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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致居民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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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致居民的一封信

  公安局要与居民一起携手,戮力同心,共同维护全市社会稳定,全力打造平安城市。下面学习啦小编整理了公安局致居民的一封信,欢迎大家阅读。

  公安局致居民的一封信篇一

  尊敬的居民朋友:

  您好!为切实解决户口登记管理中存在的“错、重、假”问题,确保每位公民户口和身份号码的准确性、唯一性、权威性,自即日起至2015年底,XXX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16周岁以上人员人像采集和身份证办理工作。

  为方便群众参与社会活动,在办理各项社会业务时实现快速查询和身份识别,防止不法分子冒用无相片人员身份信息,请年满16周岁以上群众尽快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二、您前往办证时,请穿着深色上衣,携带居民户口簿现场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

  三、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公安机关对申领、换领二代证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对丢失补领、损坏换领二代证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

  四、为方便群众(尤其是在校学生)办理二代证,自即日起至7月10日,全市各基层派出所户籍窗口周六周日照常上班。

  五、为了避开在校学生临近中考、高考集中办证高峰期,建议家长和学生们提前到派出所申领二代证,以免因不能及时领取证件影响升学考试。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六月九日

  公安局致居民的一封信篇二

  广大居民朋友们:

  您好!近期沂源县发生多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受害人因轻信犯罪分子的虚假身份及合作要求,落入犯罪分子精心布置的诈骗陷阱,财产受到严重损失,自身利益受到严重侵害。为进一步遏制此类犯罪势头的蔓延,提高居民防范意识。现将当前发生的主要电信诈骗犯罪手段与特点披露如下,请广大居民朋友了解甄别和做好防范:

  一、拨打电话诈骗犯罪

  犯罪分子通过拨打事主电话,利用语音虚构身份、情节,获取事主的信任进行诈骗活动。

  1.电话冒充政府采购诈骗。电话联系,冒充武警、消防、部队等工作人员,称有修路或装灯等工程需要找人干,在与对方谈好工程价格后,却话锋一转,要求帮其捎带到指定商家购买军用帐篷、床等物品,催促时间紧任务重,事主联系犯罪分子指定的厂家打钱购买后对方立即失联。

  2.电话冒充国家政法部门诈骗。犯罪分子冒充公安、检察院或法院工作人员,利用网络电话能够改号的特点,冒充公检法机关的办公电话,以事主银行卡涉嫌洗钱等经济犯罪,要求事主将款项转到所谓的公检法机关设立的“安全账户”。

  3.冒充黑社会电话诈骗。犯罪分子先获取事主身份、职业、手机号等资料,拨打电话自称黑社会人员,受人雇佣要对其伤害,但事主可以破财消灾,然后提供账号要求受害人汇款。

  4.电话声称可以提升信用卡透支额度实施诈骗。犯罪分子来电或通过网络联系事主,称可以提升信用卡透支额度,事主上当后趁机诈骗套取其信用卡号码及密码。

  5.电话冒充熟人诈骗。犯罪分子打电话给事主,以“猜猜我是谁”诱骗事主误认为其是自己外地的朋友,接着犯罪分子以其在来见面途中,因车祸需治疗费或因嫖娼、吸毒被抓要交罚款等理由,向事主“借钱”,并要求事主向其指定的账户汇款。

  6.电话退税诈骗。犯罪分子打电话冒充税务人员,称对事主购买的住房或汽车予以退还税费,并指挥事主在自动提款机上进行现金转账(名义上是给事主转退税款,其实是将事主现金转走)。

  二、利用短信诈骗犯罪

  犯罪分子通过手机编辑群发短信,以“消费、贷款、中奖、汇款”等内容为由,诱骗事主上当受骗,并要求事主将钱款汇入指定的个人银行账户。

  1.银行卡异地消费诈骗。犯罪分子通过短信编辑发送虚假异地商场、超市透支消费信息,要求事主将透支钱款转入指定银行账户。

  2.升级网银电子密码器诈骗。冒充银行发送短信称其电子密码器已过期,需要升级,并在短信中附加银行网站链接,打开链接进入虚假银行网站后须填写银行卡号及密码等个人信息,填写后银行卡内的钱被盗刷。

  3.中奖信息诈骗。犯罪分子编辑短信以公司抽奖、庆典酬宾为由,谎称事主手机号码中奖,称收取奖品税金、邮寄费,要求事主汇款入指定账户。

  4.积分兑换诈骗。冒充电信部门发送虚假短信称其手机内有积分可以兑换成现金或话费,在领取时需填写银行信息等个人资料。

  三、网络诈骗犯罪

  犯罪分子通过互联网页面滚动窗口、邮箱、博客及网络游戏编辑虚假信息和广告,通过QQ、微信等聊天软件交流,以高额回报为承诺诱骗事主上当受骗。

  1.QQ(微信)诈骗:

  (1)QQ冒充好友诈骗。利用木马程序盗取对方QQ密码,截取对方聊天视频资料,熟悉对方情况后,冒充该QQ账号主人对其QQ好友以“患重病、出车祸”“急需用钱”等紧急事情为由实施诈骗。

  (2)QQ冒充公司老总诈骗。犯罪分子通过搜索财务人员QQ群,以“会计资格考试大纲文件”等为诱饵发送木马病毒,盗取财务人员使用的QQ号码,并分析研判出财务人员老板的QQ号码,再冒充公司老板向财务人员发送转账汇款指令。

