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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学英语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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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学英语的方法

  学习英语是个漫长又艰难的过程,但是也有很多名人有一套属于他们自己学习英语的方法。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名人学英语的方法,希望大家喜欢!

  名人学英语的方法

  辜鸿铭(精通英、法、德、拉丁、希腊、马来亚等9种语言,获13个博士学位,是满清时代精通西洋科学、语言兼及东方华学的中国第一人)

  辜鸿铭小的时候极想知道《浮士德》书里讲的是什么,但他的义父英国人布朗坚持不肯逐字逐句地讲解。他说:“只求你读得熟,并不求你听得懂。听懂再背,心就乱了,反倒背不熟了。等你把《浮士德》倒背如流之时我再讲给你听吧!”半年多的工夫辜鸿铭稀里胡涂地把一部《浮士德》大致背了下来。

  学完《浮士德》,辜鸿铭开始学“莎士比亚”的戏剧。这样大约不到一年,辜鸿铭已经把“莎士比亚”的37部戏剧都记熟了。辜鸿铭深厚的西方素养极得益于童年背诵《浮士德》、《莎士比亚》的经历。他后来在北京大学教英诗时,有学生向他请教掌握西文的妙法,他答曰:“先背熟一部名家著作作根基。”辜鸿铭曾说:“今人读英文十年,开目仅能阅报,伸纸仅能修函,皆由幼年读一猫一狗之式教科书,是以终其身只有小成。”他主张“中国私塾教授法,以开蒙未久,即读四书五经,尤须背诵如流水也。”

  丰子恺(画家、散文家、书法家)

  他学外文的方法 是有计划地熟读课文,或以中译本为参考,熟读原著。每天读一新课,同时不断地温习旧课。

  为了加深记忆,牢固掌握所学东西,他常采取有计划的重复的方法掌握所学的东西。如读一篇文章,每读一遍,在文章下面划一笔,一笔一笔积起来,组成一个“读”字的繁体字“ ”,即表示他把这篇文章读了22遍。具体的办法是这样:第一天他把第1课读10遍,写下左边的言字旁和右上的士字;第二天把第二课同样读10遍,再把每一课温五遍,在士字下加写一个四字;第三天把第三课读10遍,第二课温5遍,每一课温5遍,写下目字;第四天把第四课读10遍,重温第二,三课,同时把第一课再温2遍结束,即完成“ ”字的最后两只脚。这样1课课文反复读下去,终于在每1课下面都写上一个完整的“ ”字像这样22遍分4天读,比一天读22遍收获更大。可见,丰子恺先生学外语是下了一番工夫的,他这种刻苦自修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

  林语堂(中国当代著名学者、文学家、语言学家)

  林语堂认为英文是活的语言,现代通用的语言。凡是学习英文的人务必认定这个目标,学习现代通行活用的英语(课程)。而不能将英语认为是一门死的、固定的语言。

  林语堂说:“听讲写读四事并重,而口讲尤为重要。“他还说:”凡谈外国语教授法的人,都讲到直接教授法。所谓“直接”是外国语直接表示意思,不靠本国语翻译。因此法是小孩学话的法,故又称为“自然教授法”(凡侨居外地直接学外国语,也可谓直接法)。因为抽象观念不易直接表示,故直接法每由具体物件,如衣帽、钟表、耳目五官等教起,故此法又称为“物体教授法”。“

  季羡林(语言学家、国学大师、文学家、佛学家等)

  季羡林说:”如果要说学外语有“窍门”的话,归纳起来,不出以下诸端:第一,要尽快接触原文,不要让语法缠住手脚,语法在接触原文过程中逐步深化。第二,天资与勤奋都需要,而后者占绝大的比重。第三,不要妄想捷径,外语中没有"御道"。“

  季羡林提倡的是法西斯式的学习方法,他举例说:”据说19世纪一位大语言学家说过:"学外语有如学游泳,把学生带到游泳池旁,一一推下水去;只要淹不死,游泳就学会了,而淹死的事是绝无仅有的。"我学俄文时,教师只教我念了念字母,教了点名词变化和动词变化,立即让我们读果戈里的《鼻子》,天天拼命查字典,苦不堪言。然而学生的主动性完全调动起来了。一个学期,就念完了《鼻子》和一本教科书。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德国的实践证明,这样做是有成效的。在那场空前的灾难中,当我被戴上种种莫须有的帽子时,有的"革命小将"批判我提倡的这种教学法是法西斯式的方法,使我欲哭无泪,欲笑不能。“

  董世祈(台湾大学退休教授)

