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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同性婚姻合法化是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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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两个月的等待之后,台湾“司法院”大法官24日下午4时宣布“释宪”结果,认为现行法律未允许同性两人结婚,违反“宪法”第22条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第7条人民平等权的保障,“法务部”应在两年内研拟修法,保障同性婚姻,这意味着同性婚姻应该受到法律保障,让台湾成为亚洲首个承认同性婚姻的地区。那么,台湾到底为什么会承认同性婚姻合法化呢?跟着小白安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台湾同性婚姻合法化是真的吗?

  2017年5月24日下午4时,台湾司法机构“大法官”“释宪”宣布禁止同性结婚是违反“宪法”。

  根据台湾“大法官”作出的释字第748号解释,“大法官”认为,“民法”不允许同性结婚的规定“违宪”,主管机关应以法律保障同婚,并在2年内改正,若未能在期限内完成,期限后同志就能凭着“大法官”解释直接结婚。换言之,等于宣告台湾成为亚洲第一个以法律保障同性婚姻的地区。

  对此,台湾行政机构发言人徐国勇表示,对“大法官“解释,台湾行政机构完全尊重,并将依“释宪文”内容,以对社会最小冲击、最大共识等原则,研议、提出合理可行的法案版本。

  台湾同婚“释宪案”的结果创下历史性的一天,昨日下午,聚集在立法机构外头的挺同团体、同志朋友齐欢呼,不少人相拥而泣,直呼“太感动”。

  台湾承认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原因

  台湾何以成为亚洲地区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前沿?

  这个或许需要从祁家威说起。祁家威的个人经历可算作台湾性少数群体争取平权的标志性案例,也是此次“释宪”的开端,同时更被不少人看做台湾同性婚姻法制化讨论和运动的起点。

  事实上,上世纪90年代,台湾系统性引入西方性别理论,受此影响,随后涉及同性恋题材的书籍、影视作品层出不穷,这唤醒了台湾社会对于性别话题及性少数群体的关注。

  2000年,屏东一名少年叶永志因为阴性气质被同学霸凌,称作“娘娘腔”,后发现在学校厕所突然死亡,令台湾社会哗然。该事件推动了2004年“性别平等教育法”在台湾中小学的实施。这项“性平法”倡导的反性别歧视教育在台湾校园推行后,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数据显示,此间成长起来的台湾年轻一代对于同性婚姻的接受度更高。

  台湾也被维基百科列为在对男女同志、双性恋者以及跨性别者(同性恋者)社群最开明的地区之一。

  2005年,民进党民意代表萧美琴提交了台湾第一项同性婚姻议案,但该议案2006年在38位民意代表赞成连署后被彻底否决。

  此间以及此后的十多年当中,越来越多的台湾同性恋群体组织和他们的支持者走上街头为平权奔走,每年台湾的年度同志游行规模为亚洲最大。

  2011年底,一对向法院争取平等结婚权的同性伴侣在社交网站上遭到死亡威胁,而不得不撤销了诉讼。同年,台湾教育部门宣布,将“同志议题”纳入2011年中、小学性别教育中,引发不少基层教师与家长的强烈反弹。

  2015年,台湾同性恋运动取得重大成绩,六个“直辖市”(台北市、新北市、桃园市、台中市、台南市与高雄市)及新竹县、彰化县、宜兰县、嘉义市、嘉义县等地方政府先后开放受理同性伴侣户政注记,相关的户政注记可用于在签署手术同意书时证明同性伴侣身份,但仍未能保障婚姻关系所享有的全部权利,实务上许多医院仍然拒绝承认同性伴侣户政注记的效力。

