挡不住的气象灾害——洪水
洪水灾害往往是由河流湖泊和水库遭受暴雨侵袭引起洪水泛滥造成的,也可能是海底地震、飓风以及堤坝塌坍等而造成的。在狭窄的水道上、多山的峡谷地区、屏障后的建筑物附近,暴雨会很快引发汹涌的洪水,冲垮吞没所经之处的一切屏障。
洪水灾害是我国的重大气象灾害之一,除沙漠、极端干旱地区和高寒地区外,我国大约2/3的国土面积都存在着不同程度和不同类型的洪水灾害。
洪水孕育于由大气圈、岩石圈、水圈、生物圈共同组成的地球表层环境中,其发生属于自然变异。若它发生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没有承受灾害的客体,就不成为自然灾害;而当洪水发生在有人类活动的地方,对人类社会和自然资源造成了损失,就形成了洪水灾害。所以,洪水灾害的形成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自然环境发生变异从而诱使洪水发生;二是洪水到达地区有人类居住或者分布有社会财产,即有承受灾害的客体。
洪水灾害有几种类型,大体说来,可粗略划分为两种,一种是主要发生于江河的江河灾害,另一种是主要发生于海岸的海岸灾害。这两种类型与其说是发生场所不同,不如说是灾害的发生原因完全不一样。因此,以发生原因为基础对洪水灾害进行分类更容易理解。不用说,江河灾害的原因是降雨。另外还可能因下雪造成融雪洪水,所以严格来说,将原因归结为降水可能更为合适。
海岸灾害的原因主要是风。因风暴而引起涨潮巨浪,冲刷堤岸卷走泥沙,造成侵蚀海岸、堵塞填没江河口等现象。另外,地震带来的海啸也是海岸灾害的重要组成部分。
以上将洪水灾害的原因全部归结于雨、雪、风、地震,但对我们所经历的洪水灾害实态进行详细分析,可以发现,除了这些自然现象外,还有其他因素可能带来洪水灾害。例如,建造水坝会使河坝上游河床上升,下游河床下沉,由此发生灾害;滥伐森林、过度开采沙石,也会诱发洪水灾害,对这些方面必须进行充分反省。总之,洪水灾害的发生是由外界自然现象与受灾事物或场所抵抗力的不平衡引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