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汽车产业政策
2017年汽车产业政策
汽车产业有哪些新的政策,2017年关于汽车产业有哪些相关的政策值得关注留意。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年汽车产业政策,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2017年汽车产业政策
政策一:购置税减半政策截止
尤记得2015年9月底,为了拯救低迷的汽车市场,更好的支持小排量汽车发展,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颁布了汽车购置税减半的政策措施,凡是购买1.6L或以下排量汽车都能享受购置税减半的优惠。不过今年,这项优惠政策已经截至了。也就是说,本来是充足的预算买辆中配车的,不好意思现在只能买低配了!
但好在购置税优惠并没有一棒打死。根据之前财政部网站公布的信息:2017年1.6 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政策由原来的5%调整到7.5%。简单来说,去年买车在购置税上能省一半,今年买车购置税只能省四分之一。
点评:
首先于消费者而言,购置税优惠政策发生调整对咱们消费者还是有一定的影响的,毕竟咱们需要多交钱了。但是正所谓“补贴不够,车企来凑”,话说已经有不少车企表态要为上涨的这部分税买单,纷纷放出消息要提供厂家补贴。可是话说回来,虽然车企承担了部分购置税,但原本的厂家优惠会不会随之减少呢?
其次于市场而言,购置税减半政策的截至会不会影响今年车市的销量呢?我们可以看一个数据:去年8月,小排量汽车购置税减半政策还未推出,车市便出现回暖迹象;9月,该政策还未执行,汽车销量增幅却明显上涨。所以,车市自去年10月至今的增长真的主要是因为购置税减半政策带动吗?恐怕并不一定吧!当然,一切对未来的谈论都只是预测。没有购置税减半政策可依赖的车市到底行不行?我们拭目以待!
政策二:全国实施“国V”尾气排放标准
事实上,早在去年上半年,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和海南省这11个地区已开始实施国V排放标准,2017年1月1日起,国V排放标准将在全国范围内的其他省市落实。而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将开始实施“国六”最新尾气排放标准。
点评:
最近有个段子讲,以前北京雾霾,是在天安门前面看不清毛爷爷,现在是手上拿着100块的软妹币,都快要看不清上面的毛爷爷啦!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北京人多了一个爱好,那就是晒蓝天!APEC蓝,阅兵蓝……蓝天对于北京人来说成了一种值得炫耀的邂逅!虽然说的有夸张了,但是现在雾霾确实成了国民关注的头等大问题。因为不光是北方笼罩在霾里面,南方也没好到哪里去。
所以搞得到处人心惶惶,又不能坐以待毙,于是各种节能环保、降低污染物排放的措施才一个接一个出台!而这也是为什么各种节能环保、降低污染物排放的措施才一个接一个出台。虽然尽管很多人也都知道汽车排放物只是构成了大气污染的一小部分,不是全部。可还是希望通过更加高规格的排放标准,在促进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同时,能有有助于缓和日趋严重的空气污染,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吧。不过话又说回来,新的排放排放标准实施后,新车符合该排放标准才能上牌,所以消费者在购车时,特别是二手车时需要留心这一指标。
政策三:新能源车补贴如何补贴
为了鼓励新能源车消费,国家出台财政补贴政策,根据电池容量、续航里程、车型不同,进行不同额度的补贴。2017年补贴仍会继续,不过新的国补政策或将比此前的版本出现较大幅度的退坡,部分车型的退坡幅度将达到60%。另外补贴的方式和方法耶会有不同,转为“补贴+积分制+碳配额”三种制度结合的方式。奖惩标准将会出台,积分和碳配额交易的平台也会搭建起来。
以新能源客车为例:
6米至8米车型的补贴由此前的12万元至25万元,调低到7.2万元至15万元;
8米至10米车型的补贴额由此前的20万元至40万元,调降到15万元至30万元。
点评:
在国家政策的扶持下,新能源车迎来了高速发展,当然也滋生了“骗补”事件。这不之前宇通就拿着国家30亿元的新能源补贴,来弥补企业的亏损和资金短缺!
