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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创新创业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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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来越多的大学生选择自主创业,创新创业能力成为高职院校学生培养的重要目标和使命。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高校创新创业实施方案.供大家分享。

  高校创新创业实施方案一

  为贯彻落实党的关于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重要部署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更新教育理念,突出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激励学生走“自立、自主、自强”的创业之路,特制定2015-2020年衡阳技师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推进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重点,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构建“创业基础教学+创业专业实践教学+创业校内模拟实训+创业校外实战实践”四部曲的创业教育模式。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动学生创业就业、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立足校情,准确定位

  2、以点带面,分步实施

  3、结合专业,强化实践

  4、面向全体,人人参与

  (三)总体目标

  修订专业教学质量标准和人才培养方案,完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改革教学方法,加强学生创新能力训练,培养学生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改革考试方式和内容,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考核,探索非标准答案考试;健全激励机制,引导教师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教育;建设各类平台,强化创新创业实践。

  1、2015年11月-2015年12月,召开高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简称“双创”教改,下同)的动员大会、编制并讨论通过“双创”教改院级实施方案、组建“双创”教改领导小组、细化“双创”教改实施方案,落实部门改革任务,明确改革预期目标以及考核要点。

  2、2016年1月-2017年12月,在7个重点专业领域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实施“双创”教改,制定并实施系列“双创”教育改革制度,修订7个专业教学标准和7个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开设7个“双创”实验班、编写14本“双创”教材(2门/系部)、开发14门“双创”校级精品网络课程(2门/系部)和14门(2门/系部)非标准答案考试课程,开发7个校级学生创新创业实验计划项目,争取申报开发2门省级双创教育在线开放课程和1个受省级财政支助的省级创业孵化项目,建成1个受省级财政支助的校内专业类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1个受省级财政支助的校外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基地。

  3、2018年1月-2020年12月,全面启动“双创”教改,一是完善系列配套改革制度,新开设7个“双创”教育实验班。二是在七个重点专业领域进一步深化“双创”教改,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培养短板。新编21本“双创”教材(3本

  /系部)、新开发21门“双创”校级精品网络课程(3门/系部)和21门(3门/系部)非标准答案考试课程。新开发14个校级学生创新创业实验计划项目,争取申报开发3门省级双创教育在线开放课程和1个受省级财政支助的省级创业孵化项目,新建成1个受省级财政支助的校内专业类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1个受省级财政支助的校外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基地。三是在有条件的系部启动其他非重点专业领域 “双创”教改,总结推广“双创”教改经验。

  二、 成立组织机构

  (一)组织机构

  1、成立“双创”教改领导小组

  组 长:何东球

  副组长:王静 陈干甲

  组 员:钟震坤、尹南宁、向清然、邹龙军、陈社生、

  周少良、阳晓礼、陈石义、何远仁、成朝阳、

  廖与飞、周孝汉、肖 芳、张 诚、张 良、

  雷国阳、彭玉彬、欧阳智勇 主要职责:

  1)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建章立制。制定并讨论通过学院“双创”教改实施方案和系列配套体制机制。

  2)宣传指导。大力宣传加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必要性、紧迫性、重要性,使“双创”教改成为学校管理者和全体师生的理性认知与行动自觉。交流、推广各地各高校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双创”教改的氛围环境。成立由社会“双创”模范、行业企业专家、“双创”优秀毕业学生等组成的专家指导委员会开展咨询、指导和服务。

  3)经费保障。确保“双创”教改专项经费筹集和投入及时到位。

  4)监督考评。建立并实施系部、相关职能部门“双创”教学评估与督导指标体系,将“双创”教改纳入学院绩效考核,并开展“双创”优秀指导教师和“自主创业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表彰活动。

  2、成立“双创”教改专题办公室

  主 任:钟震坤

  副主任:周孝汉、肖 芳

  成 员:教务处、学生处、院团委各指定一名干事 主要职责:

  1)协调各职能部门和各系部之间的关系。

  2)细化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

  3)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上传下达,提议召集领导小组会议。

  4)制定并实施“双创”教改日常运转机制。

  5)建立“双创”教改档案。

  (二)健全体制机制

  1、完善学校创新创业组织架构。落实创新创业教育主体责任,把创新创业教育纳入改革发展重要议事日程,相关系部和职能部门分别成立相应机构或指定专职负责人员,工作推进实行月报制和月调度制,切实推进学校创新创业工作。

