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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劳动法对社保缴纳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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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劳动法对社保缴纳的相关规定

  社保基金是整个社会保障制度的物质基础,单位有义务帮员工缴纳部分社保。我国的劳动法中就有对社保缴纳做了明确的规定。下面是由学习啦小编分享的劳动法社保缴纳规定,希望对你有用。

  2017年劳动法对社保缴纳的规定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 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 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它劳动权利。

  第五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 ,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 ,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第七十一条 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 险基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实施监督。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的设立和职能由法律规定。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社会保险基金。

  第七十五条 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 。

  第七十六条 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 休养和疗养提供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 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第一百零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和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挪用社会 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7年劳动法对社保缴纳的规定:社保缴纳标准

  社会保险它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

  四金缴费比例: 个人缴纳部分 公司缴纳部分

  养老保险金= 基数×8% + 基数×22%(好像最近才改成这个比例了)

  医疗保险金= 基数×2% + 基数×12%

  失业保险金= 基数×1% + 基数×2%

  住房公积金= 基数×7% + 基数×7%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它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

  一、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为员工缴费工资的13%,其中员工按本人缴费工资的5%缴纳;企业按员工个人缴费工资的8%缴纳。

  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为员工缴费工资的1%,由企业缴纳(适用于深圳户籍员工)。

  缴纳养老保险费以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工资。但员工月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计征养老保险费;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低于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60%计征养老保险费。

  二、基本医疗保险费、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和生育医疗保险费:

  (一)综合医疗保险费,在职职工按缴费基数的8%缴交,其中用人单位缴交6%,在职职工个人缴交2%(适用于深圳户籍员工);

  (二)住院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的0.8%缴交(适用于非深圳户籍员工);

  (三)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参加综合医疗保险的,按缴费基数的0.5%缴交;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按缴费基数的0.2%缴交。除在职人员由用人单位缴交外,其他人员的缴费渠道和缴费方式按前两项规定执行;

  (四)生育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的0.5%缴交(适用于深圳户籍员工)。

  三、工伤保险:

  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四、失业保险:

  由单位全部购买,居民失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后可以领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80%的失业救济金。

  五、 四金缴费比例: 个人缴纳部分 公司缴纳部分

  养老保险金= 基数×8% + 基数×22%(好像最近才改成这个比例了)

  医疗保险金= 基数×2% + 基数×12%

  失业保险金= 基数×1% + 基数×2%

  住房公积金= 基数×7% + 基数×7%

  其中个人出的部分是左边的部分,即基数的8%+2%+1%+7%=18%,其余右边的部分由公司出,其总数为基数的22%+12%+2%+7%=43%。

  五、 四金的缴费基数的定义:

  一般四金基数就是当月的工资,不过如果工资很高(比如超过了上年你所在城市社会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基数就到顶了。而如果工资特别低的话(比如低于上年你所在城市社会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那基数也有封底。

  上海市2004年的情况为例,2003年社会月平均工资是1847元。如果你的月工资超过1847×3=5541元。则四金基数是5541元;如果你的月工资低于1847*60%=1108.2元。则四金基数是1108.2元。要是工资在1108.2元到5541元之间,那基数就是你的工资。

  六、 另外我国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为职工本人月工资总额的13%,全额存入职工本人的住房积金个人专户。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规定适用于有深圳市常住户口的企业固定职工和合同制职工。职工住房公积金由用人单位缴交,实行个人专户制

  公司如果你给员工上保险的话,员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并且要赔偿员工的实际损失。

  法律依据: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除责令其补交所欠款额外,可以按每日加收所欠款额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收入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2017年劳动法对社保缴纳的相关规定:单位与个人的社保缴款比例

  养老:

  1、机关,国企,事业,集体单位是工资总额的29%,单位21% 个人8%

  2、私企,外企,民营企业 是工资总额的28%,单位20% 个人8%

  3、个人流动的 按自己申报工资的20%来缴费

  医疗:

  1、有单位的按工资总额的10%+7来缴费,个人2%+7,单位8%

  2、个人办理的按当时社平工资的60%来缴费

  PS:单位办理的可以享受门诊,药店买药、住院看重症。个人办理的只能享受住院看重症,其他都不行。

  失业:

  工资总额的3%,单位2%,个人1%

  工伤:工资总额的0.5%~2.5%(浮动的根据单位的危险系数来定的,越危险缴费比例就越高)。全部单位出,没有个人部分。

  生育:工资总额的0.7%,全部单位出,没有个人部分。

  个人办只能办理养老和医疗,失业,工伤,生育都是对公不对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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