而积分制实行后,每个车企都需要根据生产规模,每年制定一个负积分,通过生产新能源汽车或其他方式来进行积分抵偿。而且,负积分无法抵偿,只能通过积分平台进行购买。对于燃料消耗量达不到目标值且负积分未抵偿的企业,将会被处以严厉的处罚。所以可以预料的是,新能源车补贴政策的调整,可以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严防“骗补”事件再次发生以及提高新能源车的质量和安全水平。
政策四:车内空气质量强制达标
在去年1月的修订的《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就对车内空气苯、甲醛、乙苯等有害气体的浓度提出了严苛的要求,而新定型的销售车辆在2017年1月1日起必须符合该标准,至于在《指南》发布前已定型的车辆,可推迟至2018年7月1日起。
点评:
其实早在2010年,环保部和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实施了《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当时考虑到汽车企业的承受能力,这份标准还属于推荐性标准,实施成效不大,所以更多的只是个推荐指南。此后,多个乘用车品牌,频频被曝出车内空气污染严重的问题,消费者对车企关于车内空气污染的投诉层出不穷,关于车内空气质量标准升级为强制标准的呼声越来越高。另外截止到2015年底,我国汽车保有量接近2.8亿台,有车一族每天最少上要在车内待上一个半小时以上。车内异味、车内污染对人体产生很大的危害,尤其是孕妇、病人和儿童等敏感个体。
所以,无论是从健康还是从环保的角度出发,强制性标准的实施都是势在必行。所以,将“指南”变成一个强制的“标准”势在必行。而有了这样的标准和约束以后,厂商们就会汽车材料上多上点心,这对于消费者的健康来,是很值得点赞的!
政策五:试行新能源汽车碳配额管理
国家发改委办公厅于去年8月就发布了《新能源汽车碳配额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要求相关部委、企业、行业协会反馈书面意见。据悉,该管理办法拟于2017年开始试行,2018年正式实施。
《征求意见稿》称: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将根据规划目标,对燃油汽车规模企业设定新能源汽车与燃油汽车产销量的年度比例要求,并折算为企业应缴的新能源汽车碳配额数量。
点评:
碳配额管理是什么鬼?我想很多人听到这个名词一定一脸懵逼的!简单来说,新能源汽车碳配额就是新能源汽车在使用过程中,与燃油汽车相比减少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企业可以通过生产和销售新能源汽车达到碳配额总量要求,并且盈余部分可在碳排放放权市场卖出,而缺乏配额的可在碳市场购买。也就是说,只要车企在二氧化碳排放上有着良好的表现,就能得到奖励。而那些表现不理想车漆相应的就要受到惩罚。
这项政策对于国内自主品牌企业来说,是一个扩大新能源汽车产量的利好理由,且该政策的最终目的是要让自主品牌在技术实力上有所建树和突破,通过优胜劣汰,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加强在市场上的话语权,淘汰投机倒把、钻空子的“滥竽充数者”,实现良性循环,帮助国内新能源汽车行业更健康的发展。
从以上几项汽车新政不难看出,2017年国家针对购置税、燃油标准、车内空气质量以及新能源方面都有所改变。特别是新能源补贴下调和购置税减半调整为按7.5%征收的政策与消费者购车紧密相连,在一定程度上,消费者的购车成本相比2016年有所上升的!