  2、制定并实施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相关配套管理制度。出台《毕业生就业供应与合作企业需求年度报告制度》、《专业预警、退出管理办法》、《校校、校企、校地、校所合作育人框架性协议》、《“双创”教学资源开发与管理办法》、

  《“双创”教育管理办法》、《“双创”学分认定管理办法》、《弹性学制试点管理办法》《学生“双创”基金管理办法》、《“双创”教育研究与指导教研室工作条例》、《跨系、跨专业交叉培养“双创”人才管理办法》、《“双创”指导教师工作条例》、《“双创”教改督导考核办法》、《“双创”优秀指导教师与毕业生表彰办法》等管理制度,确保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运行。

  三、 主要任务、措施和分工

  (一)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

  1、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制定并实施包含“双创”教育的专业教学质量标准。

  2、结合我院办学定位、服务面向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修订并实施包含“双创”教改的人才培养方案。

  责任部门:电气系、数控系、模具系、汽车系、物流系、信息系、经贸系等七个系

  (二)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1、制定并实施学院毕业生就业供应与合作企业需求年度报告制度。责任部门:就业处

  2、制定并实施专业预警、退出管理办法,建立需求导向的专业结构和创业就业导向的人才培养类型结构调整新机制。责任部门:教务处

  3、分两批开设14个“双创”教育实验班。责任部门:七个系

  4、建立校校、校企、校地、校所以及国际合作的协同育人新机制。责任部门:就业处

  5、建立跨系、跨专业交叉培养“双创”人才的新机制。

  责任部门:教务处

  (三)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1、面向全校学生开设《创业准备》《创业融资》《创业企业财务管理》《创业企业市场营销》《创业企业注册登记和开业》《技术创业管理》《创业风险管理》和《创业政策指南》《大学生成功创业案例》等创业基础课程。责任部门:基础课部

  2、调整专业课程设置,开发“双创”教育专门课程群。责任部门:七个系

  3、开发35门(每个系部5门)慕课、视频公开课等校级优质在线开放课程,争取申报开发5门省级在线开放课程。责任部门:七个系、基础课部

  4、制定并实施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责任部门:教务处

  5、开发35本(每个系部5本)“双创”教育校本重点教材。责任部门:七个系

  (四)改革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

  1、改革教学方法,强化“双创”能力培养,扩大小班教学覆盖面。责任部门:七个系

  2、开发供学生自主学习的教学资源库。责任部门:七个系、基础课部

  3、改革考核方式,强化“双创”能力考核,开发35门非标准答案考试的专业课程(每个系部5门)。责任部门:七个系

  (五)强化创新创业实践

  1、建设7个校内专业“双创”实验、实训室,争取申

  报建设2个受省级财政支助的校内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责任部门:七个系、实训中心

  2、制定并实施专业实验实训室开放共享制度。责任部门:实训中心

  3、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建设。开发21个校级学生创新创业实验计划项目,争取申报2个受省级财政支助的省级创业孵化项目。责任部门:培训中心

  4、校外实训实习以及“双创”示范基地建设,争取申报2个受省级财政支助的校外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基地。责任部门:就业处

  5、制定并完善实训教学体系,实施“双创”训练计划。责任部门:七个系

  6、制定并实施校级“双创”专题竞赛和选拔制度。责任部门:教务处

  7、成立7个“双创”社团、7个“双创”论坛以及7个“双创”活动中心。责任部门:院团委

  (六)改革教学和学籍管理制度

  1、制定并实施学分制以及“双创”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责任部门:教务处

  2、制定“双创”能力培养计划,建立“双创”档案和成绩单。责任部门:七个系、学生处

  3、制定并实施弹性学制,支持休学创业。责任部门:学生处

  4、制定并实施“双创”优秀毕业生评选表彰与奖励制度。责任部门:学生处

  (七)加强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建设

  1、制定并完善包含“双创”教育水平考核的职务评聘与绩效考核标准。

  2、配齐配备“双创”教育专职教师队伍。

  3、制定并实施“双创”教育专职教师队伍定期考核、淘汰和定期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以及“双创”激励表彰制度。

