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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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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证锅炉的安全使用,杜绝安全隐患,对于锅炉的管理,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了锅炉安全管理制度篇,希望你喜欢。

  锅炉安全管理制度篇一

  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一、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分配,做一个有理想、讲文明、守纪律的新型工人。

  二、司炉人员必须持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司炉证方可上岗,工作中要坚守岗位,集中思想,严格操作;当班时不看书、不看报、不打瞌睡、不准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三、接班前按规定巡逻,检查好和各种设备,包括水位表、压力表、鼓风机、引风机、给水系统、润滑系统、冷却水、进煤出渣等装置的运行情况,交接班时要核对日报记录、清点用具。

  四、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精通业务。钻研技术,不断提高操作水平,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五、对炉体及辅助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做到文明生产。

  六、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七、对任何有害锅炉安全运行的行为,应立即制止。

  巡回检查制度

  一、为了保证锅炉及其附属设备正常运行以带班长为主按下列顺序每两个小时至少进行一次巡回检查。

  二、检查上煤机、除渣机、二次风机、鼓风机、引风机是否正常、电动机和轴承温升是否超限(滑动轴承温升≯ 35℃ 最高≯ 60℃ 、滚动轴承升≯ 40℃ 最高 70℃ )。

  三、检查燃烧设备和燃烧工艺是否正常。

  四、检查锅炉受压元件可见部位和炉拱、炉墙是否有异常现象。

  五、检查水箱水位,给水泵轴承和电动机的温度,各阀门开关位置和给水压力是否正常。

  六、检查除尘器是否漏风、水膜除尘器水量大小。

  七、检查炉渣清除情况。

  八、检查安全附件和一次仪表,二次仪表是否正常,各指示,信号有无异常变化。

  九、检查炉排变速箱,前后轴、风机、水泵等润滑部位的油位是否正常。

  十、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将检查结果记入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内。

  锅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一、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是在不停炉的状况下,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修理

  二、结合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在不停炉能维修时维修。

  三、维修保养的主要内容:

  3.1 一只水位表玻璃管(板)损坏、漏水、漏气、用另外一只水位表观察水位,及时检修损坏的水位表。

  3.2 压力表损坏、表盘不清及时更换。

  3.3 跑、冒、滴、漏的阀门能修理的及时检修或更换。

  3.4 转动机械润滑油路保持畅通,油杯保持一定油位。

  3.5 检查维修上煤机、除渣机、炉排、风机、给水管道阀门给水泵等。

  3.6 检查维修二次仪表和保护装置。

  3.7 清除设备及附属设备上的灰尘。

  四、对安全附件试验校验的要求。

  4.1 安全阀托运放汽或放水试验每周至少一次,自动放汽或放水试验每三个月至少一次。

  4.2 压力表正常运行进每周冲洗一次存水弯管,每半年至少校验一次,并在刻度盘上划指示工作压力线,校验后铅封。

  4.3 高低水位报警器,低水位连锁装置,超压、超温报警器,超压连锁装置,每月至少作一次报警连锁试验。

  五、设备维修保养和安全附件试验校验情况,要详细作好记录,锅炉房管理人员应定期抽查。

  司炉工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锅炉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并要详细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2、交班者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进行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查保持锅炉运行正常。

  3、交接班时,如果接班人员没有按时到达现场,交接班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4、交班者,需要做到“五交”和“五不交”

  五交是:

  4.1 锅炉燃烧、压力、水位和温度正常。

  4.2 锅炉安全附件、报警和保护装置,灵敏可靠。

  4.3 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无异常。

  4.4 锅炉运行记录,资料、备件、工具、用具齐全。

  4.5 锅炉房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五不交是:

  4.6 不交给喝酒和有病的司炉人员。

  4.7 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出现异常现象时不交。

  4.8 在处理事故时不进行交班。

  4.9 接班人员不到时,不交给无证司炉。

  4.10 锅炉压力、水位、温度和燃烧不正常时不交。

  5、交接班时,由双方共同按巡回检查路线逐点逐项检查。将要交接的内容和存在的问题认真记录在案。

  6、交接班要交上级有关锅炉运行方面的指令。

  7、交接者在交接记录中签字后又发现了设备缺陷,应由接班者负责。

  水处理人员交接班制度

  1、交班人员在交班前对水处理设备的化验仪器、药品进行全面检查,具备下列条件方能接班:

