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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高一政治必修2第七课知识点归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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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一政治必修2第七课讲的是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及宗教的内容,需要学生掌握重要知识点。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带来高一政治必修2第七课知识点,希望对你有帮助。

  高一政治必修2第七课知识点

  1.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增强民族团结意识,自觉维护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逐步形成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我国处理民族关系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基本原则。

  (1)民族平等是指各民族都依法平等地享有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权利,依法平等地履行应尽的义务。

  (2)民族团结是指各民族在社会生活和交往中的和睦、友好和互助、联合的关系。民族的团结、民族的凝聚力,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是社会稳定的前提,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保证,是国家统一的基础。

  巩固社会主义民族关系,青年学生怎么做?

  ①我们应该十分珍惜、不断巩固和发展这种民族关系。

  ②自觉履行宪法规定的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是每个中国公民的责任。作为当代青年学生,要把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责任付诸行动。

  (3)民族共同繁荣是指在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的前提下,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富裕、共同繁荣。这是社会主义本质决定的,是国家实现现代化和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

  (4)关系: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三项原则是互相联系、不可分割的。民族平等是实现民族团结的政治基础。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是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前提条件,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又是民族平等、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族团结的物质保证。

  注意:

  (1)民族平等≠消除民族差别。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我国实现了各民族政治上的平等。但是事实上,我国还存在着民族差别:民族特点和民族差异、各民族在经济文化发展上的差距将长期存在。对各民族在历史发展中形成的传统、语言、文化、风俗习惯、心理认同等方面的差异,我们要充分尊重和,不能忽视它们的存在,也不能用强制的方式加以改变。对各民族在发展水平上的差距,我们要积极创造条件,努力缩小和消除。这是一个历史过程。

  (2)根据教育部精神,“民族团结”部分作为必考内容。

  (3)民族共同繁荣是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也是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要求。共同繁荣不是同步繁荣、同等繁荣、同时繁荣。

  (4)各民族共同繁荣也不是说要消灭民族差别。

  (5)注意区别“民族关系”、“民族原则”、“民族制度”。

  2.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及其优越性。

  (1)含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

  (2)内容:

  ①我国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旗)三级。

  ②民族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自治机关是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在行使一般地方国家机关职权的同时,依法行使自治权。

  ③自治权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核心内容。自治权是自治机关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政策,自主地管理本民族自治地方内部事务的权力。

  (3)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

  ①民族区域自治是以领土完整、国家统一为前提和基础的,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安全;

  ②有利于保障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得以实现;

  ③有利于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④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蓬勃发展。

  注意:

  (1)民族区域自治区与特别行政区的异同

  (2)民族区域自治也不同于联邦制: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是以国家统一为前提的,民族区域自治区是单一制国家的地方行政区域;联邦制除联邦中央政府外,各成员国按联邦宪法的规定,还有自己的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

  (3)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前提是国家统一。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对象是少数民族聚居区,“聚居”不是“居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核心内容是自治权,但民族区域自治是“一定”自治,不是“高度”自治,更不是“完全”自治。

  (4)准确把握民族自治地方。民族乡不属于民族自治地方范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不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体系。

  3.我国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内容。

  我国实行①宗教信仰自由政策②依法管理宗教事务③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④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1)我国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是我国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

  基本内涵:①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②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③在同一宗教里,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④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包括两个方面,既保护信仰宗教的自由,又保护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是宪法规定的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我国尊重和保护人权的重要体现。

  (2)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政府依法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管理,是为了保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宗教活动,制止和打击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

  (3)我国宗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我国宪法规定:“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任何境外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我国的宗教事务。我国政府支持宗教界在平等友好的基础上开展对外交往,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对我进行渗透,坚决打击宗教极端势力。

  (4)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既是社会主义社会对我国宗教的客观要求,也是我国各宗教自身的要求。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是要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放弃宗教信仰,而是要求他们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要求他们从事宗教活动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的最高利益与民族的整体利益;支持他们努力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支持他们与各族人民一道反对一切利用宗教进行危害社会主义祖国和人民利益的非法活动,为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和祖国统一多作贡献。