2017年影响汽车行业发展趋势的八大政策
政策一:2017年1月1日起全国实行国Ⅴ排放标准
2017年1月1日起,国Ⅴ排放标准将在全国范围全面实行,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重型柴油车(客车和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须符合国V标准要求;与此同时,车用燃油也将进行油品升级,93#、97#汽油将会被92#、95#汽油全面替代,93#、97#号汽油将载入史册。
事实上,早在2016年4月1日,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和海南省这11个地区已开始实施国V排放标准,2017年1月1日起,国V排放标准将在全国范围内的其他省市落实。
解读:国Ⅴ就是“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颗粒物排放限值在0.0045g/km以下(国Ⅳ是0.025-0.060g/km),另外对于尾气中的CO(一氧化碳)、HC+NOx(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物)等气体含量也有降低。以上海为例,去年注册登记总量35万辆左右计算,预计年度新增车辆可以减少氮氧化物年度排放量1000吨左右。
影响:国Ⅴ排放标准实施后,新车符合该排放标准才能上牌,消费者在购车时需要留心这一指标。国Ⅳ车型不能进行外迁过户到其他城市,会影响二手车的残值和销路;此外加油站的燃油将由93#、97#变更为92#、95#,部分城市还有更高标号的98#燃油。(新车油箱盖处一般会标注所需燃油标号最低标准,按照该标准选择燃油即可)
政策二:2017年1月1日起北京市实施第六阶段车用燃油标准
今年10月31日,北京市环保局正式发布北京市第六阶段《车用汽油》、《车用柴油》地方标准,新标准将于2017年1月1日实施。
据介绍,预计使用第六阶段油品后,汽油车颗粒物排放降幅达10%,非甲烷有机气体和氮氧化物能够达到8-12%的排放削减率;柴油车氮氧化物下降4.6%,颗粒物下降9.1%,总碳氢化合物下降8.3%,一氧化碳下降2.2%。
按照惯例,新标准在实施过程中,实行自然置换。置换期从2017年1月1日到2017年2月28日。置换期结束后,北京市工商部门将严禁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新标准要求的车用燃油。
解读:与本文介绍的政策一有所区别,该政策是针对北京地区的燃油供应做出的标准限制,也就是说,2017年1月1日起,北京地区的车主在加油站加注的汽油将符合“京六”标准,使用新标准燃油后,车辆尾气中对空气有害的“污染物”将有所降低。
影响:专家介绍,由于新燃油辛烷值没有变化,主要是烯烃、芳烃有害成分降低了,因此北京地区油品标号将不会产生变化,车主加油不用清洗油箱,新油品对车辆油耗也不会有明显影响。
政策三:车内空气质量强制达标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根据环保部最新发布的《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强制标准征求意见稿,车内空气中的苯、甲苯、二甲苯和乙苯等有害物质都有了更为严苛的限量值,并给出了汽车厂家强制执行的时间表:2017年1月1日起,所有新定型销售车辆必须满足本标准要求;此前已经定型的车辆,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强制标准要求。
车内污染物中,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甲醛、乙醛、丙烯醛等八种物质对人体的危害较为严重,新标准对这些有害物质都给出了明确限值。特别是苯由原标准的0.11mg/m3加严为0.06mg/m3,甲苯由原标准的1.10mg/m3加严为1.00mg/m3,二甲苯和乙苯由原标准1.50mg/m3加严为1.00mg/m3。
解读:新标准提出,汽车制造企业应保证批量生产车辆的内饰零部件与备案信息一致,否则将判定为环保一致性检查不合格。行业主管部门可以随机在生产线上抽取批量生产的汽车进行环保一致性检查,如果抽取的样车检测合格,则判定环保一致性检测合格。如果检测发现8项指标中任何一种污染物超标,都将判定为不合格。
影响:新标准主要针对新车,而在用车的空气质量问题,据国内车企技术专家介绍,应当勤开窗多通风,雾霾天气中,则开启内循环过滤系统,但空调滤芯需要定期更换。此外,正规渠道购买的净化器等净化系统以及碳吸附产品,也是不少车主的解决方案之一。
政策四、2017年试行新能源汽车碳配额管理
国家发改委办公厅于今年8月发布了《新能源汽车碳配额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要求相关部委、企业、行业协会反馈书面意见。据悉,该管理办法拟于2017年开始试行,2018年正式实施。
《征求意见稿》称: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将根据规划目标,对燃油汽车规模企业设定新能源汽车与燃油汽车产销量的年度比例要求,并折算为企业应缴的新能源汽车碳配额数量。
制定该政策基于两方面原因,一方面,随着新能源汽车产销量不断增长,大规模财税补贴难以为继;一方面,燃油汽车产能结构性过剩问题已开始凸显。主要针对的企业为生产和进口燃油汽车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对于燃油汽车企业产销未达到一定规模、但新能源汽车达到一定数量,且自愿纳入管理的企业也可按此管理办法执行。