  1.1 水处理设备正常,软水主要指标合格。

  1.2 锅炉碱度,PH值氯根等项指标合格。

  1.3 化验仪器、玻璃器皿和分析用药品齐全完好。

  1.4 工作场所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

  1.5 水处理设备运行和化验记录填写正确、准确、完整、严禁弄虚作假。

  2、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介绍设备运行情况。以及水质化验和锅炉排污等方面出现的问题。

  3、没有办理接班手续,交班人员不准离开工作岗位。

  4、接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达工作岗位,查阅交班记录,听取交班情况介绍。

  5、交接人员共同检查软水处理设备,化验仪器,药品等是否齐全正常并对软水、锅水主要指标进行化验,合格后方能签字交接班。

  6、接班人员未按时接班,交班人员应向有关领导报告,但不能离开工作岗位。

  7、交班时,如遇事故或重大操作项目,应待事故处理完毕后或操作告一段落后方可交接班,接班人员应积极协同处理事故和完成操作项目。

  锅炉水质管理制度

  1、锅炉用水必须处理,没有可靠水处理措施,水质不合格,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2、严格执行GB1576—96标准,加强水质监督。

  3、锅炉水处理一般采用锅外化学水处理,对于立式、卧式,内燃和小型热水锅炉可采用锅内加药水处理。

  4、采用锅内加药水处理的锅炉,每班必须对给水硬度,锅水碱度,PH值三项指标至少化验一次(给水化验水箱内的加药水)。

  5、采用锅外化学水处理的锅炉,对给水应每2小时测定一次硬度,PH值及溶解氧;锅水应每2-4小时测定一次碱度、氯根、PH值及磷酸根。

  6、专职或兼职水质化验员,要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后,才能进行水处理工作。

  7、对离子交换器的操作,要针对设备特点制订操作规程,并认真执行。

  8、水处理人员要熟悉并掌握设备、仪器、药剂的性能、性质和使用方法

  9、分析化验用的药剂应妥善保管,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药剂要严格按规定保管使用。

  10、锅炉信用检修时,首先要有水处理人员检查结垢腐蚀情况对垢的成人和厚度,腐蚀的面积和深度以及部位做好详细记录。

  11、化验室和水处理向应保持清洁卫生,有防火措施。

  12、水处理设备的运行和水质体验记录填写完整正确。

  锅炉房安全保卫制度

  1、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之外,其他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准入内。

  2、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

  3、非当班人员,未经带班长同意,不准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烟风门及电器开关。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准单独操作。

  4、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烧中是否有爆炸物。

  5、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门不准锁住或闩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6、锅炉房要配备有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动它用。

  7、锅炉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锅炉房清洁卫生制度

  1、锅炉房不准存放与锅炉操作无关的物品,锅炉用煤、备品备件、操作工具应放在指定的地方,摆放整齐。

  2、锅炉房地平、墙壁、门窗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3、手烧炉投过煤要随手打扫撒落地上的煤、保持地面清洁。

  4、煤场、渣场要分开设置、煤堆、渣堆定期洒水,堆放整齐。

  5、每班下班前,对工作场地、设备、仪表、阀门、等打扫干净。

  6、每周对锅炉房及所管区域进行一次大扫除,保持环境清洁优美。

  7、主管领导要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对锅炉房的清洁卫生进行检查评比,奖勤罚懒,做到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锅炉安全管理制度篇二

  1、严格执行国家使用锅炉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学习锅炉使用的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水平,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2.生产部经理是锅炉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管理培训司炉人员掌握安全使用常识、操作规程和专业技术,使其取得锅炉操作相应资格,方能上岗。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交班人员按规定应向接班人员交待当班设备运行情况,巡视检查设备状况,包括:水位表、压力表、温度计等,交接班时要认真掌握锅炉运行情况。没有交待清楚岗位设备运行情况或接班人员没有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保持锅炉正常运行。

  4、为确保锅炉安全运行,延长其使用寿命,不得擅自改变锅炉结构、阀门和管路系统。必须坚持每天对锅炉、管道和附属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检修。