  反对的声音不会消退,但政治环境转变过程中的权力争夺,却在某个层面上给了这些少数群体和悬而未决的社会议题新的发声空间和改变机会。

  2015年,参选台湾地区领导人的蔡英文公开发声力挺同性恋群体,她所领导的民进党也基本支持同性恋权益,并在立法机构占有多数席位。

  蔡英文正式上台后,婚姻平权法案的修法再次启动。

  但“民法”修正案引发社会激烈对立,在审查期间,支持与反对群众集结立法机构外,甚至发生冲突。修正案因此暂缓,先召开公听会。

  直到昨日,台湾同婚“释宪”结果出炉,台湾同性婚姻正式合法化。

  台湾推动同性婚姻合法化相关资讯

  台同性婚姻合法化 成亚洲首个承认”同婚”地区

  在两个月的等待之后,台湾“司法院”大法官24日下午4时宣布“释宪”结果,认定“未保障同性婚姻为违宪”,意味着同性婚姻应该受到法律保障,让台湾成为亚洲首个承认同性婚姻的地区。  之所以会有这起“释宪案”,起因在于岛内第一个公开出柜者祁家威与男伴,在2013年3月到台北市万华区户政事务所登记结婚被驳回,经行政诉讼后败诉定谳。祁家威认为,台湾“民法”第4编“亲属”第2章规定“使同性别二人间不能成立法律上婚姻关系”有“违宪”之虞,申请“释宪”。身为户政主管机关的台北市政府也认为,许多家长担心承认同性婚姻后,“民法”上的夫妻改为配偶,父母改成家长,是破坏传统,但“爸爸、妈妈、表姐、姑姑”等称呼从来就没有出现在“民法”用语上,这些担忧多虑了,因此也申请大法官解释。

  台湾推动同性婚姻合法化 约百名反同人士聚集抗议

  针对同性婚姻能否合法化议题,台湾司法主管机构24日作出说明,认为台湾现行相关规定未保障同性婚姻,要求主管机关在两年内修改相关规定,推动同性伴侣婚姻合法化。这一说明再次引发争议。

  台司法主管机构官员在当天下午召开的发布会上表示,台湾现行婚姻管理规定违反台湾地区宪制性规定中保障婚姻自由及人民平等意旨,应在两年内完成相关规定的修正或制定。如果相关规定修订逾期未完成,同性伴侣可依照现行婚姻登记规定到户政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消息传出后,台湾数百名等候在司法主管机构前的挺同婚团体人士大声欢呼,认为这是同性团体的一大胜利。

  不过,台湾“幸福盟”“安定力量”等反同团体则对此反应激烈。约百名反同人士聚集抗议,高举布条并高喊“台湾不欢迎同性婚姻”“捍卫正统婚姻才是主流”等口号表达不满。

  由于社会“挺同”“反同” 意见碰撞激烈,台湾针对同性婚姻合法性的争议由来已久。根据“台湾民意基金会”去年11月针对1098名20岁以上台湾成年人所做的调查,46.3%的民众赞成同性婚姻,45.4%则表示反对。

  祁家威:“释宪”因他而起

  台湾同婚“释宪”结果出炉,造就历史性时刻,“释宪”声请人祁家威更是关键人物。

  已白发苍苍的祁家威是台湾同性恋运动先锋,更被称是“台湾首位公开出柜的男同志”。

  祁家威自1986年即开始争取同性婚姻权,并在1998年申请与同性伴侣公证结婚,当时声请“释宪”未被受理。2013年,祁家威与男伴侣到户政机关登记结婚,但户政机关以“民法”规定“婚姻两造必须是一男一女”而拒绝。此后,祁家威与台北市政府共同提出“释宪”。“大法官”在今年2月10日发布新闻稿宣布在3月24日就此案于“司法院”“宪法法庭”进行言词辩论。

  昨日,他一如既往出现在立法机构前,身披彩虹旗,迎接胜利。祁家威表示,得知结果当下第一个反应,心情就像是“‘释宪文’变成一只鸟”,雀跃万分,但他不急着与伴侣结婚,因为争取同婚是为了更多需要的人。

  拓展阅读

  同性婚姻的概念

  同性婚姻(same-sex marriage),是指同性之间的婚姻关系。在同性婚姻的支持者中,其也被称为婚姻平等或平等婚姻权。同性婚姻是对传统婚姻模式的一种创新,体现了现代婚姻多元化的发展趋势,满足了选择同性婚姻的人士的需求,具有重要的历史进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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