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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的讲话(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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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的讲话篇2

  同志们:

  4月28日,宜昌市国税局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会议总结回顾了20xx年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部署了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任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今天召开全县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安排布置全县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节约型机关建设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下面,我受局党组的委托,讲几点意见。

  一、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绩

  (一)廉政文化建设深入推进。我们将廉政文化与国税文化同步推进,大力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建设,产生了良好效果,收到了明显的成效。去年被市纪委命名为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一是制度保廉。从创新机制入手,制定纪检监督工作规程、《领导干部问责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10多个规章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二是文化倡廉。大力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创建活动,在内部网开办了廉政文化网页,在一楼大厅建立了廉政文化专栏,每年向中层以上干部赠送廉政台历,重大节假日向全体国税干部发送廉政短信,开展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在县委获得包括一等奖在内的作品10幅,在市局获奖作品6幅。成立各类活动兴趣小组,成功举办了“和谐杯” 、“发展杯”联谊运动会,丰富了干部的文化生活。三是家庭助廉。评选表彰了“廉家庭”和“廉内助”,把廉政文化建设延伸到家庭,延伸到干部的生活圈和社交圈。

  (二)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一是分解明责任。年初,局长与各分局长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到了责任单位、责任部门和责任岗位。二是落实定责任。各单位领导带头执行“一岗双责”,把反腐倡廉工作与税收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既抓税收业务工作又抓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工作,监察部门认真组织协调,形成严密的责任体系,保证了工作的落实。三是考核强责任。日常考核采取“分级负责、逐级考核”的方法,年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年度综合考核的一个重要内容,对疏于教育管理、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不力、纳税人反映的问题不解决、失职渎职等问题进行检查、考核和追究。

  (三)“两权”监督建设规范运行。一是坚持程序管事。认真抓好“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疑点收集整改工作,通过近一年的严格规范运行,全系统没有出现任何疑点问题,从而确保了税收执法监察子系统的平稳运行。二是坚持公开采购。成立公开采购招标工作小组,年初对餐馆、宾馆、专卖店和修理厂等实地就价格、质量等方面进行考察,掌握了解情况,确定采购地点。对纳税服务大厅和水月寺分局改造工程进行招投标,严格按照招标程序进行,既把质量关,又把廉政关。三是坚持“一案双查”。稽查局在对企业开展税收稽查时,向企业发放 “一案双查”调查信息表,要求被稽查企业对国税人员的税收执法、纳税服务、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公开评议。监察室根据被查户提供的信息,有选择地进行电话询问、上门座谈、明察暗访等方式了解国税干部在税收执法上的廉政情况,通过明察暗访没有发现违纪问题。

  (四)政风行风建设扎实有力。一是走访调查摸底。不定期到各分局、到纳税户、到特邀监察员进行走访调查,全年共走访纳税人120多户次,走访特邀监察员20多人(次),收集有价值的意见建议20多条。二是执法评议监督。发放税收执法评议表,对分局、分局领导、管理员在税收执法方面进行评议打分,对我们的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进行横向监控。三是政风行风公开。走进民情热线,认真解答纳税人提出的问题,受到社会的好评。及时开通了政风行风热线,登录并录入有关信息,答复网上咨询,查看待办件,接收投诉举报。为广泛征求民意,构建和谐国税打开了绿色通道。

  去年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狠抓工作落实,全县国税系统继续保持了全年零投诉、零举报、零违纪的良好态势。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少数领导对反腐倡廉工作重视不够,仍然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二是个别干部廉洁意识不强;三是少数干部作风不实,责任心不强,办事拖拉推诿,不作为、慢作为甚至乱作为问题时有发生;四是极少数干部仍然存在吃拿卡要报的不良现象。这些问题务必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二、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思路及任务

  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全县国税工作实际,今年全县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局、县纪委纪工委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以全面推进内控机制建设为重点,以“作风建设年”活动为抓手,不断完善惩防体系,切实解决纳税人反映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为推动国税事业的科学和谐发展提供有力的纪律保证。

  20xx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省局“作风建设年”和宜昌市局确定的“素质建设年”,因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紧扣“提升素质,转变作风”这一主题,确保全年各项国税目标的圆满实现。

  (一)吃透上情,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的有效落实。要增强政治意识。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政治敏锐性,树立大局观念,加强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力度,为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作用,体现作为。要严格收入纪律。严格坚持组织收入原则,确保应收尽收,坚决防止收过头税、转移税款、越权减免等问题的发生。要加强督办检查。健全对上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定期检查与专项检查的纪律保障机制,加大督办检查力度,严格追究执行不力,落实不够的问题,杜绝行为上慢作为、不作为,甚至乱作为的问题,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

  (二)把握局情,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效落实。既要廉政又要勤政。干事是勤政,干净是廉政。我们要把廉政和勤政贯穿于反腐倡廉的实践中,加强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率,保持干部队伍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做到秉公执法、廉政从政。既要教育又要防范。坚持和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内民主生活制度、党员轮训制度和反腐倡廉专题教育制度;要紧密联系国税工作实际,分析问题,揭露矛盾,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人和事,要敢抓敢管,及时防范。既要惩戒又要保护。严肃执纪、认真查办案件是从严管理的关键,要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但是我们也要明白,查办案件是对干部的最大保护,其根本目的在于保护本人、警示他人。要把惩戒与教育、防范、监督统一起来,建立“大防范”格局,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错铸成大错。