  5、锅炉投入使用后,在不停炉的状况下进行经常性的保养,跑、冒、滴、漏的阀门要及时检修或更换。运行的锅炉实行定期内外部检验,每月一次打开安全阀实验,必要时及时调整和更换。

  6、锅炉所使用的煤炭、引火柴等易燃物品要与锅炉保持适当距离,谨防发生火灾。并注意检查燃煤中是否有爆炸物。

  7、锅炉运行时保持锅炉本体清洁,无污垢、无渗漏,无锈和腐蚀,认真详细地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8、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入内。

  9、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时刻保持高度责任感,不失时机地关注气压、水位、温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0、锅炉房要配有灭火器材,要做到认真管理,妥善置放,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11、出现事故及时上报,实事求是的写出书面事故报告,待调查清楚,分清责任后,对玩忽职守造成事故损失,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并按价赔偿。

  锅炉安全管理制度篇三

  (一) 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1、持证上岗,严格执行锅炉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精心操作,确保锅炉安全运行、经济运行,满足单位供气需要。

  2、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擅自离开锅炉房,努力学习业务技术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水平。

  3、对锅炉房内运行设备做到每两小时一次巡回检查,并准时、认真地填写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做到准确、清晰不漏项。

  4、认真做好锅炉及辅机设备、安全附件的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一个月至少一次)自行作检查工作,并作出记录交管理人员存档。对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管理人员反映。

  5、作业过程中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事故未经妥善处理,锅炉工不得离开现场。

  6、对任何有违反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示,应拒绝执行,并有权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举报。

  7、协助锅炉房管理员申报在用锅炉的定期检验,并提前按“锅炉定期检验规则”有关要求做好检测前准备工作。

  8、保持锅炉房内清洁卫生、设备干净;仪表清晰,工具存放整齐,道路畅通,做到文明生产,安全运行。

  (二) 锅炉巡回检查制度

  1、当班人员每二小时(主管领导每月,管理人员每周)至少对锅炉设备(锅炉房内)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入运行(锅炉安全运行)记录。

  2、巡回检查内容:

  ①水位、压力,蒸汽温度在规定范围内。三大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和仪表灵敏可靠,无泄漏现象。

  ②受压部件可见部位无鼓包、渗漏、变形、炉内燃烧工况良好、无漏水、汽。

  ③炉墙、炉拱、炉门、看火门无破损,完整牢固。

  ④管道、阀门无泄漏(包括内漏),阀门开关灵活。

  ⑤炉排及转动机械无摩擦异常响声,油位正常,轴承冷却充足,并注入了润滑油。

  ⑥锅炉进水系统、出渣系统、烟灰系统、水处理设备。

  3、如有异常情况,重大事故后必须增加巡回检查次数,随时掌握运行情况。

  4、巡回检查时应遵守安全规章制度,集中思想、看、听、摸、嗅设备各方面情况。对各主要设备(含水处理)应绕周巡视。

  5、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记入运行记录中,并汇报有关部门人员通知检修人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应报主管领导。

  6、锅炉房照明良好,道路通畅。

  7、巡回检查线路。

  A 燃煤锅炉

  电控柜→压力表,水位表→安全阀→自控联锁装置→上煤装置→炉排→燃烧状况→炉墙(门)→出渣机→省煤器→鼓引风→烟风道→除尘器→水泵→储水池→水处理设备(除氧设备)→排污阀→各类阀门→分汽缸→电控柜

  B 燃油锅炉

  电控柜→压力表、水位表→安全阀→自控联锁装置→燃烧器→油压力表→燃烧室→防爆装置→进水系统→排污阀→烟道→尾部排烟温度→日用油箱→过滤器→水处理→各类阀门→分气缸→电控柜

  (三) 锅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锅炉专(兼)职管理人员对锅炉设备维修保养负领导责任,制定大、小修改计划及当月的维护保养计划,将修理改造有关技术资料,存入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2、锅炉重大修理、改造时,必须经法定的检测机构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检验。

  3、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由司炉工或维修工负责,定人定责、职责分明、及时消除隐患,不能消除时应向管理人员或主管领导报告。