该管理办法中所指的新能源车主要包括符合GB/T19596、GB/T24548、QC/T837等有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该管理办法借鉴了美国加州ZEV政策,并结合中国现有的燃油汽车油耗管理政策,将两者合并实施对汽车碳排放进行管理。
解读:“新能源汽车碳配额”是指汽车企业生产和进口的新能源汽车在使用过程中相对于燃油汽车减少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企业可通过生产、进口新能源汽车生成新能源汽车碳配额或从碳排放市场交易获取新能源汽车碳配额。
新能源汽车碳配额也可以在市场上交易,但作为一种独立的交易产品,新能源汽车碳配额在交易体系中将单独管理,交易主体限定在规定的范围,避免与其他配额交易交叉。
影响:《征求意见稿》提出,燃油汽车规模企业和新能源汽车规模企业有不按规定提交年度新能源汽车碳配额报告的,由国务院碳交易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由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其处以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在履约上,燃油汽车规模企业每年应向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提交不少于其上年度应缴的新能源汽车碳配额,履行上年度的配额清缴义务,逾期不履行的,对不足的配额量,按照清缴截止日前一天配额市场均价处以3-5倍罚款。
政策五、新能源车生产企业准入规则有望于2017年正式实施
工信部于今年8月发布《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修订征求意见稿)》。业内人士判断,新规有望于2017年正式实施。
对于申请新能源汽车的生产企业,《修订征求意见稿》要求需要具备生产新能源汽车产品所必需的设计开发能力、生产能力、产品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售后服务及产品安全保障能力,并符合《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条件及审查要求》。按照《要求》,审查条件将有17项具体条款,其中有8项为否决条款,只要超过2项未达标,则该企业就不被准入。
解读:新华社报道称,《修订征求意见稿》,重新划定新能源汽车范围,提高企业准入门槛,强化产品安全监控。根据意见稿,工信部将新能源汽车范围调整为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在企业准入方面,取消了企业应掌握车载能源、驱动系统、控制系统三项“核心技术”之一的要求,调整为应具备控制系统的开发能力,以及车载能源和驱动系统的集成、匹配能力,并在设计、仿真、试验验证等方面相应增加或提高了要求。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强化了新能源汽车产品的安全监控,增加对已销售的全部新能源汽车的运行和安全状态进行全生命周期实时监控的要求。
影响:目前,北汽新能源、五龙长江EV、长城华冠旗下的前途汽车、奇瑞新能源、敏安电动汽车5家车企已获得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业内专家预计,新的准入规则实施后,预计两年内达到条件的新增新能源整车企业为10家左右,并且不再新增自制底盘的改装类生产企业。同时,预计两年后现有119家整车企业约有2/3的企业可达到条件;现有85家自制底盘的改装类企业约有1/10的企业可达到条件。
政策六、电池行业新规范有望于2017年全面执行
今年11月,工信部发布《汽车动力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7年)(征求意见稿),主要从生产能力、安全要求、研发能力、回收利用等几个方面,对2015年发布实施的《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工信部将结合社会各界反馈的意见建议,尽快发布并在2017年实施新版《规范条件》。
《征求意见稿》指出,本规范条件所指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包括动力电池单体生产企业(以下简称单体企业)和动力电池系统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系统企业),其中锂离子动力电池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低于80亿瓦时,金属氢化物镍动力电池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低于1亿瓦时,超级电容器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低于1千万瓦时。
系统企业年产能力不低于80,000套或40亿瓦时。生产多种类型的动力电池单体企业、系统企业,其年产能力需分别满足上述要求。
技术方面,《征求意见稿》要求企业应建立产品设计开发机构,配备相应的研究开发人员,其占企业员工总数比例不得少于10%或总数不得少于100人。动力电池产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并经具有资质的汽车动力电池相关检测机构测试合格。
解读:工信部此举意在引导规范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健康发展。征求意见稿中要求动力蓄电池检测要通过《汽车动力蓄电池单体和系统生产企业延伸检查要求》,否则搭载该电池的新能源车辆将无法进入推广目录、无法获得补贴。
