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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贫困评议小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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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贫困评议小组意见

  通过小组评议意见,学校对大学贫困生要秉承公平、公开、工作的原则,切实贯彻落实教育部、市教委、市财政局的相关要求,将助学金名额切实分配到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下面是学习啦小编整理大学贫困评议小组意见的范文,欢迎阅读!

  大学贫困评议小组意见篇一

  为切实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高等学校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让家庭经济情况确实存在困难的学生都受到国家政府的资助,顺利完成学业,XX全体学工队伍,在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的领导下,成立了院评定工作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并在各年级各个班级内成立以非贫困生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贫困生认定小组,负责认定的具体民主评议工作。

  整个评定工作大致由以下几个步骤组成:

  一、成立学院评定工作组和班级贫困生认定小组,并制定贫困生评定加减分标准。其中班级贫困生认定小组成员由各班非贫困的学生代表,班委干部和非班委干部各占一半,并尽快使每一个学生寝室都有一名代表,成员确定后在全班公示无异议。贫困生评定加减分标准中包含人口数、家庭收入来源,父母工作状况,父母身体状况,是否为低保生等涉及到影响家庭经济水平的各个方面,同时参照学生生源地行政区域内各地(市、州)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二、各班级贫困生认定小组认真地逐一审核每一位同学对自己家庭情况的书面阐述,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酌情打分,将每位贫困学生的得分中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后取平均分数,据此将其划定到相应贫困档次中,并将贫困学生按照贫困程度由高到低排序。

  三、各班贫困生认定排序后的名单由各年级辅导员审核无异议后在全班公示五天以上的时间。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本院认定工作组提出质疑,认定工作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若需要做出调整,则在征得认定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

  四、引导贫困学生正确填写《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评定工作组组长任源钢书记审批通过后签字盖章,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本次贫困生认定工作秉承公平、公开、工作的原则,切实贯彻落实了教育部、市教委、市财政局的相关要求,将助学金名额切实分配到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大学贫困评议小组意见篇二

  一年一度的国家奖助学金评比告一段落,我院在深入学习国家教育部、青海省财政厅教育厅及我校学工处相关文件精神后,根据国家教育部、青海省财政厅教育厅学工处“关于做好2012——20xx常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我院成立了贫困生认定小组,由党总支副书记田援青任组长,院办公室主任李殿军任副组长,并与学生党支部书记石长起老师、辅导员刘玉芳老师共同组成了政法学院贫困生认定小组,严格按照学校制定的学生资助的实施管理办法执行,以下是我院对本项工作总结报告:

  我院贫困生认定过程始终本着公正、公平、公开、严明的原则,在院里公开进行。首先经过学生个人递交书面申请,在班级内部进行家庭具体情况陈述,由各班贫困生认定小组首先进行认定,班主任和班委认可后才能生效。然后把班级认定结果上交学院,由辅导员老师进行核实审查。最后由学院认定小组根据文件精神审核,认定,取得一致意见后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允许有异议同学进行反映,检举;公示期过无异议者,贫困认定有效,最终报学校核实、审批。据有效统计,在此次贫困生认定期间提交有效低保证明的有55位同学,提交有效贫困证明(三级证明)的有183位同学、提交其他有效证明的有2位同学。经学院认真审核其证明,家庭实际情况等各方面因素,最后认定我院三个专业的356名普通本科生共有贫困生239名,占到学院学生总人数的43%、其中特困生有46名,占贫困生总数的19%。经院系最终审核,上述相关同学符合学校等相关条件及要求,评定程序合格,认定有效。至此,我院2012——20xx年度贫困生认定工作圆满结束。

  此次认定工作,我院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确保凡是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等资助项目的学生都是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中产生,不存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没有得到资助的情况。认定程序严格,切实贯彻落实公开公正公平严明的原则,使家庭贫困生都得到公正的评定和公平的对待,剔除了以往评定中存在的弊端,使学院贫困生评定和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又上新台阶。

  大学贫困评议小组意见篇三

  一、关于高校资助工作总体情况

  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具有重大意义。我省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作为教育系统的一项中心工作,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资助政策落到实处,全力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把学生资助工作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抓紧抓好

  一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省委、省政府历来对贫困学生资助高度重视,特别是新资助政策体系实行以后,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对资助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强调要将资助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民生工程来抓,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资助相关政策规定,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这一惠民工程得以顺利实施,并相继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资助政策和措施。在省委、省政府的支持下,我厅与中国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省财政厅、省银监会等部门紧密配合,积极推进国家助学贷款等各项资助工作。各高等学校也精心组织,扎实工作,在困难多任务重时间短的情况下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形成了工作合力,有效保证了每一个家庭困难学生都能按时入学。

