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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讲话(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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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讲话(三)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去年全省保险监管工作,分析当前监管面临的形势,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今后一个时期的监管工作任务,推动保险强省建设开创新局面。

  今年1月6日-7日,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温家宝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随后中国保监会召开了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项俊波主席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项主席在讲话中,深刻分析了保险业发展和监管面临的形势,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保险监管的基本思路和目标,并对今年的监管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项主席的讲话具有很强的思想性、理论性、操作性和广阔的国际视野,完全符合山东实际,对于做好新形势下的保险监管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大家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项主席讲话精神上来。

  下面,我讲四个方面的意见。

  一、20xx年全省保险市场运行和监管工作情况

  20xx年,是我省保险业发展很不平凡的一年。在保监会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行业坚定信心,迎难而上,积极应对复杂形势挑战,继续保持了平稳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实现了“十二五”良好开局。

  一是业务发展迈上新台阶。全省(不含青岛,下同)实现保费收入890亿元,同比增长11.17%,高于全国0.65个百分点,居全国第3位。车险业务增速逐步回升,非车险、个人营销业务保持较快增长,增速分别为19.87%、16.6%。特别是,在全国银保业务增速大幅放缓,21个省市同比负增长的情况下,我省同比增长2.8%,高于全国3.65个百分点。

  二是质量效益取得新突破。财产险公司实现承保利润22.51亿元,为上年的1.83倍,承保利润率达到9.35%,同比提高3.19个百分点,高于全国4.61个百分点。人身险公司业务及管理费用率低于全国2.08个百分点。寿险新单期交率33.34%,同比提高2.51个百分点。

  三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全行业承担各类风险责任11.93万亿元,赔付225亿元。农业保险承保种植业2632万亩,为593万农户提供了84亿元的风险保障。农村小额保险试点稳步推进,为70.9万农民提供了112.56亿元风险保障。责任保险实现保费5亿元,同比增长20.15%,累计赔付2.2亿元。在“7.22”特大交通事故、特大干旱等灾害事故中,保险业积极参与抢险救灾,快速理赔,有力地扩大了行业影响。一些公司的后援中心、呼叫中心等,相继入驻山东,增强了行业辐射能力。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行业共同努力的结果。从监管方面看,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审时度势,及时调控,风险得到有效防范。一是防范了恶性竞争风险。针对形势变化对市场的冲击,我局见事早,行动快,连续召开产寿险市场分析会、产险高峰会、季度分析例会等,加强窗口指导,及时提示风险,减轻了竞争压力,稳住了行业阵脚,保障了市场平稳规范运行。二是加强了风险监测和分类监管工作。修订完善了市场运行分析例会制度、地市市场监测评价办法,建立了银保业务风险指标周报制度,完善了财产险公司分类监管办法,制定了养老险公司分类监管办法,对兼业代理机构实施分类别监管。这些工作对于防范市场风险均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及时处置风险苗头。部署开展了农业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激励行为等方面的自查自纠,妥善处置了个别公司产品条款等引发的信访投诉事件。

  (二)标本兼治,严查重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一是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明确了市场准入标准,规范了营业场所变更行为,深入开展了机构清理整顿工作,累计撤销“空壳类”机构212家。进一步完善见费出单、赔款支付管理等制度,规范财产险公司远程出单点管理,加强招投标业务监管,完善了交强险信息平台。继续开展了制度落实年和“三铁”行业创建活动。二是加强内控监管。规范机构负责人兼任行为。开展司法案件及案件责任追究监督工作。部署开展了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自查自纠,查实违规资金4000余万元,17家公司进行了内部问责,500余人次受到责任追究。三是加大查处力度。重点查处了利用中介弄虚作假、虚增成本、非法套取资金等问题。全年共检查73家机构,处罚机构46家次,罚款219万元,对个人罚款28万元,警告28人次。四是加强行业自律。省和各市保险行业协会修订了重点业务领域的自律公约,规范了全省自律标准。积极改进自律检查的方式方法,引入第三方参与银保、意外险自律检查。完善了财产险、人身险市场票决制。

  (三)顺势而为,突出引导,推动转方式取得新进展。一是引导转变思想观念。围绕转变发展方式,积极推动行业深入思考“为什么转”、“怎样转”等问题,大力倡导行业加强团结协作,以负责任的态度,维护市场稳定规范的大局。行业转型发展的自觉性、主动性不断增强。二是推动结构调整。加强部门协作,争取支持政策,推动农业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治安保险、医疗责任险、旅行社责任险等业务发展。完善与银监局监管合作机制,推动银保业务规范发展。三是积极支持创新。鼓励公司在销售模式、产品转型、售后服务等方面开展创新。与有关部门联合发文,支持诸城和其他金融试点县开展保险创新。引导行业积极参与“黄”、“蓝”两区建设。