  4、设备一般每三个月小修一次,一年大修一次。

  5、小修中,应对三大安全附件、阀门、仪表及自动控制装置进行检修,并检查辅机各部位情况,更换已损坏的零件或消除漏油、水、汽现象。

  6、锅炉的大修,除小修项目外、应消除炉内积灰、水渣、检修锅炉受压部件、辅机、修复破损的拱砖、炉墙、炉排和保温层,还应清洗轴承箱并换油。

  7、安全阀每周应手动放汽一次,每月自动排汽一次。压力表每周冲洗存水弯管一次,水位表每班冲洗一次,水位报警器接班时试叫一次,连锁保护装置每班应试验一次。

  8、应将设备备件计划、设备检修记录和事故记录,存在档案内。

  9、锅炉停用后应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干法或湿法保养工作。

  10、锅炉长期停炉应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申请停用报告。

  (四) 交接班制度

  1、交班人员要做好本班的运行记录,要清楚地记录当班时所出现的情况以及处理措施,并注明是否处理完毕。

  2、交班前应做好本岗位的清洁卫生和设备检查、擦拭工作。

  3、交班人员要填写好交接班记录后,向接班人员讲清要注意的事项。

  4、接班人员必须提前一刻钟到达岗位,做好接班准备,提前10分钟接班。

  5、接班人员要进行接班前检查水位表、压力表,核实锅炉设备状况、清点工具,如不相符,应在“内容摘要”栏中注明。

  6、交班前或交班时发生的事故,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后的事故则由接班人处理。

  7、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得离开锅炉房,不准将锅炉交给接班前喝酒、发高烧或无证人员。

  8、交接双方人员应在交接记录上签名后,接班人员立即上岗,交班者方可离去。

  9、保管交接班记录,每月合订后放入档案内以备查阅。

  (五) 锅炉水质管理制度

  1、(蒸汽锅炉、热水锅炉)运行时水质要求,必须符合GB15760-20XX《低压锅炉水质》标准的规定。

  2、锅炉用水必须经过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没有可靠的水处理系统、水质化验,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3、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水处理管理制度、化验员岗位责任制、水处理设备运行和维护保养制度。

  4、根据锅炉参数和汽水性质要求,对锅炉原水、给水、锅水、回流水的水质及蒸汽品质定期进行分析。化验时间、项目、数据均应详细填写在水质化验记录表上。

  5、对额定蒸发量大于或等于1T/H的蒸汽锅炉和额定热动率大于或等于0.7MW的热水锅炉应设取样装置。对于蒸汽品质有要求时,还应设蒸汽取样装置。

  6、水质化验每两小时不少于一次,并认真做好记录,水质化验异常时应采取相应措施适当增加化验次数。

  7、额定蒸发量小于等于2T/H,且蒸汽压力小于等于1.0Mpa的蒸汽锅炉可采用锅内加药水处理,但必须做好加药、排污和和清洗工作。

  8、功率小于等于2.8MW的热水锅炉可采用锅炉内加药处理,但必须对锅内的结垢、腐蚀和水质加强监督,认真做好加药工作。

  9、对额定蒸汽发量大于等于6T/H的锅炉应配置除氧设备。

  10、专职或兼职水处理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相应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相应的水处理工作。

  11、水质化验人员应热爱本职工作,认真贯彻GB1576—20XX《低压锅炉水质标准》,保证锅炉经济运行与安全运行。

  12、对备用或停用的锅炉及水处理设备,必须做好保养工作,防止锅炉和水处理设备严重腐蚀及树脂中毒。

  13、蒸汽锅炉和汽水两用锅炉的给水一般应用锅外化学水处理、水质应符合下表规定。

  14、额定蒸发量小于等于2t/h,且额定蒸汽压力小于等于1.0Mpa的蒸汽锅炉和汽水两用锅炉,采用锅内加药处理。其水质应符合下表。

  (六) 清洁卫生制度

  1、锅炉清洁卫生工作是文明生产的重要内容,依靠司炉人员共同搞好。要求做到锅炉房清洁、工具、用具、煤场、煤渣堆放整齐,消除泡、冒、滴、漏。

  2、当班人员应打扫操作室卫生,保持控制柜表面干净清晰,液位计、电极压力表、压力表等清晰可见,对辅机设备、鼓引风机、循环泵、阀门、轴承座、电动机、等设备经常揩擦清洁。