  二是建立健全机构,严格管理规程,深入细致地做好资助工作。为切实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省教育厅成立了省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专门负责全省学生助学工作。各高校和各市教育行政部门也都建立健全学生资助工作机构。各高校普遍成立了由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参加的校级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了由校领导直接负责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按照一定比例在现有编制内调剂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安排了所需的办公场所和工作经费。各市教育行政部门也成立了本市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为其配足了人员、提供了办公场所,在全省逐步形成了省、市和高校三级较为完备的工作格局,为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实施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在工作实施过程中,各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深入透彻学习新政策新办法,并从实际出发,研究制定了本校、本地与国家资助政策相配套的制度,严格各项工作管理规程,努力把各项工作做深做细。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确保资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资助工作涉及面广,关系到学生的根本利益。为确保资助工作公平、公正,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先后出台了《山西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实施办法》、《山西省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管理试行办法》、《山西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意见》、《山西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意见》、《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资助工作的实施办法,对各项资助的政策措施、资金来源、管理办法等做了明确规定,保证了资助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建立和逐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经过近几年的努力,我省普通高校已初步形成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同时各高校还普遍开通了“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够顺利入学。

  一是认真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国家助学贷款是高校学生资助的主要渠道,具有资助和育人双重功效,近年来我们一直坚持大力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首先明确了工作思路。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银监会等相关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山西省利用开行教育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我省高校办学层次规模、生源条件和就业率等因素差别较大的实际,确定了分批稳步拓展贷款覆盖面的工作思路。其次完善了工作机制。省教育厅与国家开发银行在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确立了我省助学贷款新机制的延伸模式,即贷款风险由银行、省助学贷款管理中心、高校三家分担,同时建立风险金返还奖励机制。确立省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与高校学贷中心两级管理操作平台,国家开发银行委托两级平台进行贷款管理与操作,银行、省助学贷款管理中心、高校各负其责分工合作,从而形成了银行、省助贷中心、高校和困难学生“四位一体”、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新模式。第三加强了信息化管理。信息化管理是保障资助数据时效性、规范性、安全性的有效途径。随着贷款规模的大幅增长,为加强管理能力和提高管理质量,我们重点建设了高校学生资助网络管理系统。新学年将使用管理系统办理助学贷款申请审批工作。此外,为推动助学贷款工作,充分调动高校的积极性,我们每年都要在全省教育工作会议上对助学贷款工作做得好的学校和地市进行表彰奖励。据统计,新机制以来,全省已累计发放高校国家助学贷款5.75亿元,累计贷款学生12.6万人次。平均每学年贷款额度约1.15亿元,贷款人数约25000人。据不完全统计,我省国家助学贷款已还款总额已达到1.65亿元,已还款总人数约35000人。

  二是积极做好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发放工作。国家奖、助学金制度实施后,省政府很重视,每年都及时将省级配套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为确保公平,认真开展了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我们根据我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的数量、类别、办学层次、办学质量等实际情况对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名额进行了分配,并对各高校评审过程中的推荐、选举、审核、认定、公示、资金发放等环节进行了更加明确和细致的规定,确保评审结果真实、可靠。20xx-20xx学年,我省获国家奖学金学生共846人,发放金额共计677万元,全部为中央资金。获励志奖学金学生共13689人,发放金额共计678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256万元,省级资金2401.2万元,市级资金129.8万元。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98390人,发放金额共计19722.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2508万元,省级资金6827.9万元,市级资金386.2万元。

  20xx-20xx学年,我省获国家奖学金学生共836人,发放金额共计669万元,全部为中央资金。获励志奖学金学生共14534人,发放金额共计726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535.2万元,省级资金2575.1万元,市级资金156.7万元。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106800人,发放金额共计2136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3540万元,省级资金7372万元,市级资金448万元。

  三是积极开展学校资助工作。各高校在认真落实国家政策做好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同时,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新资助政策体系为基础,结合学校自身情况积极探索资助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创新了资助方法和机制。除了将国家的专项资金用于资助体系中相应的资助项目外,学校通过自筹资金、积极争取企业资助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设立资助项目,并建立了相应的规章制度。近几年,我省高校每年校内用于学生资助的资金达4000多万元。此外,学校还通过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减免学杂费等多种途径,为困难学生减轻求学压力,同时也培养了他们自力更生、自强不息的优秀人格。据不完全统计,全省高校每年减免学生学杂费约1050万,受益学生7000多人。仅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中北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太原科技大学等5所高校近两年来就合计减免学生学杂费470余万元。

