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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尔摩斯》读后感1000字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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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福尔摩斯只是一位擅长破案的侦探,那么他根本不会有当今如此的影响力。拥有鲜明的个性特征才使他拥有如此巨大而又持久的公众影响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关于《福尔摩斯》读后感1000字5篇,欢迎借鉴参考。

  《福尔摩斯》读后感1000字一

  《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是欧美侦探小说的早期经典之作,它以跌宕起伏的情节,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以及福尔摩斯这个家喻户晓的侦探形象,打动着我的心。

  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引起广泛的欢迎。这就不单单因为故事情节的吸引人,而是透过侦探小说揭示了社会的现实问题,并在艺术上开创了侦探小说的流派。他取得的文学成就,能够归结为四个方面:

  (一)把社会犯罪与政治制度、道德观念结合起来。柯南道尔创作的侦探小说从多侧面反映了英国社会存在的问题。《血字的研究》、《四签名》揭示了英国对印度的侵略与掠夺;《布鲁斯——帕廷顿计划》反映了欧洲的间谍案。而《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六座拿破仑半身像》都涉及到图财谋命、作恶行凶,其他如巧取豪夺、通奸情杀、背信弃义、贪欲逞凶、专横跋扈、尔虞我诈……这些犯罪现象,无一不与政治制度的黑暗与道德观念的败坏有关,柯南道尔还揭示了法律存在的种.种漏洞与不合理,以及警察厅的无能、愚蠢与昏庸。由于这类作品宣扬了人道主义、善恶报应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理想主义观点,无疑受到了读者的广泛欢迎,也充分显示了柯南道尔进步的人生观与其作品的社会好处。

  (二)塑造了鲜明的文学典型。柯南道尔的作品成功地表现“文学是人学”的观点。他笔下的福尔摩斯,是一个有血有肉的私家侦探,他脚踏实地地生活在英国社会中。

  (三)创造了侦探小说的严谨结构。侦探小说最易犯的败笔是案情看来神奇,但缺乏逻辑推理。常常有“神来之笔”,结果让读者在回味中感到案情的不可信。而柯南道尔的70部侦探小说都建立在逻辑推理上,他善于在构思和布局上埋下伏笔,使整个故事更加曲折离奇、引人人胜。

  (四)在情节和语言方面,构成了侦探小说独特的风格。读柯南道尔的小说,最初吸引读者的是离奇与神秘的感受,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的,在案件的发展中。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目不暇接。

  正可胜邪,人皆懂之。这个道理在书中得到进一步的体现。侦探小说中的作案者无论多狡猾、多狠毒,总逃但是福尔摩斯锐利的目光,与他出色的推理潜力。世界上,总有像福尔摩斯一样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假如你犯了法,做了不道德的事,即使你有着高超的智慧,但你的邪恶也会出卖你,暴露你的一切。你逃得了一时,也逃不了一世,所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绳之于法便是你的下场。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间不仅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头脑的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当我们欣赏福尔摩斯的精神之余,别忘了,要成功,总该从坚持不懈开始,也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带领我们走进胜利的殿堂!

  读了《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感叹之际,我在心的底层也埋下了理想的种子——要当一个坚持不懈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使世界少一份罪恶,多一份友善……

  《福尔摩斯》读后感1000字二

  若我们随便在大街上拦下一个行人,问他知不知道福尔摩斯是何许人也,想必他十有八九会告诉你:“他是最厉害的侦探。”也许他们之中有相当多的一部分人没有看过亚瑟·柯南·道尔爵士的福尔摩斯的探案故事系列。

  想想这有多了不起,一位19世纪末的侦探形象竟超越了时间、国界,成为家喻户晓的人物。请看下面一张简表:

  姓名:歇洛克·福尔摩斯(SherLockHolems);国籍:英国;出生年份:1854年;地址:贝克街221号乙;亲属:双亲均不详,祖母为法国人,有一兄名麦克罗夫特;最敬佩的人:艾琳·艾德勒;惟一的朋友:约翰·H·华生;爱好:音乐、破案、化学研究;擅长:拳击、剑术。