  (三)多措并举,确保“两权监督”建设的有效落实。要在公正执法上下功夫。执法是否公正、税负是否公平是纳税人最为关注的问题,也是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根本所在。要着力解决执法行为不规范、执行政策不到位、自由裁量不适度等问题,确保执法公正,增强公信力,为纳税人营造税负公平的税收环境。要在严肃税风税纪上下功夫。要结合省局开展的“十百千”(暗访十个办税服务厅、走访一百户纳税人、发放一千份调查问卷)活动、政风行风热线、12366等平台,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不正之风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提高纳税人满意度。要在加大监督力度上下功夫。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述职述廉制度,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严禁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反规定私自从事盈利性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或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或接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邀请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四)不断探索,确保内控机制建设的有效落实。推进内控机制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制度创新,是今年落实中央反腐倡廉建设制度的重点。要加强组织领导。税务内控机制是由税务机关领导班子、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共同参与,要明确职责分配、规范权力运行程序,实现分权制衡、流程制约、风险管理、信息化运行,形成的税收管理、执法管理、行政管理机制。要明确推进重点。要全面梳理权力事项,排查廉政风险,确定控制的重点,重点是监控干部任用、资金分配与使用、项目决策、行政许可权、税额核定权、审批权、检查权、处罚权、强制执行权等关键部位和环节。要完善岗责体系。合理配置权力,实现权力运行的相互关联与相互制衡,做到权力与责任统一;要规范权力运行程序,明确工作规程,健全管理制度,形成有效制约、全程监控、高效运行、超前防范的管理机制。年底前将在全市国税系统全面推行内控机制建设,我们要不等不靠,积极探索,早出成效。

  (五)恪尽职守,确保机关作风建设的有效落实。要做亲民的表率。党员干部要强化宗旨意识,树立“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观念,坚持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把为经济发展服务、为纳税人服务、为基层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谋划思路、制定办法都要充分听取纳税人和基层干部的意见,扩大决策民主,提高科学决策水平,营造决策落实的群众基础。要做爱民的典范。把纠风工作与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建设结合起来,与群众满意机关评比活动结合起来,完善服务措施,拓宽服务渠道,优化办事程序。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办事,不得擅自增设前置程序、人为设置障碍。要做为民的楷模。加强执法效能建设,提高执法与服务能力,着力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效率低下问题,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树立良好的国税形象。

  (六)防微杜渐,确保信访案件查办工作的有效落实。要坚持有案必查。要完善办案工作机制,按照“办案力度只能加大不能削弱、案件质量只能提高不能降低、办案安全只能抓紧不能放松”的要求,对损害纳税人利益、损坏国税形象的人和事,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决不心慈手软。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要突出查处重点。要严肃查处结构性减税和在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涉税案件中税务人员以权谋私,徇私舞弊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吃拿卡要报及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保持案件查处的高压态势。要依纪依法办案。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案件线索“下管一级”,建立案件线索定期分析制度,注重从来信来访、群众举报、税务稽查、行政复议等渠道发现案件线索。查处案件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三、切实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充分发挥服务保障作用

  20xx年,我们按照县局在节约型机关建设会议上确定的“1234”的工作目标,转变观念,突出重点,健全机制,真抓实管,达到了预期目标,被市局表彰为节约型机关建设先进单位。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离上级要求与职工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节约型机关建设还有潜力可挖,思想观念还需进一步转变,工作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

  (一)完善工作机制。财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财经管理工作规程》、监督考核办法。县局办公室要认真落实接待管理办法、车辆管理办法、食堂管理办法等制度,监察室要加大监督、检查和考核的力度;各分局要在县局制定的各项制度的基础上,依据本单位经费管理实际制定节支措施,完善考核办法,落实工作责任,逐步形成节约型机关建设的长效机制。

  (二)突出重点项目。要严格水电费管理。加强空调使用管理、照明用电管理、办公设备用电管理、小区居民用水用电和公用水电照明管理。要严格车辆管理。按照“专人驾驶、定点维修、刷卡用油、凭卡洗车、审批出行、统一标准、严格管理”的要求管理车辆。要严格接待管理。按照“控范围、降标准、减项目、除旧习、严审批”的要求加强接待管理。要严格办公耗材管理。凡办公耗材一律由办公室按规定程序购买,专人保管,领用签字。

  (三)严格经费审批。机关经费一律由办公室初核,分管机关领导一支笔审批报销,签报单据必须有经办人、审核人、审批领导;单笔开支在500元以上的,必须由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开支,单证不齐的一律不予报销。

  (四)狠抓工作落实。县局分管机关的领导、各分局局长为落实节约型机关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机关、基层分局经费开支的经办人、经费管理的审核人为节约型机关建设的具体责任人,全县所有干部职工为节约型机关建设的参与人。县局财务管理人员要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对不属于预算范围内的支出或超预算的支出,要在审核环节上予以制止;监察室对县局机关后勤服务和财务管理工作要强化监督检查,不定期进行抽查,按季度开展检查,纳入日常工作质量考核,促进管理规范,依规办事,确保实现今年的节约目标。

  同志们,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在县局党组的领导下,团结一心,扎实工作,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为促进和谐国税建设做出新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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