  查字典是学英文的日课。为了应付一字多义的困扰,必须有一本甚至数本字典,随时翻阅。若是懒于查字典,甚至不肯查字典,还是早早放弃学英文算了。瞭解字的前后关系。学单字时一定要知道它前后接什麽,前面用什麽动词,后面接那个介系词;make some coffee;keep a diary而不是write a diary. 说女人吃得少: why do you eat like a bird? 中文说”牛饮”英文是drink like a fish. 这就是中文跟英文的差别。

  熊 玠(哥伦比亚大学政治学系博士,美国纽约大学政治系终身教授)

  学英文的要素在于发音:学英文而不能发音,等于白学。英文是拼音文字,既然是拼音的,怎麽可以不把音发出来呢?所以,看到一个生字,第一件事就是要把它读出来,读得越清楚越好。学英文不能只是记单字,必须记其用法。研究上下文及同义字的细微差别。

  他强调两点:第一,学习英文不能只记单字,必须记其用法。第二,要想真正说好写好英文,必须能用英文思维。

  夏济安老师(台湾大学外语系教授)

  他告诉我们:”你看英文时要问自己为什麽他要这麽说?假如是我来说的话,我大概会怎麽说?为了了解这个,你就要研究它的上下文,它的细微差别。“夏老师说,”你们如果要写英文,千万不能够靠翻译,你一定要用英文去想。“他还讲:“你学英文,你若不能用英文想,你就爬不了那麽高。你在英文学好之前,不要急著去写。因为那样一来你容易养成从中文翻成英文的习惯。动手写之前养成用英文想的习惯很重要。”

  钱复(台湾大学前校长,台湾驻美代表)

  如果不跟真正英文好的人交谈,你的会话不会太进步。你不听各种各样的英文发音,老听广播电台的英文发音,你以后听讲就会很吃力。阅读呢,你逼著自己念,而且是专心贯注地。你开始大概是一个小时可以看十五页书,很快地可以看到三十页,最后大概不记笔记可以看到六十页。

  丁贞婉(国立中兴大学外国语文学系系主任)

  丁贞婉强调学外语咬字要准,要注意连音,一句话的音调可以改变这句话的意思你学一个语言,语调是最重要的。你咬字一定要清楚,但是整个句子的调子最要紧假如要学得标准,你就要专心地听,然后你自己发音是否对也要自我检讨。学语言跟去一个人家的礼节是一样的,就是入境随俗。人家不用那种,我们也不能用。

  张五常学英文的方法

  (一)读书学字汇

  学写,中文与英文有三处重要不同:字汇(vocabulary)、动词 (verb)、造句 (sentencestructure)。让我在这三项上说说吧。记着,我的建议是从中、英的不同之处入手。

  英文难学主要因为字汇难学。有三个原因。第一是英文的字汇多。以一个知识分子常用的字而言,英文比中文多一至两倍,而翻译出来一个英文字大约译为一个又半至两个中文字。中文是以单音字砌成的,以单字砌出变化。很多英文字的单字是以字根砌成的。中文用字根(金字旁、水字旁之类)不多。字汇多的表达能力比较强,但学起来是远为困难的。

  一九六七年我认识了哈里·约翰逊,那位文笔流畅而发表文章最多的经济学者。我问他:“哈里,怎么学好写英文呀?”他想也不想就回应:“学字汇,学字汇!”其他什么他也不说。这是英语专业写手的经验之谈了。

  中国人学英文字汇的第二个困难,是除了名词外,英文字一般没有毫无差别的中文对译。例如,名词apple译作苹果是绝对的,但handsome、beautiful、pretty、Gorgeous、neat等怎样译呢?这些都代表着“好看”,英文的含意差别很大。我们往往要看上文下理才能肯定作者之意是什么。字汇多,无论形容词还是动词,英文看似是同义的字其实有微妙的差别,往往失之毫厘,谬以千里。所以英文有Use the right word in the right place这句格言。是的,翻英、中字典而英译中,译出来的文章一般不知所谓。除了名词,英文字大多要靠意会的。

  试举一个英文字汇的微妙差别的例子吧。二十多年前,我的一个读生物的外甥写博士论文,其中两个实验的结果相近,但不肯定。他试用approximately、roughly等字来形容,都不称意。跑来问我这个舅父,我细读上文下理,建议用in the neighbourhood,恰当。

