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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时间算不算视同缴费年限

时间: 曾扬1167 分享

  视同交费年限,是针对一些特殊群体连续工龄的特殊照顾。

  一般是指国有企业固定工身份没有建立养老保险制度之前,上山下乡知青的上山下乡时间,需要安置工作的军人的服役时间,事业单位没有建立养老制度之前,国家认可的连续工龄,就可以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个人不需要缴费,但是不代表没人缴费。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视同交费年限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由政府承担。而且,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困难时,政府负责补贴。

  民办教师的工作时间,除非转为公办教师,否则是不予认可连续工龄,也不能认可缴费年限的。依据1986年国家教委的关于民办教师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民办教师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前最后一次经组织批准为民办教师的工作时间,可以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实际上,也有潜台词,如果当了多次民办教师只按最后一次工作时间为准。

  2011年,国家在关于解决代课教师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提出将被辞退的民办教师纳入养老保障,于是各省市开展对被辞退民办教师按照教学时间发放的养老补助又叫教龄补贴。

  各省市的普遍待遇标准是每年教龄每月补贴20元左右,有的10元,有的30元。有的地方提出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不断提高教龄补贴待遇标准。如果未来能够参照普通公办教师平均退休金的教龄待遇发放就最好了。

  不过大家要知道,享受教龄津贴,就不能享受其他养老补贴。多地发放教龄津贴的前提一般就是没有享受其他养老保险待遇,只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教龄津贴会根据城乡居民养老金一起发放。

  云南省一些地区也出现过允许民办教师作为特殊群体,自己负担养老保险费用,补缴养老保险,享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政策。不过都是从开始有养老保险制度开始,一般是92年之后。而普通企业固定工人,视同缴费年限都是1992年之前的工作时间。

  所以,一般来讲只要我们自己补缴了养老保险,就是根据补交的养老保险计算养老待遇,没有视同缴费年限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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