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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科技大学2024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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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科技大学2024年研究生招生简章(最新)

江苏科技大学源自1933年上海大公职业学校,1953年组建上海船舶工业学校——新中国第一所造船中等专业学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江苏科技大学2024年研究生招生简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江苏科技大学2024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江苏科技大学2024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和人数

2024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746人,其中,全日制硕士生1547人,非全日制硕士生199人。因国家招生计划尚未下达,目录内公布的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实际录取的推免生人数及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2024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拟招生25人。其中,全日制专硕15人,非全日制专硕10人,专项专用。

三、报考条件

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报考我校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专业: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且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获得硕士、博士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考我校物流工程与管理[代码为125604]专业: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3.报考我校除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和物流工程与管理[代码为125604]以外的其他专业: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我校除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和物流工程与管理[代码为125604]专业招收同等学力考生外,其他专业均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具体详见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中备注说明。

(五)我校全日制硕士专业(理学院系统科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除外)接收校内外推免生,具体专业详见《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我校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报名所在省份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

完成网上报名后,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1.网上确认时间

2023年11月上旬,具体时间由报名所在省份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

2.网上确认程序

(1)根据核验工作需要,考生网上确认时应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2)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

五、初试

(一)准考证

考前十天左右,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和地点

初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初试地点:报考点指定。

(三)初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具体各专业初试科目见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管理类综合能力、经济类综合能力,其它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

六、复试

我校复试时间一般在2024年4月中上旬,复试内容一般为一门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综合知识面试等。高职高专、本科结业等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成绩不及格者一般不予录取。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要加试1-2门专业课程,成绩不及格者一般不予录取。具体复试科目见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加试科目见《2024年硕士研究生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会计硕士[MPAcc]、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工业工程与管理[代码125603]以及物流工程与管理[代码为125604]考生复试时要考核思想政治理论,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复试视生源情况一般实行适当比例的差额复试。

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或录取。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否则不予复试或录取。

七、录取

我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教育部审查批准后正式录取,一般6月上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学制

工商管理硕士[MBA]2年,能源与动力学院(中外班)能源动力专业2.5年,其他专业3年。

九、学习方式

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具体见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

十、学年学费标准

专业

学习方式

学费标准(万元/学年)

学术硕士

全日制

0.8

工商管理硕士(MBA)

全日制

3.2

工商管理硕士(MBA)

非全日制

3.9

会计硕士(MPAcc)

全日制

2.6

会计硕士(MPAcc)

非全日制

3

公共管理硕士(MPA)

非全日制

1.5

工程管理(125601)

非全日制

2

项目管理(125602)

非全日制

2

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

非全日制

2

其他专业学位硕士

(不含中外合作办学)

全日制、非全日制

1

能源与动力学院(中外班)

能源动力专业

全日制

见第十五条

学费标准最终以省物价局备案为准。

十一、奖助政策

1.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年学业奖学金等多项研究生奖助学金。

2.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除按规定享受有关奖助学金外,还可承担助教、助研和助管工作,领取相应的津贴,家庭经济困难者还可申请助学贷款。

十二、毕业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十三、住宿情况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提供住宿。

十四、培养所在校区

张家港校区招生专业在张家港校区,其他专业均在镇江长山校区或梦溪校区。

十五、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江苏科技大学与俄罗斯奥加辽夫莫尔多瓦国立大学合作举办的能源动力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项目编号为:MOE32RU1A20181949N。

招生学院代码:021 招生学院名称:能源与动力学院(中外班)。

报考条件:考生符合招生章程报考条件中第(一)、(二)、(三)、(四)条。

培养模式:采取“1+1+0.5”全日制培养模式,中俄学生混班联合培养。即项目学生的标准学制为2.5年,第1年在我校开展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第2年在莫尔多瓦国立大学开展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培养任务由我校与莫尔多瓦国立大学教师共同承担。第2年学习结束后,学生成绩合格,用英文完成莫尔多瓦国立大学硕士论文并通过答辩,同时满足莫尔多瓦国立大学硕士学位申请其他相关要求后,可获得由莫尔多瓦国立大学颁发的与该校本土学生一致的硕士学位证书;第2.5年学生在我校继续开展江科大要求的科研和实践培养环节,满足我校相关专业学位授予条件并通过答辩后,可获得由我校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学费:第1年、第2.5年在我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为3万元/生/年(最终收费标准以物价局审批为准,按1.5年收),第2年在莫尔多瓦国立大学期间按照莫尔多瓦国立大学国际生的学费标准缴纳(约为1.2万/生/年,以当年莫尔多瓦大学收费标准为准)。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能源动力学科内涵建设,为我国海洋强国战略提供具有国际化视野的能源动力领域创新型人才。自2020年起,由我校依托本中俄合作办学项目申报的“联合培养项目-能源动力专业”成功入选国家留学基金委“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资助名单[留金欧〔2020〕578号],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以委托我校选拔推荐的方式每年资助我校20名研究生赴俄开展联合培养,首次资助期为三年。同时学校将面向中俄合作办学项目学生设立专项奖学金,并采用中外学生混班培养的创新模式,用于鼓励和支持本校研究生国际化视野创新能力的培养。

本章程未尽事宜请查阅教育部文件,并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江苏科技大学简介

江苏科技大学(Jiangsu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坐落在江苏省镇江市,是江苏省重点建设高校,江苏省人民政府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共建高校,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江苏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B类建设高校,中国船舶与海洋工程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江苏船舶与海洋类高校协同发展联盟牵头单位。

学校源自1933年创办的上海大公职业学校,1952年更名为上海市机电工业学校,1953年上海市机电工业学校机械科、上海第一机器制造工业学校船舶制造科、上海水产学院附设水产学校轮机科、福州工业学校造船科合并组建上海船舶工业学校。1961年上海工厂设计学校并入。1970年迁至镇江,更名为镇江船舶工业学校,1978年升格为本科并更名镇江船舶学院,1993年更名为华东船舶工业学院。1999年江苏省江海贸易学校并入。1999年学校从原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划转江苏省管理。2000年中国农业科学院蚕业研究所与学校合并。2004年学校更名为江苏科技大学。

江苏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

1.学校设有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多项研究生奖学金。

2.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除按规定享受有关奖助学金外,还可承担助教、助研和助管工作,领取相应的津贴,家庭经济困难者还可申请助学贷款。

江苏科技大学重点学科名单

省级重点学科一览表

类别

名称

江苏高校优势学科

船舶与海洋工程

管理科学与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

江苏省“十三五”一级学科

重点(培育)学科

机械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控制科学与工程

土木工程

冶金工程

工信部国防特色学科

船舶设计与制造

轮机工程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舰船动力

军用关键材料

江苏科技大学学科评估结果排名

序号学校名称学科名称评估结果
1江苏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B-
2江苏科技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B-
3江苏科技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C
4江苏科技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C
5江苏科技大学工商管理C
6江苏科技大学生物学C-
7江苏科技大学机械工程C-
8江苏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C-
9江苏科技大学软件工程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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