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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如何避免医疗纠纷的论文2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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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如何避免医疗纠纷的论文2500字

  目前,我国的医疗纠纷不断增多,调处难度增大,已引起医药卫生、司法系统、行政部门以及社会上的广泛关注;医疗纠纷不仅仅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且与构建和谐社会密切相关。下面是学习啦小编带来的关于医疗纠纷的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医疗纠纷的论文篇1

  浅谈抓好护理安全管理防范医疗纠纷

  1 护理的不安全隐患原因相对较多

  1.1 护士的法律意识有些淡薄

  护士的法律意识的降低,这将会对医疗纠纷埋下巨大的隐患。护士在护理的过程中往往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某些言行很有可能引发护患纠纷。据陈先华报道,在1682个护理相关因素中容易引起纠纷的护理诊断有235个[1]。

  1.2 护理中工作态度不够严谨,措施不得力

  有些护理人员在手术的时候不注意场合与方法,注意力严重不集中,不认真清点器械用物,这种轻浮的态度,将会引起医疗事故,从而使病人对医院失去信赖。还有就是没有注意老人、儿童以及精神病人,造成了事故。

  1.3 护理过程中责任心不够强,有的服务不能够到位

  护士在护理过程中由于缺乏责任心,对护理制度缺乏理解,疏忽大意,马马虎虎,以致发生错误。具体表现为:疏忽患者病情、未将患者病情变化及时报告给医师,导致延误了抢救治疗的最佳时机等[2]。

  2 防范对策

  2.1 对病房的设备安全管理

  2.1.1 病房安全管理

  病房的环境以及设备的完好对于病人的恢复起到重要作用,保持病房安静,在家属探视的时间内,通过宣传换位的意识,减少大声喧哗;发挥护士的管理,每一段时间由护士长对病人以前或者现在使用中的各种装置意义进行检查,发现损坏的一定要及时报告,严格检查挂钩的结实性,防止输液的时候悬挂液体下落,做到合理放置[3]。

  2.1.2 设备状态中的安全管理

  机器的完好有利于病人的治疗,医疗人员一定要安排专人负责器械的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进行维修。储备足够的设备,以防急用的时候,因机器不足,影响治疗,也防止维修中的设备,耽误患者治疗[4]。

  2.2 对实习护士安全管理

  实习护士是护理事业的新鲜血液、新生力量,对她们的培训是一个重要工作,也是光荣的任务。护士长在安排教师的时候,一定要选择经验丰富、责任心强、文凭学历比较高的人员带教,这样不但可以教会一些护理的基本技能,也能提高普遍责任心,牢记优秀是一种习惯,要从开始抓起。教师一定要做到知识的全面讲解,及时与病人及家属沟通,一定要以身作则,带一个好头,这样起到模范作用,才能更好地培养更优秀的护士[5]。

  2.3 护理告知等安全管理

  患者有权知道病情,护士有义务告知。护理的如实告知可以增强病人及家人对治疗、护理这些知识的了解,才能有效地减少护理纠纷。护理告知对象首先是患者,然后是患者家属,主体是护士。告知后要做好记录并让病人或家人签字认可[6]。

  2.4 病人的安全管理

  2.4.1 危险病人安全管理

  将一些大手术后、病情危重的、卧床长久的、有较大心理障碍的以及年龄较小的病人作为病房的高危的病人进行对待。这样的病人护士长一定要做到:及时了解病情、了解效果、了解已经完成的情况,并且要征求病人对护理工作过程的意见,然后一定要去想办法合理的解决,并且在护理中进行告知,这样才能引起大家的重视[7]。

  2.4.2 提前性安全管理

  一个有预见性的管理者才是好的管理者。对那些住院时间比较长、住院期间经历过再次手术的、对医院或者护士有意见的,护士长一定要和这样的病人进行及时的交流,这样才能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及时了解病情,上报给主管医生。提醒护士在说话上、行动上要小心,解释工作的时候要与医生保持一致,不要在病人面前发表自己的看法等。治疗的护理一定要做到位。护理的记录要记全记好,避免出现不好的记录[8]。尤其是特殊病人的记录,一定要严格要求。

  2.5 加强用药安全管理

  加强用药安全管理是护理安全管理的又一个重要方面,其可以保证医疗护理的安全,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护理中容易出现的错误,另外还对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发生起着重要作用。护士在每日用药操作过程中存在着大量安全隐患,这些应该引起护士长的高度重视。保证备用药品定点放置,药品标签要贴示清楚,以规范模式保存,争取做到专人专管,定期抽查。严格执行毒药、麻药等药品的请领、使用制度与管理制度,毒麻等药品要分类放置,并且采取专人、专柜加锁保管的形式,要保证护士随身携带钥匙[9]。护士长务必要按期组织护士学习新药品的药理作用、不良反应及使用注意事项等,以求尽量降低发生安全纠纷的概率,只有严格遵循以上要求,才能达到用药安全。

