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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文明机关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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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文明机关实施方案

  中央国家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状况如何,对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因此,要求中央国家机关在精神文明建设中为地方机关做出表率,中央国家机关的公务员为地方各级公务员做出表率。你想知道创文明机关实施方案是什么样的吗?接下来就一起分享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创文明机关实施方案吧!

  创文明机关实施方案一

  局机关各支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市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扎实推进我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按照市直属机关工委和市创建办统一安排,局机关党总支研究决定,在局机关开展以转变机关作风为主要内容的创建文明机关竞赛活动。现就具体情况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创建文明机关竞赛活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高效、廉洁、务实、文明”的市级党政机关为目标,紧密联系机关实际,着力抓好学习教育、规范程序、政务公开、效能建设、完善制度等工作,切实解决我局机关在工作作风、工作标准、工作效率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营造谋发展、

  思进取、干事业、争一流的良好氛围,确保我市“四市”建设和农业发展各项目标的顺利实观。

  二、方法步骤

  这次创建文明机关竞赛活动于5月下旬至9月底集中进行,分三个阶段,各阶段时间安排和主要任务是: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5月30日至6月2日)。各支部要按照统—部署和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对本支部进行安排,并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发动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和职工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近年来中央和省市委及局机关加强作风建设的文件,各级领导有关讲话等。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充分认识转变机关作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搞好机关作风建设的自觉性。

  第二阶段,查改建推(6月3日至9月10日)。在搞好学习教育的基础上,各支部要紧密联系实际,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是查。组织党员干部深入查摆机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如工作作风方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群众不热情、对工作没激情,工作不积极、不主动、不勤奋等;工作效率方面的事业心不强,工作不认真、标准低、差错不断、质量不高、拖拉扯皮、效率低下等;工作纪律方面的缺乏大局观念和协作精神,有章不循,有规不守,纪律松

  懈,迟到早退,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出工不出活等。二是改。对查摆出的问题,进行归纳整理,全面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方案和具体措施,明确责任,限期解决。三是建。即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形成一套符合机关特点、行之有效的考核激励制度,使机关党员干部职工进一步明确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提倡什么,禁止什么,自觉地从勤政廉洁、秉公执法、文明服务等方面规范自己的言行,接受群众监督。四是推,即贯彻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意见》,积极推行诸如新闻发布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的政务公开;推行挂牌上岗制、首问责任制、—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社会服务承诺制度;进—步减少会议、文件和各类检查活动,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解决问题、抓落实。保证决策的客观性、准确性、实效性和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选择权,使机关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服务化。

  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机关思想道德建设、“诚信宝鸡”建设、机关文化建设和环境绿化美化,大力提高党员干部职工的文明道德素质和机关的整体服务水平,更好地发挥机关在各项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第三阶段,总结评比(9月11日至30日)。各支部要对创建文明机关竞赛活动进行全面回顾总结,看存在的问题找准了没有?突出问题解决了没有,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制度和措施建立、落实了没有,机关党员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转变了没有,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提高了没有。总结要实事求是,客观具体,发现的不足要及时弥补。同时结合机关各科室工作实际,将进行文明科室评比。

  三、组织领导

  在局机关开展创建文明机关竞赛-活动,是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市委九届五次全委会议精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推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各项工作的重要举措。机关各支部、各科室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认真组织,狠抓落实,下大力气抓好这项工作。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局里将成立机关创建文明机关竞赛活动领导小组,近期将以正式文件下发各支部、各科室,各支部、各科室要把竞赛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落实专人负责。

  2、突出重点,搞好结合。这次创建文明机关竞赛活动,重点是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服务人民群众,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各支部要按照统一部署,紧密联系各自实际,扎实认真地开展活动。要把创建文明机关竞赛活动与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推动当前工作结合起来,做到相互促进、相互推动。

  3、联系实际,务求实效。创建文明机关竞赛活动,关键是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为此,各支部要教育党员干部克服厌烦情绪,提高认识;密切联系各自的岗位实际,认真扎实地开展竞赛活动;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和职工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勤奋工作,热情服务,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确保竞赛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创文明机关实施方案二

  为创建XX市“文明乡镇”,切实改善镇机关卫生环境,提高生活质量,提升文明程度,按镇党委、政府要求,在镇机关深入持久地开展文明卫生创建活动。特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保持机关辖区清洁卫生、提高生活质量,改善人居环境为目的,以“三治四化”为主要内容,明显改善卫生状况,规范机关垃圾堆放秩序、卫生环境、培养文明习惯。