  在一个个探案故事中,我们常常为福尔摩斯的破案能力所折服,几乎所有案件只要他一出马就能马到成功。在《红发会》中,他揭穿了一个隐藏在荒.唐行为下的阴谋;在《绿宝石王冠奇案》中,他只用了一个晚上就调查出令人难于置信的真相;在《四签名》中,他与犯罪团伙斗智斗勇,最终将罪犯绳之于法……这些无不与他出色的观察推理能力有关。福尔摩斯正是凭借着这种推理分析能力才能侦破一个又一个神秘古怪、复杂离奇的案件。

  如果福尔摩斯只是一位擅长破案的侦探,那么他根本不会有当今如此的影响力。拥有鲜明的个性特征才使他拥有如此巨大而又持久的公众影响力。

  福尔摩斯的形象立体丰满。他有一个鹰钩鼻和一双犀利的眼睛。平日里经常倦怠、懒散,但只要一碰到案件,特别是一些奇案、怪案,他就会变成一个精力十足的大侦探,不辞辛苦地奔走在伦敦肮脏狭窄的街道上或苏格兰烟雾笼罩的古堡中。他把破案的过程当作是一种人生的乐趣,他甚至公然承认自己可不是为伸张正义才做私家侦探的。

  他生性傲慢,以个人为中心,但见人身处危难又自然拔刀相助。他对女性生来就有偏见,对艺术特别是音乐别有慧心。朋友华生曾半开玩笑地对他进行过概括:“哲学、天文学和政治学是零分;植物学说不准;地理学,对伦敦方圆五十里内的土地了如指掌;化学很古怪;解剖学不系统;惊悚文学和犯罪记录,独一无二;同时身兼小提琴手、拳击家、剑术家、律师和嗜好可卡因和烟草的瘾君子。”值得一提的是,福尔摩斯本身的性格在系列探案故事中不断地得到丰富和加深。

  正是因为他有着立体丰满的形象,才使整个系列故事赢得了全世界广大读者的喜爱。如果说一八八七年是侦探小说迷们的节日的话,一八九三年就可以算是世界末日了。那一年所发表的小说《最后一案》中,福尔摩斯竟然死了!他与他的死对头莫里亚蒂,最后同归于尽了!在那个可怕的月份里,世界上到处都是抗议和呐喊,悼念这位著名的侦探。一九0三年秋,《斯特兰德杂志》刊登了《空屋奇案》,道尔终于让步了:华生被骗了,福尔摩斯根本就没有掉入悬崖。福尔摩斯又神奇的复活了。

  在侦探小说史上,福尔摩斯之前有爱伦·坡创造的杜宾,后有阿加莎·克里斯蒂笔下的波洛,但就大众影响力而言都远不如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读后感1000字三

  歇洛克 福尔摩斯,这个在全世界至少半数的人心中比国家总统还有魅力的人物,在炎热的暑假陪伴了我。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亚瑟 柯南道尔是一名医生,所以,这本书也是以华生医生为第一人称来讲述这些故事。在柯南道尔的笔下,福尔摩斯是一个全才:聪慧过人,有很强的观察力,精通化学,了解解剖学,略懂些政治学。这一切的一切都证明福尔摩斯是一个不可多得的人物。但是,人无完人,福尔摩斯并不完美,他精通犯罪学,无论什么烟,只要他闻一闻、看一看,哪怕只有烟灰,他也能马上辨认出来。这样一个学识渊博的人,竟然连地球绕着太阳转都不知道!对此他的解释是,他不愿让对他无用的东西把有用的知识挤跑;他吸毒,所以又让我觉得他是一个矛盾的人,因为福尔摩斯打击犯罪,破谜案来伸张、维持正义,可他同时又在吸毒犯罪,歇洛克,真是一个奇怪的人。

