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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血豺王读书笔记优秀范文300字

时间: 巧绵1291 分享

  混血豺王白眉儿,它的屈辱,它的豁达,它的奋争,它为救旧时的主人,它为豺群的生存所表现的感情波澜,它那大而无畏的精神,无不震撼着读者的心弦。你看了混血豺王之后感想如何呢?混血豺王读后感该怎么写呢?一起来看看吧!

  混血豺王读后感1

  我看了《混血豺王》这本书,里面讲的是:《双面猎犬》的主人公“白眉儿”当上了狗群的首领,但老黑狗并不服气,老黑狗宁愿自己死掉也不肯让白眉儿当狗王,于是老黑狗就想了一个办法,把白眉儿赶走了。白眉儿回到了原来的埃蒂斯豺群做苦豺。

  有一天,一只不知道哪里来的狼群袭击了埃蒂斯豺群,开始骚扰它们的生活,忍无可忍的豺群开始袭击狼群,白眉儿不惜生命把头狼打死了,因此它在众豺的追捧下当上了豺王。冬天到了,豺群开始闹饥荒了,白眉儿带着豺群前往野猪岭,一只名叫兔嘴的双目失明的母豺轻轻用嘴叼着白眉儿的尾巴行走。豺群一直走到深夜,突然下了一场暴风雪,豺群不得不呆在一个溶洞里。

  三天过去了,暴风雪依然没有停,豺群开始了自相残杀的行为,有的豺都崩溃了,比如兔嘴,它干脆一头往石头上撞,不久就魂归西天了。暴风雪终于停了,豺群前往野猪岭,大吃了一顿,回到领地的时候,饥荒已经结束了。最后,白眉儿为了救小豺暴露了自己半豺半狗的身份,被豺群抛弃了,它的一条腿断了,它不想活了,它到了猎人的村庄大吼大叫,被猎人一枪射死了。

  个故事告诉我们:那些坏人,不管伪装得多么巧妙,都逃不过天罗地网的。

  混血豺王读后感2

  我喜欢看《皮皮鲁蒙冤记》,喜欢看描写昆虫世界的《昆虫记》,还喜欢看动物小说《最后一头战象》,可是我最喜欢看的书要数沈石溪的动物小说中的《混血豺王》了。

  《混血豺王》的作者是沈石溪叔叔。这部动物小说描写了混血豺“白眉儿”从苦豺变成一只威猛的猎狗,很受人们喜爱,可是最后被老黑狗陷害,被迫离开了自己亲爱的主人,最后回到豺群当上豺王的故事。

  当我看到白眉儿全心全意的为主人追捕猎物却被老黑狗陷害时,我为白眉儿而感到不平;当我看到蓝魂儿不断的努力让白眉儿喜爱,我为蓝魂儿捏了一把汗,白眉儿因喜爱免嘴,却对蓝魂儿很冷漠;当我看到免嘴为了白眉儿而牺牲自己时,我感受到了免嘴对白眉儿的爱意很深很浓。

  再想想我自己,我是那么快乐啊。我在爸爸妈妈的精心呵护下,无忧无虑的玩耍,还天天和同学们一起读书,可是白眉儿它们呢?天天堤防着同伴的攻击,很多时候都吃不饱。

  怎么样,我这本书好看吧!建议你也买一本细细的品味。

  混血豺王读后感3

  自从上次的“口语交际”后,我就特别想买《双面猎犬》和《混血豺王》,今天去书店一看见它们就迫不及待地将它们买下。

  一回到家,我便捧起书,兴致勃勃地阅读。使豺危言耸听的前任豺王“夏索尔”、恩将仇报的猎人、仗势欺人的狗部队、从苦豺一跃为豺王的“白眉儿”……这几个人物不停地我的脑海中闪过。他们让我感动,让我可惜,让我愤怒,让我流泪。这个故事没有华丽的语句,却有着朴实的动物情感,是回报,是容忍,是公正。

