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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档案方面论文

时间: 秋梅1032 分享

  档案是重要信息资源,其巨大的社会价值逐渐为公众所认知,这就牵涉到档案的保密和利用工作。下文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保密档案方面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保密档案方面论文篇1

  试论档案保密

  [摘 要]保密是档案管理的重点之一,本文就在档案管理中的保密事宜,如档案库房的管理、绝密档案的管理以及档案的开放等相关工作提出了具体措施。

  [关键词]档案;保密;措施

  一、档案管理中的保密

  (一)档案的库房管理工作

  从总体上讲,档案库房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兴建,但是有一些布局条件的单位,往往将库房设在机关办公楼内。应注意的是,不是任何一间办公室都可以用做库房的,从档案保密的角度来看,不宜将库房设在办公楼的最低层,库房门窗等应专门加固,以防盗窃,还应尽量做到库房与办公室分开,库房与阅览室分开。档案库房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制定严格的库房管理制度,无关人员一律禁止入内。实践证明,档案库房的科学管理,是做好档案保密、维护档案安全的基本保障。

  (二)绝密档案的管理和保密

  绝密档案是党和国家的核心秘密,它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安全,关系到国家的政治活动、军事活动和经济发展的成败,关系到四化建设的进程。因此,为确保国家核心秘密的安全,必须管理好绝密档案。

  1.绝密档案应与非绝密档案分别保管。要设保险柜、保险锁、防盗器,从保管条件上确保绝密档案的安全。

  2.提高绝密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

  绝密档案管理人员具有特殊的地位和身份,有知密早、知密多、知密深的特点。他们对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负有比一般工作人员更为重大的责任,因此,档案保密好与坏,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是关键。绝密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事业心和高度的保密意识,不仅要有谨慎的工作作风,经手的事情件件有头有尾,手续清楚,而且要防止“无形”储存在头脑中的秘密的泄露。

  由于档案管理人员经常接触党和国家大量的秘密,这些秘密随着档案人员的社会活动被带到各个复杂的场合,往往一句话,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在不知不觉中就泄露秘密。所以档案人员无论在什么场合,都应做到守口如瓶,万无一失,把保守国家秘密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和应尽的义务。

  3.加强绝密档案的日常管理。绝密档案的调阅、移出、销毁等应严格按规定手续办理,必须经指定领导人审批,认真履行登记、签字手续,任何人无权擅自调阅。绝密档案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队、检查,发现失密、泄密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进行补救。

  (三)档案的保管期限与保密期限的区分工作

  确定保管期限的原则是,正确分析和鉴别档案内容的现实作用和历史作用,根据本机关工作的需要和国家积累历史文化财富的需要,全面确定档案的保存价值,准确地判定档案保管期限。而保密期限是根据国家秘密事项在一定时间内,如被泄露,将对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造成的危害来确定的,它表示该国家秘密事项在其确定的期限内,受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保护,产生法律效力的时限。

  《国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规定》中规定:须有特殊规定外,绝密级事项不超过30年,机密级事项不超过20年,秘密事项不超过10年。保密期限在一年及一年以上的以年计,在一年以内的以月计。这里所说的“特殊规定”是指制定保密范围的中央、国家机关可以规定有关保密范围中某类的保密期限“长期”。对规定为“长期”的国家秘密事项,在授权机关作出解密前,其他机关、单位应对其采取长期的保密措施,不得擅自决定解密和随意对外提供。

  (四)档案密级的调整工作

  1.贯彻落实相关法规

  要贯彻落实《保密法》以及1991年国家保密局、国家档案局联合制发的《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解密和划分控制使用法暂行规定》的精神,在广泛宣传、提高认识、大力协调的基础上,重点解决好两个问题:一要严格执行解密划空的时间标准、有关涉密内容标准及保密规范标准,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二要主动接受保密部门的监督指导,齐心协力搞好档案涉密文件的清查鉴定。严格划清与非密的界限,确定哪些档案限制在一定范围内利用,哪些还不能提供利用,为今后进一步搞好规范化、标准化涉密档案建设奠定基础。

