淡隐去,越觉得云烟渺茫之中,无限丘壑在焉。
第十八回“所以到是省了这工夫笔墨,且说正紧的为是”夹批:
自“此时”以下皆石头之语,真是千奇百怪之文。
“若不亏痛僧、踱道二人携来到此,又安能得见这般世面”眉批:
如此繁华盛极花团锦簇之文,忽用石兄自语截住,是何笔力,令人安得不拍案叫绝?阅历来诸小说中有如此章法乎?
“诸公不知,待蠢物将原委说明”夹批:
石兄自谦,妙!可代答云:岂敢。
第十九回“锣鼓喊叫之声远闻巷外”夹批:
……形容一事,一事毕真,石头是第一能手矣。
再看脂砚斋又把贾宝玉看作石头化身,称之为“石兄”的批语:
第八回“宝玉听了,将手中的茶杯只顺手往地下一掷”眉批:
……今加“大醉”二字于石兄,是因问包子问茶顺手掷杯,问茜雪撵李键,乃一部中未有第二次事也。袭人数语,无言而止,石兄真大醉也。……
第二十回“哄的宝玉不理我,听你们的话”旁批:
幸有此二句,不然,我石兄袭卿扫地矣。
“宝玉在察月身后,察月对镜,二人在镜内相视。”旁批:
此系石兄得意处。
第二十一回“我还摸不着是什么,这会子你又说我恼了”旁批:
这是委屈了石兄
第四十六回“不是别个,正是宝玉走来”夹批:
通部情案,皆必从石兄挂号,然各有各稿,穿插神妙。
可见在脂砚斋等人心中,石头既幻化为贾宝玉所佩之通灵宝玉,具有观察者、叙说者的职能,同时石头之精魂又化身为贾宝玉,到那富贵乡、温柔场中“受享”。尽管脂评本没有明写石头先成为神瑛侍者再转化成贾宝玉,但三者之间的对应关系是明显可见的,否则旨砚斋也不会把贾宝玉称“石兄”了。前面已讲过“作者”与石头之间构成喻示关系,现在从脂批又可以看到石头与贾宝玉之间的对应关系,那么“作者”与“宝玉”自然也构成一种喻示关系。因此脂砚斋等人,又都把宝玉与作者联系在一起。如脂批中的评语:
第五回警幻仙说“此曲(《红楼梦曲》)……若非个中人,不知其中之妙”旁批:
三字要紧。不知谁是个中人。宝玉即个中人乎?然则石头亦个中人乎?作者亦系个中人乎?
《红楼梦曲·引子》“开辟鸿蒙,谁为情种”旁批:
非作者为谁?余又日:亦非作者,乃石头耳。
第二十六回“宝玉穿着家常衣服,着鞋,倚在床上
拿着本书”旁批:
……玉兄若见此批,必云:老货,他处处不放松我,可恨,可恨!
宝玉道:“可往那去呢?怪腻腻烦烦的。”旁批:
玉兄最得意之文,起笔却如此写。
第二十七回“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眉批:
余读《葬花吟》凡三阅,其凄楚感慨,令人身世两忘,举笔再四,不能再批。有客日:“先生身非宝玉,何得下笔,即字字双圈,料难遂撅儿之意。侯看过玉兄后文再批。”嗯啼!客亦《石头记》化来之人,故掷笔以待。
……二想昨阻批《葬花吟》之客,嫡是宝玉之化身无疑。余几作点金为铁之人,笨甚笨甚。
以上从脂砚斋评语可看到在不同的叙述层次(主要是前三层)中的叙述对象即“作者”、石头、宝玉之间的对应和喻指关系,这是就脂评本系统得到的认识,那么在程高本的实际文本中是否也能得到同样的认识呢?回答是肯定的。试看一些程高本的评点家的评论便可知道:,
王希廉批语:
此渴乃作书者之自况也。(第一回石头上的渴语处批语)
姚燮批语:
此数行是神瑛一生影子。(在“欲将已往所赖天恩祖德……以致今日一技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集,以告天下,知我之负罪固多”处批语)
解庵居士《石头臆说》:
通灵宝玉兼体用讲,论体为作者之心,论用为作者之文。夫从胎里带来,口中吐出,非即作者之心与文乎! 宝玉者,所宝在寓意也。空空道人又自名情僧,即作者也。茫茫大士,渺渺真人,即作者之魂魄也。贾宝玉、甄宝玉,一而二,二而一者也,所谓假即真时真亦假也。其果否为曹雪芹,固不必深考。观其所居之名,宝玉日怡红,雪芹日悼红,是有红则怡,无红则悼,实惟作者一人而已矣。
宝玉实作者自命,而乃有甄贾二人者,盖甄宝玉为作者之真境,贾宝玉乃作者幻想也。
涂浪《红楼梦论》:
吾以知《红楼梦》之作,宝玉自况也。
二知道人《红楼梦》:
囊阅曹雪芹先生《红楼梦》一书……蒲松龄之孤愤假鬼狐之发之;施耐庵之孤愤,假盗贼以发之。曹雪芹之孤愤,假儿女以发之;同是一把辛酸泪也。
雪芹一生无好梦矣,聊撰《红楼梦》,以残梦之老人,唤痴梦之儿女耳。
《红楼》情事,雪芹记所见也。
诸联《红楼评梦》:
白门为六朝佳丽地,系雪芹先生旧游处,而全无一二点染,知非金陵之事。
凡值宝、黛相逢之际,其万种柔肠,千端苦绪,一一剖心呕血以出之,细等缕尘,明如通犀,若云空中楼阁,吾不信也;即云为人记事,吾亦不信也。
洪秋蕃《红楼梦抉隐》:
《红楼》妙处,又莫如起结之奇。开卷一叙,已将结局倒摄一百二十回之前,末后一结,更将本传结到数千百年之后,且他书皆后人传前人之事,或他人传本传之人,《红楼》则为宝玉自撰,尤创古今未有之格。
以上这些程高本的评点家们并不存在像脂砚斋与作者那样的密切关系,也不像后来胡适等学者那样通过史料去考证,但仅凭着程高本的文本内容,就都认定曹雪芹是《红楼梦》的作者,宝玉是其“自况”“自命”“自撰”,重要原因就是作品的叙事分层有意识而又十分巧妙地提示着创作主体与叙述者和叙述对象的内在联系,这种特殊的叙事设计是跟《红楼梦》的创作目的和思维特征—“自况”分不开的,即小说的创作动因起于作者的特殊人生境遇和问题,创作目的是为了映现自我人生经历,抒写浓烈的情感体验,表达一种从个人经历体验中获得的思想认识,而在创设作品的人物情事时,总体上按照与作者的人生经历的相似性去进行,并投寄着作者强烈的情感怀抱。可以说《红楼梦》的叙事分层典型地体现了“自况”的创作特征。
33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