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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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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汇编

  为了加强学校图书馆建设,做好图书馆的有效管理,更好地为学生服务,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学习啦小编今天为你整理了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篇一

  一、图书馆借书须知

  1、图书馆报刊阅览室对已办理借书证的师生员工开放。

  2、读者凭本人借书证进图书室,不得将书包、雨具和私人书刊带入库内,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内。

  3、借阅图书时,须保持室内整洁和安静;严禁在书库里吸烟、随地吐痰和乱丢废弃物。

  4、图书室开放时间:周一、五中午12:00——14:00;周二、三、四下午15:00——17:30。

  二、图书馆借书证发放和使用规定

  1、凡我校教职工和经正式注册入学的学生都可按规定凭有关证件申请领取借书证。

  2、新生办理借书证应提供一寸免冠半身照片一张,或由图书馆采集学生电子照片信息,集体制作借书证。

  3、借书证仅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4、借书证要妥善保管。如有涂改、缺角的,均属无效,不得使用。

  5、借书证如遗失,应及时来馆挂失,如挂失后找到了原有借书证,应到本馆注销挂失。如补证后又找到原借书证,须将原证交回本馆。如发现仍用原证借书者,作违纪论处。

  6、补办借书证须提供一寸免冠半身照片一张,凭校牌或学生证自行到图书室办理补证手续。

  三、借书规则

  1、凡借阅本馆图书资料,一律凭本人借书证,不得代借(可代还)。

  2、每次借书以一册为限。

  3、借书期限,每次为一个月。如确实需要,可在到期前来馆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为一个月。以续借一次为限。

  4、借书时应当检查,发现有污损、残缺或与书名不符等情况,须立即向管理人员声明,加盖印记。否则,在还书时发现上述情况,应由借书人负责。

  5、借出的书刊,遇到特殊需要,读者应根据图书馆的要求,主动到图书馆归还。

  6、读者离校前,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应将所借图书及借书证交回本馆,否则本馆不予签盖离校证明。高三学生须在5月1日前还清书籍,否则暂缓发放毕业证书。本校师生员工不得将借书证借给非本校师生使用。

  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篇二

  一、图书管理员要认真学习管理业务知识,做好图书管理工作,为教育教学服务。

  二、图书管理员在新书到室后,要及时做好验收、登记、编目、排架等工作,以加速书刊资料的流通。

  三、图书馆需建立图书总括登记、个别登记和注销登记三个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四、图书馆要逐步实现自动化管理,建立图书和期刊数据库。利用网络实现网上查询、借阅、统计、账册打印等工作。

  五、图书分类应使用国家标准《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期刊分类应使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期刊分类表》。图书著录应以国家标准《普通图书著录规则》为依据;期刊著录应以国家标准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为依据。

  六、严格执行图书借阅制度。根据教学和学生的需要建议学校及时添置图书。

  七、对于珍贵文献、资料要妥善保存,非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对于破损书籍应及时修补,延长使用寿命。

  六、做好图书室、阅览室卫生整洁工作,并督促读者保持室内安静。

  七、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过时不宜流通、借阅率不高、复本量过大和破损无法整修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八、教工调离、学生休学、退学和毕业离校,均需主动还清全部书刊,并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篇三

  一、图书管理员工作制度

  1、在主管校长、主任领导下,负责全馆工作,处理日常和对外事务。

  2、对图书馆所有书籍和其他一切财产应负全责。

  3、主持馆务,参照学校工作意见确定本馆任务,制订计划并组织实施。撰写学年度总结。

  4、根据上级拨款、学校财务预算,制定图书采购计划。

  5、负责申报图书、期刊的报废、注销工作。

  6、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科学合理地编辑各类书籍。

  7、及时推荐、介绍本馆新到的优秀读物,热心指导读者利用电脑查检图书。

  8、督促并指导读者使用“书位牌”,培养读者养成良好的借阅习惯。

  9、珍惜所藏书籍资料,做好书库的防火、防尘、防潮、防蛀、防晒和防盗等保护工作,对书籍应经常清点整理、修补、合订、保管及剔旧报损工作。

  10、及时追回借阅超过期限的书籍,对损坏、遗失应及时办理赔偿手续。

  11、做好图书出借记录、流量统计和财产帐目。

  12、教职工因业务式进修要而自行外出采购的图书应事先经校领导同意并及时办妥入库出借手续。

  13、图书工作人员应树立为师生全心全意服务的思想,不谋私利,不讲私情。

  二、图书及其他刊物借还制度

  1、教职工借阅各类图书,总数不得超过十本,图书阅读完毕后,应及时归还,小说文艺类书籍不得超过一个月,业务进修类书籍不得超过二个月,连续续借不得超过四个月。

  2、本校在籍学生可凭借书证借书,每卡每次限借一册。学生借书每次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不得续借,过期不还者,每超期一个月须缴纳滞纳金五角。

  3、借书时应遵守图书馆的各项制度,服从管理员的安排,讲文明、讲礼貌、不乱翻书籍、不损坏图书,保持外借室的安静。对违返图书馆制订的同学,应根据不同情况加以教育、批评,严重者可停借书籍。

  4、图书馆的新报刊杂志只限阅览使用,不予出借,过期杂志可办理出借手续,借期不得超过二周。

  5、新购进书籍,未经验收、采编不予出借。

  6、借书必须由本人前业办理借阅手续,教职工之间转让,须办被转借的同志前来办理手续。借书证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不得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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