  书中描写了4个长篇故事和56个短篇故事,《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给我的印象颇为深刻:在英格兰乡下一个偏僻荒凉的沼泽地区,流传着一个古老的家族与一只充满灵异的猎犬之间的宿命传说,而凶手则利用这个传说,企图夺取遗产,福尔摩斯则用自己敏锐的观察力和判断能力解开了这个谜。这个故事从一开始就把人引入一个恐怖的传说之中,让人摸不着头脑,后来,又将传说转成了谎言,把社会上丑陋的一面展现的淋漓尽致且富有绝对的真实性,为了争夺遗产而起杀心的例子比比皆是,但这个故事却能让我过目不忘。柯南道尔以他高超的写作能力将这个故事精彩的呈现给了读者,足以展现《福尔摩斯探案集》受欢迎的程度。

  书中,作案者无论多狡猾、多狠毒,总逃不过福尔摩斯锐利的目光 。

  福尔摩斯经常说,他以办疑案为乐趣,提不起他兴趣的小案子他不会接。可在我看来,福尔摩斯是一个非常有正义感的侦探。他非常清高,办案子从不会介意委托人的身份:他曾帮许多欧洲王室贵族不声不响的解决一个又一个丑闻;更多的是帮助身无分文的可怜人伸张正义。委托金的多少,他从不在乎。在《回忆录》中,福尔摩斯为了抓住那个与他智商相等的大恶棍——麦克默多教授、替社会铲除一个败类,最终在决斗中与他同归于尽。(并没死)

  世界上,总有像福尔摩斯一样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假如你犯了法,做了不道德的事,即使你有着高超的智慧,但你的邪恶也会出卖你,暴露你的一切。你逃得了一时,也逃不了一世,所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绳之于法便是你的下场。别忘了不仅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而且任何罪恶都逃脱不了正义的惩罚。另一方面,如果你受到不法分子的伤害,你不应屈从于黑暗势力,你应该勇敢地跳出这个圈套,找到“正”来胜“邪”。倘若你放弃了,“邪”将会四处蔓延,伤害到更多的人。与其漫无目的地等伸张正义的人来拯救,不如就让自己成为“正义之君”,以自己强劲、不可阻挡的正义之风吹倒这座摇摇欲坠的黑色之屋,你就会得到解脱……邪恶,总需正义来击败,总需正义来阻止,就像福尔摩斯这个伸张正义的人到了哪里,哪里就会少一份邪恶。

  让我们一起在福尔摩斯探案的刺激中度过我们愉快的时光吧!

  《福尔摩斯》读后感1000字四

  曹文轩说过: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一千本好书,就是一千轮太阳。灿烂千阳,会照亮我们前进的方向,也会让这个世界所有的秘密在我们面前一览无余地展开!是啊,这个世界的书太多了,好书却是少之又少。我在书海中寻觅,突然眼睛一亮,发现了这本《福尔摩斯侦探集》。

  故事的主人公是歇洛克。福尔摩斯。在破案过程中,他那种在任何情况下都沉着冷静而又幽默的风度把我深深的打动了。他个子不高,体形却十分消瘦,但是他却十分熟悉拳术,这无疑为他打造了一种神秘感;他总爱抽烟斗,因为他可以使福尔摩斯平静下来。他还有一个奇怪的特点,他从不喜欢看那些正儿八紧的书。不仅他的生活很特殊,就连破案也很棒。

  这是他少年时的第一次破案。那天警察突然发现一个人死了,那个人身体上许多部位都被击伤,有些伤口已深入骨髓,警察拿着一把刀用相同的力气刺进去,却怎么也拔不出来,当警察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小福尔摩斯却破了案,原来福尔摩斯通过仔细观察,发现死人的伤口不仅仅在流血还在流水!福尔摩斯通过实验,破了案:原来凶手是用冰刀刺死那人的!只所以没有见到冰刀,是因为热血的温度已融化了刺进去的冰刀。福尔摩斯在少年时期就有独特的逻辑思维,到了成年破的案就更多了,蓝宝石之谜,爬行人,……真有天上的星星那么多了。故事的最后,他还讲了个小故事,一次,他和朋友带着帐篷去,半夜,福尔摩斯看着星星,问朋友说:“你看见星星有何感想?”“实在是太美了!”朋友说。“笨蛋,帐篷被偷了!”这就是普通人和神探的差别。