  二、工作要求

  “三治”

  1、治脏:垃圾堆放点:垃圾车停放处,垃圾车停时,请把垃圾堆放到车上,垃圾车走了堆放绿化带边上,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清运率达100%。

  办公楼一楼卫生间踏步口严禁堆放垃圾,树牌说明,请共同遵守保持清洁,违者罚卫生工日一个,如果发现一次,罚清扫机关院内卫生一次。机关院内不能出现“脏、乱、差”。要做到无垃圾暴露、无 蜘蛛网渣、无杂草丛生、无污水横流。

  办公楼室内室外常保清洁,物品放置整齐有序,建筑物上无显露的尘垢。

  干部职工宿舍:楼上楼下、房前屋后干净整齐,无卫生死角;室内地面干净清洁,无苍蝇、无灰尘,窗有纱、门有帘、物品摆放整齐;厨房地面干净无污水,厨具、餐具干净无污垢;厕所卫生达标;门前无建筑垃圾及其它杂物。

  严禁放养牲畜和栽菜:即不准养鸡、鸭、鹅、狗、兔、等其它牲畜。无白色污染、无人畜粪便;路面无积水、无垃圾堆放、无杂物。

  2、治乱: 制止游街叫卖入内叫卖和经营;制止精神病人入内影响机关工作秩序。

  规范车辆停放秩序。禁止机动车辆乱停乱靠、随意随地掉头等违规行为,做到停靠有序,秩序井然。摩托车、自行车划线定位有序停放,摩托车一律停放在摩托车库内,严禁摩托车停放在办公楼前车位上。干部职工的小车一律停放在车库和操坪边上。来客车辆相互告知停放地点。

  规范机关院内设施管理。镇机关干部职工和家属居民居等各处庭院围墙及其内部不得乱搭乱建:亭、榭、台、池等其它配建。

  机关院内: 无乱贴乱画、乱牵乱挂,屋顶平台无乱堆乱放。

  3、治害: 发动群众开展灭鼠、灭蟑、灭蚊、灭蝇等灭害防治活动,严堵疾病传播源头,确保机关无重大流行性疫情发生。

  “四化”

  1、绿化:常年的绿化地段,营建绿色庭院。现有的树木和绿化带切实加强管护,对损缺的树木和绿化带及时补植齐全,推行定植造、定养护的责任制,确保绿化机关覆盖率达到30%。无断株和踩踏现象。

  2、硬化:机关院内所有坪、亭、巷全部硬化。做到无积水、无坑槽;排水沟做到无污泥。

  3、亮化:尽快完善和恢复路灯。安装霓虹灯、蓝球场射灯等亮化设施,提升机关的亮化水平。

  机关现有路灯保持完好无损,确保院内清晰明亮。

  4、美化:院内的绿化景点定期修复、养护,户外广告制作规范、美观。

  院内其它建筑物外墙统一装饰,污损的墙面要粉刷一新。

  三、工作机制

  1、管理方式: 以日常管理形成常态为主要方式,以“百人治脏”、联合执法等大型行动为推动、造势,既注重机关组织引导,又注重干部群众卫生习惯、文明生活方式的养成,形成既有形式、又有实效,全民既参与行动、又共享成果的局面。

  2、监督检查: 机关设立督查小组:负责对机关卫生环境的检查。实行一季一检查一通报,半年一评比,年终总评。

  创文明机关实施方案三

  开展创建文明机关活动,是全面落实《××省直属机关2001-2005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推进省局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形成优良的法制环境,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的必然要求,为加强对创建组织领导,推动创建活动的规范化、科学化和经常化,根据省直文明委《省直机关创建“文明机关”活动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为指导,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按照“创一流、做表率、树形象”的要求,强化学习教育,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转变政论职能、转变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把省局机关建成“高效、文明、廉洁、创新”的文明机关。

  二、实施范围。省局机关,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同时,在机关各部门中开展创建“文明处室”活动。

  三、评选标准

  (一)文明机关标准

  1、领导班子坚强有力

  (1)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自觉与党中央高度一致,坚持贯彻党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税务总局的决定。

  (2)自觉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班子交心通气,能够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班子存在的问题,班子团结,凝聚力强。

  (3)自觉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处事公道正派,生活作风严谨,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队伍素质全面提高

