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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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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知识的普及和法治观念的培养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工程。下面由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7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希望大家喜欢。

  2017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篇一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指示,及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八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稳定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地区、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按照“法治约束极端”的要求,在认真总结“六五”普法工作的基础上,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发展的动力,以“七五”普法规划启动实施为契机,以推动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为保障,以基层普法为重点,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创建活动为重要抓手,以“互联网+法治宣传”为新平台,切实增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切实做好“七五”普法规划启动、实施工作

  1.制定“七五”普法规划。制定出台《关于在全县各族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和《关于贯彻落实<县“七五”普法规划>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2.认真筹备好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贯彻落实第八次全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及地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召开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总结“六五”普法成绩和经验,表彰先进,安排部署“七五”普法工作。

  3.调整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根据人员变化,及时调整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成员单位职责。

  4.调整县法治宣讲团成员。吸纳更多法律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充实扩大县法治宣讲队伍,组织开展法治宣讲活动。

  牵头单位:县普法办

  相关单位:办、政府办、县司法局

  (二)突出抓好以“一反两讲”为重点的主题法治宣传教育

  5.全面落实依法治疆新要求,开展“基层法治建设年”活动。着眼于基层法治建设的薄弱环节,通过大力开展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强化基层依法治理措施,提高基层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提升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用法治权威压住宗教极端思想渗透,为社会稳定打牢基层基础。

  牵头单位:县普法办

  相关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6.大力开展学习宣传《反恐怖主义法》、全力促进社会稳定等主题法治宣传教育。紧紧围绕自治区反恐维稳和“去极端化”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反恐怖主义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刑法》修正案(九)、《婚姻法》、《教育法》、《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一反两讲”、“法治约束”等内容的学习宣传,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增强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能力。

  牵头单位:政法委、宣传部、县民宗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

  相关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7.大力开展学习宣传宪法主题活动。牢固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结合4月自治区宪法法律宣传月和“12&bull;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树立宪法权威;结合法律颁布实施日、重大事件等时间节点,广泛宣传民法、民族区域自治法以及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加强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法治宣传教育;结合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和党内法规。

  牵头单位:组织部、宣传部、县普法办、司法局

  相关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三)全面加强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

  8.加强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学法用法。结合地区制定的《地区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完善县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法治培训、定期法律考试、任职法律考试和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加强对《实施意见》的督查,把《实施意见》提出的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考核评估,推动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全面实行国家工作人员就职宪法宣誓制度;启用公职人员网络学法用法及无纸化考试系统,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上线学习法律知识,在“12&bull;4”国家宪法日期间组织全县公职人员无纸化学法考试;大力推进领导干部讲法治课活动,组织开展“与法同行万人宣讲”活动。

  牵头单位:县人大法制工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普法办

  相关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9.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以学习贯彻自治区中小学法治教育现场会议精神为契机,做好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治教育试点和推广工作。组织开展“自治区级、地区级、县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将创建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与各学校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形成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人员到位、保障有力的依法治校工作体系。各级学校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通过法制讲座、以案释法等形式提升校园法治教育效果。继续开展县模拟法庭大赛和青少年法治大讲堂活动,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校园法治文化和校外法治实践活动,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团委

  相关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10.加强宗教人士法治宣传教育。将法治教育纳入宗教人士教学计划,对宗教教职人员开展以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培训,深入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建立由优秀宗教人士组成的宣讲队伍,引导信教群众树立正信、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

  牵头单位:统战部、县民宗委

  相关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11.加强基层群众法治宣传教育。把基层普法作为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以“一反两讲”、“去极端化”为核心,强化基层干部群众法律秩序、宗教秩序和政治秩序意识。引导信教群众正确认识和处理宗教与法律的关系,认清宗教极端思想和非法宗教活动的危害,提高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能力。注意做好对被打击人员亲属的法治教育,使其深刻认识到参加违法犯罪活动对国家和个人的危害,帮助家人改邪归正。引导基层群众依法参与村(居)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根据基层群众需求,进一步加大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普法教材、资料的编发和宣传力度。

  牵头单位:政法委、组织部、县普法办

  相关单位:宣传部、县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及各乡(镇)

  (四)推动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

  12.制定出台县行政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的考核办法。根据地区普法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结合县实际,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推动各乡(镇)、部门(单位)认真履行普法责任,在做好本部门本系统内普法工作的同时,结合行业特点和管理、服务对象的法律需求,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法治宣传,形成普法工作合力。

  牵头单位:县普法办

  相关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13.推动有关部门分别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案件起诉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加强司法、行政执法案例整理编辑工作,适时开展“以案释法”优秀案例征集活动。

  牵头单位:政法委、县法制办

  相关单位:县政法各部门和各行政执法部门

  建立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发挥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和移动媒体作用,促进媒体履行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制作刊播普法公益广告,继续在阿勒泰日报、县电视台开设《法治》、《法制民生》栏目,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例开展及时权威的法律解读,积极引导社会法治风尚。推动公益法治宣传向公共场所延伸,增强公益法治宣传的传播力和影响力。牵头单位:宣传部

  相关单位:县广电局

  (五)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15.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按照自治区、地区关于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的要求,在全面落实县“五个一”、乡镇(街道)“四个一”、村(居)“三个一”阵地建设的同时,积极拓展新兴法治宣传教育阵地,不断提升法治文化阵地的实用性和长期性,将法治元素融入到城市、乡村公共活动场,融入到群众的生产生活。充分运用公共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公交电视屏等,开展全屏法治宣传教育。

