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啦 > 论文大全 > 毕业论文 > 法学论文 > 法学理论 > 法律法规论文

法律法规论文

时间: 秋梅1032 分享

法律法规论文

  我国随着社会主义发展与经济体制的改革,公民的法律意识有所提高,现行消防法律法规中的不足也逐渐的浮出水面。下文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法律法规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法律法规论文篇1

  浅析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

  摘要:本文介绍了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指出了当前消防法律法规体系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了使我国现行的消防法律法规体系适应当今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特从提出了对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进行改革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消防;消防法;法律;法律体系

  一、我国的消防法律法规体系概述

  追溯到几千年前我国消防工作就已经开始实行了,相应的消防法律法规体系也就随之形成。在1998 年 4 月 29 日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这也是我国消防的基本大法,为后面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的建立提供了有利的基础法律保障。到后来建立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09年有对现行《消防法》和公安部令规章进行了修改,又从消防工作全局和行政监督管理者的角度来规范了开展消防工作的具体法则。下到各地方的消防法规和规章,上到国务院的行政法规的形成,共同组成了我国当前的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可是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执法的层层深入,使得消防法律法规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中突显出了许多问题,因此,健全和完善目前的消防法律法规体系,构建良好有效的消防环境,预防各种火灾及火灾隐患的发生已成为我国社会快速发展的有利保障。

  二、目前消防法律法规体系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1、我国消防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不被重视。

  消防法只是各部门中规定的特别行政法,主要是对国务院及各地方人民政府,教育、建设、劳动等行政主管部门所进行的消防行为进行规范,在我国暂时还没有一部可以规定国家机关消防行为的组织法,因此,在具体实施消防法规时很难进行,容易出现国家机关的行政部门违反了消防法而得不到相应法治的难堪局面。

  2、我国消防法体系设置的内容不广泛。

  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的内容涉及面不全,现行《消防法》和行政法规所规定的消防法律责任主体主要有机关、企业、团体、事业等单位及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和公民,对于目前火灾隐患比较突出的“九小”场所则缺乏有效的法律义务和责任。

  3、我国目前消防法律法规操作性不强。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点,首先是某些法律法规规定的条款太抽象,太过于笼统,真正实施起来相当困难。其次是消防行政处罚的罚款数额规定不科学,没有综合考虑各地经济主体的实际差异。再就是消防法中对各职能部门的消防履职没有相应的惩罚措施,如在对公共消防安全的建设、管理及维护上都没有提供可靠法律保障。

  三、建立和完善消防法律法规体系的具体对策

  1、重视消防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根据我国宪法中确定的民主和法制的原则,对任何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职权时,都一定要有法可依。所以,可以结合我国实际国情和消防工作的特点,并参照国外或台湾等地区的做法,加快制定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组织法》出台。要明确各行政机关和消防机构之间的职责和联系,要重视消防法在我国宪法中的重要地位,要制定出相关的公安消防机构管理体制来适应行政机构改革的需要和社会主义发展的需要。

  2、进一步增加我国消防法体系设置的内容

  从目前的消防法中得出,各行政单位内部也应该建立完整的消防安全责任机制,要进一步增加我国消防法体系设置的内容,尤其是在消防行政中相对人的职责要加强加大,建立一个完整的社会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机制。就目前我国消防法律体系不健全,总体的消防安全意识不强,不管是各行政单位还是个人对消防安全不太重视,在履行消防执法时没有足够的安全职责,一旦出现消防安全隐患,单位进行行政追责的不多,再说一般要进行行政处分还得等消防部门查出相关的消防问题才能加以追究,这样就很难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和责任人的职责。因此,要加大我国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的立法,提高全社会的消防意识,并把消防教育也归于国民教育中去,要求各单位和个人能应付消防监管的工作,保证消防安全。同时按照违法必究的宪法要求,限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不力被处罚救济的时间、途径,制定国家行政机关违反消防组织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等等。

