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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公共卫生监督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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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公共卫生监督论文

  为强化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使之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不断完善内部管理运行机制及公共卫生监督体系,搞好公共卫生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素质。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共卫生监督论文,供大家参考。

  公共卫生监督论文范文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

  【摘要】公共场所卫生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是我国公共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重点之一。随着我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一系列公共场所卫生安全条例出台,我国全面开展了相关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测工作卫生,极大的改善了传统公共卫生的脏乱差形象,有效提高了公共卫生质量,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我国公共场所依然存在很多问题,监督管理力度仍需加强。

  【关键词】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安全

  公共场所指的是人们集聚、服务于大众或供公众使用的活动场所,其可以有效折射出一个国家或一个民族的物资生活水平和精神文明程度[1]。公共场所卫生环境具有人流性大、用具易污染、易传播传染性疾病、患者和健康人员混杂等特征。因此,公共场所卫生安全管理工作极其重要,但也极其难以操作。如何有效的对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成为相关卫生部门关注的重要问题。笔者就我院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其他研究,现作如下综述:

  1公共卫生监督管理存在问题分析

  1.1法律制度不够完善目前我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法律依据只要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为《条例》)以及配套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为《细则》)。且《条例》为1987年颁布,时间较为久远,很难跟上如今的社会和经济发展水平,部分规定甚至不合时宜[2]。如在《条例》中提及的公共场所有七大类别28个小项,但是随之经济的发展,我国涌现了大量的新型公共场所,如证券交易厅、棋牌室、网吧、大型建材超市、足浴店、婚纱出租店、按摩院、保龄球室、高尔夫球场、婚纱出租店、健身房等。这些场所涉及的人员流动性和卫生特征均符合公共场所卫生判断标准,都可以归属于公共场所,但是《条例》中却缺乏这些场所的卫生管理规定和卫生评判标准,执法时无法可依。由于该类的公共场所人流量极大,卫生安全隐患突出,极其容易成为传染病传播的据点,严重威胁人们的生命安全。

  1.2执法力度不强

  1.2.1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数量不足、素质较低我县是全国大陆人口最多的大县。全县共有各类卫生监督员仅有22位,承担着全县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机构监管等卫生监督管理,卫生监督员人数与监督工作量差距巨大。同时,该22位监督员本科学历有1人,大专学历2人。专业公共卫生1人。这些监督员对法律的了解层次较低,难以适应监督工作。而且,由于每人的工作量巨大,监督员无法安排多余的时间接受专业性的教育,其专业水平和执法水平难以有效提高。我国的法律法规正在逐步完善,相关的公共场所卫生安全标准和要求也随之提高,但如卫生监督管理队伍专业水平和执法水平无法改善,执法经费不落实。这将严重影响我国卫生监督管理水平。

  1.2.2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极其薄弱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是我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部分,其可以有效规范从业、降低违规现象,同时有效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但是我国自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以来,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一直存在有法不依情况,建筑选址和建筑卫生设计工作基本处于无序状态,进而引发了一系列的建筑卫生问题。在实际工作中,卫生监督工作往往只在建筑工程开始后展开,预防性卫生监督难以作用,为以后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带来极大的隐患。如部分高级酒店、宾馆存在通风设计缺陷,无消毒间,公共用具清洗、保洁、消毒工作不到位等,这些问题很大程度是由于建筑设计不合理导致的,建筑工程竣工后,难以改造,也无法满足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的要求。

  1.3守法意识不足

  1.3.1从业人员卫生法律法规、卫生知识不足公共场所涉及行业多种多样,集中培训无法全面顾及,并相关教材稀缺。这都导致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法律、卫生知识一直不足,严重制约公共场所卫生质量[4]。有调查显示,卫生知识匮乏、培训不到位或者缺失是导致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卫生知识缺乏的主要原因。大部分从业人员卫生守法意识不足,工作随意,公共场所卫生质量难以保证。

  1.3.2小型公共场所卫生问题突出随着我国法律法规的完善,大、中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已较为完善,其卫生制度、卫生设施、从业人员培训工作都较为全面。但是一些小规模的美容理发店、浴室、旅店等公共场所,其规模较小,人口流动性较大,从业人员文化程度相对较低,卫生知识匮乏,“两证”持有率低,卫生问题突出。

  2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改进对策分析

  2.1健全法律法规为了适应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水平,国家需积极健全《条例》、《细则》,使其满足我国现在的公共场所卫生需求,扩大监督管理范围,将新型公共场所纳入管理范围内。同时,国家还需积极修订、更改惩罚规则,加大行政处罚力度,提高部分违规行为的处罚金额。与此同时,国家还需积极将公共场所监督管理工作纳入人大立法会议中,并通过基本法的形式给予确认,提高《条例》、《细则》的法律严肃性和威慑性,保证执法力度。