  (四)完善机制,强化督导,推动保险服务明显提升。一是推动完善服务制度。推进财产险承保理赔信息客户自主查询工作。规范电话营销业务。完善人身险新型产品管理规定,加大老年人等群体的权益保护力度。烟台分局建立了寿险营销员评价管理信息系统。二是加强服务监督。建立了私家车交强险理赔效率指标信息披露制度。督促做好农业保险承保理赔工作。落实好人身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委托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开展了20xx年度保险诚信服务测评。三是信访投诉工作进一步加强。建立了多项加强信访工作的制度机制。加强对信访案件的跟踪督查,将信访投诉数量较多、解决不力的公司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督促落实客户咨询投诉处理工作指导意见。

  (五)抓住关键,夯实基础,行业发展后劲进一步增强。一是发布实施全省保险业“十二五”规划纲要。我省规划体现了全国保险业“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凝聚了行业智慧和共识,提出了由保险大省向保险强省推进的战略目标和阶段性任务,为“十二五”期间行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行动指南。二是推进行业文化建设。将文化摆在与制度同等重要的位置,提出要建设由诚信、责任、合规、和谐、服务、创新等要素构成的行业文化体系,明确了行业文化建设的六大目标任务。三是着力优化政策法制环境。推动出台了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的意见。协调解决了工商系统对保险业开展格式合同审查问题。省纪委转发了打击利用保险业务从事商业贿赂的文件。四是加强高管人员队伍建设。加强保险机构临时负责人任职管理。完善高管人员任前法规测试制度。对营销服务部负责人统一开展测试。着重加强县级机构高管人员培训,委托省协会举办6期培训班,培训1079人,增强了基层机构负责人的依法经营意识。举办2期专业中介机构高管人员培训班。五是行业宣传工作得到加强。出台和落实加强协会宣传工作的意见。积极组织开展了“响应走转改号召,保险服务齐鲁行”活动,中国保险报开展了山东保险业转变发展方式系列报道。这些宣传工作,全面反映了我省保险业在加强和改进监管、转变发展方式、服务社会民生等方面所取得的一系列成绩,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省金融办专门就此向各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发挥保险功能作用,促进转方式调结构的函》。行业影响力进一步增强。

  过去的一年是取得显著成绩的一年。保监会时任主席吴定富一行对我省保险业进行视察调研,保监会党委第一巡视组对我局进行了巡视,都对山东保险业发展和监管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寄以殷切希望。省委省政府姜大明省长、王仁元常务副省长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对保险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近年来保险监管实践创新不断积累的结果,是全体监管干部职工共同努力的结果,是行业协会积极作为的结果。在此,我代表保监局党委向辛勤工作的同志们表示亲切的慰问和衷心的感谢!

  二、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努力推动山东保险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当前,保险业改革发展,既面临难得机遇和有利条件,又面临外部形势变化所带来的各种考验,特别是行业自身一些长期积累的矛盾和问题日益凸现,保险监管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发生了很大变化,需要我们以更清醒的认识、更开放的思维来转变观念,以更广阔的视野、更强的创新意识来谋划工作,以更高的责任感、更饱满的热情来履行好职责,推动监管工作再上新水平。

  (一)充分认识行业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增强做好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各项监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行业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但也要看到,这些变化的基础还不十分牢固,行业发展还不平衡,有些问题还比较突出,需要监管部门密切关注,切实加以解决。

  第一,行业的社会认同度不高。这是困扰保险业的一道难题。近年来,我们在加强行业形象建设方面采取了许多措施,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行业声誉不佳、形象不好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社会公众对保险业的认同度不高,原因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不诚信问题。“重销售、轻服务”的经营理念没有根本扭转,销售误导、电话扰民等问题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拖赔、惜赔问题仍未得到根治,这是消费者对保险业最不满意、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之一。二是不规范问题。部分公司依法经营意识薄弱,竞争方式落后,违法违规问题屡禁不止。有的为了短期利益弄虚作假,违规经营,与公众对金融保险企业稳健、严谨、规范、专业的认知,相去甚远。三是人员素质不高问题。一些公司在选人用人上仍坚持片面的业绩导向,无论是高管人员,还是业务人员,都一定程度上用了一些不合适的人。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社会上有的对保险不信任、不理解、不认可,尽管只是少数人,但严重影响了行业口碑,损害了行业形象。长此以往,将会失去消费者和社会的信任,动摇行业发展根基。