  3、进一步加强监督执法规章,提高监督执法水准

  要想完善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就要提高消防监督执法人员自身的素质。可是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消防监督人员流动性大,稳定性差,在执法过程中监督执法水平参差不齐。因此,在实际执法工作中,对于重大火灾隐患及大型工程建设等就很难开展,因为这需要一批较高专业素质的执法人员去进行,万一监督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素质不高,就很容易造成业务中断,发生不必要的矛盾。为了满足国家法制化进程的需要,因此,对消防执法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要求也就越高,要不断完善监督执法的规章制度,还应提高执法监督的水平,来确保执法工作顺利有序的进行。

  4、不断提高消防技术标准

  按照行政立法实用化要求,在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中就要针对每一消防行为,确立每一行为的模式和消防技术标准,要出台相应的高性能化的防火规范,要使消防技术标准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尽可能的与国际消防技术标准靠拢,以此增强法律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5、建立相关的消防评估的法律文件

  在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中除了要建立相关的法律,还应建立一定的评估法律文件。评估的技术方法和手段很多,要根据不同的评估对象来选择不同的评估方法,来为消防实践服务。一般的评估方法有:预先危险分析法、事故树分析法、事故类型和影响分析法等等。

  总之,我国要建立健全的消防法律体系是一件十分复杂的工程,要一步一步来进行、来实施,只有这样才能使我国的消防法律法规为我国社会主义发展服务。

  参考文献

  [1] 聂传红, 关于我国消防法规体系立、改、废的思考[J]攀枝花学院学报 2004.12.:27- 29.

  [2] 孙辉, 韩杰, 关于消防执法几个问题的探讨 [J] 武警学院学报2004.10:23- 25.

  [3] 李国栋, 消防行政强制措施的设定和构想[J]平顶山工学院学报2006.7:85- 87.

  [4]果春盛,李晋,王铁强,等.我国消防法律体系现状的探讨[J].消防科技与技术, 2007,26(6):699-701.

  法律法规论文篇2

  浅析我国动物防疫法律法规体系施行现状

  [摘要] 我国的畜牧业发达,家禽养殖和农牧业是我国的基础产业,因此动物防疫事关国民经济基础和社会稳定,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施行有助于规范畜牧业的发展,降低动物疫情的发生和损害,提升畜牧业的竞争力,因此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对畜牧业意义重大。对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研究和改进有助于促进畜牧业的良性进步,因此本文通过分析动物防疫法律法规体系的发展过程、施行现状及发展方向,探究我国动物防疫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前景。

  [关键词] 动物防疫 法律法规 现状 建议

  一、前言

  我国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施行对规范动物防疫管理工作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动物防疫管理的进步促进了法律的完善,完善的法律体系也反作用于动物防疫工作,推动防疫工作向正确的方向发展和进步。因此,分析我国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现状有助于我们了解当前我国动物防疫工作的具体情况,并为发展前景提供宝贵的资料。

  二、我国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发展过程

  1.四部规程时期

  从1949年到1985年期间,属于我国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四部规程》时期。在此期间,动物防疫领域的唯一法律就是《四部规程》,由农业部、卫生部、商业部、对外贸易部这四部委联合发布,第一次系统性的规定了家畜、家禽和家兔的检疫流程和日常管理内容。

  2.农业部管理时期

  1985年,国务院颁布了《家畜家禽防疫条例》,确认了我国动物防疫工作归属农业部管理。确定了国内动物防疫工作的管理组织结构和规程,符合当时的经济发展和畜牧业发展的需要,为有效的发挥动物检疫效果,减少动物疫情奠定了结构基础。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实施