  (3)微信冒充公司老总诈骗财务人员。犯罪分子通过技术手段获取公司内部人员架构情况,复制公司老总微信昵称和头像图片,伪装成公司老总添加财务人员微信实施诈骗。

  2.冒充购物客服诈骗

  (1)退款诈骗。犯罪分子冒充淘宝等公司客服拨打电话或者发送短信谎称受害人拍下的货品缺货,需要退款,要求购买者提供银行卡号、密码等信息,实施诈骗。

  (2)网络购物诈骗。犯罪分子开设虚假购物网站或淘宝店铺,一旦事主下单购买商品,便称系统故障,订单出现问题,需要重新激活。随后,通过QQ发送虚假激活网址,受害人填写好淘宝账号、银行卡号、密码及验证码后,卡上金额即被划走。

  (3)网上订票诈骗。通过互联网购买机票或火车票之后,在其需要发票、改签或取票时,对方称必须有一笔转账失败的转账记录才行,并让其往对方账户转入比其银行卡内多出一少部分金额进行转账,在其转账时对方已将其银行卡内存入少量现金致使其转账成功。

  (4)代刷信誉赚佣金诈骗。在网上虚拟交易后对方返给其一定的好处费,然后对方要求更大额度的虚假交易,其付钱交易后,对方以还需再做更大额度的任务进行虚假交易退钱的形式诱骗受害人打款。

  (5)重金求子诈骗。犯罪分子冒充早年丧偶的富婆,谎称愿意出重金求子,引诱受害人上当,之后以诚意金、检查费等各种理由实施诈骗。

  (6)PS图片诈骗。犯罪分子收集公职人员照片,使用电脑合成淫秽图片,并附上收款卡号通过邮寄形式发给受害人,勒索钱财。

  (7)网上办理信用卡诈骗。引诱受害人上网办理信用卡,以缴纳各种费用为名办理,骗取费用。

  (8)网络博彩充资诈骗。上网引诱受害人注册博彩网站会员,并向网站充值现金,对方以系统出现问题需再充钱才能提现实施诈骗。

  (9)冒充淘宝网店主骗取订单号诈骗。通过QQ、微信、飞信等聊天软件冒充淘宝网等购物网店主,骗取订单号后使受害人打钱受骗。

  上述诈骗犯罪的防范要点:接到陌生人电话、短信及上网浏览时,如遇上述情节做到“不听、不看、不信、不汇款、不转账”,尤其不要听信陌生人转接警方或其他咨询电话,更不要轻信所谓“安全账户”,也不要点击可疑网页提供的确认链接,一定要及时拨打110向警方咨询、举报或报警。

  四、沂源县公安局郑重提醒广大群众提高防范意识,保护自己的合法财产权益

  当您感觉上当受骗时,应迅速终止交易、保存涉案证据,并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具体方法:

  1.拨打当地公安“110”举报或咨询;

  2.立即拨打诈骗账户归属地银行的客服电话(如工商银行95588,建设银行95533等)和登录网上银行,输入诈骗账号,重复输错五次密码就可以快速临时止付,以此防止损失并为公安机关破案抓人赢取时间;

  3.报警时请您携带涉案的电话号码、短信息内容、网络地址、银行账号及卡号。

  沂源县公安局

  2016年4月11日

  公安局致居民的一封信篇三

  广大居民朋友们:

  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接警量大幅攀升,其中非警务类群众求助、纠纷、咨询占比较重,挤占了有限的公安接警资源和处警力量。为了有效提升公安机关的警务效能,增强公安机关打击犯罪、应对处置突发性事件、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请广大市民熟知110报警服务的受理范围和非紧急求助的途径,增强拨打 110报警电话的有关知识。

  一、明确110报警服务台受理范围

  受理刑事案件、治安案(事)件、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群体性事件报警,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危及人身或财产安全迫切需要处置的紧急求助。

  二、解决非紧急警务类求助途径

  针对我市市民拨打非警务求助电话过于频繁的现状,希望广大市民对于不属于公安机关受理范围的报警、求助、投诉,直接联系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求助解决:

  (一)小区停水或自来水管破裂,请拨打自来水公司维修电话:8217157;

  (二)遇到停电或电路故障请拨电力部门电话:95598;

  (三)举报未成年人上网请拨打文化部门电话:8324486;

  (四)民工工资纠纷,请拨打劳动部门电话:8324109;

  (五)遇到商品质量问题,请拨打工商部门电话:12315;

  (六)举报工业生产、建筑工地嗓音、环境污染等请拨打环保部门电话:8324519;

  (七)举报市容环境卫生、违规占道经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请拨打城管部门电话:8981392;

  (八)生活无着落求助,请拨打民政部门电话:8320822;

  (九)经济纠纷双方协商无果,请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拨打司法部门电话:8209148;

  (十)对正在发生的民警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请拨打12389;

  (十一)上述及其他一些非警务类求助或咨询,不知属于政府哪个职能部门或涉及政府多个职能部门的,请拨打市政府公众服务热线8320105;

  我们感谢广大群众多年来对110的关注、支持和理解,同时,我们更期待着您能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让我们警民携手,戮力同心,共同维护全市社会稳定,全力打造平安乌兰察布、和谐乌兰察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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