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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同桌 800字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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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同桌 800字5篇

  我的同桌他长着一个圆圆的脸蛋,一双小眼睛和一个小鼻子更是反衬出了他的胖。他一笑,眼睛立即眯成一条缝,可爱极了。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同桌的作文,欢迎阅读。

  我的同桌

  她,个子高高,没有什么引人注目的地方,但她却有一颗金子般的心灵。她就是我的同桌——李艳。 这学期开学的第二天,老师让我和她坐同桌。开始我没在意,一个黄毛丫头,哪能比得上我堂堂男子汉。 第二天,下午放学时,我因在操场上玩耍,不慎将语文书弄丢了。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因为一学期有三分之一是语文课,现在语文书丢了,可怎么办? 早读课,我伫立在课桌前,呆呆地望着黑板出神。这时,同桌似乎发现了什么,伸来友谊之手,关切地询问道:“怎么啦?”说吧?一个硬男子汉,丢脸!不说吧?又闷在心里。算啦!她是大队委员,就当汇报思想:“没什么,语文书丢了!”“没什么?”对方现出惊讶的神情。接着,她拿起课本又放下,反反复复。鬼知道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她稍犹豫了一会儿,将书递给我:“书给你。以后可别毛手毛脚的。”什么,给我?我简直不相信我的耳朵。我一惯瞧不起的黄毛丫头,居然能说出这句话。“什……什么,给我,你可怎……怎么办?”我半天才吞吞吐吐地挤出几个字。”“不要紧,我有办法。”“那今天怎么办?”“那就合看。”于是我俩便认真地开始早读。 上完最后一节课,我将书悄悄地塞进她的书包。然而回家后,我打开书包,语文书却工工整整地躺在书包里,我的眼睛湿润了。 第二天早读,她拿着一本旧书在读书。下课后,我打开旧书一看,封面已被撕裂,书页上角向里翻,书脊线断了,并且少了两页。上课后,我拿新书和她换,但她不同意。 中午时,我发现她在桌上抄些什么。奇怪,上午没作业呀?她净干鬼事。我走了过去,呀!她正在那儿抄两篇掉了的课文。她往书上看了一句,便抄在书页大小的白纸上,传进我耳里的是“沙沙”的写字声,出现在我眼前的是一行行整齐清秀的字。累了,她便甩甩胳膊,然后又聚精会神地抄起来。我有点不过意,决定拿去复印,但她婉言谢绝了。抄好后,她拿出浆糊将纸粘上,又使劲地一针一针地缝好。 “叮铃铃……”上课了,她拿起那本旧书认真地听课。一瞬间,我的喉咙被心中激起的强烈感情堵住,我被这种同窗的挚爱之情感动,迸出幸福而又骄傲的泪花。

  我的同桌

  “嗨,今天的球打得真够爽。”“嘿,快来看,头版头条又创佳绩了!”“嗨,作业还没做完,让我怎么能玩得安心呢听了这些话,你一定感到莫名其妙,其实,也没什么,我这耳朵听得都起老茧了。说这些话的就是我的同桌——陆文琪,他这人有三个特点,在这里我把他形容成三条虫。

  “球虫”

  陆文琪酷爱篮球。别看他平时温文尔雅,可打起球来那股猛劲,还真让人刮目相看呢!篮球场上,他会异常兴奋,像一只长臂猿,投篮、传球,直看得我两眼冒花,还时不时摆上几个你看,对方球员传出一个球,只见他纵身一跃,把球抢了过来,一身就想投篮,可离篮板远了点,但他就爱冒险,举起手,眯着眼,抬起一只脚,纵身一跃将球投向篮筐,球在篮筐上了好几圈,极不情愿地滚进了篮环中,“耶!”他兴奋地大叫一声,随即摆出了“思想者”的造型,然后又抖动手脚,在空中来了个360度旋,还蛮有球星风范。真不愧是“球虫”,惹得场上的同学惊叫不已。

  “车虫”

  陆文琦是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还热衷于F1和就像苍蝇盯上臭鸡蛋一般。“F1方程式赛车,是一种非常刺激的赛车比赛是麦凯伦车队的选手,世界冠军,芬兰人,20多岁……”瞧,他又给我灌输这些知识,连我也被感染了。慢慢地,我发现他爱KIMI如痴如醉,文具盒上贴满KIMI的大头照,口中常常念叨KIMI的名字,见人就说:“我要是KIMI那该多好呀嘘,看他干嘛呢?”他在练习KIMI的签名,不过是“陆文琪”版的,他的每一本本子上都会有这样的签名,原来他已经给自己取了一个不错的英文名字我相信,要不了多久,我们就能看到KIMI的盗版签名的。