  第二,发展方式的瓶颈制约日益突出。尽管近年来我省保险业在转变发展方式上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努力,但总的来看,传统的发展方式没有得到根本转变。一方面,转方式的内生性不强。目前行业效益虽有所好转,但很多公司仍然存在创新能力不够、专业化水平不高、核心竞争力不强的问题,发展的后劲不足。市场形势一旦变化,似乎除了降价、抬高手续费搞恶性竞争外再无他法,市场竞争又回到过去低层次的老路子上去,路径依赖的倾向较为普遍。另一方面,业务模式转型压力增大。从人身险看,个人营销陷入“低收入、低素质、低水平”的怪圈,新的银行保险经营模式仍处于探索的“阵痛”阶段,难以适应劳动力成本上升、银保监管政策调整带来的压力。从财产险看,高度依赖车险的业务结构多年未解决,在汽车销售放缓的背景下,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受到影响。

  第三,发展基础较为薄弱。从经营者看,一些公司缺乏金融企业应有的审慎意识和管理素质,一些机构的管理能力离现代保险企业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合规、内审等部门职能薄弱,违规经营行为还不能从制度机制上得到很好约束。有的盲目铺摊子、设机构,服务投入不足,职场建设的标准不高,与金融机构的应有形象不相匹配。从消费者看,这些年,在市场培育方面,供需两方严重失衡。过分重视机构和产品的扩张,而忽视了对消费者的教育,各公司品牌形象投入很大,但对保险知识和经营特点的宣传较少,社会公众的保险意识并未得到明显提升。从政策环境看,部分业务领域缺乏相应的法律和政策支持,有的地市政策执行随意性大,一些创新、试点的可持续性不强。

  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和制约着我省保险业发展,对此,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把解决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推动行业进一步夯实发展基础,不断向保险强省建设的目标迈进。

  (二)正确把握外部形势变化,沉着应对监管工作面临的挑战

  在看到这些长期性问题的同时,我们还要看到,今年保险业面临的宏观环境可能更为复杂严峻,加大了行业发展的困难和风险,给保险监管工作带来新的压力。

  从国际上看,欧债危机持续深化,发达经济体活力不足,市场信心下降,世界经济下行风险明显加大,复苏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更加凸显。从国内看,物价水平仍处高位,出口增长疲软,一些中小企业经营困难,居民消费、投资信心不足,房地产、汽车等消费市场继续低迷,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环比缓慢回落,经济整体增长放缓态势逐渐显现。从我省看,今年GDP增长目标为9.5%,较去年11%的增长有所下调。在保险业与经济运行联系日益密切的情况下,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和消费行为的变化,必然会直接影响相关领域的保险需求,行业面临的不确定因素较去年明显增多,业务增长的困难加大。受投资收益下滑影响,部分投资型产品的收益水平与客户预期有一定差距,不仅产品销售面临困难,还可能诱发集中退保问题。同时,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全覆盖”的进程加快,对人身险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在业务发展困难的形势下,市场竞争必然会更加激烈,部分公司采用违法违规手段争抢业务的行为可能再度抬头,市场规范面临较大压力。在这种情况下,以前不是问题的,现在可能成了问题;以前的小问题,现在可能演变成大问题,容不得我们有丝毫的麻痹和懈怠。我们一定要把形势研判得更准确一些,把困难估计得更充分一些,站的角度和视野更高一些,把监管措施考虑得更周全一些,进一步提高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

  在看到困难的同时,我们也要全面看待形势的变化,看到行业发展面临的积极因素也在增多,为做好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利条件。从大趋势看,我国目前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发展的基本面和长期趋势没有改变,保险业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的经济社会基础没有改变。项主席也明确指出,未来10-20年仍是我国保险业发展的黄金(1327.20,0.50,0.04%)时期。从山东来看,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各部门更加重视保险业发展,不断推出支持政策,仅去年就出台了财政资金奖励补贴机构设立、县域保险创新试点、济南金融中心建设以及完善安责险、农险等多项政策措施,为保险业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政策环境。从行业自身看,我省保险业发生了深刻变化,发展理念明显转变,管理能力、创新能力有所提高,市场竞争更加规范有序,对市场变化的适应能力不断增强,山东依然有条件、有基础实现更好的发展。特别是,新一届保监会党委规范市场的决心非常大,监管思路清晰,措施有力,这是我们做好工作最有利的条件。只要我们把握好行业发展和监管工作的规律,依法履行好监管职责,就一定能够战胜困难和挑战,实现好监管的目标和任务。