  1998年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由八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此项法律的编制集合了众多法律和动物防疫领域学者的努力和汗水,因此对于我国动物防疫领域具有重要的意义。该法规定,动物防疫结构统一职能设置,将动物防疫的监督机构分设三部分,主要变动内容有三个方面:一为监督范围的改变,管理包括家禽和合法捕获的动物,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管理范围;二是动物防疫概念进行统一,明确为动物疾病预防、控制、扑灭和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减少了疫病预防、控制和动物检疫的扯皮现象;三是明确组织结构关系,即动物防疫监督、行政监督和内部管理之间的关系,动物防疫监督是行政监督,是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对执法对象的监督,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对内部执法人员的规范不是行政监督,是行政管理,因此,使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具有了统一的名称和完整的职能,理顺了内外部及行政管理对象的关系。

  4.与OIE接轨时期

  为了适应当前的动物防疫领域的管理与发展现状,我国加入了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积极参与国际动物防疫领域科研,并参照国际先进管理知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进行修订,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于2008年开始施行,标志着我国动物防疫管理工作进入了新的时期。

  三、动物防疫法律法规体系现存问题

  1.管理机构不统一,部分协调性差

  当前我国有关动物卫生的法律主要有两部,《动物防疫法》和《畜牧法》。虽然其目的都在于保护畜牧业健康发展,但是由于两部法律的施行部门并不一致,由此在进行畜牧业管理时,常常出现不同的管理方式和办公程序,导致养殖户在进行营业活动时,不知该以哪些条例为准则,基层管理混乱。

  2.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不统一

  现行法律中涉及动物加工食品管理的由近百部,但是大多都是参照地方性的标准修订,缺乏统一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就不可避免的造成执法冲突,各方的标准失衡也让一些不法商贩有了可乘之机。

  3.出口产品缺少标准,国际认可度下滑

  虽然我国出口的畜牧业产品数量一致处于增长态势,但是由于缺乏固定的行业标准,因此在国际上的认可度并不高,并且时常出现个别问题产品的现象,更是让国外市场不愿大量接受我国畜牧业产品。近几年,我国出口欧盟、日、韩及东南亚等国家的动物产品,多次被检出兽药残留超标,导致动物产品出口屡屡受阻,并已影响到我国动物及其产品的国际声誉;因受动物疫病影响,2004年我国肉类、禽蛋出口量比2003年下降了10%,其中活畜禽类产品出口下降就达到了7.6%。此外,我国动物源性食品因氯霉素等残留超标,曾被欧盟等国禁止进口,国内相关企业蒙受巨大损失。以上说明国内亟待统一的畜牧业产品标准来提高国际认可度。

  四、动物防疫法律法规体系的发展建议

  1.完善现行动物防疫法律法规

  为了应对国内发展需要,迎接国际市场的挑战,需参照国际标准和国内实际情况,尽快修改现行法律,提高行业标准,严格管理动物防疫工作,并积极引进先进设备,提高行业工作水平,以实现动物防疫工作的整体提高。

  2.认真落实各项法律制度

  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当前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执行现状进行监督管理,确保法律能够严格的执行,并且加大政府对动物防疫工作的管理力度,增强各部门之间的配合,真正的管理好动物防疫工作。

  3.参考国际规定,提升国际竞争力

  在进行法律修订时,可以参照国际动物卫生法典和 WTO的有关规则,借鉴其他地区的相关法律,修订我国现行动物防疫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健全和完善我国动物防疫法律法规体系,提升我国动物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五、结束语

  当前我国处于经济高速发展时期,但是各行业发展并不均衡,尤其是畜牧业的发展,远不能满足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需要更健康、快速的发展,就离不开完善的行业法律法规体系的规范,虽然现行法律对动物防疫领域作用效果明显,但是我们依然需要立足当前,发现法律法规中的不足,及时的进行改进,不断促进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进而提升我国畜牧业的整体竞争力。

  参考文献

  [1]李振龙.新时期加强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的思考[J].中国动物检疫,2008,25(3):4-5.

  [2]苏永成.西吉县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建设的情况报告[J].中国畜禽种业,2012(12):21-22.

  [2]朱尤帅.浅析云南省兽医法律法规体系建设[J]. 中国动物检疫,2011,28(6):13-15.

 
 
猜你喜欢:

3069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