  对福尔摩斯来说,从一个人的外貌和穿着就可以判断出那个人的职业习惯爱好等,伪装得再逼真的罪犯,都不能逃脱他那雪亮的目光。

  另外,小说还讲述了医生华生这个诚实、勇敢又好学的助手形象,很好地说明了福尔摩斯的智慧和过人之处。

  我认为福尔摩斯就是我们的好榜样,虽然他只是一个书中的人物,但他那灵活、敏捷的思维是值得学习的。

  书中福尔摩斯的一句话,可以代表福尔摩斯的人生追求和高尚品格,“如果我生命的旅程到今夜为止,我也可以问心无愧地视死如归。由于我的存在,伦敦的空气得以清新,在我办的一千多件案子里,我相信,我从未把我的力量用错了地方。”

  福尔摩斯是个虚拟的人,却被英国皇室立为委员,写出故事的作者一定很棒,但我们更重要的还是要学习他那种细致,一丝不苟的精神。

  《福尔摩斯》读后感1000字五

  福尔摩斯,由阿森·柯南道尔创作。他曾是我童年的偶像,现在乃至将来,他都会是我漫漫人生路上的灯塔,闪烁着永不熄灭的光芒。

  说实话,在第一次看《福尔摩斯探案集》的时候,我对夏洛克·福尔摩斯这一角色是又爱又恨。我喜欢他的博学多才,赞叹他的观察入微,敬佩他的侦探才能。一团又一团疑云在他明亮极具穿透力的目光下被剖析得完美彻底;一个又一个令人大吃一惊的真相被他用正宗伦敦腔娓娓道来……但福尔摩斯喜欢吸食可卡因、厌恶女性、性格孤僻等缺点就像一根根小刺插在我的心上,让我“食不下咽”。

  于是,年幼的我做出来一个“聪明”的决定,我要对《福尔摩斯探案集》使用数学加减法!我用便利贴把描写福尔摩斯的缺点的文段遮得严严实实,并在上面加上与之相反的优点。例如在《四签名》中,福尔摩斯注射了百分之七可卡因被我减去,改成了“他喝了一杯薄荷水,舒缓了紧绷的神经”。在大体改完之后,我沾沾自喜地开始读我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这一读,却如一盆泠水浇灭了我得意洋洋的火焰。

  《福尔摩斯探案集》被我改得面目全非!我喜欢的福尔摩斯被我用减法减没了!我立马撕掉所有的便利贴,撕掉对于福尔摩斯的加减法。我一下子明白了,只有最真实的福尔摩斯才是最精彩的,他的缺点令他更完美。

  但我仍然念念不忘我的“加减法”。

  那为什么我不尝试尝试加减法呢?这个念头如藤蔓在我心里疯狂滋生。我认真读了一遍又一遍《福尔摩斯探案集》,他的每一个优点我都牢记于心。我要加上他的优点,减去我的不足,避免他的缺点。只有一个闪闪发光的我才能让我的偶像变得更高大。我希望以后别人提起我会说:“她就是那个福尔摩斯的忠实粉丝,她跟福尔摩斯真像!”

  夏洛克博学多才,我自然也不能落后。我像个海绵吸收老师、书籍教会我的知识,努力提高成绩;夏洛克观察入微,我得锻炼我的眼力,从考试不丢粗心分,观察周围的变化等开始;他忠于自己的工作,我就正视且重视我作为学生的责任;他还善于刀剑,那我就锻炼自身的体力……我宛若脱胎换骨!

  我从一二年级的不善言辞、成绩倒数,到四年级的人缘极好、成绩名列前茅,还当了班长。这是多么惊人的表现!读《福尔摩斯探案集》受益至今,这都源自于福尔摩斯加减法。

  我会继续读书,运用加减法,加上从书中学会的优秀品格,减去自身的不足,做一个品学兼优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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