  (三)准确理解把握监管基本思路和要求,切实转变监管理念

  新一届会党委经过深入调研,针对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形势变化,提出了“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的监管工作基本思路,明确了行业发展的六项主要目标,并提出今年要着重把握好“稳中求进、进中求好”的工作总基调,这是做好监管工作的重要指针。我们一定要准确理解监管思路和要求的深刻内涵,牢固树立科学的监管理念,按照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的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促使行业在更高层次上实现更好的发展,加快推进行业由“大”到“强”的转变。

  第一,更加突出“抓服务”这个首要任务,着力保护好消费者利益。保险行业的发展关键在于消费者,监管工作成效的衡量,关键也在消费者。当前,人民群众对保险服务还不十分满意,行业形象仍有待提升。这与社会公众对保险的认知存在一定偏差有关,但根本原因还在于我们行业自身。这个问题如果不能及时解决,保险业发展的基础就会动摇,发展就会迷失方向,监管就会受到质疑。“抓服务”,既抓住了行业的症结所在,又符合国际上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监管改革趋势,实质上就是抓住了保险业改革发展的“牛鼻子”。这是监管为民的重要体现。保险监管部门抓服务,一方面,要引导行业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大局的方向。推动保险业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大局水平,既要依靠市场主体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又要发挥监管的引导和协调作用。只要有利于行业长远发展、有利于拓宽行业服务领域、有利于服务经济社会民生的,保险监管部门就要坚定不移地予以支持和推动。另一方面,要加强服务质量监督,维护好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我们要把保险消费者利益是否得到有效保护作为衡量监管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把保护消费者利益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通过完善制度机制,改进监管方式,推动保险机构提升服务质量,提升消费者对行业的信心,把高尚的事业真正做高尚。

  第二,更加强化“严监管”这个履职关键,着力构建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项主席提出,“严监管”是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的现实需要。我省保险业发展取得了较好成绩,根本原因就在于近年来我们始终保持了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监管上出重拳、动真格,防范了风险,规范了市场,行业也尝到了严监管的甜头。这充分说明,严格监管,不仅不会阻碍行业发展,而且能够有力地促进行业科学健康发展;不仅不会抑制增长速度,而且还会促进速度、结构和效益的协调统一,提升增长的可持续性。我们在监管工作中,一定要准确理解“严监管”的深刻内涵,真正做到“严”字当头,要有敢于“亮剑”的精神。在落实项主席提出的严密制度、严格执行、严厉处罚过程中,还要注意:一是态度要严谨。只有严谨,才能避免犯错,才能少一些失误。只有严谨,政策措施才能符合实践要求,行政行为才能经得起检验。我们每一位同志在日常工作中,无论是制定政策、监督检查,还是答复问题、提出意见建议,都要以严谨的态度,做到有理有据,实事求是,经得起检验。二是程序要严密。履行监管职责首先程序要合法。很多工作,只有程序严密了,才能保证结果正确、有效。过去,我们在制定出台一些监管制度措施之前,都会广泛征求行业上下的意见,这样就增进了行业共识,增强了制度的执行力。今后要继续坚持下去。三是纪律要严明。严肃纪律是保证规章制度得到有效执行的前提。一支纪律涣散的队伍,很难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工作中,一定要严格遵守纪律要求,不折不扣地执行好会党委、局党委的工作部署,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第三,牢牢把握“防风险”这个永恒主题,着力推进市场稳健运行。在当前形势下,保险业面临很多不确定因素,特别是风险隐患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不断增加,而行业的整体抗风险能力还比较弱,保险监管识别、防范、控制风险的水平也待提高。形势越复杂,发展越困难,防范风险是生命线的观念越是一刻都不能丢,越要把防范风险作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围绕“防”字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强化公司防范风险的主体意识,加强风险易发环节的制度建设,推动公司加强内审、合规部门的职能,不断提升风险管理能力,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风险。二是围绕“防”字加强风险预警监测。健全完善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和机制,继续开展好动态风险监测,增强对风险的敏感性和洞察力。三是围绕“防”字处置好苗头性问题。完善预案和处置机制,对可能出现的系统性风险、区域性风险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要及早发现,妥善处置,防范风险的积累和矛盾的激化,确保山东保险市场安全稳健运行。