  2.6 患者投诉安全管理

  护理人员一定要正确对待病人的投诉,一定要合理解决问题,这样才能减少纠纷,护理人员一定要经常接受投诉,因为这些焦点可能会影响到纠纷[10]。无论任何方面的问题,护理人员都应以积极的态度进行沟通和协调,使问题得到合理的解决。

  3 结论

  护理的安全管理在护理工作中是一个重点,如何注意护理安全,这将会直接减少医疗纠纷。一旦产生纠纷,那么将会给病人以及医院带来很大的不便。处理这些医疗纠纷须花费大量的时间、金钱以及劳动力,如果处理的不好将会大大的影响到医院以及社会的工作秩序。这对每个人都会带来不好的影响,因此护士长一定要加强护理管理,这样才能大大减少医疗纠纷。

  通过加强管理,提高了护士的安全防范意识,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规范了护理行为,执行各项护理操作,做到科学、规范、有预见、有防范,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通过明确护士对待安全问题的态度,提高护士安全意识,加强工作责任心,转变护理理念,病人投诉及护理差错的发生率大大降低,护理安全系数明显提高。统计我院2012年6月-2014年6月所做满意度调查发现,病人对护理服务满意度由91.2%上升到99.0%,技术满意度由89%上升到96%,未发生坠床、烫伤、跌倒等意外及输血差错事故,未发生因护理原因所致的医疗事故。

  医疗纠纷的论文篇2

  浅谈加强医疗纠纷教学的思考与建议

  在医疗技术不断提高及医疗事业高速发展的同时,人们的维权意识及法制观念也在不断增强,导致医疗纠纷事件层出不穷。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由于对诊疗护理过程中发生的不良医疗后果及其原因认识不一致,患者要求追究责任或(和)给予民事赔偿,而向卫生行政部门提请行政处理或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而发生的纠纷。

  医疗司法鉴定的主要目的在于通过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鉴定,来确认医疗单位在进行医治以及护理行为的过程中是否存在医疗差错并造成医疗事故,从而为最终的裁判提供一份客观公正的鉴定报告,来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利,尽快解决医疗纠纷。医疗纠纷鉴定作为法医工作内容的一部分,要求法医具备扎实的医学知识基础及熟悉相应的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随着医患关系日渐紧张,加强医疗纠纷鉴定能力的培养是当前法医学本科教育的重中之重。

  一、法医在医疗纠纷鉴定中的重要作用

  法医参与医疗事故鉴定工作由来已久,早在20世纪50到60年代,医疗事故由检查机关管辖,鉴定工作由法医负责。大约在20世纪90年代初、中期,法院开始委托法医鉴定医疗纠纷,法医重新参与医疗纠纷至今。当前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的基本流程为:医患双方委托―法医审阅文案资料―召开听证会―专科医生会诊―鉴定报告书写等。

  在该过程中,作为医疗纠纷鉴定的主体,法医的鉴定地位指的是:首先,法医是医疗事故鉴定小组的核心组成成员,通过使用自身权威的医疗鉴定知识对医疗鉴定做出权威性的指导;其次,法医充分熟悉相应的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并从法律的角度看待医疗纠纷中出现的分歧以此做出评判,为医疗责任判定及医疗赔偿提供客观的标准;最后,法医是具备丰富医疗知识和医疗护理经验的专业医师,法医通过突破传统的医疗护理思维,谨慎分析诊疗过程及护理过程中出现的偏差。

  二、当前教育模式下的法医学毕业生应对医疗纠纷案件能力不足

  现阶段法医学五年制本科生的培养方案多为:一、二、三年级学习基础医学课程,四年级学习临床医学课程,并进行3个月的临床实习;五年级开始学习法医学专业课程,然后进入公安机关实习,实习时间一般为4~6个月,在校学习理论课程期间,学生课业繁多,平时较少时间进行实践活动。法医学专业课程包括了法医学的主要分支学科,但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鉴定仅在《临床法医学》和《法医学》教材中有一节或一章的课程教授,并且内容设置简单,未详细解说医疗纠纷鉴定内容、要求等,使得学生较难学习到正确、全面、系统的医疗纠纷鉴定基本知识,同时大多数专业实习并没有涉及医疗纠纷鉴定实习内容,以致学生对医疗纠纷知之甚少,难以在毕业后较快地熟悉并处理医疗纠纷鉴定工作。

  同时作为一门为法律服务的学科,法医学专业学生应该对法学知识有一定的了解,但是当前多数学校法医学课程设置仅仅将法律概论作为一门选修课,仅部分高校注重法学与法医学的结合教学,然而这并不能满足法制建设的需求,以至于培养出的学生在解决需要法律知识的专业难题时显得力不从心、捉襟见肘。特别是对于与卫生法律法规息息相关的医疗纠纷鉴定工作而言,法律知识的缺乏将导致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公正性和科学性出现偏差。法医在履行出席庭审现场、解说鉴定报告细节等义务时,法医法学知识的支撑有利于其提供具备法律效力的证词,发表个人意见,行使表决权。

