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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孔子行政伦理思想体系的特点分析(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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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行政人格具有双重性
  孔子伦理思想中的理想行政人格多指君子人格,它是智、仁、勇三者的结合,因为孔子认为“仁者不忧、智者不惑、勇者不惧”子罕,可见它是一种道德化的人格。他在《里仁》篇中反复说:君子“志于道”、“君子去仁,恶乎成名?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君子谋道不谋食,忧道不忧贫”。这些是他对君子人格的希望和要求。孔子对行政人格强调两点:一是行政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即所谓“为仁由己”、“吾欲仁,斯仁至矣!”、“人能弘道,非道弘人”卫灵公。讲道德自律,讲人对道德的能动作用。他认为行政人格的塑造须经以下几个步骤:首先是“行己有耻”,这是道德自律的前提。其次,注重内在的修养,强调学和思结合,只有“内省不疚”,方能“何忧何惧”!再次,在道德实践中要“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不惜为“仁”舍生忘死,表现出封建士大夫的一种深沉而崇高的行政人格。关于行政道德人格的主体性部分,是孔子行政伦理思想中最有价值的部分。《子罕》篇载:“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孔子这些关于行政人格的名言警句,曾作为一种极大的精神力量,在中国历史上影响和培育了多少重气节、有骨气、富有牺牲精神的志士仁人,谱写了许多道德力量的悲壮赞歌。二是行政主体的客观制约性。孔子在提倡行政人格的主体性的同时,又主张对它进行框范和限制。他主张君子处世“度于礼”哀公十一年、“约之于礼”泰伯《礼记·表记》曾载孔子谨记:“唯天子受命于天,士受命于君”,因此他恪守:“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季氏“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不知礼,无以立也。”尧日用“天命”、“大人”、“圣人之言”和“礼”来约束行政人格,最终使行政人格窒息在“道德”的压抑之下,使之成为“道德”的牺牲品,到后来朱熹把它发展为“存天理,灭人欲”的信条。行政人格的制约性,根源于孔子行政伦理中“礼”对“仁”的制约,如《颜渊》指出“克己复礼为仁”,并强调只有视、听、言、动等一切言行都不违背礼才称得上是“仁”。就连作为“仁之本”的“孝”也是受礼的约束的:“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为政这些都反映了宗法专制对行政主体的控制。行为上的节制和精神上的压制,促成了孔子行政人格的双重性。作为“道”的倡导者和理想政治的代言人,孔子表现出了崇高的精神境界,有着“天生德于予”述而,以致“杀身成仁”的强烈使命感,可心灵深处又保持着对君主深沉的敬畏和眷念。《孟子·滕文公下》曾载孔子“三月无君,则皇皇如也”。孔子行政伦理思想力求“道”与王权的统一,但实际上却导致了对王权的服从和恭顺。《水浒传》中以宋江为首的梁山好汉因“忠义”两字的束缚而最后接受北宋王朝的“招安”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从这些人的身上可以也看到孔子行政人格中对君主的敬畏和顺从的缩影。
  四、行政伦理规范上突出“情感”性
  从现代行政伦理学的角度讲,行政伦理的规范作用,是由外在的道德评价作用于行政人员内在的道德情感来实现的。孔子行政伦理思想中也有强调道德规范和自然情感统一的一面,它突出道德规范的“情感”性,而且“凸”到了亲情大于一切。如《阳货》篇中谈到“三年之丧”时说:“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认为“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故“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这样一来把对君子“三年之丧”的伦理规范看成是“食旨不甘,闻乐不乐”情感的外化,视为“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的亲子之情的自然表达。这种孝敬的精神固然可敬,但这种“家事”重于“政事”、“孝”重于“忠”的价值取向,浪费为政者的为政时间姑且不说,造成荒废政事的损失则不可估量。在论述孝顺父母和忠于君王的关系时,他指出:“孝慈,则忠。”为政“出则事公卿,入则事父兄”子罕、“在邦无怨,在家无怨”颜渊这样就把行政人员的家庭伦理规范政治化了。