  第四,始终坚持“促发展”这个题中之义,着力提升行业综合发展水平。在我们这样一个发展中大国,发展始终是硬道理。从经济社会全局看,覆盖面低、作用发挥不充分、发展水平不高,仍是行业绕不开的突出问题。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仍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国内外保险业发展实践表明,监管环境对促进行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近几年山东保险业能够保持平稳较快发展,除了得益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良好环境,保险监管政策的公平、透明和一致,以及采取的一系列鼓励支持创新、营造发展环境的政策,也起到了十分关键的作用。当前,行业能否利用好各种有利条件,实现平稳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保险监管能否有效发挥作用,不断提高促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但监管部门促发展,要把握好“促”的意义和方式,把握好监管和市场的边界。要处理好监管干预与市场机制的关系,监管方式要合法、适当,不能干涉企业的自主经营,也不能代替市场主体做决策、搞经营,要重在优化环境上想办法、做文章,强化保险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一是积极引导。通过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提出发展目标、倡导解放思想等方式,引导行业找准定位,明确目标和方向。同时加强窗口指导,支持创新,促进行业发展方式转变,将发展建立在坚实的基础之上。二是维护秩序。通过健全市场规则,增强政策透明度和信息披露,科学准入退出,查处违规行为,维护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公平竞争。三是协调政策。保险经营与经济社会体制联系紧密,一些业务建立和发展需要体制机制创新。在这方面监管部门责无旁贷,要加大沟通协调力度,争取相应的支持政策,完善法律法规。

  (四)正确处理好几个方面的关系,切实抓好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落实

  在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项主席深刻分析了阻碍行业科学发展的四方面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从五个方面阐述了保险监管与行业科学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矛盾,对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监管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我们一定要准确理解,找准定位,把握尺度,统筹兼顾,全面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一,要正确处理保持工作连续性和增强创新性的关系,积极调整工作思路和措施。“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的基本思路,是新一届会党委对全国监管工作认真反思、系统总结的基础上提出的,是不断寻求改进、完善和提高监管工作的结果,是符合保险业运行和监管规律的。近几年来,我局针对山东实际,实施了一系列监管的新思路、新举措,对于推动行业科学发展,加快保险强省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实践证明,这些监管思路和措施,是符合新一届会党委的总体要求的,体现了山东的监管工作贯彻上级指示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如“抓服务”的问题,山东从2008年开始,连续3年委托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开展诚信服务测评工作,定期向社会披露交强险私家车理赔指标,通报信访投诉情况等,都有效地推动行业改进了服务质量,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些工作为落实好会党委的新思路、新要求,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提供了很好的条件,更坚定了我们在新形势下把监管工作做得更好的信心。因此我们抓落实,并不是要推倒重来,也不是要转急弯。对山东这些多年来既行之有效,又符合新一届党委监管理念和政策要求的监管制度,要继续坚定不移地执行下去,不断深化,保持好工作的连续性。特别是,在保监会统一的制度出台之前,不能有“等”、“靠”和“观望”的思想,不能出现“真空”。同时,要清醒认识到新的监管思路是根据当前保险业面临的新形势、新环境,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工作内涵发生了深刻变化。我们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已有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创新监管举措,推动工作不断进步,确保新一届保监会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山东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

  第二,要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的关系,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快推进由新兴保险大国向世界保险强国转变,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保险监管的基本思路和目标体系,并对今年保险监管工作做出全面部署,同时区分了要突出的三个重点和需要抓好的六项日常工作,既有长远谋划,又体现了轻重缓急,思路清晰,层次分明,具有很强的操作性。这需要我们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抓好工作谋划。特别是今年,要在抓好六项日常工作的基础上,围绕保监会提出的三项重点工作,集中精力抓几件大事、办几件实事,干几件领导放心、群众满意的事情,推动全局性工作的有序开展,保证重点工作出实招,见实效,有突破。

  第三,正确处理治标与治本的关系,更加注重本源治理。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通过制度建设加强市场问题的本源治理。应当说,抓根本、打基础、利长远,是我局工作的基本原则和重要经验。项主席提出要以更大的决心和更实的举措推进改革创新,扎扎实实破解几项行业共同关注的难题,抓出几个社会广泛认可的亮点,干成几件群众普遍欢迎的实事。这就要求我们坚持标本兼治,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严厉打击市场上存在的违法违规、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同时,更加注重本源治理,更加注重制度机制建设,更加注重推动发展方式转变,通过坚持不懈地努力,有效解决制约行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

  第四,正确处理“稳”、“进”、“好”的关系,坚持统筹兼顾、协调推进。项主席提出,今年保险监管工作要把握“稳中求进、进中求好”的工作基调。这一基调,完全符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稳中求进”的总基调要求,同时又针对保险业发展实际,要求实现“进中求好”,这是对监管工作的更高要求。我们要科学把握好“稳”、“进”、“好”之间的关系,使之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相得益彰,避免顾此失彼。“稳”,就是要维护市场稳定局面,防止出现大起大落,促进业务平稳增长,有效防范化解风险,牢牢守住防范区域性风险的底线。“进”,就是要在推进监管创新,加强自身建设上取得新进步,在规范市场秩序,提升保险服务上取得新进展,在推进行业发展,保障经济运行上取得新成效。“好”,就是发挥好监管作用,推动行业在转变发展方式上取得新的突破,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更好保护,行业的发展质量、结构和效益再上新的水平。