  第三个学英文字汇的困难,一般来说,是懂得一个字的解法与懂得怎样用一个字,是两回事。这与中文截然不同。中文字一般是懂得解就懂得用。英文是除了名词,懂一通常不懂二,而不懂得怎样用不算是懂。是的,你去考什么TOEFL、SAT、GRE等试,英文字汇那部分考一百分,可能一句像样的英文也写不出来。

  我学英文字汇的方法很简单,但要先假设你有香港英文中五毕业的水平,或TOEFL试可以考得五百八十分左右。方法如下:

  一、准备一本英文字典,一本英中字典。要平装,小的,轻的,但字要大,要有清楚的拼音注释。如果是精装的,翻阅太重,要把硬封面剪掉。这是因为你要翻查很多很多,翻得不够快或不舒畅你就不愿意多翻。

  二、找几本你有兴趣读的题材的书,要英文写得很好的。这选书十分重要,你要多问朋友或英文老师来协助你的选择。以每页大约五百字算(也要选字大的版本),要选两三本,加起来大约六百页。

  三、坐下来读书,一页一页地读下去,每个稍有不明的字要立刻查字典。千万不要以为一个字你惯见,以为是懂就不查。凡是稍有疑问的都要查,一丝不苟,直至你完全明白每一个字在一句之内的解法。不要骗自己。

  四、先查英语字典,清楚明白就不用查英中字典了。英中字典是英语字典不能尽释所疑才用的。

  五、千万不要在书页旁下注释。一个字查一次通常不会记得,再见该字时,稍有不明,要再查。稍有不明,同样的字出现一次查一次。一般来说,查三至五次可以记清楚而又学懂一个字。

  六、清楚明白了一句,你要朗声读出来。不查自明之句不朗读,只朗读查过字典的。这是为什么有好的拼音注释的字典重要。

  上述的学英文字汇的方法,是学字的解法时一起学怎样用。同字在不同句之内往往有不同的意会,所以千万不要在书页旁下注释。不要把字意固定下来。一个不完全明白的字出现一次查字典一次,直至该字再出现时你不用再查为止。

  我自己的经验,是这种彻底以明白文字内容为准则的查字的学字汇方法,开始时每页有二十多个字要查,要用上个多小时才读完一页,但进境非常快。大约读了一百页,每页要查的字下降至五六个;到了二百页,每页只要查三几个。大约四百页要查的字近于零,而六百页就毕业了。

  依照上述的学英文字汇的方法,假若你的天赋与记忆力是中等的话,我的估计是四百个小时可以毕业。每天集中地读读查查两个小时,不要多。

  记着,名词不论,学英文字汇不是学中文的译法,而是学英文本身的意会。主要是学一个字怎样用。懂得用一定懂得解,但懂得解通常不懂得用。这是中国人学英文的一个重点,算是一个关键了。

  (二)简化学动词

  这里转谈中国人学英文动词与造句的方法,比较困难了。不是比较难学,而是比较不容易说得详尽清楚。数之不尽的书籍教英文怎样用动词与怎样造句,是教老外怎样学的。很多很好的书籍可以参考,尤其是牛顿大学与芝加哥大学的一些经典规范。我特别喜的是E.P.White的一本名为Elements of Style的小书,三十多年前再三读之,获益良多。

  我没有资格与这些专家的经典之作一比高下。虽然这些经典是教鬼子佬的,炎黄子孙也应该读。我要说的是限于中、英截然不同,炎黄子孙学英文动词与造句有特别的困难,因而集中在两个不同文化的动词与造句的不同重点下笔。集中于重要的不同点,主要是协助懂得或善于写中文的转写英文转得比较容易。

  中文的动词,字的本身没有时间性。我们要以附加字——曾、将、了等——来表达过去或将来。英文动词,字的本身有时间性——如加-ed或go、Went、gone等。但英文又加上“完成式”——perfect tense——变化多了,使一些书本说英文的动词时态(tense)有九个或十二个。太复杂了。

  身为中国人,我学英文动词想出两个简化。其一是英文动词有过去,有现在,但没有将来。例如will与would、shall与should、may与might、can与could等,都是现在或过去,没有“将来”的。英语用动词是:现在说将来是现在,过去说将来是过去。

  用英文动词,首先要决定的是说现在(present)、过去(past),还是“无所谓,二者皆可”。现在就用现在式,过去就用过去式,二者皆可就任择其一,但凡是二者皆可的,选现在式是选了不变,选过去式也是选了不变,不可转来转去。这是说,二者皆可的,选其一之后, 要stayin one tense。这是作文章引言或结论时的最佳处理,通常选简单现在式较简单过去式优胜。