像“父母在,不远游”,为了尽孝,为政者到远处为政任职也是有损“孝”道的,这样就把人束缚在固定的区域和人群中,限制了其充分、自由、全面的发展。在论证道德与情感的关系时,孔子输人了一个“直”的观念,来沟通二者的关系。《子路》曾载:孔子对“子证父攘羊”的事例大为不满。日:“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这里的“直”相当于“孝”,是一种道德品质,又是一种自然情感,是父子亲情相融的情感。这种盲目的“孝”为孔子所赞同,,其道德评价标准是“亲亲为大”、“孝,仁之本也!”属于典型的“情”大于“法”的范例,父子相隐,是维护社会法制秩序和维护家庭人伦关系不可调和的价值冲突,即我们所说的情与法的冲突。孔子认为子为父隐是“孝”,主张为了维护人伦关系而可牺牲法制秩序。这一特点直接影响后来孟子称道舜为包庇犯罪的父亲而放弃帝位,背着其父逃到海边隐居起来的事例,也初步奠定了后世“父为子纲”伦理基础,也影响到当今某些行政人员在行政过程中感情用事,亲情至上,以致践踏社会公正,亵渎法制的严肃性。这种情感化的道德规范与现代社会的民主法制是格格不入的,社会主义道德倡导的是国家、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国法”重于“家规”。当然孔子的“孝”也有一定的分寸,并非对父母盲目的“唯命是从”,他还说:“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l2里仁。可见孔子认为尽孝是绝对的、无条件,高于忠君,臣对君只要以道尽忠,不听规劝还可辞职,对父母的孝则是无选择的。这一特点也初步奠定了后世“百行孝为先”的伦理基础。
  五、行政伦理体系中尽显人文性
  孔子行政伦理思想继承了周文化“尊礼尚施,事鬼敬神而远之”(《礼记·表记》)的传统,表现出了对人生哲学的浓厚兴趣和刻意追求。从“为政以德”,为政“仁人”等行政伦理观,经行政人格的培养和锤炼、人才的选拔和任用,到“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宪问的从政宗旨,再到“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公冶长的从政理想状态,无不体现出是对人世的思考、对人文的关怀。其行政伦理学说归根结底是重视民生疾苦,期待为政者实施德政仁治,强调人际伦常,提倡社会和谐,追求天下安定。可以说一部记载孔子言行的《论语》,讲的是“人道”、是人和人事活动,讨论的是现实生活中人的道德问题,探究的是怎样成就人等问题,强调的是“仁人”、“安人”、“济人”、“知人”、“立人”、“达人”、“举贤人”等现实主义原则,体现的是对民本的关怀、对人的肯定、对人事活动的重视、对人生价值的弘扬。就连对待他敬畏的鬼神也是从人道的现实出发的,他曾说:“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也可见他清醒理智地把自己的伦理学说与宗教划清了界限,淡化了宗教意识,为建立人的价值观念开辟了先河。在这一点上,法国启蒙思想家伏尔泰曾高度称赞孔子只诉诸道德,不宣传神怪,认为在孔子的影响下,中国人具备了完备的道德,他本人也很崇拜孔子,言孔子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以直报怨,以德报怨”是超过西方__教义的最纯粹的道德。对于神,孔子说:“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八佾同样是着眼于“祭神”的现实功效。从中可见,讲求现实的孔子对鬼神之事表现出的是一种空前豁达的态度:鬼神说它存在就存在吧!反正它对行政道德的推行有益无害。伦理和宗教有其共同点,它们都旨在推行一种社会道德。所不同的是,在进行道德说教时,宗教所借助的是外部的“神灵的力量”,而伦理则诉诸与社会现实的规范和人内在的自觉。以此来分析孔子的行政伦理体系,不难发现孔子十分强调“礼”的规范和“仁”的内在自觉对为政者的效应,即要求为政者坚信“人能弘道”、“吾欲仁,斯仁至矣”、“为仁由己”,进而做到非“礼”勿视、勿听、勿言、勿动,从而否定了“福善祸淫”的宗教效应:“子日:回也其庶乎,屡空。赐不受命,而货殖焉,亿则屡中”先进。当子路问“死”时,子日:“未知生,焉知死”先进,也说明关注的不是宗教的生死轮回,而是现实人生。由此可见孔子行政伦理思想是人文的而非宗教的。在这点上黑格尔也认为:“孔子只是一个实际的世间的智者,”孔子的行政伦理思想中的一系列“重民”、“安民”、“宽民”、“教民”、“惠民”、“富民”等民本观点也充分体现了其人文性这一特点。
  综上所述,孔子行政伦理思想的以上特点,开创了儒家传统行政伦理思想的先河,对后世的行政伦理思想产生了深远而重大的影响,难怪北宋宰相赵普宣称:半部《论语》治天下。夏曾佑先生也说:“孔子的一身,直为中国政教一身,中国的历史,即孔子一人的历史。”确实,孔子文化博大精深,其精华部分还待进一步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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