  三、扎实做好20xx年山东保险监管工作

  20xx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山东保险业应对复杂严峻形势考验,推进保险强省建设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结合山东实际,今年我省保险监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地执行保监会“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的基本思路,按照“把握一个基调、突出三个重点、抓好六项日常工作”的工作部署,更加注重保险消费者利益的保护,更加注重推进行业发展方式的转变,更加注重风险的防范,更加注重监管制度机制的创新,更加注重监管队伍的建设,推动保险监管工作再上新水平,努力开创保险强省建设新局面。主要任务是:

  (一)严格监督,提升保险服务水平

  以车险理赔难和寿险销售误导为重点,抓好专项治理,加强服务监督,完善制度机制,切实维护好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行业的社会形象。

  第一,完善服务制度机制。明确车险理赔资源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配置要求,引导公司加大服务投入。研究加强车险理赔流程的时效管控,明确索赔必备资料和关键节点要求,统一相关标准。试行车险理赔模拟查勘测试制度。探索完善保险产品销售适当性管理制度,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加大倾斜保护力度,禁止有关投资型产品通过商业银行储蓄柜台销售。督促各公司对宣传材料、销售专用语、人员培训和产品说明会等销售误导易发环节进行全面自查整改。

  第二,加强信访投诉处理工作。一是完善多手段的信访工作体系。落实局长接待日制度和监管干部轮值接访制度。加强对疑难、重点信访事项的督办。强化保监局网站投诉功能。按照保监会部署做好统一的投诉受理电话相关工作。建立保险机构投诉处理工作考评机制,实行量化考核。二是搭建多层次投诉处理平台。统一向社会公开各协会的投诉受理渠道,将信访事项化解在当地。督促公司建立总经理接待日制度和投诉处理专项工作责任人制度,建立有效投诉量、投诉处理结果、客户满意度等指标考核机制。三是建立多方位的纠纷解决机制。完善保险纠纷快速调解处理机制,加强行业调解组织建设,扩大影响力,提高公信力,切实发挥作用。鼓励与法院、消费者协会、人民调解组织联合开展调解,探索新型纠纷裁决机制。建立保险业参与交通事故处理的工作机制,推广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减少法律纠纷。落实好与公安厅、司法厅联合下发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实施办法。

  第三,强化信息披露和社会监督。研究定期公布保险公司信访投诉数量、投诉率指标。坚持交强险理赔服务指标披露制度,尽快上线商业车险数据分析功能,测算并披露商业车险理赔服务指标,完善车险理赔服务指标披露途径和范围。跟踪落实承保及理赔信息客户自主查询制度。探索建立寿险保单信息查询系统。扩大分类监管结果公开范围。探索从业人员不良记录公开披露制度,完善失信惩戒机制。研究改进诚信服务测评方式。

  第四,加强保险消费者教育和营销员教育。一是行业协会要加强消费者服务工作,建立健全保险消费者服务机制,为消费者提供教育培训、咨询、投诉处理、纠纷调解等服务。二是加大保险知识普及力度,培育正确的消费观念,防止和减少因公众误解而产生的纠纷,引导利益相关者正当维权。三是探索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四是加强保险营销员教育,提高营销员诚信展业、合规展业意识。

  第五,加强保险服务自律。行业协会要开展服务自律,制定服务自律公约,建立执行监督机制。要修订完善《山东省保险行业服务质量规范》,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研究建立财产险公司理赔资源整合共享机制。

  (二)严格监管,促进保险业发展方式转变

  要发挥好监管的事前引导、事中窗口指导、事后监督检查作用,促进市场运行质量不断提高。

  第一,加强制度建设。对日常监管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要注重发挥制度的治本作用,切实加强重点、难点领域的制度创新,在法律法规和保监会政策框架内先行先试。结合区域实际,积极探索完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适当控制机构设立的节奏。积极推进保险营销体制改革,探索专属代理和保险销售专业化。对保险创新项目保护办法进行评估和完善。完善保险公司相互代理制度。研究提高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准入门槛,探索理赔等关键岗位的从业资格认证和能力测试制度。继续开展制度落实年和“三铁”行业创建活动,提升制度执行力。