  除了现在或过去,英文动词有三类时态:简单(simple)、继续 (continuous)与完成(perfect)。愚见以为,中国人写英文不要花拳绣腿,不要卖弄技巧,动词以简单为妙。简单现在(simple present,如I go)或简单过去(simple past,如I went),用之可也。事实上,简单动态的文字最有力,虽然有时“继续”与“完成”等动态是非用不可的。

  继续时态是指加-ing,浅而明,不需要说了。但完成时态(perfect tense)不容易。我处理完成时态(have、had,has等)是用第二个简化。 那就是完成时态有时度(time dimension),而这是中文动词没有的。 英文的简单时态是一刹那(one instant of time),过去是过去,现在是现在,没有一段时期的时度;继续时态也是一刹那——过去或现在继续的一刹那,也没有时度。I forget是现在忘记,I forgot是以前忘记,I am forgetting是正在忘记,I have forgotten是从以前到现在之间的时度中忘记了——不知何时忘记而现在还忘记。

  “时度”是比较难解释的,而“完成时态”这称呼有点莫名其妙。不明白的读者要从one instant of time与over time这分别去想——后者有时度,或者记着凡有since这个字或有其意的句子都有时度。

  教用英文动词的读物甚多,大都教得对。当年我觉得动词很难学,书本帮不到多少忙。后来我想出的方法就是上述的两点:其一是决定是“过去”还是“现在”;其二是决定要不要表达时度——要不要给时间走一程。

  (三)短句学文章

  中国的文字传统是没有标点的。那是近于没有句子了。我们今天读古文是后人把一个圈一个圈加上去,把文字切断来读。这发展促成今天的中、英二文有不同的句子风格。用标点、分句、分段,中文没有英文那样讲究。很多中国人写英文,见到鬼子佬那样“讲究”就学人家转来转去,总是有点不像样。本科生时我写的英文也是转来转去的,后来决定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英文才开始像样。

  重要的出发点是英文的长句是以短句串连起来的。英文学造句,首先要短句造得好。学造短句,每句的字愈少愈好,动词用简单时态,几个字,毫无花巧地直写,清楚明白,就来一个句号。这样考英文试作文一定不及格,但我的英文是这样学来的。今天,无论我的英文句子怎样长,其结构是以短句为基础,串连起来再加变化。有短句清楚直写的根底,串连起来也是清楚直写。没有花拳绣腿,有些人认为不到家,但我没有意图做文豪,不敢在钢线上跳舞,但求清楚明白,逻辑井然,读来通顺,只此而已。

  以短句串连成长句很多书有教,教得好。标点重要,书本教得好。动词的位置书本也教得好。书本少教的是重要的字要放在句首或句末,尽可能不放在中间。分段的方法书本也教得好,少教的是一段的首句与尾句不应该太长,以短句起笔或收笔读来有力量感。不是明显的短,是要有短的力度感受。

  我说过了,不管是中文还是英文,文章要讲文气,而文气最容易是从背诵前贤的大作学得。做学生时我喜欢背诵《圣经》的《创世记》。兹录创世第一天的绝妙好文如下:

  In the beginning God created the heaven and the earth. And the earth was without form, and void; and darkness was upon the face of the deep. And the Spirit of God moved upon the face of the waters. And God'said, Let there be light: and there was light. And God saw the light, that it was good: and God divided the light from the darkness. And God called the light Day, and the darkness he called Night. And the evening and the morning were the first day.

  读清楚了吗?文气如虹,都是短句,是直写,全用简单时态,and stay in one tense!这是最可取的英文基础了。

  名人的学习方法

  1.爱迪生“读书”

  —— 读书、学习要有“目标”、“志向”

  伟大的科学家爱迪生,童年时被视为“低能儿”,只上过三个月学便离开了学校。十二岁那年,他当上了火车上的报童。火车每天在底特律停留几小时,他就抓紧时间到市里最大的图书馆去读书。不管刮风下雨,从不间断。

  当时,他随着兴致所至,任意在书海里漫游,碰到一本读一本,既没有方向,也没有目标。有一天,爱迪生正在埋头读书,一位先生走过来问:“你已读了多少书啦?”爱迪生回答:“我读了十五英尺书了”。先生听后笑道:“哪有这样计算读书的?你刚才读的那本书,和现在读的这本完全不同,你是根据什么原则选择书籍的呢?”爱迪生老老实实地回答:“我是按书架上图书的次序读的。我想把这图书馆里所有的书,一本接着一本都读完。”先生认真地说:“你的志向很远大。不过如果没有具体的目标,学习效果是不会好的。”这席话对爱迪生触动很大,成为他确立学习方向的一个转机。他根据自己的爱好、兴趣和专业目标,把读书的范围逐步归拢到自然科学方面,特别注重电学和机械学。定向读书,终于使他掌握了系统而扎实的知识,成为伟大的科学发明家。

