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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化学实验安全规则

时间: 慧良1230 分享

初中化学实验安全规则

  小编在此整理了初中化学实验安全规则,希望能帮助到您。

  一,分类

  1,反应容器

  (1)可直接受热的:试管、蒸发皿、燃烧匙、坩埚等

  (2)能间接受热的:烧杯、烧瓶、锥形瓶(加热时,需加石棉网

  2,存放药品的仪器:广口瓶(固体)、细口瓶(液体)、滴瓶(少量液体)、集气瓶(气体)

  3,加热仪器:酒精灯

  4,计量仪器:托盘天平(称固体质量)、量筒(量液体体积)

  5,分离仪器:漏斗

  6,取用仪器:药匙(粉末或小晶粒状)、镊子(块状或较大颗粒)、胶头滴管(少量液体)

  7,夹持仪器:试管夹、铁架台(带铁夹、铁圈)、坩埚钳等

  8,其他仪器:长颈漏斗、石棉网、玻璃棒、试管刷、水槽,

  9,不能加热:量筒、集气瓶、漏斗、温度计、滴瓶、表面皿、广口瓶、细口瓶等

  二、具体使用

  1、 试管

  (1)、用途:

  a、在常温或加热时,用作少量试剂的反应容器。

  b、溶解少量固体。

  c、收集少量气体的容器

  d、用于装置成小型气体的发生器。

  (2)、注意事项:

  a、加热时外壁必须干燥,不能骤热骤冷,一般要先均匀受热,然后才能集中受热,防止试管受热不均而破裂。

  b、加热时,试管要先用铁夹夹持固定在铁架台上(短时间加热也可用试管夹夹持)。试管夹应夹在的中上部(或铁夹应夹在离试管口的1/3处)。

  c、加热固体时,试管口要略向下倾斜,且未冷前试管不能直立,避免管口冷凝水倒流使试管炸裂。

  d、加热液体时,盛液量一般不超过试管容积的1/3(防止液体受热溢出),使试管与桌面约成45°的角度(增大受热面积,防止暴沸),管口不能对着自己或别人(防止液体喷出伤人)。反应时试管内的液体不超过试管容积的1/2。

  2、烧杯

  用途:

  ①溶解固体物质、配制溶液,以及溶液的稀释、浓缩

  ②也可用做较大量的物质间的反应

  注意事项:受热时外壁要干燥,并放在石棉网上使其受热均匀(防止受热不均使烧杯炸裂),加液量一般不超过容积的1/3(防止加热沸腾使液体外溢)。

  3、烧瓶:

  有圆底烧瓶,平底烧瓶用途

  ①常用做较大量的液体间的反应

  ②也可用做装置气体发生器

  4、锥形瓶

  用途:

  ①加热液体,

  ②也可用于装置气体发生器和洗瓶器

  ③也可用于滴定中的受滴容器。

  注意:使用烧瓶或锥形瓶时容积不得超过其容积的1/2,蒸发溶液时溶液的量不应超过蒸发皿容积的2/3

  5、蒸发皿

  通常用于溶液的浓缩或蒸干。

  注意事项:

  ①盛液量不能超过2/3,防止加热时液体沸腾外溅

  ②均匀加热,不可骤冷(防止破裂)

  ③热的蒸发皿要用坩埚钳夹取。

  6、胶头滴管

  ①胶头滴管用于吸取和滴加少量液体。

  ②滴瓶用于盛放少量液体药品

  注意:

  ①先排空再吸液

  ②悬空垂直放在试管口上方,以免污染滴管,滴管管口不能伸入受滴容器(防止滴管沾上其他试剂)

  ③吸取液体后,应保持胶头在上,不能向下或平放,防止液体倒流,沾污试剂或腐蚀胶头;

  ④除吸同一试剂外,用过后应立即洗净,再去吸取其他药品,未经洗涤的滴管严禁吸取别的试剂(防止试剂相互污染。)

  ⑤滴瓶上的滴管与瓶配套使用,滴液后应立即插入原瓶内,不得弄脏,也不必用水冲冼。

  7、量筒

  用于量取一定量体积液体的仪器。

  注意:

  ①不能在量筒内稀释或配制溶液,决不能对量筒加热。

  ②也不能在量筒里进行化学反应

  操作注意:在量液体时,要根据所量的体积来选择大小恰当的量筒(否则会造成较大的误差),读数时应将量筒垂直平稳放在桌面上,并使量筒的刻度与量筒内的液体凹液面的最低点保持在同一水平面。

  8、托盘天平:

  称量仪器,一般精确到0.1克。

  注意:称量物放在左盘,砝码按由大到小的顺序放在右盘,取用砝码要用镊子,不能直接用手,天平不能称量热的物体, 被称物体不能直接放在托盘上,要在两边先放上等质量的纸,易潮解的药品或有腐蚀性的药品(如氢氧化钠固体)必须放在玻璃器皿中称量。

  9、集气瓶:(瓶口上边缘磨砂,无塞 )

  用途:

  ①用于收集或短时间贮存少量气体。

  ②也可用于进行某些物质和气体燃烧的反应器。

  注意事项:

  ①不能加热

  ②收集或贮存气体时,要配以毛玻璃片遮盖。

  ③在瓶内作物质燃烧反应时,若固体生成,瓶底应加少量水或铺少量细沙。

  10、广口瓶(内壁是磨毛的):

  常用于盛放固体试剂,也可用做洗气瓶

  11、细口瓶

  用于盛放液体试剂:棕色的细口瓶用于盛装需要避光保存的物质,存放碱溶液时试剂瓶应用橡皮塞,不能用玻璃塞。

  12、漏斗

  用于向细口容器内注入液体或用于过滤装置。

  13、长颈漏斗:

  用于向反应容器内注入液体,若用来制取气体,则长颈漏斗的下端管口要插入液面以下,形成“液封”,(防止气体从长颈斗中逸出)

  14、分液漏斗

  主要用于分离两种互不相溶且密度不同的液体,也可用于向反应容器中滴加液体,可控制液体的用量

  15、试管夹

  用于夹持试管,给试管加热。

  注意事项:

  ①使用时从试管的底部往上套,夹在试管的中上部(或夹在距管口1/3)(防止杂质落入试管)

  ②不要把拇指按在试管夹短柄上。

  16、铁架台

  用于固定和支持各种仪器,一般常用于过滤、加热等实验操作。

  注意事项:

  a、铁夹和十字夹缺口位置要向上,以便于操作和保证安全。

  b、重物要固定在铁架台底座大面一侧,使重心落在底座内

  17、酒精灯

  用途:化学实验室常用的加热仪器

  注意事项:

  ①使用时先将灯放稳,灯帽取下直立在灯的右侧,以防止滚动和便于取用。

  ②使用前检查并调整灯芯(保证更充分地燃烧,火焰保持较高的的温度)。

  ③灯体内的酒精不可超过灯容积的2/3,也不应少于1/4。(酒精过多,在加热或移动时易溢出;太少,加热酒精蒸气易引起爆炸)。

  ④禁止向燃着的酒精灯内添加酒精(防止酒精洒出引起火灾)

  ⑤禁止用燃着的酒精灯直接点燃另一酒精灯,应用火柴从侧面点燃酒精灯(防止酒精洒出引起火灾)。

  ⑥酒精灯的外焰最高,应在外焰部分加热先预热后集中加热。要防止灯心与热的玻璃器皿接触(以防玻璃器皿受损)

  ⑦用完酒精灯后,必须用灯帽盖灭,不可用嘴吹熄。(防止将火焰沿着灯颈吹入灯内)

  ⑧实验结束时,应用灯帽盖灭。(以免灯内酒精挥发而使灯心留有过多的水分,不仅浪费酒精而且不易点燃)

  ⑨不要碰倒酒精灯,若有酒精洒到桌面并燃烧起来,应立即用湿布扑盖或撒沙土扑灭火焰,不能用水冲,以免火势蔓延。

  18、玻璃棒

  用途:搅拌(加速溶解)、引流(过滤或转移液体)。

  注意事项:①搅拌不要碰撞容器壁 ②用后及时擦洗干净

  19、温度计

  刚用过的高温温度计不可立即用冷水冲洗。

  20、药匙

  用于取用粉末或小粒状的固体药品,每次用后要将药匙用干净的滤纸揩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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