  4、制定并实施聘请“双创”教育校外兼职教师管理规范。责任部门:人事处

  (八)改进学生创业指导服务

  1、建立健全学生创业指导服务专门机构。责任部门:就业处

  2、建立健全持续化信息服务制度和信息化服务平台以及网络培训平台。责任部门:就业处、七个系

  3、编制“双创”能力专项培训计划,开发创业培训项目。责任部门:七个系

  (九)完善创新创业资金支持和政策保障体系

  1、学校自筹安排“双创”专项经费投入。

  2、争取各级财政资金投入。

  3、吸纳社会资金支持。

  责任部门:财务处

  四、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关乎学院的生存与发展,学院党委和全体师生都要充分认识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此项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凝聚共识,整合资源,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学校教育教学的每一个环节。

  (二)认真实施。准确把握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精髓,立足校情,全体参与,切实将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推进学校综合改革的突破口。

  (三)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合理设置,有计划、有步骤的稳步推进,不搞形式主义,一刀切。

  (四)及时反馈。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做到月月有总结有经验交流。

  高校创新创业实施方案二

  为改革人才培养机制,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把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一项重要紧迫任务来抓

  (一)重要意义。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是实施科教与人才强省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内在要求,是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不断加强,取得了积极进展,在实现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推动高等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有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理念滞后,与人才培养和专业教育脱节,教师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欠缺,实践平台建设和指导帮扶不到位,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亟待健全。江苏是国家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和教育现代化建设试验区,必须把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突破口、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真正以教育理念的深刻变革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提升,努力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为“迈上新台阶、

  建设新江苏”提供强大的人才智力支撑。

  (二)总体要求。坚持育人为本,面向全体学生,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体系,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重点,集聚要素与资源推进教学、科研、实践协同育人,突破人才培养薄弱环节,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促进高等教育与科技、经济、社会紧密结合,加快培养规模宏大、富有创新精神、勇于投身实践的创新创业人才队伍,不断提高高等教育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贡献度。2020年左右,建立健全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知与行相辅相成的人才培养模式,基本形成课堂教学、自主学习、强化实践、指导帮扶、文化引领融为一体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升,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显著增强,投身创业实践的学生显著增加,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走在全国前列。

  二、完善以提升创新创业能力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方案

  (三)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深度融合。打通一级学科或专业类下相近学科专业的基础课程,开设跨学科专业的交叉课程,建立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把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结合起来,促进人才培养由学科专业单一型向多学科融合

  型转变,逐步确立科学先进、广泛认同、具有江苏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

  (四)突出创新创业教育要求。根据相关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修订高校专业教学质量标准。增加实习实训比重,确保人文社会科学类本科专业不少于总学分(学时)的15%、理工农医类本科专业不少于25%、高职高专类专业不少于50%;改进教师教育,师范类学生教育实践不少于1个学期;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不少于半年。

  三、建立创新创业教育协同育人新机制

  (五)密切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其他高校院所的协同。有效整合集聚政府和社会资源,强化高校与政府部门、行业企业和社会机构的对接。建立江苏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支持高校与国内外其他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专项合作,加快苏南高校将优质资源向苏中、苏北转移辐射步伐。鼓励各地、各类行业协会和企业定期发布创新创业项目指南,推动形成高校、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良性互动的创新创业教育协同机制。

  (六)促进高校内部无缝对接。推进学科专业与人才培养协同,探索建立需求导向的学科专业结构和创业就业导向的人才培养类型结构调整机制。有条件的高校可以成立创新创业学院等校内综合协调机构,负责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建立教务部门为主导、创新创业学院和其他院系为主体

  的创新创业教学体系,构建教务、学工、团委等职能部门和院系协同的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体系,健全学工部门、就业创业中心等单位协同的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体系,完善学工部门、科研部门、就业创业中心、大学创业园、大学科技园等单位协同的创新创业孵化体系。

  四、健全与专业培养相融合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七)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创新理论、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建设理念先进、体系完整、动态优化的创新创业教育通识课程群。开发开设与专业相关的创新创业教育基础课程,在专业课程中融入创新创业教育思想观念、原则方法和精神指向,建设选修必修、理论实践、课内课外、线上线下、校内校外相结合,与专业培养相融合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八)整合创新创业教育课程资源。遵循创新创业教育基本规律和特点,挖掘和充实各类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推进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信息化建设,建立创新创业教育课程资源共享平台,推行在线开放课程和跨校学习的认证、学分认定制度。鼓励创新创业教育专家、知名企业家进课堂,推动高水平创新创业讲座、高品位创新创业活动进课程。到2020年,省立项建设10门“团队+教材+慕课”的创新创业教育通识共享课程、100个专业的创新创业教育基础示范课程。支持高校与出版机构合作组建优势互补的创新创业