  “学虫”

  中午,他的作业还没做完,5、6个篮球宝贝约他去打球,拗不过大家的再三劝说,他只好放下作业走了。看他那不情愿的样子,真想笑。半个多小时后,他满头大汗地回来了,边走边捶大腿。“怎么啦?”我问,“作业没做完,连打球都没心思了,咳,又打输了。”“是嘛?有那么严重吗?”我笑着问,心中倒是多了几分敬佩。没多久,几个队员回来,要他再去玩,他像得了恐惧症,连忙摆手。几个队友都埋怨他不够义气,简直就是个书呆子,不管别人怎么说,他埋下头认真地做起作业。他上课时总是认真听讲,在学习上有一股钻劲,似小蚯蚓一般,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这就是我的同桌—陆文琦,给我们带来了无尽的欢乐。

  我的同桌

  我的同桌杨小乐,是个“人来疯”。

  小乐3岁时喜欢上了唱歌,跟着VCD学会了《恭喜发财》。这下子可不徙了了,每逢家中来了客人,他就爬上床,面对客人,点头哈腰,奶声奶气地唱起来。那神情,那动作,还真有点模样。但是,客人若中途退“场”,他就不高兴了,嘟着小嘴,缠着人家一定听完他的歌。他爸常常不好意思地对客人解释道:这小家伙是个“人来疯”,千万别介意啊。

  从小学一年级到现在,我和小乐一直是同桌。记得小学三年级时,小乐爱上了武术,还真学会了几个套路。兄弟学校来学经验看表演时,教练怕他年龄小,在众目睽睽下怯场,便嘱咐他大胆些。他却一脸的兴奋,说没事!上了台,他果真精神抖擞,十分熟练地打起了他那套拿手的猴拳。只见他闪腾挪,上蹿下跳,时而手搭凉棚,眺望远方,时而左顾右盼,活脱脱一个滑稽顽皮、猴态可掬的猴子精。那精气神,比平时练习时更胜一筹,博得个满堂彩。从此,“人来疯”小有名气。

  初一开始学英语,这正中小乐下怀。以前,在电视上见到大学生用英语与“老外”对话,馋得他心里直痒痒。今天,自己终于也要学习英语了,他按捺不住心中的喜悦,来了个见缝插针。早晨练拳后背单词,上学途中揣摩对译……篇篇课文都背得滚瓜烂熟,有时还请老师教会话。在一次市里举办的中学生英语讲演比赛上,他以最小的年龄、最低的年级,轻轻松松拿了个一等奖。我问他比赛时害怕不,他却说,生人越多,越自信!越自信,越放得开!

  今年刚开学,小乐被全班同学选为班长兼英语科代表。前几天,外教詹姆斯来学校洽谈联合办学的事,正和校长巡视校园,“人来疯”冷不丁凑了上去,用英语和“老詹”对上了话您好!先生。请问,您是英国教师吗是。有何指教我冒昧地问一下,联合办学后,您能来教我们英语吗这是肯定的那太好了,欢迎您的到来。另外,十分感谢您的平易近人,再见。》詹姆斯以为他是高三的学生,问校长才知是初二的,吃惊之后大加赞赏:“真没想到,初二学生英语说得这么好,了不起!真的!”这一来,小乐名声大噪。

  然,杨小乐也有“疯”不起来的时候,就是开学初没竞选上校学生会主席。可他并没有太多的沮丧,他说:“落选了,说明我身上还有缺点,能力还不够。”他很快调整好心态,又一如既往地在学校各种场合上“疯”起来……

  我的同桌

  她,个子高高,没有什么惹人注目的处所,但她却有一颗金子般的心灵。她便是我的同桌――李艳。

  这学期开学的第二天,教员让我和她坐同桌。起头我没在意,一个黄毛丫头,哪能比得上我堂堂男人汉。

  第二天,下昼下学时,我因在操场上玩耍,失踪慎将语文书弄丢了。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由于一学期有三分之一是语文课,此刻语文书丢了,可怎么办?

