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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宣传宪法知识

时间: 智鹏1205 分享

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宣传宪法知识

  12·4是全国法制宣传日,暨国家宪法日,身为检察官的一员,了解与法制相关的信息也是必要的素养。

  人人都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列宁也说过“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宪法还是人权保障书。但我们中有多少人,真正读过宪法、了解宪法?

  所以政府会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工作,将宪法知识宣传给广大群众。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在宪法宣传活动中的作用

  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宣传责任,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宪法学习宣传氛围。

  1.中央各媒体在国家宪法日期间,组织精干力量,做好宪法宣传新闻宣传报道。人民日报在12月4日当天就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刊发社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在12月4日前后,以“把宪法和法律交给人民”为主题,播出一期“焦点访谈”节目,“新闻联播”节目中播出各地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情况报道,插播宪法宣传公益广告;全国党报党刊在12月4日当天刊发宪法宣传公益。地方各主流媒体要加大宪法宣传力度,上下联动,形成合力。

  2.司法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全国普法办公室组织开展年度法治人物评选活动,12月4日晚播出《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 ——2018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礼》专题节目,节目播出后,中央网信办安排在全网推送。各地组织开展法治人物评选,制播宪法宣传专题节目,用群众身边的真人真事激励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3.按照中央网信办、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宪法进网络的要求,中央和地方新闻网站及其客户端开设宪法宣传学习专栏,突出宣传我国的宪法精神、原则、核心要义;全国重点理论网站做好宪法专题建设,推出精品理论文章,全面准确解读宪法精神;鼓励商业网站发挥各自特点,加强对权威报道和稿件的再编辑再传播;微博、微信、QQ、论坛、贴吧等社交平台,利用新技术新手段,创新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

  4.在组织开展“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基础上,评选优秀微视频,在网上集中推送展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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