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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版英文小说推荐

时间: 若木0 分享

  今天我想向大家推荐几本英文原版小说。

  首先,我想隆重推出的是美国作家John Grisham, 他在美国十分有名,写了一系列小说,而且每出一本都会立即荣登销售榜首,并被拍成电影。在写作之前John是个律师,因而写的每本小说都与律师,案件有关。但各位,千万不要以为他的小说充斥着晦涩的法律条目,恰恰相反,每本都情节曲折扣人心弦。

  我看的他的第一本书是 “The Testament”,我曾经在图书馆里看见译林出版社已将其翻译为中文,中文名为《遗嘱》。在看这本书前我很少读英文小说,读之前也没想到会坚持将其读完,可看了几页后就放不下来了,因为开头就很对我胃口,相当新颖。在此我不想介绍该故事的内容,因为我的表达能力实在是太差了,不想破坏故事的美感。建议大家先读读这一本,因为一直到现在我依然觉得这是我最喜欢的John的小说。

  在此之后我就喜欢上了John Grisham的小说,于是我又读了他的 “The Brethren”,这本因该是他目前最新的一本小说,外教买了就借来看,可当时看完感觉一般,不过这也是见仁见智。当然我所谓的一般是因为相比较 “The Testament”而言,我还是更喜欢“The Testament”,但这本也是不错的。

  下一本我读的是他的 “The Streetlawyer”讲的是一个年轻有为的律师放弃了自己前途辉煌的职业,而变为一个街头律师专门帮助那些街头的穷人。书中讲述了其转变的原因,以及他所遇到的许多困难。

  然后我又读了他的 “The Client”,在读这本书之前我已经看过了根据该书改拍的电影,所以不是很有悬念性。但是,我觉得这本书的情节设置特别扣人心弦,主要讲的是一个十几岁男孩无意中发现了一个黑帮老大的秘密,而后被人追杀,幸而得到一个女律师的帮助逃过了难关。其中所穿插的女律师和小男孩的友谊让人感到颇为温馨。

  在SARS光临北京前,我和外教还有她的一个朋友去王府井逛书店。当时我想买本书便叫她们向我推荐,外教的那朋友说自己也非常喜欢John Grisham而且最喜欢他的小说 “The Firm”,当时我就义无反顾的买了,可是后来忙着写论文,忙着谈恋爱,到现在那本书还摆在我书架上没动,惭愧惭愧。有趣的是,后来有个同学告诉我今年我们参加的英语八级考试中有段阅读理解便出自 “The Firm”,不知参加过今年考试的朋友还有没有印象,就是那段讲某律师所准备录用某新员工的。呵呵,没想到八级出卷的老师还有此品位。

  John Grisham的小说我看的就是这么几本,如果让我推荐的话,建议你们先读读 “The Testament”和 “The Client”,反正这是我目前最喜欢的两本。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北京的各大外文书店转转,John Grisham的小说还是比较容易找到的。如果你喜欢的话,搜集起来也不费力。

  记得有一次和外教讨论如何选择英文小说,她说有些小说家每出一本都是经典,所以只要是他写的都可以买;有些小说家不大稳定,作品时好时坏,这就需要在购买前看看内容简介并翻读几页再作决定;还有的小说家写的都是一些无聊的romance毫无内容,说的不好听就是无大脑,只是给那些women with no life的人读,像这类作家的书就看都无需看。而John Grisham就绝对属于第一类。尤其是男性朋友更会喜欢他的作品,我认为!

  这些都是我喜欢的一些小说,可能比较片面,但我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也希望有此爱好的朋友也能跟贴,介绍自己喜欢的小说,谢!

  John Grisham的小说虽好,但对女性朋友而言总是有些残缺,因为其间很少有感情故事的发生,嘿嘿,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是不是有点庸俗?看了这么多他的书,好像也就 “The

  Testament”中有一点点感情戏,不知道这是不是我喜欢这本小说的原因之一。:)?

  现在我要向大家推荐的小说家是我目前最最最最喜欢的,那就是Nicholas Sparks,嘿嘿,男性朋友们估计不会喜欢,他的作品一般都以男女间的感情为主线,讲述了一个个浪漫温馨的故事。虽然以爱情为题材,但绝对不是那种毫无情节只有flower和kiss的故事。反正我和我外教都将其归为我上次所说的第一类小说家。