  第二,加大查处力度。在监管上,要保持对市场的持续监管压力。在检查对象上,选取市场份额较大的公司、违规问题较多的公司以及整改不力的公司作为重点,综合考虑信访投诉、非现场分析、票决、地市市场监测等情况,实施“精准打击”。在检查内容上,财产险要严肃查处理赔难和数据不真实问题,保持监管的高压态势;人身险要重点查处销售误导、侵占挪用保险资金、数据不真实等违法违规问题,切实防范市场违规行为反弹;保险中介要继续开展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和保险代理市场清理整顿。在违法违规问题处理上,以处罚责任人、停业、吊销许可证、追究上级机构负责人责任为主要手段,对违规机构和责任人依法严厉处罚。对违法行为严重的,要依法启用退出机制。对严重败坏行业形象、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违法者,采取行业禁入措施;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

  第三,提高规范市场秩序的有效性。加强高管人员监管,严格高管任职资格审查,督促公司做好高管人员学历、经历真实性把关。以适当的方式加强监管政策的宣导,加大高管人员教育培训力度,增强高管人员的依法合规意识。强化上级公司对分支机构的管控责任,对经营严重违规、内部管理混乱的分支机构,责令限期整顿。把行政处罚和公司内部责任追究结合起来,放大监管效果。将处罚重点放在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酿成重大风险的违法行为上,保持对市场的持续压力。及时跟进监督被处罚机构的整改过程,发挥处罚的矫正功能,切实改正有关问题。针对普遍存在的问题,要完善相关制度机制。

  第四,加强窗口指导。将偿付能力不足、信访投诉较多、业务结构问题突出、分类监管排名靠后的公司作为重点监管对象,通过下达监管意见书、监管函和监管谈话等方式做好窗口指导。督促银保双方做好自律公约修订和合作协议签订工作。推进银保产品创新和结构调整,探索新的银保合作模式。

  第五,提升行业自律水平。支持各协会依法开展行业自律工作,改进自律方式方法,规范自律检查和报告程序。加快推进新车保险服务大厅转型,今年要全面完成转型工作。加强行业共享信息平台建设,扩展平台功能,研究建设非车险信息共享平台、中介业务信息平台。

  (三)严密监控,防范化解行业风险

  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加强风险排查,及时处置苗头性问题,切实防患于未然。

  第一,切实防范退保风险。把防范退保风险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密切监测分红险分红、退保和集中给付情况,防范大规模集中退保,妥善处置苗头性问题。加强银邮网点退保纠纷监测预警。对于处置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从重查处,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扎实做好案件防控。加强案件问责制度的宣导培训,完善案件督查机制。规范问责程序,对问责不及时、虚假问责、相互串通顶替责任、问责不力的问题给予严肃处理。建立完善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合作联动机制,严厉打击保险领域的犯罪行为。加强与宣传部门、新闻媒体的沟通,防范声誉风险。关注个别中介机构涉嫌传销行为,及时做好处置工作。

  第三,切实维护行业稳定。增强对风险的敏感性和洞察力,加强与其他省区特别是周边省域的信息交换和沟通,探索建立跨省联防机制,防范风险的跨区域传递。加强积案处理,强化公司责任,切实把问题处理在基层,矛盾化解在内部。完善专职监管员制度,加强非现场分析,密切关注个别公司由于管理混乱、人员流失等可能引发的风险。对可能出现的重大风险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力争早发现、早处理和早解决,防止由于处理不当演变成系统性风险。

  (四)加强协调,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积极发挥监管职能,推进行业基础建设,为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第一,加大政策协调支持力度。一是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指导行业落实好扩面工作。加大规范力度,确保农民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支持保险公司加强农村服务网点建设。二是推进重点业务领域发展。完善医疗责任险、旅行社责任险、安全生产责任险、校方责任险、建工责任险、环境污染责任险、特种设备保险等业务的推进机制。规范发展治安保险,争取实现新突破。积极争取政策支持,促进“银龄安康”、补充医疗保险、计划生育保险、企业年金等业务扩大覆盖面,开展好农村小额保险试点工作。指导金融试点县开展好保险创新工作。三是鼓励支持保险公司在我省设立后援中心、电话营销中心、客户服务中心等新型机构和职能总部。加大与立法、司法部门的协调,进一步完善交强险经营政策和环境。

  第二,加强保险宣传和信息工作。保监局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宣传好监管政策和监管创新做法,加强对突发事件新闻舆论的引导。行业协会要落实好宣传工作指引,做好行业宣传工作的协调,积极组织大型宣传活动。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善用新兴媒体与公众加强沟通。要引导行业加强负面新闻处置,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作用,促进行业服务水平的提升。要完善行业和保监局信息工作机制,提升信息报送质量。