已通过延伸检查的单体和系统生产企业,不需重复检查。延伸检查要求与《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中的要求一致,除了生产规模等方面要求,还需达到2015年发布的电池新国标。
影响:据行业人士介绍,目前动力锂电池行业已经形成了中、韩、日三国鼎立的竞争格局,三个国家产量占全球总产量的90%以上。不过中国电池生产的技术水平仍落后于日韩,真正能生产高质量产品的企业屈指可数。
截至目前,工信部共发布四批57家符合规范条件要求的企业目录。此前备受关注的LG、三星等外资企业依然并未入选。据统计,目前国内车用动力电池有60%-70%来自于外资企业。而目前外资企业被挡在目录之外,对国内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将产生不小的影响。
不过随着越来越多的电池企业,特别是外资电池企业进入目录,国产电池也依然要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具有核心技术和资金规模优势的企业将获得更多的机会,反之,那些生产能力差,产品质量低的小企业也可能被兼并重组,或者被淘汰。
此外《征求意见稿》中提到,电池企业应当建立从原材料、部件到成品出厂完整的检验和可追溯体系,实施计算机信息化生产管理,建立生产管理数据库。此举有助于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的产品续航里程、电池型号、电池组容量等关键指标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信息的一致性进行核查,防止骗补等事件发生。
政策七、新能源补贴新政即将出炉2017年实施
近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消息称2016年新能源车补政策已于近期由四部委签定完毕,预计将在12月上旬发布。据了解,新的国补政策或将比此前的版本出现较大幅度的退坡,部分车型的退坡幅度将达到60%。据业内人士表示,在此次的调整中,电动物流车和三元电池或成为后期市场两大受益方向。
从网络流出的版本来看,这版政策的调整思路是增加乘用车技术门槛要求、客车全面调整、专用车明确技术要求、燃料电池汽车细化补贴要求。业内人士表示,在此次的调整中,电动物流车和三元电池或成为后期市场两大受益方向。
解读:据了解,新能源车补贴政策或将在多方面加以调整。如在原有的2016年至2020年补贴方案基础上,提高了准入门槛(包括整车能耗、续驶里程、动力电池安全性以及企业诚信等)。
在提高门槛的同时,新能源车补贴幅度有所下降,作为骗补重灾区的新能源客车首当其冲被削减了补贴额度。其中6米至8米车型的单车补贴由此前的12万元至25万元,调低到7.2万元至15万元;8米至10米车型的单车补贴额由此前的20万元至40万元,调降到15万元至30万元。
此外,新能源乘用车、燃料电池车的补贴相对稳定;新能源专用车、新能源货车的补贴上限将较此前所传版本提高。
影响:由于最终版补贴政策尚未但即将出炉,本文暂不对网传版本进行详细评述。
政策八、《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修订版将执行合资车企股比不会放开
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对2015年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进行了修订,形成《目录》修订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目录》中关于汽车制造业部分如下描述:
国家发改委解释,此次《目录》修订的主要特点和变化是:一是继续扩大对外开放。在去年大幅度开放的基础上,将2015年版《目录》中的93条限制性措施(包括鼓励类有股比要求条目19条,限制类条目38条,禁止类条目36条),减少到62条。
二是改革《目录》结构设置。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2016年第22号公告,《目录》修订稿将鼓励类有股比要求的条目以及限制类、禁止类整合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统一列明限制性措施。
解读:在汽车整车和专用汽车制造方面,《目录》中提到,中方股比不低于50%,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含两家)以下生产同类(乘用车类、商用车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如中方合资伙伴联合兼并其他汽车生产企业可不受两家的限制。这与2015年修订版描述一致。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修订版《目录》中该段文字描述包含了“摩托车制造”,而在新《目录》中被取消。这也印证了中汽协专家此前透露的消息,合资股比将逐步放开,可能会先从摩托车行业开始,3至4年内到商业车领域,而乘用车业将会放在最后。
此外,在《目录》中,鼓励外商对汽车发动机制造及研发机构建设、汽车关键零部件及关键技术研发、汽车电子装置制造与研发和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等领域进行投资。
影响:汽车业内人士认为,这意味着,汽车行业内争议较大的合资股比是否该放开之争,短时间内仍将继续。
2017年汽车产业政策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