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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中小企业出口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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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中小企业出口政策

  在近日发布的《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 (财税〔2017〕43号,以下简称“43号通知”)中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2017中小企业出口政策,希望你们喜欢!

  2017中小企业外贸扶持政策

  经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促进外贸回稳向好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多措并举,促进外贸创新发展,努力实现外贸回稳向好。

  《意见》指出,外贸是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和推动力量。当前,外贸形势复杂严峻,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多,下行压力不断加大。促进外贸回稳向好,对经济平稳运行和升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从5个方面提出了14条政策措施。

  一是加强财税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对有订单、有效益的外贸企业贷款。扩大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进一步降低短期出口信用保险费率,对大型成套设备出口融资应保尽保。对部分机电产品按征多少退多少的原则退税,完善出口退税分类管理办法。

  二是巩固外贸传统竞争优势。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政策,综合运用财政、土地、金融政策,支持加工贸易向中西部地区转移。

  河南:力争2020年服务进出口额超200亿美元

  6月23日,记者从省商务厅获悉,河南省政府于日前出台《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推动河南服务贸易发展。

  《意见》首提河南服务的发展目标:到2020年,力争河南服务进出口额突破200亿美元,年均增长15%以上。服务贸易结构日趋优化,高附加值服务贸易占比逐年提高,基本形成区域特色明显的服务贸易产业体系。

  《意见》提出,在大力发展现代服务贸易方面,将加快发展基于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服务产业,推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出口。加快金融服务发展,以郑东新区金融集聚核心功能区建设为重点,建设金融后台与金融外包服务产业园区,打造郑州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同时,大力发展资本密集型服务,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为依托,发展多种航运融资方式,拓展航运服务产业链。

  在促进传统服务贸易转型升级方面,将积极探索“互联网+”下的智慧旅游发展,加快发展国际商务、度假等高附加值旅游服务,促进旅游与会展、文化、商业、餐饮联动发展。加快发展会展服务,积极引导有国际影响力的高端会议落户河南,培育郑州、洛阳国际性会展经济圈。

  此外,河南省还将在物流、旅游、建筑、软件信息技术、动漫设计、通讯等领域,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服务贸易企业,提升服务层次和水平,打造“河南服务”国际品牌。

  2017广州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前款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

  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 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上述计算方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第七条同时停止执行。

  三、各级财政、税务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规定,抓紧做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工作。同时,要及时跟踪、了解优惠政策的执行情况,对发现的新问题及时反映,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享受减低税率、减半征税的条件

  1. 必须是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2. 企业的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3. 企业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的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此外,对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企业,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等相关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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