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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生态保护的问题和对策论文

时间: 谢桦657 分享

大兴安岭地区生态保护的问题和对策论文

  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战略措施,加大了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力度,一些重点地区的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保护和改善。但由于中国人均资源相对不足,地区差异较大,生态环境脆弱,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仍未得到有效遏制。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大兴安岭地区生态保护的问题和对策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大兴安岭地区生态保护的问题和对策全文如下:

  大兴安岭林区开发建设以来,由于长期的过量采伐所造成得可采森林资源锐减以及森林火灾的影响,林区的森林、湿地等主要生态系统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生态功能明显弱化。由于森林生态失去平衡,使得与落叶松相伴生的多年冻土呈现由南向北区域性退化趋势,冻土层变薄或消失,直接改变了森林发育的生境条件;森林涵养水土、防风固沙、纳碳贮碳等生态功能降低,不仅对东北、华北地区的生态屏障作用不断减弱,而且区域内旱涝、火灾等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平均气温上升,降水量下降,呈现高温少雨的干旱气候,极端有害天气增多;黑龙江沿岸水土流失严重。若任其发展下去,大兴安岭的生态环境必将进一步恶化,并直接威胁到区域国土生态安全。

  1 大兴安岭地区出现的生态问题

  1.1 气候变劣

  温室效应加剧,林区10年内气温升高达到0.509℃;极端天气事件增多,1992年6月7日发生了有资料记载以来罕见的霜冻冰雪天气;1996年7月22日的大暴雨日降水量达116.5毫米;2001年4月7日首次出现严重的沙尘天气;2002年7月5日出现连续5天的高温天气,最高温度达39.4℃。气象灾害的频率越来越高,气候也呈现逐年恶化趋势。干旱、洪涝、低温、大雪、冰雹,春季晚霜冻等灾害不断出现,尤以洪涝、干旱,特别是春旱灾害最为突出。

  1.2 洪涝灾害上升

  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主要流域内水量平衡要素皆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如嫩江流域同等降水条件下,80年代流量比60—70年代增加38.0%,径流深增加60毫米,洪水汇流进程平均缩短60小时;90年代的流量比80年代增加18.2%,径流深增加了40毫米,洪水汇流历时平均缩短50小时。由于森林蓄积量减少,土壤薄层化,削弱了蓄水功能,江河年内径流分配不均衡。致使水旱灾害交替演进,受灾面积、成灾率和发生频率均呈增大趋势,最近20年内,造成严重的旱涝灾害的年份就达9次之多。其中:1991年呼玛河流域大洪水致使林区6个县(区)38个乡镇共13万人受灾,受淹城镇3座,直接经济损失达5.1亿元;1998年黑龙江大洪水致使林区4个县(区)21个乡镇共4.38万人受灾,直接经济损失达2.02亿元;2003年呼玛河、甘河、额木尔河、多布库尔河等流域均出现较大洪水,致使林区10万人受灾,冲毁道路桥梁多处,大面积毁坏农田。直接经济损失2.2亿元;2007年的林区夏秋连旱农业直接经济损失1.38万元。

  1.3 水土流失加剧

  根据2002年公布的第二次全国土壤侵蚀遥感普查数字统计,本林区水土流失面积为22735平方公里。其中:水力侵蚀为2623平方公里,冻融侵蚀为20112平方公里,分别占总面积的11.5%、88.5%。

  1.4 湿地功能减弱

  由于森林生态系统退化、采金生产和农田开垦等影响,林区冻土退化严重,引起土壤、植被及草场退化,区域地下水位下降、泉口位置下移、沼泽湿地减少、湖塘消失等水资源减少和水环境变异,造成了林区湿地面积萎缩,贮水量下降,持续时间变短,涵养水源和净化水质的功能减弱。

  1.5 冻土退化严重

  大兴安岭林区多年冻土是高纬度型欧亚大陆多年冻土区最南的突出部位。经过45年的开发与建设,人为活动逐步加剧,在气温持续转暖和人为因素叠加的强烈影响下,多年冻土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的破坏,多年冻土区退化严重,速度明显加快。区域性冻土退化速度表现为:南部大于北部、城镇大于田野、农田快于林区、采伐过林区快于原始林区。冻土融解后,在原本冻土的地区,出现土壤干燥的现象,而在低洼地则多出现湿地,兴安落叶松的生长条件发生了恶性变化,使这一地区的森林逐渐消亡。同时,永久冻土的广泛融化正在对建筑、管道、道路和其他基础设施造成严重危害,导致地表收缩而变得凹凸不平,从而产生一些地坑,对铁路、高速公路和房屋等建筑造成损害。在多年冻土区内出现岛状融区,县、区、林业局址所在地周围和河流两侧,现已出现融区扩大的趋势。

  2 大兴安岭生态保护方面的建议

  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多样性,保护天然林资源,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和病虫鼠害的发生,建立起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环境保护体系。

  通过生态恢复(封育)、生态修复(污染防治、水土流失治理)、生态重建(造林、矿区复垦、河流两岸植被重建)工作,努力实现生态环境的进一步改善和生态资源良性循环。

  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完善生态保护政策;调减森林采伐量;重视森林管护与保护,改善森林防火和管护设施;促进森林资源培育;加强自然保护区和湿地保护建设;开展退耕还林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投入力度,积极支持林区以煤代木、以气代木、以电代木的民用替代能源项目。

  2.1 加快培育后备森林资源

  全面停止大兴安岭林区的非保护性采伐,进行必要的以提高森林质量为目的的抚育采伐和更新采伐,确保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对森林抚育、低产低效林改造、火烧迹地恢复等森林经营活动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加快修复天然林生态系统,加快培育后备森林资源。

  2.2 积极创新经济发展模式

  将大兴安岭林区作为全国生态补偿机制试点重点区,加大中央财政的补偿力度。重点支持生态保护和涉及民生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在资金分配情况和资金使用效果评估中,重点考核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并按照绩效考评结果,实施适当奖惩措施。

  2.3 要积极推进林区开展森林碳汇经济试点

  研究出台鼓励林区发展碳汇经济的政策,开展低碳经济试点工作,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循环经济,进一步推进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2.4 建立生态补偿长效机制

  建立由国家投入为主的稳定、长期的资金来源渠道,提高管护费用标准,加大资源管护、林政执法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提高资源管护效能。

  建立健全生态效益补偿立法,逐步完善生态补偿标准,加大生态补偿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完善生态补偿的财政政策体系。

  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扩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范围,将一般公益林和商品林纳入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管理,并提高生态效益补偿标准。

  对林业企业调整生产布局,撤并搬迁林场、经营所、贮木场所发生的公用财产损失,由国家予以核销,所发生的搬迁安置费比照西部开发生态移民搬迁补助政策执行,需要国家对林业居民按照0.5万元/人给予搬迁补助,同时对生态移民就业给予优惠政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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