  教育课程建设团队,进一步加强创新创业教育优秀课程和教材建设,编写出版100本不同层次的创新创业教育重点教材。

  五、构建与创新创业教育理念相适应的教育模式

  (九)改革教学方法。推进研究性教学,广泛开展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和项目化教学,扩大小班化教学覆盖面,支持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创新性实验、创业计划和创业模拟活动,真正把学术前沿发展、最新研究成果和创新实践经验融入课堂教学,把创新创业观念、原则和方法融入专业课程教学。发挥创新创业导师“传、帮、带”的作用,以“师傅授徒”方式指导学生参与创新创业实践。利用现代教育技术,采取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等多种教学形式,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创造性思维,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灵感。

  (十)改进学生学业评价办法。改革考核内容和方式,注重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创新创业能力,探索灵活多样的开放考核方式,促进结果考核向过程考核、知识考核向能力考核、单一考核方式向多种考核方式的转变。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建立专业创新课程学分和创新创业实践拓展学分积累转换制度。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对创新创业实践成果显著、经认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授予相应学位。

  六、开展多种形式的创新创业实践

  (十一)共建共享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加强专业实验室、

  虚拟仿真实验室、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中心建设,支持高校在开发区、城市配套商业设施、科技企业孵化器中建设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园、众创空间、科技园等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切实加强新一轮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和省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建设,组织遴选一批校内校外联动的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中心,推动创新创业理论教学、学科竞赛、项目实践、基地建设一体化。力争到2020年,全省每所公办本科高校自主使用的创新创业实践基地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其他本专科院校自主使用的创新创业实践基地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

  (十二)健全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体系。继续深入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和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形成国家、省、校、院(系)四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体系。省每年立项建设一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力争使每一名大学生在校期间至少参与一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依托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举办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示交流会暨创新创业教育论坛,努力将其打造成为集创新创业项目展示、成果转化、校企对接等功能为一体的交流平台。各高校要普遍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级网络管理平台,加强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过程的管理,为大学生及时了解政策和行业信息、学习积累行业经验、寻找合作伙伴和创业投资人创造良好条件。鼓励高校开办具有校本特色的创新创业实验班。支持学

  生参加各类志愿服务。

  (十三)办好各级各类创新创业竞赛。建立国家、省、校三级竞赛管理体系,形成政府指导、高校为主体的各类竞赛项目动态评价和认定机制。办好面向全体学生的创新创业大赛、职业技能大赛及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等专题竞赛,鼓励高校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活动,自主创办符合学科专业特点的各类创新创业竞赛。各高校要依据专业培养要求,完善竞赛项目与课程互认、学分互换办法,将创新创业竞赛纳入实践教学课程体系,做到以赛促教、以赛促学。

  七、提升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

  (十四)配齐配强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按照专任为主、专兼结合的原则,优化高校教师队伍结构,鼓励高校聘请各行业优秀人才担任专业课、创新创业课的授课或指导老师,吸引有创新创业实践经验的企业家和技术人才到高校兼职。健全教师创新创业教育培训制度,搭建教师创新创业教育培训平台,造就一支能够将创新创业教育与素质教育、专业教育紧密融合的师资队伍。建好20个省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重点建设5个创新创业师资培训基地。建设江苏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加强创新创业导师队伍建设。

  (十五)完善相关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标准。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标准和绩效考核指标

  体系,支持教师以对外转让、合作转化、作价入股、自主创业等形式将科技成果产业化,鼓励教师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建立健全专业教师、创新创业教育专职教师到企业和乡镇挂职锻炼制度,鼓励专业教师参与社会创新创业实践,引导专业教师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方面的理论和案例研究。

  八、注重对师生创新创业及其教育教学的激励支持 (十六)鼓励全体教师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定期遴选创新创业优秀教学团队、创新创业教学名师、优秀青年导师,同时把创新创业教学成果作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评选表彰的重要内容。到2020年,评选100个省级创新创业教育优秀教学团队、100名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名师、100名创新创业优秀青年导师。

