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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土地宅基地新政策规定

时间: 嘉敏1004 分享

2018年土地宅基地新政策规定

  宅基地最新政策是广大农民最关心的问题,毕竟宅基地政策的转变事关咱们农民的切身利益。荼毒宅基地的政策有哪些相关的信息出台。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2018年土地宅基地新政策,希望你们喜欢!

2018年土地宅基地新政策尚未出台,小编将为大家介绍2017年土地宅基地新政策。政策出台后将会第一时间更新。

  2017年土地宅基地新政策:农村宅基地试点新政

  一、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城乡一体化的推进,国家为了公共建设的需要,需要征收农村土地、宅基地,在征收过程中给予农民补偿。

  此次新政明确了征收土地的属性,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谨防所征收土地它用。

  在土地征收上尽量缩小公共用地的范围,减小土地征收对农民带来的损失。

  二、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给予农村集体经营性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

  近些年来,一些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主要靠土地征用,可是农村土地资源是有限的,城市在城镇建设中需要并入周边的一些农村,这就是农村集体经营性用地入市的需求之一,农民可以通过出让、租赁、入股等多种形式,实现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保价和增值。

  三、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

  试点宅基地的改革,基本上是一户一宅,未来针对历史原因造成的一户多宅或宅基地闲置,国家会采取一定措施。

  对于在城镇落户的农民,村里的宅基地可以在自愿的前提下,有偿退出;对于一些发达地区,可以考虑集中建设农村公寓,农村住宅小区落实一户一宅。

  四、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

  目前,在土地征收增值后,收益上分配机制不健全,国家、集体、个人之间利益不匹配,经常发生利益上的冲突。

  要建立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国家与集体之间、集体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

  只有让农民进城后免去后顾之忧,才能使大量的农村宅基地解放出来。

  要把农村宅基地征用处理得当,还得兼顾多方的利益,特别是农民的利益,保证转让宅基地后的农民综合利益不会损失,生活足以有保障,才能实现买、卖双方与村集体的共赢。

  最新农村宅基地新政策解读

  一、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政策解读: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可是现实中,某些地方政府以公共利益为名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却将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建设等。而在对农民补偿方面,国家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土地安置补助费加起来,不超过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30倍。如果按照农业种粮的用途进行补偿,按一亩平均毛收入1000元来算,每亩30倍才3万元,可被征收后建成楼房,一平米就要卖5000元!

  二、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入市范围途径。

  政策解读:近些年,一些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很大一部分靠“卖地”,可是土地资源终归是有限的。有一些城市在扩张过程中需要并入一些周边的农村,这就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需求之一。把类似于村办企业、工厂等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立入市制度,并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农民可以利用出让、租赁、入股等多种方式,实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保值和增值!

  三、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

  政策解读:试点宅基地改革,基本原则是一户一宅,未来针对历史原因形成的一户多宅或宅基地闲置,国家可能采取的措施会“很简单很暴力”——征税!超过标准、面积过大的宅基地也要征税!对人均耕地少,二、三产业比较发达的地区,原则上或不再进行单宗分散的宅基地分配,而是通过集中建设农村公寓、农民住宅小区落实一户一宅。而对于那些在城镇落户的农民,他们村里的宅基地可以在“自愿”的前提下,有偿退出,由村集体出资购买。河南省已经出台政策,要求各地市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资金库,对自愿退出宅基地且不再申请新宅基地的农民,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

  宅基地卖了后还能再申请

  1. 未经批准,在自家的责任田建房可以吗?

  不可以,《土地管理法》规定:禁止在耕地上建房、建窑、建坟、挖砂取土等。自家的责任田也属于耕地,在耕地上建房等属于非法占用耕地行为,情节严重的将构成非法占用耕地罪。

  2. 农民可不可以私自建房?

  不可以,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城市郊区和农村的农民,如果需要宅基地建房,首先要按照乡、镇、村建设规划统一安排。在此基础上,农民还要依法经过申请,申请批准后,才能获得所申请的宅基地使用权。不经申请批准私自建房的行为是违法的,国家不但不予保护,还要强行拆除。

  3. 房屋建起之后,就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权吗?

  不一定,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乡镇企业依法取得自己所建房屋的所有权的前提是,要取得所占用土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而不能想建就建。否则,不仅不能依法享有房屋所有权,还要承担一系列的法律后果。

  4. 村集体可以将自己的集体土地租给企业盖工厂吗?

  不可以,《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于非农业建设。

  5. 城镇居民能否在农村购买宅基地?

  不可以,依据目前的法规政策,城镇居民不能购买农村的宅基地,国土部门不能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的宅基地发放土地使用证。

  6. 农村村民将宅基地上的房屋出卖后,能否再申请宅基地?

  不能,农村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农村村民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或赠与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7. 本村村民可否在自己村集体范围内盖房子?

  (1)如果是依法申请的村民宅基地,在依法报建后可以盖房子。

  (2)未经批准,不能擅自在占用土地建设房屋,即使是本村范围内的土地,否则将构成非法占用土地行为。

  8. 农民新建住宅需要使用土地怎么办?

  应当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会议(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理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9. 宅基地和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随意自由转让吗?

  不可以,村民的宅基地归集体所有,由农村各户长期使用,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当事人之间转让空闲宅基地的任何协议均属无效行为,宅基地所有人有权收回非法转让的宅基地。由于房屋和宅基地不可分,因而对房屋的转让也有一定限制,只能在本集体成员或本集休的企业之内转让。

  10. 村民继承了父母亲遗产之后,是否就取得了两块宅基地?

  目前我国对农村的房屋继承没有作出具体规定,但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立法精神,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农村村民因继承取得多处住宅的,村民可以出卖多余的房屋,也可以维持原状自住,但不得翻建继承房屋。房屋损坏后其宅基地应当依法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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