  2.2做到“三个规范”,切实有效改善公共场所卫生现状

  2.2.1规范卫生许可证严格卫生许可证发放条件,保证公共场所每个从业人员和机构都必须具备卫生许可证。严抓卫生关,着重强调预防性卫生监督管理,对新建、改建、扩建建筑项目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管理重点审查,审查从基本卫生条件、卫生设施、公用器具消毒、卫生管理人员配置等方面入手。每一个公共场所从业人员都需具有“健康证”,同时还需定期到相关部门进行健康检查。对于从业人员流动性较大的行业或经营单位,经营单位需组织从业人员体检,做到入职体检,不检不上岗,保证公共场所卫生安全从源头上得以改善。

  2.2.2规范技术指导相关卫生部门需积极对公共场所进行调查研究,结合调查情况给予卫生许可证发放和更换。同时,要求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积极开展自查、自检和自评工作,卫生部门还需积极派遣监督员进行现场指导,逐项落实。相关卫生部门还需积极对薄弱环节和问题进行针对性的诊断,并出示书面性的整改意见,保证卫生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2.2.3规范实施动态管理相关卫生部门需积极派遣监督员进行现场监督管理、接受群众投诉,对擅自变更公共场所卫生设施、布局以及群众投诉意见较多、日常卫生管理落后的公共场所经营人员予以警告,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惩处。同时,还需督促整改,保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有效。

  2.3健全卫生监管机制,推行卫生监督良好分级模式建立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加强宣传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卫生认知,从根源上改善卫生状况。相关卫生部门还需积极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卫生知识宣传工作,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环境。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工作,积极听取群众投诉,并给以正面回复,从社会舆论、监管部门、用人单位三个方面合着力改善公共场所卫生现状。同时,还需根据《条例》、《细致》等法律法规要求,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审查工作进行量化分级评价,并根据评分情况决定监督频率,保证监督管理工作有的放矢。

  2.4加强卫生监督管理队伍建设积极提高为监督管理队伍素质,从引入专业新人才、在职培训等方面入手,为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培养一批具有高素质、精专业的合格人才。引入的新人才需具有良好的卫生基础知识,精通国家相关的卫生法律,并诚实可信、吃苦耐劳。在职培训是提高卫生监督管理队伍素质的主要方式,相关卫生部门需积极从责任意识、法律意识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入手培训,以建设出一只合格的监督管理队伍。

  2.5逐步加大资金投入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是政府社会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人们生命安全的重要保障[5]。相关部门需积极配合卫生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协调上下级关系,提高监督管理效用。卫生监管部门还需逐步加大资金投入,完善监督管理队伍,提高监督管理技术水平,保证监督管理工作切实有效。

  3结语

  公共场所卫生情况关系着广大人们群众的生命健康,也是疾病预防、疾病控制的主要区域,是一个国计民生的大课题。国家对公共场所卫生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重视极高,对该项工作的投入也较大,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我国在公共场所卫生监管制度、监管队伍、监管力度等方面依旧存在一些问题,这给我国公共卫生监管工作带来了极大的隐患。相关部门只有通过建立健全法律法规,规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健全管理机制以及提供监管队伍素质等方面入手,才能有效改善我国公共场所卫生现状,提高公共场所卫生水平,进而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

  参考文献

  [1]张奎伟.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回顾与思考[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10,15(04):68-69.

  [2]吕春久,金晶,张薇.公共场所卫生程序化管理初探[J].中国公共卫生管理,2010,10(03):52-53.

  [3]林孟端,江鹏飞,王琳,陈美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状况及展望[J].中国卫生质量管理,2011,05(01):63-64.

  [4]李忠久.公共场所卫生实行分级管理对策初探[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10,02(08):125-126.

  [5]唐玉霞,李燕,黄伟栋.上海市闵行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效果[J].中国公共卫生管理,2009,04(03):14-15.

  公共卫生监督论文范文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 要: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是公共卫生监督管理的重点领域。在法律法规不健全,监督规范不够全面的公共场所领域开展卫生监督工作,在实际监督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得不引起我们基层卫生监督部门的重视,并为之思考对策,以更加全面对公共场所进行监督。

  关键词:公共场所 卫生监督 问题 对策

  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是公共卫生监督管理的重点领域。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面临着新的挑战,为此,我们必须全面分析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以求更加面面俱到地进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保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1.存在的问题