  下面我就向大家介绍他的一些作品,唉呀,好激动哦。

  首先介绍的是他所有作品中让我眼泪流的最多的小说,“The Notebook”。说实话,这本书的情节很平实,注重情节的朋友估计不会很喜欢。但恰恰是这些平淡的点点滴滴使书中男女主人公的感情显得特别伟大。女性朋友们,千万不要错过这一本啊,看看真正浪漫痴情的男性是怎样的。同样,对于我特别喜欢的小说我不想介绍主要内容,还是让有心的朋友自己去体会吧。但有点让人烦的是,这本小说在中国市场上好像很难找到,反正我找遍了北京的大小外文书店都没有找到,我们外教也是在加拿大买的。但不知道现在中国是不是已经大量引进,毕竟我已经很久没有逛书店了,唉,提到这事我就想哭,我们已经被关在学校一个多月了,什么时候才能跨出校门大喊一句 “Freedom”啊?唉,算了,烦心的事不提。好消息是,据我们外教声称,在燕莎那儿的书店里看到了这本书,可我一直都还没机会去那儿,估计就是有,现在也卖光了。也不知道到底是由谁来决定引进什么外文小说,如果有朋友知道的话,我一定会发个mail给那人强烈要求其引进“The Notebook”!!!也希望如果有哪位朋友看见过这本书,一定要告诉我,我实在太想买了,谢谢!

  其实Nicholas Sparks并不是一个很fruitful的作家,目前在北京市场上能看到的也就五本。最近他又出了两本小说,前两天浏览外国购书网站时才有幸看到,不过这两本书也是他最近才出的,他以前的作品也就五本罢了。真想催他多写几本!?这五本小说除了上面所说的“The Notebook”外,还有 “A Walk to Remember”, “Message in the Bottle”, “The Rescue”和“A Bend in the Road”。

  朋友们比较熟悉的应该是“Message in the Bottle”,因为根据该小说拍的同名电影也非常有名,男主角好像是演“与狼共舞”和“未来水世界”的那个男的,叫什么忘了。但这本小说我没有看,因为事先看过了电影,知道是个悲剧,就一直没有勇气看。呵呵,不过我想肯定也很不错,反正我看了他的另外四本小说都觉得很好看。

  “A Walk to Remember”这本书应该是他最早期的作品,也被拍成了电影。可惜电影我没看过,听看过的朋友说不错,里面的男主角很帅。嘿嘿,就算是看在帅哥的面上我也一定要看。不过就书而言,我觉得是这五本小说里最一般的,不过和其它小说相比,这还是一本好书,值得看。

  另外两本“The Rescue”和“A Bend in the Road”都很好很好看哦。两本我都只花了一天看完。不过非要在这两本小说中挑出一本我更喜欢的话,我选前者。虽然书比较厚,但因为很吸引人,还是很快就看完了。这两本书的情节还是不想给大家介绍,希望大家自己去看,要是让我来描述的话大家肯定会以为都是烂书。Anyway, 有兴趣的朋友去看看吧,可能我太夸张了,但我真的非常喜欢,希望大家也能在阅读后找到和我相同的感觉—心中满溢的都是感动!

  谈完这两个大家,我的英文小说阅读史就结束了一大部分,还有一些作家和小说我留在下次介绍,现在想写点其它东西。

  呵呵,虽然已经大四了,可读过的英文小说实在是不多,基本上是从大三下学期才开始读的,其实要不是外教的鼓励,我还懒的多废那个神。不过我想说的是,其实阅读英文小说真的有很大乐趣。而且一旦开始读起来了,以后便觉得毫不废劲,最重要的是每读完一本小说都很有成就感。告诉大家一个小秘密,我每读完一本小说就会在本子上记下书名和作者,现在本子上都有二十几本了哦!? (呵呵,臭美一下大家不要介意,毕竟比起以前对英文小说敬而远之的态度,这已经不错了!) 建议大家先从简单的开始,不要一上来就死啃名著,这难免有点自虐之嫌,当然如果那些功底高深,狂爱经典名著的高人们除外。像我这样的新手们可以从文字简单的作品开始,比如上面提到的Nicholas Sparks的书。

  还有,往往在刚开始阅读某本书时,感觉难以继续。但千万不要就此放弃,很多情况下是因为你还没有看进去,等大约读到五十或一百多页时,如果这是本好书,你会发现难以放下,只想知道结果。甚至于读到快完的时候,你还会后悔读那么快,生怕读完后不再有这么好的小说读了。反正我每次读完一本小说后,在兴奋之余,还有一丝的失落。

  说实话,阅读这些畅销小说不会很大地提高你的写作能力,毕竟里面很大一部分是人物对话,心里等等。但我倒觉得对提高口语有积极的影响,毕竟书中人物的对话还是比较生活化的,还有不少很好的句式可以借鉴。但我个人的建议是,在阅读第一遍时不要过多的注意单词或句式。第一遍的目的就是享受。我有的同学看书时喜欢逢词便查,并作笔记。我不是很赞成。这样在阅读时便断断续续,破坏了阅读的整体性,也违反了享受阅读的准则。长期下来会打消自己阅读的积极性,甚至放弃阅读。我认为,大家首先要记住的是读英文小说和读中文小说一样都是为了放松,因此,不要将前者看成是一种学习,如果是这样的话,生活中什么都变成了强迫学习,多无聊哦。所以在阅读时,如果出现的生词不影响理解小说内容,就甭查!当然,这种说法已经很陈旧了,但真正做起来不大容易,反正,我一开始就是喜欢什么都搞得明明白白。但现在我已经相当注意了,基本不在阅读第一遍时查字典。读完第一遍后,如果你觉得有必要,建议大家可以精读第二遍,这时情节你已了然于胸,便可以将精力放在生词和有用句型上了,当然还可以适当地做做笔记。我刚开始基本便是这样读的,但到后来我也懒得读两遍,也就随它去了。

