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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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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的区别

  如何区分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呢?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的区别,供大家阅览!

  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的区别:【备考提示】

  如何准确理解产能计划的类型和平衡产能与需求的方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产能计划的类型包括领先策略、滞后策略和匹配策略。

  (1)领先策略:根据对需求增长的预期增加产能。

  (2)滞后策略:仅当企业因需求增长而满负荷生产或超额生产后才增加产能。

  (3)匹配策略:少量地增加产能来应对市场需求的变化。

  一般来说,共有三种平衡产能与需求的方法:

  (1)资源订单式生产:当需求不确定时,企业仅在需要时才购买所需材料并开始生产所需的产品或提供所需的服务。

  (2)订单生产式生产:在采用某些生产运营流程的情况下,企业可能对未来需求的上涨非常有信心,从而持有为满足未来订单所需的一种或多种资源的存货。

  (3)库存生产式生产:许多企业在收到订单之前或在知道需求量之前就开始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

  区分三种平衡产能与需求的方法。

  资源订单式生产,指的是在接受订单之前不购买资源,只有接受订单之后再采购资源进行生产,即订单-资源-生产,例如:建筑公司。

  订单生产式生产,指的是先拥有一部分资源,在接受订单之后,再进行生产,即资源-订单-生产,例如:餐馆。

  库存生产式生产,指的是企业在收到订单之前或在知道需求量之前就开始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即资源-生产-订单,例如:节日礼物,比如圣诞节的某些玩具。

  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的区别:【考点精讲】

  税法与税收的关系(税法)

  税收: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税收特征是由税收的本质决定的,是税收本质属性的外在表现,是区别税与非税的外在尺度和标志。理解税收的内涵需要从税收的分配关系本质、国家税权和税收目的三个方面来把握。

  税法: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义务性法规——以规定纳税人的义务为主并不是指税法没有规定纳税人的权利,而是指纳税人的权利是建立在其纳税义务的基础之上,处于从属地位。税法属于义务性规范是由税收的无偿性和强制性特点所决定的。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的这一特点是由税收的无偿性和强制性特点所决定的。

  (2)综合性法规由一系列单行税收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制度组成的体系,其内容涉及课税的基本原则、征纳双方的权力和义务、税收管理规则、法律责任、解决税务争议的法律规范等。税法的综合性特点是由税收制度所调整的税收分配关系和税收法律关系的复杂性所决定的。

  税法与税收关系:把握税法的概念必须在深入理解税收的基础上进行。税收的本质特征具体体现为税收制度,而税法则是税收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税收与税法密不可分,有税必有法,无法不成税。

  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的区别:【疑难问题解答】


1.同一控制下多次交易实现企业合并在个别报表中的处理原则。(会计)

  解答: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应当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原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的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被合并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也在合并当期直接转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并按照下面的原则处理:

  (1)合并日于合并之前持有的被合并方的股权投资保持其原账面价值不变;

  (2)这里所说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是指的被合并方的所有者权益相对于最终控制方而言的账面价值;被合并方需要编制合并报表的,被合并方的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应当以其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确定。

  (3)如果是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实现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的,按照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相同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2.如何理解“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经济法)

  解答:理解这句话需要把握以下要点:(1)这里所指的限制是指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所享有的事务执行权和对外代表权权利的一种界定;(2)对抗是指合伙企业不承认第三人的某些权利和利益,拒绝承担某些责任;(3)第三人是指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与合伙企业有经济联系的第三人不知道合伙企业所作的内部限制,并且是本着合法交易的目的,诚实的通过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人,与合伙企业之间建立民事、商事法律关系的法人、非法人团体或者自然人。如果第三人与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恶意串通、损害合伙企业的利益,那么就不属于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

  例如:某合伙企业聘用乙管理企业事务,同时对乙的职权予以限制,凡是乙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10万元的合同,必须经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的一致同意。某日,乙未经全体合伙人的一致同意与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丙签订了一份标的额为15万元的买卖合同。这种情况下首先应认定合同有效,这保护了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同时乙对给企业造成的损失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合伙企业对被聘任的经营管理人员职权的内部限制,(对外)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但在合伙企业内部,被聘任的经营管理人员超越授权范围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这里要注意“对外与对内”的区别。另外要注意,合伙企业聘用的合伙人以外的人负责合伙企业的经验管理,该管理人并不是合伙人,所以不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的区别:【易错易混辨析】

  如何区分各种审计程序属于控制测试还是实质性程序?(审计)

  进一步审计程序包括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二者是并列的关系,并不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

  要想区分这两种审计程序,关键要看清楚审计程序的目的,如果一项审计程序是为了验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则属于控制测试,比如注册会计师检查验收单是否连续编号,该项审计程序是为了确定验收单是否按照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连续编号,其目的是为了验证内部控制是否有效运行,则属于控制测试;如果一项审计程序是为了发现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则属于实质性程序,比如注册会计师检查应收账款总账和明细账的金额的一致性,我们知道一般情况下总账和明细账的金额应该是一致的,如果总账和明细账的金额不一致,则说明应收账款的计价和分摊认定可能存在错报,这就说明该项审计程序是为了发现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因此属于实质性程序。

  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的区别:【历年考题剖析】

  实施股票分割与发放股票股利产生的效果相似,它们都会( )。(财务成本管理-单选题-2013年)

  A.改变股东权益结构

  B.增加股东权益总额

  C.降低股票每股价格

  D.降低股票每股面值

  答案:C

  解析:股票股利会改变股东权益结构、股票分割不会改变股东权益结构。所以选项A不正确;股票分割和股票股利都不会增加股东权益,所以选项B不正确;都会使得发行在外的股数增加,会降低股票每股价格,所以选项C正确;股票股利不会影响每股面值,而股票分割会降低每股面值,所以选项D不正确。

  点评:本题考核“股票股利、股票分割和股票回购”的知识点,该知识点在中华会计网校2013年《注会财务成本管理》课程“我的题库——2013年模拟试题”实验班模拟试题(五)多选题第34题、特色班模拟试题(一)单选题第16题涉及该知识点。另外在2013年梦想成真系列丛书《应试指南》202页单选题第5题涉及该知识点。(2014年教材将该知识点改成了“股票股利、股票分割和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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