  回报,这是猎人做不到的地方,但豺王白眉儿却可以做得淋漓尽致。白眉王被夏索尔赶出豺群后,逃到一个小村庄上,不幸遭到一村人的误会,后来被阿蚕星救回家,并每天给它很多好吃的食物。白眉儿十分感激它的救星阿蚕星,就每天尽全力帮他捕捉猎物。阿蚕星越来越喜欢白眉王了,甚至将多年与他做伴的老黑狗脖子上的项圈给了它,这举措引起了老黑狗的忌妒。在老黑狗临终前陷害了白眉王,让主人误会了它,又将它赶回了森林,阴差阳错地回到了豺群。后来经过豺狼大战,一跃成为威武的豺王。突然有一天,它多年的主人阿蚕星不幸进入了豺群的“大本营”,白眉儿巧妙地放了他。没想到主人却恩将仇报,叫来一大群狗和猎人,将20多只幼豺抓走,白眉儿又用狗的身份救下它们,却被阿蚕星的子弹下打死了。

  这是多么令人感动!豺王即使死也不愿意失去自己的尊严,它用最后一声叫喊了结了自己的生命,它在记恨和抱怨猎人,为何不给豺群一个自由、奔放、不用惧怕弹火、没有尖刀、枪杆子的和谐大自然!?

  混血豺王读后感4

  《混血豺王》的主人公是一只叫白眉儿的豺,但他有十六分之一的血液里有过的血液。因为它父亲是一条狼狗,母亲是一只豺。以前在豺群他是一只苦豺,犯了罪,被赶走了。为了生活他决定做一条猎狗,来到了一个村庄。被一个叫呵蛮星的人收留。立下了汗马功劳。可是好景不长人们发现他是一只豺只好回到豺群中可是经过努力成为豺王可是被猎人杀了。

  这篇小说白眉儿十分聪明。里面最另我深刻的一篇是一次白眉被误认为是偷鸡贼。为了让大家信任他他找到了投机贼——狐狸获得了大家的信任

  连动物多这么中心,就算刀山火海也要获得主人的信任。而我们人类?连动物也知道感恩人类呢?连动物也不如,不知道感恩。豺虽然在我们心中是可恶的但豺也明白感恩,何况是自己亲生父母更是应该去感恩呀!

  豺虽然可恶,但这篇销小说有让我对豺有新认识让我明白要学会感恩

  混血豺王读后感5

  寒假里,妈妈给我买了精神食粮——几本美味的书籍,读过《混血豺王》之后,我就迫不及待地开始读校信通里博友们推荐的一本好书《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畅游在这本书的世界里,我了解了瑞典的风情,明白了一些做人的道理,还通过书中的注解知道了很多生词的解释和知识。

  故事梗概:书中的主人公尼尔斯,以前是一个非常顽皮、淘气的孩子。经常去玩弄家畜,搞得动物们不得安宁。有一天,尼尔斯的父母出门了,让尼尔斯在家读书,他读着读着就睡着了,当他醒来后,就看见了一个小精灵在眼前,于是,尼尔斯就用网罩住了他。随后,小精灵打了尼尔斯一下,尼尔斯便也变成了一个小人。就在这时,天空飞过来一群大雁,一个叫莫丁的白鹅驮起他,就开始神奇的骑鹅旅行。

  旅行中,他破坏了狐狸吉密尔的重重诡计,他还曾救过一群羊,曾落到熊窝中,还差点被铜像踩扁了,他还打败了灰鼠军团……他们经历了重重风险,也解决了很多问题,终于到了拉伯兰。最后,尼尔斯又重新变成了人。

  读完之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不能伤害动物,动物也是一条生命,我们应该像朋友一样对待它们。不应该学习以前的尼尔斯,要学习变成小精灵的尼尔斯,他为没能拯救一个小村庄而伤心,他在父母亲要杀死莫丁时,会挺身而出,保护朋友。旅途中,他不断的帮助动物。我们也要学会善良。有一次,尼尔斯把一群羊拯救了,之后,那个羊群又帮了尼尔斯的忙。可见,善良真好,能让人们互相帮助。

  现在,我明白了“做人,需要去为别人着想”。当朋友遇到困难时,帮助他解决难题。当我快乐时,要和朋友一起分享快乐,。这样,就会使我们加倍快乐。

  我以后也要像书中的主人公尼尔斯一样,做一个聪明、善良、为别人着想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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