  面我摘抄一点我以前看小说时作的一些笔记,其实看看都挺简单的有些以前也听说过,但用的时候却用不了这么地道。

  get the better of sb./sth. 胜过某人/某事情

  eg. You always get the better of me at chess. 你下国际象棋总是赢我。

  His shyness got the better of him, ie, He was overcome by shyness.

  find for/against… (law) 做出对某人有利的/不利的裁决 (这就是出自John Grisham的某本书?)

  eg. The jury found for the defendant.

  hold/keep sth. in check 抑制,约束,控制

  eg. keep one’s temper in check

  fastidious about… 对…吹毛求疵

  win in landslide 压倒性的胜利

  loophole 漏洞

  extort sth. from sb. 勒索,抢夺

  eg. The police used torture to extort a confession from him.

  sleep on sth. (no passive) 将某事留待次日再决定

  scapegoat 替罪羊

  还有比较酷的一句话 A deal’s a deal. ?

  (like) water off a duck’s back (尤指批评等)(对某人)不起作用,对牛弹琴

  eg. Their hints about his behavior were (like) water off a duck’s back.

  还有一句出现比较频繁的句子:Words fail me, ie I cannot find words (to describe my feelings, etc.) 无法用言语表达。

  quitting bell 下班铃

  cradle-to-grave benefits 终身福利

  stub up the cigarette (在硬物上)碾灭香烟

  blow one’s stack (informal) 发脾气

  That’s crap! 胡扯!

  snap at sb. 厉声对某人说

  hit it off (with sb.) (与某人)和睦相处

  eg. You two seemed to hit it off.

  I’m not much of an athlete. 我算不上是一个运动员。

  还有一些很简单动作有时却不知道怎么形容合适

  如:有的女生很习惯将前面的头发掖在耳后,这个动作应该怎么说呢?

  Sarah tucked a strand of loose hair behind her ear.

  有的男生带着有前沿的运动帽,总喜欢将帽沿往上推,这个动作怎么说呢?

  很简单,其实就用push.

  He pushed up the brim of his basketball hat.

  所以,在阅读时可以适当注意这些用法,看得懂但不一定会用。这也算是口语词汇的积累吧。

  还有些词也挺有意思,比如,他给她一个会意的眼神。可以说:He gave her a knowing look. 就这么简单,可要是没见过谁也不敢乱用,还以为是Chinese English呢。

  还有,He kind of gave me the creeps. 什么意思啊?

  查了才知道,give sb. the creeps 表示使某人厌恶或反感,比较实用,以后可以试着用用这种说法。

  总之,如果留心的话,像这样的好用法随处可见。尤其在注意书中人物对话

  时,你会发现,他们说话往往以一当十,同样的意思我们需要一句话来表示,而外国人只要几个词,这就是区别。好了好了,言归正传,stop班门弄斧,下面继续把我仅剩的所有信息都倒出来。

  喜欢看悬念推理小说的朋友们,可以尝试一下Anne Perry的小说。她目前出的小说一般是破案系列,但故事发生的背景是在维多利亚时期,而并非现代。我就看了一本 “The Cater Street Hangman”,感觉不是很喜欢。我比较喜欢像福尔摩斯这样的探案类小说,我估计没有其它破案小说能超越它了。“The Cater Street Hangman”让我觉得不满意的地方是,书中没有给出详细的与案件有关的细节,因而,读者无法随着故事的发展进行推理,这就缺少了很多乐趣,不知道是不是只是这本在这方面没做好。

  据我所知,Anne Perry的小说好像有两个系列,每个系列以一个警探为主线,我看的那本属于Inspector Pitt系列。好像这系列的故事还有不少。另一系列中的主角是另一个警探。

  虽然并不是很喜欢这本小说,但我还是读完了,有点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故事背景是维多利亚时期,书中的一些相关描述能使读者对那个时代有所了解,如:房屋内的装饰摆设,书中人物的一些社交活动以及当时的一些习俗等。另外,书中人物尤其是上流人物的语言也很有特色。

  据外教称该作家还是比较有名的,出的书也比较多,不过我对她的了解不是很多,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自己买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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