  1.1制定法律法规滞后,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

  目前施行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1987年颁布的,而与之配套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自1991年颁布,一直到2011年2月14日才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修改,于2011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颁布的时间较早,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相继出现了很多新的服务行业和场所,因此有些规定已经不合时宜。如根据《条例》规定,公共场所包括七大类28项,但近年来涌现出一些新兴行业,如网吧、足浴、按摩院、美甲、婚纱影楼、证券交易厅等人群聚集、与健康密切相关的场所未包含在内,与之相对应的管理规定、卫生标准缺乏,这些场所在我们的卫生监管中处于空白监管地带。而此类公共场所的卫生隐患比较突出,并可能造成各类传染病的传播,成为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主要隐患。另外,新《细则》对公共场所某些常见的违法行为却没有相关的规定,如:新《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的”,“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造成公共场所卫生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但对于公共场所已进行卫生检测,而报告中提示有卫生指标不合格的,1991年版的《细则》有明确行政处罚条款,而新《细则》却没有相关的处罚条款。出现这样的情况,就难以起到对违法者的威慑和震撼作用,不能有效地遏制违法行为,降低了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不利于公共场所卫生状况的改善和发展。

  1.2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任务繁重,执法形式严峻

  根据深圳市南山区资料,目前南山区共有各类公共场所2221家,而具有执法证的卫生监督员仅有24名,平均每人管理93户,卫生监督员数量与卫生监督的工作量不相适应,日常卫生监督的任务十分繁重,工作负荷量大。同时,繁重的监督任务占据了监督员大部分时间,以致他们没有精力去钻研学习专业知识和相关知识,再加上经费有限,多数卫生监督员在工作中很难有机会接受专业技术的继续教育,专业知识和执法水平难以提高。随着中国法制化进程的加快,公共卫生执法的要求和标准逐步提高,而卫生监督队伍整体水平和执法能力却不高,已成为影响卫生监督执法水平提高的重要因素。

  1.3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守法意识淡薄,制约卫生质量提高

  在实际监督过程中发现,由于公共场所涉及行业较多,集中培训不能面面俱到,且缺乏合适教材,公共场所的从业人员卫生知识、法律法规培训不到位或缺失是导致从业人员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缺乏、法律意识偏低的重要原因。大部分个体经营者法律意识和卫生知识缺乏,对卫生守法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存在随意性,严重影响了公共场所的卫生质量和正常监督工作的开展。

  一般来讲,在现有法律法规和评价标准的制约下,多数大、中型公共场所在卫生制度和管理措施、卫生设施等方面比较健全,从业人员受到的培训比较正规,且有一定的卫生法律法规知识。而像一些规模较小的旅店、美容理发店、浴室等公共场所,规模小,流动性大,从业人员多为流动人口且文化程度低,卫生知识和法律知识严重缺乏,难以管理,“两证”持有率较低,卫生问题比较突出,成为卫生监督监测的难点和薄弱环节。

  2.对策与建议

  2.1进一步完善《条例》及《细则》相关规定

  进一步使公共卫生监管有法可依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国家应通过立法途径,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条例》和《细则》,使之更符合当前工作实际和公共场所卫生现状,扩大应监督监测的场所范围,将新出现的公共场所纳入监管范围,同时修改罚则,更加明细处罚条款,使违法行为得到应有的处罚,从而提高法律的严肃性和威慑力。

  2.2加快卫生执法体系改革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应加快卫生执法体系改革,加强执法队伍自身素质的建设,呼吁政府加大对卫生监督的经费投入,增加人员编制,配备足够的交通工具,以提高卫生执法整体功能及工作效率。通过定期组织学习与培训,提高监督队伍业务水平及执法能力。此外,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卫生监督质量,健全约束机制,加强上下级卫生监督机构之间的业务指导,包括执法程序规范化、法律文书书写等,及时掌握了解有关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新法规、新信息、新动态、新进展,从根本上杜绝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漏洞,维护国家卫生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2.3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卫生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

  加强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管理人员及其从业人员的卫生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遵法、守法意识。在这部分人员中大部分人员文化素质低,流动性大,卫生知识薄弱,因此,应制定切实可行的从业人员卫生知识、法律法规培训制度,加强监督执行和宣传力度,通过监督部门、用人单位、社会监督三方面的力量共同促进。从而使他们懂得依法经营,持证上岗的重要性。为消费者提供卫生合格的服务,使得疾病的预防和控制落到实处,确保人民的身体健康,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2.4完善卫生监管机制,实施卫生监督良好分级管理

  继续深化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根据《条例》及《细则》的要求,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许可审查和经常性卫生监督的量化评价,按评分高低进行分级,并按等级决定卫生监督的频率,以做到有的放矢,提高工作效率。

  参考文献:

  [1]李艳杰.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中国现代药物应用 2009年21期

  [2]刘世明.王晓华.刘泽春.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湖北预防医学杂志2002年第13卷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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