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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有什么创新创业政策

时间: 晓敏706 分享

  安徽现在有什么创新的创业好政策呢?安徽创新创业政策应该关注什么?小编为你带来了“安徽创新创业政策”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安徽出台激励创新创业新政

  对于广大创业者来说,如果失败了也不用害怕,政府会提供更多的保障措施,比如新创业失败人员以个人身份续缴社会保险费的,根据其创业纳税情况给予一定的社保补贴。昨日,记者从安徽省发改委获悉,今后安徽将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环境,积极构建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支撑平台,推动创新创业热潮在江淮大地涌动。

  支持高层次人才做创业“领头羊”

  安徽省支持携带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际先进或国内一流水平科技成果的省内外科技团队在皖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对符合条件团队分类给予300万元、600万元、1000万元的参股支持,加快培养集聚一大批高层次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赋予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自主权,完善科技人员创业股权激励政策。建立健全科研人员双向流动机制,落实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政策。

  予群众性创新创业活动更多支持

  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推动实施以大学生为重点的青年创业计划,对高校毕业生初始创办科技型、现代服务型小型微型企业的,给予一次性5000-10000元补助。每年支持新建4-5个青年创业园,培育1万名以上大学生自主创业。

  安徽还将对群众性创新创业活动给予更多支持。每年开展各类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100万人次以上。围绕休闲农业、农产品深加工、乡村旅游、农村电子商务等引导开展创业;激发大学生村官创业热情,每年重点扶持100名大学生村官创业,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信用贷款、担保贷款支持,并享受贴息政策。

  创新“债股联投”新方式提供融资

  为了帮助创业者挖到“第一桶金”,安徽将给予更多的金融支持。积极开展实物众筹,推进股权众筹融资试点。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成立科技信贷专营事业部,提供科技融资担保、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等方式的金融服务。

  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创业者,可在创业地申请最高额度10万元的担保贷款。对向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银行在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扩大“青年之星”信用贷款试点,创新“债股联投”新方式,为创业青年提供融资支持。

  新创业失败后有望享受社保补贴

  对于广大创业者来说,如果失败了也不用害怕,政府会给予更多的保障措施。比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主创业的人员,可一次性领取未领的失业保险金、代缴的医疗保险费,创业成功后可领取一次性创业补贴;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自主创业的,视其生产经营和家庭收入情况,可给予3个月的救助缓退期;新创业失败人员以个人身份续缴社会保险费的,根据其创业纳税情况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来源:合肥晚报)

  安徽大学生创业政策

  为进一步做好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7月25日,市政府出台文件,就市三年鼓励创业促进就业工作提出明确意见。

  放宽创业领域

  凡法律法规没有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各类创业主体均可进入,并平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放宽注册冠名

  依法申办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冠市名不受注册资本限制,冠“安徽”省名由市工商局直接联网申报核准。

  放宽预备期营业执照范围

  凡企业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行政审批而咱不能提交审批文件、证件的,工商机关可再改经营范围后标明“筹备”字样,颁发筹备期营业执照。

  大学生创业注册资本“零首付”

  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投资设立5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可“零首付”注册,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缴足注册资本。

  明确非货币资产注册比例

  允许投资人使用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等非货币资产作价出资创办中小企业,无形资产出资额最多可达企业注册资本70%。

  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对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等涉及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明确创业扶持群体

  对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等依法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外,对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按规定给予一定比例贷款贴息。

  创业扶持优惠政策

  对非正规就业组织,三年内免于工商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创业者2000元/人一次性补助,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给予4000元/人一次性补助;对创业实体吸纳登记失业人员,且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吸纳人数给予1500元/人一次性补助,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给予2000元/人一次性补助。

  创业园区优惠政策

  对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等依法兴办实体的,除免收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外,还免缴物管费、卫生费等管理性费用,减半缴纳场地费,适当减免水电费,减免部分从减半缴纳的场地费中支付:对自筹资金不足的,可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给予相应期限社保补贴;招用城市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的,给予一次性就业奖励;对3年孵化期满后出园的微利企业,符合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可提供二次小额担保贷款扶持。

  对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在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对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在创业的免收劳动人事代理等费用,免费享受创业项目、创业培训、信息咨询等联动服务;创业项目符合本市鼓励发展产业领域的,给予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对毕业两年的高校毕业生依法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登记注册之日起,一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到各级政府和创业园区创建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创办、领办科技企业,3年内免交房租;从事社区服务业和农业创业的,根据吸纳就业人数,给予专项创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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