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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2018加班费计算方法是什么

时间: 俏霞20 分享

  2018年就要来到了,新的一年第一个假期就是元旦时间,而很多的单位都已经安排好了员工进行加班,加班劳动法规定是要给予加班费的,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深圳加班费计算方法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深圳加班费计算方法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1、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2、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3、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应以: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没有约定,按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

  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加班费=正常工作日加班费+休息日加班费+法定休息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21.75*150%*正常工作日的加班时间+月工资基数/21.75*200%*休息日的加班时间+月工资基数/21.75*300%*法定休息日的加班时间。

  深圳加班费支付标准

  (一)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加班费计算

  1、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先按同等时间安排其补休。法定节假日不可以补休;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周期内的上班是在法定休假日的。以300%计算;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周期内的总上班时间超过该周内(如一个月。一季度)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以超过部分的时间总数一起(不区分是否在休息日),以150%计算;

  4、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超过36小时的。加班费计算应仍以以150%计算。

  (二)标准工时制的加班费计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没有加班费的情形

  (一)法律规定,法定假日的加班费须在下月发工资时兑现,休息日的加班,单位可以选择安排补休,如果在半年内不补休的,再以现金形式支付加班费。现在国庆长假刚结束,究竟能不能领到加班费、能领多少,还不可简单地下定论。

  (二)黄金周对一部分人而言是假期,对另一部分人则是一年中最繁忙的工作时间,如旅游、交通、餐饮等行业。还有一些特殊行业,一年到头都必须有人值班,如银行、环卫、新闻、供水供电等。这些行业从业人员的权益保障,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特别是其中4天的休息日加班,安排补休不论对用人单位还是对劳动者,都是更适宜的。

  (三)劳动者的权利意识、法律意识已经觉醒,但用人单位仍只盯着赚钱,不管是否有必要都安排劳动者加班,并且不愿支付加班费、不愿安排补休。这种情况目前在中小企业比较普遍,也是需要今后加以改善的。

  (四)一些用人单位会在节前给劳动者支付一定数量的额外收入,劳动者通常称其为“过节费”,但在劳资双方发生纠纷、劳动监察介入时,用人单位则解释其中已经包含了加班费用。对此,用人单位有必要把工作做得更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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