  3、保持炉前清洁卫生,并做好设备周围的环境卫生,保持地面整洁,无积灰、积水、积油。

  4、每周由锅炉房负责人员组织清洁大扫除。

  5、锅炉房卫生应达到下列要求:

  (1) 清洁、道路畅通、工具用具、消防器材等摆放整齐;

  (2) 锅炉外表、附属设备、操作台等无积灰、无油垢;

  (3) 温度计等仪器清晰明亮;

  (4) 锅炉房内无杂物。

  6、锅炉烟尘排放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法规的要求。

  (七) 安全保卫制度

  1、锅炉房是重要部门,非工作工员与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锅炉房内。

  2、锅炉房电器、照明设施应符合电气安全规范要求,停炉后必须切断电源。

  3、对入炉的燃料要注意检查,以防危险品(如雷管、铁块等)混入,造成事故;在清除炉渣灰时,要注意熄灭余火。

  4、有机热载体不得超温、超压运行,有机热载体的出口温度和出口压力必须控制在核定的允许范围内。

  5、有机热体锅炉的检修,必须严格执行检修安全规程和有关规定;焊、割动火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有具体的安全措施。

  6、维护保养好锅炉房内的消防器材,不得擅自变动;司炉人员必须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及时扑灭初起火灾。

  7、有机热载体锅炉压力停炉期间必须有司炉人员监视管理,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8、有机热载体(导热油)着火时,严禁以水作灭火剂扑救。

  9、低位储存油罐与热载体炉之间必须有防火墙隔离。

  10、锅炉房内的安全保护措施,非锅炉房当班人员不得动用。

  锅炉安全管理制度篇四

  一、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1、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入内。

  2、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

  3、非工作人员未经带班长同意,不准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烟风门及电器开关,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准单独操作。

  4、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烧中是否有爆炸物。

  5、锅炉在运行及压火期间,房门不准锁住及闩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6、锅炉房要配备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二、锅炉房清洁卫生制度

  l、锅炉房不准存放与锅炉操作无关的物品,锅炉用备品备件、操作工具应放在指定 的地方,摆放整齐。

  2、锅炉房地面、墙壁、门窗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3、每天下班前,对工作场地、设备、仪表、阀门等打扫干净。

  4、每周对锅炉房及所管区域进行一次大扫除,保持环境整洁优美。

  5、主管领导要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对锅炉房的清洁卫生进行检查评比,奖勤罚懒,做到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三、锅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是指在不停炉的情况下进行正常性的维护修理。

  2、结合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在不停炉能维修时维修。

  3、维修保养的主要内容:

  (1)一只水位表玻璃管(板)损坏、漏水、漏气用另外一只水位表观察水位,及时检修损坏的水位表。

  (2)压力表损坏,表盘不洁及时更换。

  (3)跑、冒、滴、漏的阀门能维修的及时维修及更换。

  (4)转动机械润滑油路保持畅通,油杯保持一定油位。

  (5)检查维修二次仪表及保护装置。

  (6)清除设备及附属设备上的灰尘。

  4、对安全附件试验和校验的要求:

  (1)安全阀手动放气或放水试验每周至少_一次,自动放气或放水试验每三个月至少一次。

  (2)压力表正常运行时每周冲洗一次,存水弯管每半年至少校验一次,并在刻度盘上划指示工作压力红线,校验后铅封。

  (3)高压水位报警,低水位联锁装置、超压、超温报警器、超压联锁装置,每月垒少作一次报警联锁试验。

  5、设备维修保养和安全附件试验检验情况,要详细作好记录,锅炉房管理人员要定期抽查。

  6、每班对锅炉内排水排污1—2次。

  四、司炉工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并要详细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2、交班者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进行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查,保持锅炉运行正常。

  3、交接班时,如果接班人员没有按时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4、交班者做到“五交”和“五不交”。

  五交指:

  (1)锅炉燃烧、压力、水位和温度正常。

  (2)锅炉安全附件、报警和保护装置灵敏可靠。

  (3)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无异常。

  (4)锅炉运行记录资料、备件、工具、用具齐全。

  (5)锅炉房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五不交指:

  (1)不交给喝酒和有病的司炉人员。

  (2)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出现异常时不交。

  (3)在处理事故时不进行交班。

  (4)接班人不到时,不交给无证的司炉人员。

  (5)锅炉压力、水位、温度和燃烧不正常时不交。

  5、交接

  第一文库网班时,由双方逐点逐项检查,将交接内容和存在问题记录在案。

  6、交接班后在交接班记录中签字后又发现了设备缺陷,应由接班者负责。

  5、锅炉水质管理制度

  1、锅炉用水必须处理,没有可靠水处理措施、水质不合格,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2、严格执行CBl576~85标准,加强水质监管。

  3、专职或兼职水质化验员,要经劳动部门考核合格后,才能进行水处理工作。

  4、对离子交换器的操作,要针对设备特点制汀操作规程,并认真执行。

  5、水处理人员要熟悉并掌握设备、仪器、药剂的性能、性质和使用方法。

  6、锅炉停用检修时,首先要有水处理人员检查结垢、腐蚀情况,对垢的成份和厚度、腐蚀的面积和深度以及部位做好详细记录。

  7、水处理设备的运行和水质化验记录填写应完整、正确。

  司炉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

  2、认真执行锅炉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锅炉安全正常运行。发现锅炉异常危及安全时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不违章操作,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的操作。

  3、熟悉炉型的基本性能,掌握其操作方法,做到精心操作,及时维修保养。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脱岗、不睡岗、不在班上喝酒聊天,不做与在岗无关的事。严禁闲杂人员进入锅炉房。

  5、做好锅炉运行检查,密切监视和调正压力、温度、水位和燃烧等情况。经常保持锅炉房煤场和存渣场地及锅炉设备的清洁卫生,搞好文明生产。

  6、锅炉运行中,应适当保持炉膛负压,严禁正压运行。炉膛内不得向外冒烟。

  7、坚持按章排污,冲洗水位表,分气缸及时放水等工作。

  8、锅炉运行中,应保持锅炉蒸发量额定值内,保持正气压、汽温、均匀进水并保持水位,严禁出现缺水或满水事故。

  9、经常检查气压表、水位表、排污阀、止水泵、鼓风机等部件和辅机的运行状况。如有异常,马上更换或修理。

  10、在正常运行中,应根据炉膛负荷的变化及时调整煤量、鼓、引风量,保证燃料充分燃烧,做好锅炉经济运行。

  11、做好暂停炉的安全工作。暂停炉的水位应高于正常水位,锅炉气压不得回升,一般应留人监视。

  12、做好春季停炉和冬季开炉的维修保养工作。清除锅炉各部件的灰尘、烟灰及灰渣。将排

  污阀、各气阀的注油位等清洗干净后,注油保养,将锅炉烘干。

  13、努力学习安全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

  现场管理制度——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上墙悬挂)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分配,做一个有理想、讲文明、守纪律的新型工人。

  2、坚守岗位,集中思想,严格操作;当班时,不看书,不看报,不打瞌睡,不准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3、接班前按规定巡逻。检查好各项设备,包括水位表、压力表、鼓风机、引风机给水系统、润滑系统、冷却水、进煤出渣等装置的运行情况。交接班时要按时核对日报纪录,清点用具。

  4、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精通业务。钻研技术,不断提高操作水平,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5、对炉体及辅助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做到文明生产。

  6、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7、对任何有害锅炉安全运行的行为,应立即制止。

  现场管理制度——巡回检查制度

  (上墙悬挂)

  1、为了保证锅炉及其附属设备正常运行以带班长为主按下列顺序每两小时至少进行一次巡回检查。

  2、检查上煤机、出渣机、二次风机、鼓风机、引风机是否正常。电动机和轴承温升是否超限(滑动轴承温升≯35℃最高≯60℃,滚动轴承温升≯40℃最高≯70℃)。

  3、检查燃烧设备和燃烧工艺是否正常。

  4、检查锅炉受压元件可见部位和炉拱、炉墙是否有异常现象。

  5、检查水箱水位、给水泵轴承和电动机的温度、各阀门开关位置和给水压力等是否正常。

  6、检查除尘器是否漏风,水膜除尘器水量大小。

  7、检查炉渣清除情况。

  8、检查安全附件和一次仪表、二次仪表是否正常,个指示、信号有无异常变化。

  9、检查炉排变速箱、前后轴、风机、水泵等润滑部位的油位是否正常。

  10、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将检查结果记入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纪录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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