  (十七)激励大学生创新创业。有条件的高校要资助在校大学生开展创新科研工作,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并在现有相关评先评优项目中拿出一定比例用于表彰创新创业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探索将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自2016年开始,省每年评选150名创新创业标兵,省级创新创业标兵可直接推荐免试研究生或专升本;评选100个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优秀俱乐部(协会)。

  九、加强对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组织领导和保障服务 (十八)落实高校主体责任。各高校要把深化创新创业

  教育改革作为“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战略任务,纳入学校综合改革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教务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精心制定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并将实施方案报省教育行政部门和主管单位备案,备案后向社会公布。省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保障体系,帮助符合条件的创业大学生获得相应政策扶持;成立由各行业专家、企业家、金融界人士组成的创新创业教育咨询委员会,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提供决策咨询和指导服务。

  (十九)统筹各类资金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各高校每年要多渠道统筹安排资金,用于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创业示范基地、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中心建设,支持课程教材建设、学科竞赛、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创业项目孵化等工作,并建立创新创业教育经费稳定增长机制。省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鼓励企事业单位参与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政策措施,指导落实促进大学生创业就业的税收政策。大力发展“互联网+”创新创业服务,促进创业与创新、创业与就业、线上与线下相结合,进一步降低大学生创新创业门槛和成本。鼓励社会组织、公益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设立大学生创业风险基金,以多种形式向自主创业大学生提供资金支持。

  (二十)加大督导落实和宣传引导力度。将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和高校教育教学

  评估指标体系、学科评估指标体系,作为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绩效评价的重要方面,在高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高校年度数据报表中增设创新创业教育内容。实施以创新创业教育为观测点的个性化、多元化评价,分层次对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情况进行系统评价。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各高校的好经验好做法,选树大学生创新创业成功典型,弘扬当代大学生积极投身实践、勇于创新创业的正能量,培育创客文化,努力营造敢为人先、敢冒风险、宽容失败的氛围环境。

  高校创新创业实施方案三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关于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重要部署,加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化学生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5〕64号)、《普通本科学校创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试行)》(教高厅〔2012〕4号)、《内江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 (内师院发〔2013〕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转型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指导思想

  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是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学校将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推进教育教学综合改革的突破口,树立先进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以提升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为核心,以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为重点,以落实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为目标,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大力推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全面提高我校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

  第二条总体目标

  坚持立德树人基本导向,明确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完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立课堂教学、俱乐部、创新创业训练、创新创业竞赛、创业实践、指导帮扶、文化引领融为一体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努力实现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向有机融合的转变,由注重知识传授向注重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的转变,由单纯面向有创新创业意愿的学生向全体学生的转变。立足地方,辐射全省,力争把我校建设成为区域性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基地。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成立“内江师范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教学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组员由教务处、人事处、学工部、校团委、招生就业处、科技处等主要部门以及各二级学院负责人组成。教务处主要负责涉及的课程体系改革、学籍管理、实践基地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实施等相关工作;人事处主要负责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绩效考核;团委、学工部主要负责宣传和社团、创新创业竞赛工作;招就处主要负责创业实践活动、大学生创新创业园运营和俱乐部建设;科技处主要负责教师科研项目的申请及成果转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处,负责相关日常事务。

  第四条各教学单位成立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相关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实施路径

  第五条完善人才培养方案

  以学校转型发展为契机,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把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高等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深度融合,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突出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

  第六条加大资金支持

  学校设立内江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专项资金和内江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基金等,优化支出结构,统筹安排经费支持创新创业教育,资助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给更多的大学生提供创新训练、创业实践、科研训练机会。

  第七条加强基地建设

  1. 加强专业实验室、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创业实验室和训练中心建设。

  2. 建立内江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内江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园,为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创造良好成长环境。

  第四章主要措施

  第八条强化创新创业教育理念

  1. 广泛开展多种形式、全员参与的创新创业教育专题学习和研讨活动,在全校师生中牢固树立正确的创新创业教育思想观念和“面向全体、人人参与”的改革意识,充分认识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科学把握创新创业教育与学科教育、素质教育、就业教育的内在联系。

  2. 加强国家、省各项创新创业优惠扶持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工作,扩大政策知晓面,引导大学生熟悉并用好政策,营造创业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网络、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媒体,建立学校创新创业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创新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第九条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1. 深化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根据人才培养定位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精简课堂教学总课时数,适当减少课程门数,增大学生自主学习的时间和空间,鼓励开设独立实验实践课程,注重加大学生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培养的教学改革力度。

