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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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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为了减少港口在自然灾害中人员伤害及设施突遭重大损失,防止自然灾害扩大而造成的恶劣影响,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港口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很重要。以下就是学习啦小编整理的港口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以供参考。

  港口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港口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一、预案的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港口机械防阵风、防台风管理工作; (二)本公司港口的防汛抗洪工作;

  (三)其他对本公司港口构成重大危害的如:台风、雷电、地震、暴雨、高温、大雾、冰雹、低温等自然灾害事件,包括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的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港口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二、组织机构

  港口预防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士勇(总经理)

  副组长:周学民(副经理、总工) 彭永宁(书记、工会主席)

  成 员:潘万里(总调度) 周成友(工程部长) 龚 磊(安全员) 曾洪基(设备部长) 李军涛(技术部长) 丁宝来(管桩部长)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设在本公司生产副经理办公室,负责本港口预防自然灾害的日常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

  (一)在上级有关部门领导下,根据掌握的信息,指挥本港口预防自然灾害应急工作,协调处理有关事宜;

  (二)向本公司职工发布防风防台和防汛抗洪通知; (三)监督、检查本港口预防自然灾害措施的落实工作; (四)负责与有关部门联系,及时传递信息和向上级部门报告本公司预防自然灾害应急工作有关情况;

  (五)做出优先安排抢险救灾; (六)对本公司港口预防自然灾害工作进行指导,促进本公司提高预防自然灾害的技术和水平;

  (七)督促本公司开展港口预防自然灾害宣传教育,并指导其开展港口预防自然灾害抢险技术培训和演练。

  港口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三、预防自然灾害的工作要求

  (一)大型港口机械防风防台工作要求

  1、应当对大型港口机械的防风装置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完好并具备防风防台能

  力;

  2、大型港口机械作业的码头和场所,应当根据当地陈风或者台风的实际情况设置足够的锚定装置,对不具备防风防台能力的码头和大型港口机械应当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确保其具备防风防台能力;

  3、正常使用的大型港口机械应当完备、有效,并具备有足够的制动力距。

  轨道式大型港机应当符合《港口大型装卸机械防风的暂行规定》第八条的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应当配备防滑和制动装置,其中防滑装置须保证设备在15米/秒到35米/秒的现场风力作用下不发生滑移;

  2、选择配备防止风的水平力和上拔力的装置时,须保证设备在35米/秒到55米/秒的现场风力作用下不发生倾覆。本辖区50年最大风速历史记录超出上述范围的,应当按照50年最大风速设防;

  3、行走轨道应当平整,轨道两端应当设置钢筋混凝土或者钢板制成的挡块,并与码头基础紧固联系在一起;

  4、应当配备防风预(警)报装置,并进行技术测试,以满足对设计风速警示预报的要求。

  (二)港口防汛抗洪工作的要求

  1、日常的港口防汛抗洪工作实行“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排大涝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

  2、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突出重点,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服从全局的原则。 3、坚持依法防汛抗洪,平战结合。

  4、为港口抢险救灾工作所进行的决策咨询、工作建议和参与抢险救灾指挥等提供技术保障。

  (三)港口预防其他自然灾害的工作要求

  1、针对其他自然灾害的影响,应及时认真总结救灾工作经验。充分认识辖区其常见自然灾害发生规律和特点,把握灾害发展趋势,结合本港口实际,制定相关的应对措施。

  2、坚持灾情会商制度。发布预警信息。 3、抓好本港口自然灾害信息报送工作。

  4、建立港口自然灾害应急指挥和信息管理平台。增强港口防灾救灾综合管理能力。 5、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加强与上级政府各部门以及110、119、120等应急力量的协调联系,全面提高港口应急救援能力。

  6、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如遭受自然灾害时期的24小时救灾抢险工作值班制度,及时收集、传递和处理港口自然灾害信息,确保应急抢险救援高效快捷。

  港口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四、港口自然灾害应急响应

  港口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要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原则开展抗灾救助工作。根据港口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设立以下四个响应等级:

  Ⅰ级响应

  (一)灾害损失情况

  本港口区域内,遭遇自然灾害时,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特别重大港口自然灾害事件。