  学习要有志向,目标要明确。作为正迈入二十一世纪的大学生,学习目标应更加明确和远大。在学习目标确立过程中必须坚持三点:一是确立无产阶级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这就需要认真学习好马列主义与邓小平的基本理论,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用马列主义、邓小平理论辨别真伪,开拓新的知识领域。二是要有崇高的学习目的,树立为国家、为人民学习的远大志向。三是要扬长避短,科学地选择主攻目标。大学生在选择专业时,应进行全面系统的了解,培养起对所学专业的兴趣。在具有兴趣的基础上,坚定学习目标,刻苦攻读,学有所为。

  实践证明:学习的成功,关键在于方向正确,目标明确,朝着一个既定目标,锲而不舍地追求。而朝三暮四,见异思迁,是很难做成学问的。

  2.陶渊明“指点迷津”

  —— 学习没有捷径

  有位书生一心想具有渊博的知识,却又不愿下苦功夫读书,于是他就去向当时著名的诗人陶渊明请教学习的捷径,说明来意后,陶渊明把这位书生领到自己耕种的稻田边,指着稻子说:“你仔细看看稻子是不是在长高?”书生看了半天,眼睛都瞅酸了也没有看出稻子的变化。陶渊明说:“那为什么春天的稻苗会变成现在尺把高的稻子呢?”

  陶渊明又把这位书生领到河边的一块磨刀石旁问;“磨刀石为什么中间出现像马鞍形状的凹面呢?”书生说:“磨下去的。”陶渊明接着又问:“它可是哪一天磨成的吗?”

  陶渊明说:“你是否从这两件事情上明白了学习的道理呢?勤学如春起之苗,不见其增,日有所长;辍学如磨刀石,不见其损,日有所亏啊!”书生听了陶渊明的这一席话,茅塞顿开,羞愧地说;“多谢先生指教,你使我懂得了学习是没有捷径的,只有勤奋好学才能成功啊!”

  的确,学习是没有捷径可走的。这正如我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鲁迅先生所说:“伟大的成绩和辛勤的劳动是成正比例的,有一分劳动就有一分收获,日积月累,从少到多,奇迹就会创造出来。”我们的祖先有许多名言警句也说明了这一点:“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

  如果说学习有捷径的话,那只能说学习要有科学的学习方法。爱因斯坦在回答他是怎样取得伟大的科学成就时,总结出了一个“成功方程式”,即:W = X + Y + Z 。W代表成功,X代表刻苦努力,Y代表方法正确,Z代表不说空话。

  我们有些大学生,一说起自己的理想就会滔滔不绝,梦寐成为科学家、工程师、艺术家。但一具体接触书本,就会掂轻怕重,毛病百出。如果是这样,即使对未来的憧憬再美好,也只能成为不切实际的空中楼阁。

  3. 富兰克林的成才之路

  —— 学习应坚定毅力和信心

  在大学生生活中,时常也听到这样或那样的抱怨:怨生不逢时,怨没有个好家庭,怨过去学习基础没有打好,等等。这样的想法对吗?让我们看看伟大的物理学家富兰克林的成才经过吧。

  富兰克林出生于一个手工业者的家庭,父亲做肥皂和蜡烛,母亲生了十七个子女,他是最小的一个。家庭人口众多,经济负担沉重,富兰克林上到小学三年级就被父亲拖回来做工了,剪灯芯,做蜡烛,干着苦活。后来,父亲看到他喜爱看书,就把他送到富兰克林的哥哥办的一家印刷厂当了一名印刷工。在这样的厄运面前,他并没有屈服,而是“在不利与艰难的遭遇里百折不挠 ”(贝多芬语)。例如,他为了有书看,他和离印刷所不远的一个小书店的伙计交上了朋友,同他商妥,在书店关门前把书悄悄借走,第二天开门前把书还来,为的是绝不让老板知道。就这样,富兰克林白天上工,每天夜晚读书到深夜。

  富兰克林的成才经过告诉我们:生活中给我们的启示是很多的,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

  “请记住,环境愈艰难困苦,就愈需要坚定毅力和信心,而且懈怠的害处也就愈大”(托尔斯泰语)。

  无须慨叹,更不应颓唐,而应象遭受种种打击的贝多芬那样:“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用积极的精神向前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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