  当前具备医疗纠纷法医鉴定资质的高素质法医人才缺口仍然较大,必须对当前法医学专业本科教育模式从教学管理、教学方法、课程设置、实习内容等方面进行改革,创建创新型专业人才教育模式,培养满足社会需求的、高技能的法医学专业人才。

  三、较强法医学本科教育模式改革,培养具备医疗纠纷鉴定能力法医学毕业生

  (一)改革现行课程设置,增加法学教育及医疗纠纷鉴定内容

  开设《法医法学》、《法学理论》必修课,加强学生法律意识,特别是卫生法规等。同时学生可选修法学专业课程,参与考试,取得法医学与法学双学位。开设《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选修课,教学内容包含:目前我国医疗纠纷和医疗损害的发生现状、发生的原因、法律处理途径、鉴定原理等较为全面的内容。

  (二)改革培养方式,注重理论与实践并重

  1.法医学本科生双向导师制模式。学生分别由理论导师与实践导师共同指导,理论导师为法医学系专业教授或副教授,主要负责理论专业知识、学术理论的培养;专业导师为鉴定中心具有丰富经验的资深法医工作者,负责学生所学理论知识在实践中的应用等相关实践能力的培养。学生在学习临床基础课程时利用课余时间进入鉴定中心见习、实习,初步了解医疗纠纷鉴定工作;之后在理论导师的指导下,在学习法医学专业课程时开始参与案件鉴定工作,着重培养法医实践工作能力。

  2.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1)实行PBL教学方法。

  基于问题的学习(problem-based learning,PBL)作为一种在国内外受到广泛重视并广为流行的教学模式,它以问题为基础、教师为引导、学生为中心。老师可在备课中设置问题,并在授课时让学生互动讨论,利用学生的发散思维,引导学生主动学习。例如,在医疗纠纷原因分析教学中,可以提出问题让学生思考: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医疗损害后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过错参与度。

  参与听证会前,让学生了解案件过程,思考患方将提出哪些诉求、诉求理由和合理性,以及医方将如何回答患者所提问题等;在学生参与听证会、听取医患双方意见并记录后要求学生讨论医患双方陈述词并进行合理性与真实性分析。在文案资料审阅过程中,学生带着问题去查阅资料,如病历的真实性,诊疗措施的合理性等。PBL教学能充分激起学生学习的兴趣,利用这种问题互动式的教学模式可以提高学生思考、分析并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可促进教师不断学习专业新知识,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从而提高法医学教学质量。

  (2)增加实践及实习机会。

  医疗鉴定是指法医对造成医疗纠纷的原因进行分析和鉴定,从而为医疗责任判定和医疗赔偿提供公正而科学的参考。这就决定了法医要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及全面思考问题的能力。

  学生在未学习法医学专业课程时即进入鉴定中心见习,熟悉鉴定工作流程及内容;学习了专业课程后,在老师协助下全程参与鉴定,如案件审核、参加听证会、报告书书写等。例如涉及到死亡、需要进行尸体检验的医疗纠纷,组织学生参与尸体解剖、病理切片观察等,了解死亡原因,在后续进行医疗纠纷鉴定工作时,参加医患双方听证会,听取双方意见;并尝试审阅文案资料,书写鉴定报告。

  这样既能让理论指导实践,又能逆向利用实际案例巩固课本知识。因此,仅增加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理论教学是远远不够的,法医学作为一门实践性极强的应用学科,其重点教学还是在于实践应用。实践教学是法医学教学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是学生掌握基本技能、锻炼动手能力、培养创新能力的一个有效途径。目前法医系本科生实习基地大多数为公安局,学生接触到的刑事案件较多,要熟悉掌握医疗纠纷鉴定工作还是要进入司法鉴定中心实习。因此学生在学习医疗纠纷理论课程时利用课余时间在鉴定中心见习,理论课程结束之后开始实习,全程参与鉴定,巩固已学知识,培养独立思考、分析、处理案件的能力,提高专业技能。

  四、结语

  医疗环境的改变使得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频发,法医学鉴定也变得复杂。目前医疗损害和医疗纠纷作为非常重要的法医学内容之一,现有教学内容及课程时间安排远不能达到培养具备医疗纠纷鉴定能力的本科生,为满足法医学实践的需要,为满足法制社会建设的需求,改革现有本科生教育模式,加强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教育显得迫在眉睫。

  首先,要适应目前法医学实践的需要,就要将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作为一个独立的课程进行讲授,并增加法医法学课程,要求学生熟练掌握与医学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等;其次,探索理论导师与实践导师双轨制和PBL教学模式,教学与实践相结合进行教学,培养学生思考、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增加实际机会,锻炼学生独立处理案件的能力。这一系列教学方法相结合的方式有利于建立培养专业能力强、知识范围广、全方面发展的应用型法医学本科生的新型教育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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