  早读课,我鹄立在课桌前,呆呆地望着黑板入迷。这时,同桌似乎发了然什么,伸来友情之手,眷注地询问道:“怎么啦?”说吧?一个硬男人汉,难看!不说吧?又闷在内心。算啦!她是年夜队委员,就当陈述请问思惟:“没什么,语文书丢了!”“没什么?”对方现出惊疑的神气。接着,她拿起课本又放下,反重复复。鬼知道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她稍踌躇了一下子,将书递给我:“书给你。往后可别毛手毛脚的。”什么,给我?我简直不信托我的耳朵。我一惯瞧不起的黄毛丫头,居然能说出这句话。“什……什么,给我,你可怎……怎么办?”我半天才吞吐其辞地挤出几个字。”“没相关,我有步伐。”“那本日怎么办?”“那就合看。”于是我俩便当真地起头早读。

  上完末了一节课,我将书暗暗地塞进她的书包。然而回家后,我打开书包,语文书却工乖巧整地躺在书包里,我的眼睛潮湿了。

  第二天早读,她拿着一本旧书在读书。下课后,我打开旧书一看,封面已被撕裂,册页上角向里翻,书脊线断了,并且少了两页。上课后,我拿新书和她换,但她差别意。

  中正午,我发明她在桌上抄些什么。稀罕,上午没功课呀?她净干鬼事。我走了已往,呀!她正在那里抄两篇失了的课文。她往书上看了一句,便抄在册页年夜小的白纸上,传进我耳里的是“沙沙”的写字声,呈此刻我面前的是一行行划一清秀的字。累了,她便甩甩胳膊,然后又目不睛地抄起来。我有点不过意,抉择拿去复印,但她婉言回绝了。抄好后,她拿出浆糊将纸粘上,又使劲地一针一针地缝好。

  “叮铃铃……”上课了,她拿起那本旧书当真地听课。一瞬间,我的喉咙被心中激起的凶猛感情堵住,我被这种同砚的挚爱之情打动,迸出幸福而又自得的泪花。

  我的同桌

  在和新同学交往中,我感受到了一种不一样的爱——友爱。

  在这几个月中,我们每一个人都对对方或多或少了解了一些,我感觉给我友爱最多的还是我的同桌。

  他叫王居亮,我们俩也是体育生而不是一个队。我还记得我刚刚和他做同桌时,我以前对他不了解,只是我特讨厌他,觉得他好动、淘气、烦人、爱管闲事。而且,我的成绩是二百名以后,他的成绩居然是百人榜第十四名!我也猜测不到他学习竟这么好!和他坐同桌,我觉得我很低落,心想:他一定会欺负我的,我可不是忍气吞声的人,别人说什么,我有不同的观点,我就会辩解,如果我和他闹了矛盾,整不好,我会和他打起来。想不到,真的想不到!事情没有我想象得那么糟糕!当我到他身旁时,他竟然给了我一个善意的微笑。和他接触了一个星期左右,这让我对他的看法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对他的那些恶习,我顷刻间就抛到了九霄云外,留下的只是乐观、积极、活泼、聪明又伶俐。这也让我从开始的讨厌他变成了欣赏他。他学习也非常好,我也尽量去追他,只想尽快赶上他,并且争取超越过他。

  他一方面很活泼,另一方面呢?

  还有一件事让我记忆犹新:他很乐于助人,在我有困难时经常帮助我。我在数学方面比较弱,他就热情主动地去帮助我解决各种各样的难题。他好聪明哦!他能解出好多题。那天,王老师就坐在前面,我做数学题又碰到难题了,看见我的同桌在一旁无所事事的,我就轻轻碰他一下,问他那道题,他仔仔细细地看了看那道题,之后还给我讲题,不料竟被王老师发现我们说话,说了一声:“谁让你们说话的?”可给我们吓了一大跳,但是他还是认真地在纸上给我讲那道题,他的行为太令我感动了。

  老师们都说他淘气,也不算是冤枉他了。男孩子嘛,一定会淘气的,可有的时候,他也会淘气过头,那自然是被老师骂了!

  我在生活中,家人们所给予我的单单只是亲爱。可是,在校园中,却能感觉到许许多多的爱,友爱是最多的。我们经常在一起,也老吵架,我考完试就学了,都一起刚好一年,考完就不和他们一起上了,去别的学校。校园是个大家庭,我们要珍惜这个大家庭,更要珍惜我们这个大家庭中的不一样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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