  2、需要由国务院决定的抵御自然灾害其他事项。 (二)启动程序

  本港口遭遇上述Ⅰ级的自然灾害后,应立即向上级交通(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上级管理部门报告,最终由国务院启动Ⅰ级自然灾害的相应应急预案实施救援,本公司负责配合上级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三)应急响应 本公司受到灾情后,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并及时向上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机构通报情况。在应急时期,还需执行零报告制度,每日上午9时前汇总灾情信息,向上级报告,并保证通信网络24小时畅通,专人值守,及时组织抗灾自救工作,并请求上级部门协助开展救灾,派驻救灾队伍。

  (四)响应的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根据上级自然灾害应急指挥机构的通知,确定终止Ⅰ级响应。

  Ⅱ级响应

  (一)灾害损失情况

  本港口区域内,遭遇自然灾害时,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港口自然灾害事件。

  2、需要由省政府决定的抵御自然灾害其他事项。 (二)启动程序

  本港口遭遇上述Ⅱ级的自然灾害后,应立即向上级交通(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上级管理部门报告,最终由省政府启动Ⅱ级自然灾害的相应应急预案实施救援,本公司负责配合上级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三)应急响应 本公司受到灾情后,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并及时向上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机构通报情况。在应急时期,还需执行零报告制度,每日上午9时前汇总灾情信息,向上级报告,并保证通信网络24小时畅通,专人值守,及时组织抗灾自救工作。此外,还应及时与有关职能部门联系,沟通灾情信息,分析灾难形势,落实救灾措施,请求上级部门协助开展救灾,派驻救灾队伍。

  (四)响应的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根据上级自然灾害应急指挥机构的通知,确定终止Ⅱ级响应。

  Ⅲ级响应

  (一)灾害损失情况

  本港口区域内,遭遇自然灾害时,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的港口自然灾害事件。

  2、需要由江门市政府决定的抵御自然灾害其他事项。 (二)启动程序

  本港口遭遇上述Ⅲ级的自然灾害后,应立即向上级交通(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上级管理部门报告,最终由江门市政府启动Ⅲ级自然灾害的相应应急预案实施救援,本公司负责配合上级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三)应急响应

  本公司受到灾情后,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并及时向上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机构通报情况。在应急时期,还需执行零报告制度,每日上午9时前汇总灾情信息,向上级报告,并保证通信网络24小时畅通,专人值守,及时组织抗灾自救工作。此外,还应及时与有关职能部门联系,沟通灾情信息,分析灾难形势,落实救灾措施,请求上级部门协助开展救灾,派驻救灾队伍。

  (四)响应的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根据上级自然灾害应急指挥机构的通知,确定终止Ⅲ级响应。

  Ⅳ级响应

  (一)灾害损失情况

  本港口区域内,遭遇自然灾害时,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1、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的港口自然灾害事件。 2、紧急转移安置人员不足1000人的。

  3、需要由新会区政府决定的抵御自然灾害其他事项。 (二)启动程序

  本港口遭遇上述Ⅳ级的自然灾害后,应立即向上级交通(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上级管理部门报告,本公司应急工作人员立即进入抗灾抢险应急状态,实施救援。

  (三)应急响应

  1、本公司应急工作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全程跟踪港口自然灾害的发展、变化情况,及时与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港口自然灾害会商,做好抗灾抢险技术服务工作。

  2、信息收集和处理

  本港口遭受上述Ⅳ级的自然灾害期间,安全员需密切留意气象部门发出的自然灾害监测、预报等相关信息,负责对港口自然灾害情况进行收集和综合处理,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公司领导和应急指挥机构。

  3、通讯

  本港口遭受上述Ⅳ级的自然灾害期间,参与港口自然灾害应急的有关工作人员应当保证通信畅通,手机必须处于24小时开机状态。

  4、指挥与协调

  当港口遭受上述Ⅳ级的自然灾害,预案启动后,本公司预防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应急置工作,必要时建立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指挥事发现场的应急置工作。

  灾害现场的指挥与协调以现场指挥部为主,有关人员应当遵照现场指挥部的应急工作部署,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全力以赴做好应急置工作。

  在必要时,预防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组织或聘请有关专家参加现场指挥部工作,提供相关专业咨询,供现场指挥部决策参考。

  5、紧急处置

  (1)本港口遭受上述Ⅳ级的自然灾害后,预防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组织本单位进行先期应急处置,开展自救互救,全力控制事态扩大,尽力减轻自然灾害的损失。

  根据上级部门提出的指导意见,正确处置救灾。 (2)应急处置措施

  本港口遭受上述Ⅳ级的自然灾害后,预防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需做好如下工作:①要求立即组织建立应急队伍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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