  四是建立“绿色通道”保障学生入学无忧。为使经济困难的新生不会因交不起学费而无法入学,我省所有高校均在新生入学时,对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新生开通“绿色通道”,暂免收其学费,确保其顺利报到注册、入学,入学之后再根据具体的家庭经济状况,分别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资助。各高校不断总结工作经验,逐步完善“绿色通道”实施办法,细化操作程序,做到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环节,确保“绿色通道”畅通无阻,使得近年来没有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入不了学。自20xx年以来,全省高校约有14000名学生通过“绿色通道”顺利入学。

  二、关于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情况

  为全面贯彻《财政部 教育部 银监会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助学贷款政策,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决定在继续实施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同时,20xx年在我省逐步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为稳妥起见,我们首先在太原市清徐县、大同市浑源县、朔州市朔城区、忻州市神池县、阳泉市平定县、吕梁市中阳县、晋中市榆次区、临汾市曲沃县、运城市临猗县、长治市黎城县和晋城市高平市等11个县(市、区)进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工作。

  参照财政部、教育部和国家开发银行20xx年在江苏、湖北、重庆、陕西、甘肃5省市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工作的经验,我们在20xx年出台了《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晋教财[20xx]137号)。 该文件对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组织管理、贷款政策、工作安排进行了规定和要求。同时转发了《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要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紧急通知》和《财政部 教育部 银监会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两份文件。

  为切实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工作,省教育厅和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在20xx年8月召开多次会议研究协商,安排部署试点县(市、区)的工作任务,并组织进行了试点县(市、区)上报有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的“基层金融业务管理系统”培训工作。

  8月中旬至9月中旬,省资助中心会同省开行客户三处相关工作人员赴9个试点县(市、区)进行工作座谈和现场指导,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两千多份,并与当地县(市、区)政府和教育局以及代理结算行的相关领导进行了座谈,保障了我省生源地助学贷款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考虑到我省各试点县(市、区)实际情况及各试点县(市、区)资助中心的建议,20xx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分两批发放。第一批于11月13日发放,第二批于11月27日发放。11个试点县(市、区)的7个试点县(市、区)大同市浑源县、忻州市神池县、阳泉市平定县、晋中市榆次区、运城市临猗县、长治市黎城县和晋城市高平市两批共计发放贷款256.59万元,共有457名家庭经济贫困生享受到了生源地助学贷款。其他4个试点县(市、区)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发放贷款。

  经过各方共同努力,我省去年试点工作进展还比较顺利。多数试点县(市、区)教育局和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积极配合开展工作,确保了试点工作稳步推进。虽然我省去年各试点贷款额度不多,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受到了试点县(市、区)学生、家长及社会有关方面的普遍欢迎,为今年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今年5月,教育部、财政部、银监会、国家开发银行在安徽省合肥市联合召开了20xx年全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进一步扩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覆盖范围。我省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积极落实会议精神,召集有关单位召开会议研究制定落实20xx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工作方案,决定20xx年在去年试点县的基础上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教育部把山西省列为今年全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重点推进的六个省份之一,教育部资助中心领导对我省今年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非常关注,精心指导。

  按照马主任的指导意见,省教育厅提出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要做到七个到位,即:思想到位,宣传到位,县机构到位,摸底到位,贷款到位,督查到位,奖惩到位。这一段时间以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召开了山西省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会议

  2、组织119个县(市、区)进行上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的“基层金融业务管理系统”的培训

  3、出台了《关于全面推动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意见

  4、召开具体工作会议促进落实

  5、加强督查和批评通报。

  三、关于资助政策宣传工作情况

  新资助政策体系的实行是促进教育公开和社会公正的有效举措,涉及到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为了使所有的学生家长都能够了解和熟悉国家的这一惠民政策,我省下大力气加强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努力使各项资助政策具体内容深入人心、家喻户晓,确保所有考生不要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今年,突出抓了生源地信用贷款的宣传。一是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在召开各类会议和举办重大活动时,我们都要邀请省内各大新闻媒体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并利用这个有利时机,在报纸、电视台、电台等开设专栏宣传相关国家资助政策,我们资助中心的负责同志专门到电视台进行宣传。二是充分利用网络快捷的优势。在教育厅的门户网站公布了有关政策解答的热线电话,针对具体助贷政策、助贷流程和在受助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均有专人负责在线或者电话解答。同时设立了“厅长信箱”栏目,多渠道了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各地认真解决,通过及时反馈处理意见,进一步加深了学生和家长对助贷政策的了解。三是在每年给录取的新生寄发录取通知书附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的基础上,今年我们印制了15万册《山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指南》直接发放到全省119个县,由各县发放到学生手中。四是在省资助中心设立了高校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部宣传举报电话,同时要求各市、县设立同样的举报电话,解答有关政策咨询、接受和处理反映的问题。五是专门举行全省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协议签署仪式,扩大宣传影响。这些措施和办法,正在产生良好的宣传效果,使国家的资助政策越来越深入人心,受到社会普遍欢迎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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