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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医药行业政策

时间: 嘉敏1004 分享

2017年中医药行业政策

  在医药行业,没有哪一年有如此多的政策文件铺天盖地的下发。关于医药行业有哪些值得关注的地方,医药行业新出台后将会带来哪些新的变化。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2017年中医药行业政策,希望你们喜欢!

  2017年中医药行业政策

  中医药法酝酿三十年终出台部分药械迎来新增长点

  2016年对于中医药行业来说是一个利好之年。从中医药在里约“躺红”到纽约州立法针灸师可用中药,其国际化进程正逐渐加速,科学化发展也在“一路高歌”。

  去年末尾,我国首部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以下简称“《中医药法》”)终于通过会议表决。虽然该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执行,但其对中医药行业发展的意义是巨大的。有了法律依靠,中医药将更加规范、科学。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中医科学院院长张伯礼表示,《中医药法》主要有四大亮点,在质量保障和市场监管方面也有了具体规定。法律将对依法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健康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中医药》的出台也将让几种药械迎来新的增长点。例如,中药饮片包装机、中药汤剂自动煎煮机、水分检测仪、药材烘干机等。相关药机企业应及时把握机遇,对中药制药机械进行创新研发,借助政策“东风”开辟新领域,由此向高端市场迈进。

  重构合作体系“两票制”促进中医药行业科技创新

  药品流通行业是国家医疗卫生事业和健康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行业。年末发生的医药回扣事件让药品流通环节背后的利益链条再次曝出,如何斩断层层相加的利益链条成为当下医改深入的关键。而随着药品流通行业的不断发展,关于药品流通监管政策的走向成了公众关心的问题。

  2016年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以下简称“任务”)。任务明确,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要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两票制”,鼓励医院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药品货款,药品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结算配送费用,压缩中间环节,降低虚高价格。

  对中药企业而言,“两票制”将原有的商业合作体系重新构建,耗费了销售时机,但其也将对包括中医药在内的行业进行科技创新具有重大意义。另外,暂停执行药品电子监管码、取消中药材GAP认证、医保目录再调整、全面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等重要改革措施,也受到了普遍好评。

  相关人士表示,食药监管部门将不断强化对药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和整治力度,规范医药市场行为。据其预测,下一步我国药品流通市场将面临一次大的制度改革,市场结构将出现大的调整,水平低、能力差、不守法的中药企业将被淘汰出局。

  《中医药法》2017年7月1日正式实施

  中医药是我国各民族医药的统称 民间中医执业得“松绑”

  《中医药法》提出,本法所称中医药,是包括汉族和少数民族医药在内的我国各民族医药的统称,是反映中华民族对生命、健康和疾病的认识,具有独特理论和技术方法的医药学体系。

  王国强表示,《中医药法》以保护、扶持、发展中医药为宗旨,着眼继承和弘扬中医药,强化政策支持与保障,坚持规范与扶持并重,注重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制约中医药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有利于促进中医药的继承和发展,有利于建设中国特色医药卫生制度、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有利于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经济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有利于保持我国作为传统医药大国在世界传统医药发展中的领先地位。

  一直以来,民间祖传、师承的不少中医从业人员因为学历、专业等问题,难以取得中医医师执业资格。

  《中医药法》提出,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由至少两名中医医师推荐,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按照考核内容进行执业注册后,即可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以个人开业的方式或者在医疗机构内从事中医医疗活动。

  王国强表示,民间中医从业人员绝大多数具备一定的临床技能和经验,为基层百姓提供了必要的中医药服务,但现有医师资格考试难以评价其真实水平。《中医药法》根据民间中医从业人员主要是师承、家传等培养方式的实际,在充分考虑医疗安全风险的基础上,对师承方式学习中医和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开辟了通过实践技能及效果考核即可获得中医医师资格的新途径。同时考虑到获得合法执业资格的民间中医主要在诊所执业,而且中医诊所主要是医师坐堂望闻问切、服务简便,根据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将中医诊所由现行的许可管理改为备案管理,改变了一直以来以行政审批方式管理中医诊所的模式。这对于进一步促进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壮大基层中医药服务队伍,方便人民群众就医具有重要的意义。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王国强表示,为了预防和控制医疗安全风险,《中医药法》在强化中医药服务监管方面也作了规定:一是国务院中医药局将会根据中医药法的规定,制定针对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的分类考核办法,注重对其实践技能和效果的考核;二是制定中医诊所备案管理的具体办法,要求经备案的中医诊所不得开展备案的诊疗范围以外的医疗活动,以限制诊疗范围的措施来降低医疗安全风险;三是对加强日常监管提出了具体要求,加强对中医药服务的监督检查。

  加强中药材质量全程监管 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中医药法》在中医诊所、中医医师准入等多个方面对现有的管理制度进行了改革创新外,在中药保护等管理制度方面也有所创新。

  全国人大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黄薇表示,比如对医疗机构仅应用传统工艺配制的中药制剂品种和委托配制中药制剂,由现行的许可管理改为备案管理。同时,明确生产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来源于古代经典名方的中药复方制剂,在申请药品批准文号时,可以仅提供非临床安全性研究资料等。

  黄薇表示,我国中医药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但是与人民群众的中医药服务需求相比,中医药资源总量仍然不足,中医药服务能力仍然薄弱。为此,《中医药法》进一步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扶持力度,包括明确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统筹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应当将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纳入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举办规模适宜的中医医疗机构,扶持有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的医疗机构发展;合理确定中医医疗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项目分别纳入医保定点机构范围和医保支付范围。同时,发展中医药教育,加强中医药科学研究,促进中医药传承与文化传播。此外,还明确国家采取措施,加大对少数民族医药传承创新、应用发展和人才培养的扶持力度。

  针对中医药行业中存在的服务不规范、中药材质量下滑等问题,《中医药法》作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包括明确开展中医药服务应当符合中医药服务基本要求,加强对中医医疗广告管理;明确国家制定中药材种植养殖、采集、贮存和初加工的技术规范、标准,加强对中药材生产流通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保障中药材质量安全。加强中药材质量监测,建立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鼓励发展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严格管理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禁止在中医药种植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等。

  黄薇表示,《中医药法》针对中医诊所和中医医师非法执业、医疗机构违法炮制中药饮片、违法配制中药制剂、违法发布中医医疗广告等违法行为规定了明确的法律责任,特别是对在中药材种植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违法行为,明确了严厉的处罚: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外,情节严重的,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以加大对危害中药材质量安全行为的惩处力度,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黄薇表示,中医药是中华文化、医学的宝贵财富,也是中华民族对世界的独特贡献。制定《中医药法》的影响力不仅是国内的,也是世界的,是为解决世界医改问题提供的中国方案。《中医药法》的颁布实施,有助于提升中医药的国际影响力,扩大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增强中华文化软实力,适应“走出去”战略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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