  2.建立法制新秩序

  对解密档案的变化调整,不仅要足于当前的实际工作,还要着眼于长远。历史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以往关于档案保密的制度还不健全,适应不了《保密法》的要求,需要完善增加新的内容。为了适应涉密档案工作制度化、正规化的需要,应建立以下三个制度:一要建立划定密期制度,以便届满自行解密。二是建立调密通知制度,对保密期间提前解密或发生升降变化的密级文件,要下发通知单告知档案室,以便衔接工作,适时变动。三要建立解密档案接收标准制度,加强涉密档案的规范化建设。

  3.加强涉密档案的科学管理

  在调密工作中我们发现,过去经常把密和非密文件混合组卷、混合保管、混合提供,造成了扩散机密的漏洞。对此,可以采取分段治理的办法。以1991年贯彻〔国档发28号〕文件实施馆、室、藏涉密档案解密划空工作为界,对以前大量混订在卷内的密级文件可以原封不动,但在今后一般查档中提供所查内容,不提供含涉密文件的原卷。外公卷时,可采取与所查档案无关的涉密文件进行密封等措施。今后对密级文件特别是绝密文件应当单份盒装保存,彻底解决与非密的文件材料混卷问题,堵塞过去那种因混卷在提供利用中造成机密扩散的漏洞,以及涉密档案文件分散不集中,日后调密不变的问题。同时,要按立档单位档案中的文件密级编制目录或卡片,建立涉密文件统计台账和存放地点索引,为科学的管理,准确的掌握,有效的保密,及时的提供创造条件。

  二、档案开放中的保密

  一成不变地看待档案的秘密性,无视其秘密性的秘密的时效和范围,是不对的;但如过于缺乏保密观念,对涉密档案无事其秘密性,无限地扩大开放利用范围,也是错误的。因此,在开放档案为社会各界所利用的同时,应当做好相应的保密。

  (一)档案的审查工作

  审查工作是档案开放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开放档案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其主要任务是科学而准确地区分、判定档案的开放与控制使用范围。对这项工作可以分三步进行:一是初审,档案馆工作人员根据标准,对开放期限内的档案逐渐进行审查,初步判定开放与控制使用范围。二是中审,由具有较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的同志,重点审查初审中没能判定开放与控制使用的部分档案,以确定其取舍。三是终审,根据初审和中审的情况,权衡利弊,进行综合分析、审查,最终决定与批准档案的开放与否。

  (二)档案的解密工作

  保密档案是有等级的,其划分等级是根据《保密》规定,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确定档案的密级,就是为了让档案工作人员根据不同的密级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最大限度地提供利用档案。但是秘密不是一成不变的,一旦秘密保管期限届满,便失去了它的保密价值,为此我们就不能按原有的保密文件管理,而应该按照公开文件进行管理。这就是档案保密的时效性。向社会各界开放的档案,必须是到了一定时限的档案,要开放,必须先进行解密,把未解密的列入控制使用的范围。过去,许多档案馆,对其所保管的注有密级的档案,没有定期解密,影响了档案的开放利用。对划密档案进行解密工作,应当遵循《保密法》的有关规定,即:“国家秘密事项在保密期限内不需要继续保密的,原确定密级期限的机关、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应当及时解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16条)。这也就是说,解密是由于原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或其上级机关进行。

  (三)档案开放前的基础

  开放档案首先要做好档案开放的基础工作。

  1.提高开放档案卷的内在质量。利用原有基础,进行系统整理,达到分类科学、组卷合理、编目清楚、排列系统的要求。

  2.建立健全编号,要适应开放后检索与管理的要求。

  3.编制检索工具。一是基础性检索工具,如《开放档案目录》;二是骨干性检索工具,如《开放档案卡片目录》;三是文字叙述性检索工具,如《开放档案全宗介绍》、《全宗卷》等,使开放档案的检索工具逐步形成以骨干性检索工具为主,以基础性检索工具为辅,以叙述工具为必要补充的检索工具体系,实现检索途径的多元化。

  4.准备好副本。对珍贵、重要的档案,应来取抄录、复印、照相等手段进行复制,搞好档案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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