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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时间: 陈孟0 分享

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工科建筑类高校含录取分数线)

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是大连市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支持院校之一。以工科为主体、以建筑类专业为特色、以外语强化为优势,工学、文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

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学校简介:

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位于东北海滨城市大连,环境优雅,交通便利,师资力量雄厚,致力于培养高素质应用性、研究型、复合型人才。

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是隶属于大连理工大学的全日制本科层次省属本科普通高校,成立于2003年,坐落于大连市金州区。学校的办学理念是“立足大连,面向全国,辐射东北亚,构建多级多层次交错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

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优势学科

学校的优势学科主要覆盖了经济、管理、人文社会等领域

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师资力量:

学校教师队伍由近400名教职工组成,其中教授、副教授和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占比达到70%以上,学校还吸纳了一批产业领袖、知名企业家和行业专家兼职教学和科研工作,保证了高水平的教学质量和教育教学措施的多元化。

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录取分数线:

以下是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部分专业2022年录取分数线:

专业 | 录取分数线

--|--

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 479

工商管理(本科)| 471

社会工作(本科)| 447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数据仅供参考,录取分数线会受到考生报名情况、高考成绩和招生计划等因素的影响而有所浮动。同时,对于不同地区的考生,录取分数线也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建议考生在确定报考意向之前,要认真了解当年的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

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大连市保税区广宁路1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48.4万平方米(约合726.4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0.7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2.4平方米;生师比19.0;专任教师297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9.2;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57.9;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239.0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9175.0元;图书78.1万册,生均图书114.8册。

住宿条件:2023级新生宿舍标准(4人)间。宿舍分配方案:2023级新生入学采取学院集中统一分配。

二、招生计划安排

1.根据学院办学条件和就业情况,科学确定培养计划和招生计划。无预留计划。

2.专业语种不限,学院设置英语和日语教学,小语种考生慎报。

3.学院所有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4.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学院官方网站公布为准(选考科目不修改,须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学院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 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种类2(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

(元/年/生)

1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5000

2

080902

软件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5000

3

080903

网络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5000

4

080906

数字媒体技术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5000

5

080910T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5000

6

080916T

虚拟现实技术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5000

7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5000

8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5000

9

080703

通信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5000

10

080801

自动化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5000

11

080905

物联网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5000

12

12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管理学

25000

13

120108T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管理学

25000

14

120201K

工商管理

四年

3-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25000

15

120202

市场营销

四年

3-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25000

16

120601

物流管理

四年

3-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25000

17

120803T

跨境电子商务

四年

3-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25000

18

081001

土木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5000

19

081201

测绘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5000

20

081205T

地理空间信息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5000

21

082801

建筑学

五年

4-7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5000

22

082803

风景园林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5000

23

120105

工程造价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5000

24

130503

环境设计

四年

3-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艺术学

27500

25

050201

英语

四年

3-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文学

25000

26

050207

日语

四年

3-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文学

25000

27

050302

广播电视学

四年

3-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文学

25000

28

050306T

网络与新媒体

四年

3-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文学

25000

29

130508

数字媒体艺术

四年

3-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艺术学

27500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加盖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印章。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学院按照公示的标准向学生收费。普通类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均为每人每年25000元,艺术类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均为每人每年27500元。住宿费每人每年5500元。(学费和住宿费如有调整,以学院最终公布为准。)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院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在收到入学通知书后,到家庭所在地经办银行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12000元/年)。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经学院认定后,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2750元/年),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还可获得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学院还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六、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根据本校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1:1,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学院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学院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普通类本科批,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学院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明确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辽宁省2023年实行“3+1+2”模式新高考,学院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学院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学院专业录取时以考生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若出现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理工类和高考改革采用3+1+2模式选考物理学科类依次按照数学、外语、语文成绩的高低顺序进行录取;文史类和高考改革采用3+1+2模式选考历史学科类依次按照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高低顺序进行录取;艺术类按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外语成绩、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录取;高考改革采用3+3模式不分文理专业省份的考生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的高低顺序进行录取。

艺术类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高考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

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1-62770151、62770152、62770153、62770154、62770155、62770156

学院网址:http://www.dlutci.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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