  宗教能够做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是因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宗教状况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是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的,同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在党和国家全面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条件下,能够做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注意:

  (1)区别正常的宗教活动与封建迷信活动的区别:①正常的宗教活动是在法律允许的宗教活动场所范围内进行的活动,是信教群众表达宗教感情、举行宗教仪式、共度宗教节日的各种活动②封建迷信活动是利用人们的鬼神观念、宿命观念等,使用占星、卜筮、相术、看风水、算命等手段,以欺骗群众、索取钱财为目的的活动③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对于利用封建迷信活动,破坏社会正常秩序、危害群众身体健康、骗钱害人者,必须依法惩处。

  (2)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往往交织在一起,但民族问题不一定就是宗教问题。

  (3)我国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但是国家不鼓励和提倡公民信教。

  (4)不能说国家保护一切宗教活动,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5)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但不是要求信教群众放弃宗教信仰,不是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6)在我国,宗教信仰完全是公民个人的私事,但不能说与国家、社会无关。

  (7)坚持独立自主自办,但不是限制同国外的宗教组织往来。

  (8)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与宗教信仰自由不矛盾:目的是保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宗教活动,制止和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

  (11)我国实行宗教与教育、政治相分离的政策。宗教不得干预政治是正确的,但政治也不能干预宗教是错误的。

  (12)宗教主要起着消极作用,只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和一定范围内起一定积极作用。

  (13)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宗教状况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但我国的宗教性质没有发生根本转变,宗教的性质仍然是唯心主义的。

  (14)在我国中共党员和共青团员不得信教,并不违反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恰恰是这一政策的体现。

  (15)注意宗教政策与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区别,前者包括后者。

  高一政治必修2必背知识点

  国家权力机关

  1、性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大表大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大表大会是地方各级权力机关。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我国的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其它国家机关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并受它监督。

  3、职权: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其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最高立法权、最高决定权、最高任免权、和最高监督权。

  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越性:有利于保证国家权力体现人民意志;有利于保证中央和地方国家权力统一;有利于我国各民族平等和团结;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动员了全体人民投身社会主义建设;保证了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维护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5、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由民主选举产生。

  6、人民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各项职能,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

  义务:遵守法律、保守机密、联系群众、接受监督。

  权力: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质询权。

  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1、政体:一个国家的政权机关的组织形式,叫做政体。(国体:国家的性质)

  国体决定政体,政体反映国体。

  2、我国政体: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国体: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共同愿望。

  4、组织和活动原则——民主集中制。(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

  5、民主集中制的体现:

  ①在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关系上,人大代表民主选出,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决策少数服从多数。

  ②在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国家机关关系上,国家行政、司法机关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③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关系上,中央集权,地方分权,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6、含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管理国家社会事务的政治制度。

  7、地位: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石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8、决定因素: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

  9、基本内容:

  ①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②人民在普选基础上选举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

  ③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其他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各自职能;

  ④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和活动原则。等等

  这一制度,以人民当家作主为宗旨,真正保证了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充分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和利益

  高一政治必修2知识点

  邓小平理论

  ① 基本内容:围绕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主题,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的本质,第一次比较系统地初步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一系列基本问题;

  ② 核心内容: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③ 精髓: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判断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试金石: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是否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

  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

  党坚持以人为本。党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个喜爱那个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① 基本内涵: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② 主要内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创造性地回答了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问题。

  ③ 本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中国共产党领导、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实现形式有哪些?

  (1) 领导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掌握国家权力,以此保证国家制定的法律和方针政策能够体现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2) 领导人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书屋,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以此保证国家各项事业的发展,符合人民的意愿、利益和要求。

  (3) 领导人民实行基层民主,由群众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通过民主选举、决策、管理、监督,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4) 领导人民严格贯彻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使公民享有法律上、事实上的广泛的自由和权利,尊正和保障人权,维护公平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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