  第三,组织推动行业文化建设。出台《山东保险业文化建设指导意见》。督促各公司把文化建设纳入工作计划,加大投入和推动力度。开展“解放思想,转变发展方式,推进保险强省建设”大讨论,凝聚行业智慧,促进行业交流。

  去年,各保险社团组织认真履行职责,加大行业自律工作力度,做好协调、交流、宣传等工作,加强与地方有关部门的沟通,工作成效值得充分肯定。今年要继续加大社团组织建设力度,强化职能,完善制度机制,不断提升专业化、规范化水平。要加强对行业协会工作的考核。做好有关行业协会的换届工作,探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秘书长。加强保险学会建设,整合行业研究资源,完善重大课题研究机制。

  四、不断加强监管自身建设

  立足实际,扎扎实实地抓好监管自身建设的各项工作,不断提升自身建设水平,为加强和改进监管提供有力支撑。

  第一,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一是落实“一岗双责”,处室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加强本部门、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全体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政绩观,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工作氛围。二是要爱护、发挥好干部的积极性,引导干部正确规划职业生涯,把个人理想融入监管工作,实现个人价值与监管事业和谐发展。全体干部要始终保持积极进取、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三是要发挥群团作用,积极开展工会、共青团有关活动,活跃机关生活,提升工作生活的幸福指数。

  第二,扎实推进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完善干部管理制度。完善选拔、使用、培养、轮岗、激励等机制。完善工作考核办法,配合保监会部署建立科学的分层分级素质达标和考核评价体系。二是积极推进用人制度改革,探索建立竞争性选拔制度,进一步增强干部队伍活力。坚持“六让六不让”,树立凭实干出实绩、凭实绩用干部的导向,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工作热情,为推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做有益探索。

  第三,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一是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要创新培训方式,完善全员岗位培训体系。办好监管论坛,提高质量和层次。提倡边干边学、互帮互学,推动素质能力提升。鼓励参加继续教育。二是提高干部的战略思考能力。要拓展视野,密切关注行业发展和监管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变化,积极学习借鉴国际和先进省份监管经验。要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开展好山东保险强省建设的目标体系研究等专项研究。

  第四,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1月12日,保监会召开了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分析了当前保监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和任务,对纪检监察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项主席在会上指出: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责任;要突出重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结合保监会系统实际加强党的纯洁性建设,努力保持思想、组织、作风上的纯洁。这次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局纪委还要作出专门部署,这里我主要强调三点。一是强化政治纪律。全体党员干部在思想上、行动上,要与会党委、局党委始终保持高度一致。对会党委、局党委决策部署,要坚决贯彻执行,不能有丝毫折扣,不能有选择地执行,更不能阳奉阴违。二是推进廉政建设。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和执法监察。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三是继续开展好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及时总结推广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完善长效机制。对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带动作用。

  第五,积极开展监管文化建设。近年来,局党委提出监管干部要牢固树立公正、专业、为民、清廉的监管价值观,积极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和谐型、廉洁型“四型”机关建设。这与保监会党委提出的建设具有时代精神的监管文化是一致的。要继续推进保险监管文化建设,增强全体干部对监管事业的认同感,提高队伍凝聚力。项主席在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提出,要用一年的时间开展保险监管文化建设大讨论,我局要积极参与。要进一步梳理、提炼和丰富监管价值观的内涵,融合我局的特色,努力塑造统一的保险监管核心价值理念。

  第六,不断完善监管工作机制和手段。一是进一步思考和认清监管定位。努力当好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者、公平环境的营造者、系统风险的防范者、科学发展的推动者,切实做到监管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二是优化监管运行机制。完善稽查制度,统筹调配监管资源。完善查处分离制度,确保行政处罚依法、公平、公正。对照保监会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统一执法尺度。规范立案、调查、销案相关程序。三是加强分局建设。完善省、分两局工作协调机制,鼓励烟台分局加大创新力度,支持分局走在全国试点工作的前列。去年烟台分局在营销员管理、解决理赔难等方面推出了一些创新做法,取得了明显成效,要继续深化,积累更多的经验。四是加强监管信息化建设。按照保监会的部署,落实好办公自动化、网上政务处理系统和保险监管信息交换平台建设等工作。

  同志们,做好今年的保险监管工作,推动山东保险业科学发展,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在新一届保监会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上下一心,团结奋斗,履职尽责,扎实工作,为圆满完成监管工作任务,加快保险强省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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