  2. 开设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通识教育必修课和综合素质选修课。创新《大学职业生涯规划》课程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将就业观、创新创业理念贯穿整个学习阶段,采用课堂教学和配合相应的实践训练等形式开设。

  3. 举办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讲座、报告、交流、参观等各种有针对性的培训,为学生扩大视野、提升创新创业动力和能力做好推动引导准备工作。

  4. 按第二课堂相关激励措施引导和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创新创业竞赛、科技创新、创业实践。

  第十条加强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建设

  1. 建设一支具有较高知识和业务水平、校内外结合的专兼职教师队伍。选任一批具有一定的理论知识,或拥有一定创业经验的教师担任创新创业教学任务。各教学单位至少要有一到两名教师或者辅导员从事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工作。同时,聘请知名科学家、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担任专业课、创新创业课授课或指导教师,充实创新创业教师队伍。

  2. 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师资培训。将提高教师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作为岗前培训、课程轮训、骨干研修的重要内容。通过选送外出或邀请创新创业教育专家进校开设创新创业教育师资培训班,不断提升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十一条打造创新创业实践平台

  1. 通过专家讲座、座谈、联系导师等多种形式给予学生帮助和指导。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类职业生涯规划和创新创业培训等短期培训班,培养和增强学生的创业意识。

  2. 充分发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和校内创业园的引领示范作用,凝练出好项目,并在条件成熟时,积极尝试进行由学生直接参与管理的市场化运作,给学生搭建实战的平台和制作的空间,实现从创新走向创业,从创新教育到创业教育的延伸。

  3. 充分利用教学科研实验室、实践基地的资源,拓展建立创新创业实践基地,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支持平台。鼓励和支持学生参加科研立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充分引导、激发学生的创新创业热情,培养学生的创业意识、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同时,利用我校教师科研成果,与相关企业对接、合作,在创新创业教育教师的指导下转化为可供实施的创业项目。

  4. 成立创新创业协会等各类社团,加快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建设,力争在2017年底之前建立以学校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企业、金融机构、风险投资机构和创业导师等多方

  参与的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确保俱乐部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场地、有制度、有活动。

  第十二条改革教学和学籍管理制度

  1. 建立学科专业预警、退出管理办法,探索建立需求导向的学科专业结构和创业就业导向的人才培养类型结构调整新机制。

  2. 完善创新创业学分的积累转换认定制度,将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可转换为“创新实践学分”、”综合素质选修课程学分”、“创新学分”“或“第二课堂学分”。

  3. 探索个性化培养教学管理制度,推行休学创新创业,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根据创新创业兴趣、创新创业意愿和创新创业需求跨学科门类转入相关专业学习。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创业学生可根据创业需要与高校协商确定休学年限,办理相关休学手续。

  第十三条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评价方式。

  1. 以学生为主体,广泛开展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和项目化教学,创造条件扩大小班化教学覆盖面,注重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鼓励教师把学术前沿发展、最新研究成果和创新实践经验融入课堂教学,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灵感。

  2. 深入改革考试考核内容和方法,探索非标准答案考试,促进结果考核向过程考核、知识考核向能力考核、单一考核方式向多种考核方式的转变。注重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努力实现考核结果与学生能力相匹配。

  第十四条建立创新创业教育激励机制

  1. 完善教师参与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激励措施。将创新创业教育业绩纳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绩效考核内容并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中予以倾斜。对有利于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工作,列为教学计划的课程组成部分,计入教学工作量。鼓励教师兼职担任创新创业教育指导教师,并给予相应待遇。

  2. 完善创新创业奖励制度。将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绩效纳入各教学单位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效果评估。对在创新创业教育中表现突出的教师和学生按学校相关文件予以奖励。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并在现有相关评优评先项目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表彰创新创业的优秀学生、指导教师及先进单位,发挥优秀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良好氛围。

  3. 争取各级政府有关创新创业的优惠政策。充分认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社会局面,利用现有资源,积极申报其他科研项目、成果转化项目、科技支撑项目,争取更多的经费支持;与地方有关单位开展紧密合作,积极推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成果转化和社会资源配置的有机结合,对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提供有力的政策与外部支持,并逐步形成学校与地方互动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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