  (1)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坚定理想信念,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一致。

  (2)干部职工认真掌握现代市场经济知识、科技知识、法律知识、金融知识和世贸组织基本规则,掌握电脑等必须的工作技能,胜任本职工作。

  (3)机关干部定期参加理论、业务培训,积极参加在职学历教育。

  (4)干部职工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遵守法纪政纪和规章制度。

  3、服务质量群众满意

  (1)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办文、办事不拖拉,推诿,工作效率高。

  (2)建立健全信访接访制度,密切机关与基层联系,积极为企业和基层排忧解难。

  (4)依法办事公开公正

  依法规范审批事项,明确审批内容,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实行政务公开,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

  5、业务工作成绩突出

  坚持地方税收工作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中心,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工作目标明确,岗位责任制落实,部门和个人工作目标完成较好,在省直目标责任制考评中连续两年获得达标等级。

  6、群团组织作用明显

  工会、共青团、女工委员会工作活跃,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7、文化活动丰富多彩

  建立职工健身中心,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

  8、办公环境整洁优美

  (1)办公环境整洁,卫生设施清洁,室外环境绿化、美化,车辆停放有序。

  (2)工作时间办公场所无人吃零食、打牌、下棋、玩电子游戏,办公秩序井然。

  9、热心公益事业

  自觉履行社会义务,积极参加社区两个文明建设,在扶贫帮困、双拥共建活动中走在前列。

  10、规章制度完善落实

  机关各项工作制度、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健全,内部管理科学、规范,干部职工熟悉规章制度并能严格执行。

  (二)文明处室标准

  1、党支部建设标准高。坚持党内生活的各项制度,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明显,党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

  2、政治思想工作坚强有力。认真做好党员和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创建取得明显成效。

  3、业务工作成果突出,开拓进取,求实创新,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4、道德风尚健康向上。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形成互相帮助、团结和谐的良好人际关系,集体凝聚力不断增强。

  5、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做到令行禁止,没有利用职权损害基层单位及群众利益的行为。

  6、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加驻地、单位组织的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在扶贫济困中有突出表现。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不能参加文明机关的申报和文明处室的评选:

  (一)领导班子成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包括正在立案审查的);

  (二)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或刑事案件;

  (三)出现其他有损文明单位声誉造成恶劣影响问题。

  四、评选程序

  文明机关的命名实行届期制。省局文明机关一般每两年申报一次,文明处室评选每年一次,届满后重新申报。评选工作结合年度工作总结进行。具体步骤是:

  (一)单位申报。文明机关的申报按照评选标准,由机关党委会做出总结,报省局党组同意后,形成书面材料向省直文明办申报。省局机关文明处室在获得省局先进党支部或先进集体的机关部门中产生。参加评选的处室提出申报并附书面事迹材料,报省局机关党委会审议后,经省局党组同意,报省直文明委办公室批准。

  (二)考核。省直机关目标责任制检查考核组在年终考评的同时,对申报文明机关、文明处室的单位和部门进行考核。

  (三)社会公示。由省直文明办对文明机关、文明处室初选名单在《辽宁日报》予以公示,并负责受理对公示机关的意见和反映。

  (四)结果评定。省直文明办综合各方面意见后,提出文明机关、文明处室建议名单,提交省直机关党工委、省直文明委讨论审定。

  五、表彰奖励

  本着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由省直文明委向文明机关、文明处室颁发荣誉匾和证书,并依据《辽宁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进行奖励。

  被命名的文明机关、文明处室,方可评为省直工委以上机关表彰的先进党组织,其主要领导方可评选省直工会以上机关命名的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及党内各类先进。

  六、日常管理

  (一)文明机关由省直文明办负责管理;文明处室由省直文明办委托省局机关党委管理。管理内容包括:文明机关、文明处室概况、主要事迹和考核记录、申报审批表、年度创建计划、创建活动经验总结等。

  (二)省直文明办、省局机关党委对文明机关、文明处室不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凡出现本实施方案规定的参加申报情形之一或考核不合格的,由省直文明办或省局机关党委向省直文明委提出建议,撤消其文明机关或文明处室称号,并予以通报批评。被撤消称号的单位或部门通过改进工作并达到评选条件的,可参加下一届文明机关、文明处室的评选。

  (三)文明机关和文明处室要加强自身管理,不断提高创建水平。要建立定期汇报制度,对本单位创建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及时向省直文明办或省局机关党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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