  牵头单位:县普法办

  相关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16.大力开展基层法治文化活动。充分发挥基层民间艺人、文化能人的作用,组织创作一批“接地气、沁人心”的文艺节目,深入乡村、社区、牧场,结合县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阿肯弹唱”等活动,开展法治文化走基层活动,用法治文化、现代文化对冲宗教极端思想,在文化的熏陶中潜移默化宣传法律知识、培育法治信仰。结合实际,开展法治走边关活动。

  牵头单位:宣传部、县广电局

  相关单位: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单位)

  (六)大力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17.加大“互联网+法治宣传”平台建设。适应公众对新媒体普法的需求和互联网+新常态,各乡(镇)年内要全部开通本乡(镇)普法微信公众平台,大力开展互动性强、趣味性浓的日常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使“互联网+法治宣传”活动常态化。同时以法治、法治微信平台为载体,继续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加“法治关乎你我争做学法达人”月月赛等活动。

  牵头单位:县普法办

  相关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七)深入推进法治实践活动

  18.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活动。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积极推动把依法治理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目标管理,深入推进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工作,积极推行村(居)法律顾问、法治副主任、企业法律顾问等制度,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牵头单位:县普法办、县法制办、县司法局

  相关单位:各乡(镇)、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

  深化法治创建活动。根据地区法治创建活动要求,进一步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民主法治示范村、普法依法治理合格单位等创建活动,探索建立科学完善的考核指标体系,开展试点工作,使法治创建活动可量化、易考核。组织开展第八批地区级、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申报和检查验收工作。牵头单位:县普法办、司法局、民政局

  相关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八)加强工作指导,促进工作落实

  20.加强工作指导和督查。加强普法队伍建设,适时举办全县法治宣传教育骨干培训班。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建立日常工作监督检查机制,定期不定期对各乡(镇)、各部门(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牵头单位:县普法办

  相关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21.加强典型培育。开展“六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在全县树立一批“六五”普法工作先进典型。确定县“七五”普法联系点,广泛开展工作交流,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推动工作发展。

  牵头单位:县普法办

  相关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今年是县实施“十三五”规划和“七五”普法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特别是各牵头单位要切实担负起牵头抓总的工作职责,强化工作措施,促进工作落实,要在不折不扣完成地区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结合本乡(镇)、本部门(单位)、本行业实际,创新自选动作,探索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新方法、新载体,为“七五”普法开好局、起好步。

  (二)深入基层,务求实效。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从基层实际出发、从群众需要出发,组织开展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社会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要强化“短板”意识,围绕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任务,查找不足和问题,抓住症结,找准差距,在克服困难、解决问题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措施,理顺工作机制,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大力宣传“七五”普法的重大意义,宣传各地、各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最大限度的凝聚和调动各族群众参与法治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七五”普法有力开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017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篇二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委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市政府建设法治整体部署和要求,深入宣传以国家《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我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综合治理等相关法规。加大学法用法力度,继续开展法治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地推进依法治理,为加快推进“新、新创业”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目标任务

  扎实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创新宣传形式,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深化“法治单位”创建,加大“守法家庭”创建力度,努力提高我委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公职人员、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执法用法水平,确保依法行政、高效透明、群众满意,无违法违纪案件、行政败诉案件,无党纪、政纪和刑事责任追究情况发生。

  三、实施方案

  (一)普法依法治理组织保障工作

  1、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实施方案。按照办、市政府办《2014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委实际,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提出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

  实施时间:2014年4月25日前

  责任科室:法规科

  配合科室:人事科

  2、完善补充普法依法治理考核制度。根据、市政府《工作要点》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由人事科牵头进一步补充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内部考核评估体系和规章制度。并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科室单位绩效考核。

  实施时间:2014年4月25日前

  责任科室:人事科

  配合科室:法规科

  3、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专项经费保障。由办公室牵头对普法工作专项经费保障做出预算,并与机关经费同步落实,做到专款专用或实报实销。

  实施时间:2014年度

  责任科室:办公室

  配合科室:法规科

  (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1、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①领导班子成员集中学法。人事科牵头组织、法规科配合全年安排两次法制讲座:5&mdash;6月份一次,9&mdash;10月一次。讲座内容以行政法律和新修订发布的法律法规为主。②公务人员法律知识学习。法规科牵头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活动。请本委常年法律顾问为全委公务人员举办两次以行政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讲座,继续开展“庭审旁听”学法活动,组织法律知识考试,并加强对考试结果的运用,将考试结果纳入个人和科室绩效考核。③继续开展无纸化普法学习与考试活动。法规科牵头,督促全委公务人员积极使用学法用法和普法考试无纸化系统,开展普法学习教育,落实普法考试的参考率、合格率均达到100%。

  实施时间:2014年度

  责任科室:法规科,人事科

  配合科室:办公室

  2、普法宣传活动。①五月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由办公室和农经科负责按市依法治市办要求组织宣传月活动;②特定活动日法制宣传活动。利用“3&middot;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middot;4”法制宣传日暨全省社区法制宣传日等时机,由法规科牵头,机关各科室配合,制作宣传牌、宣传标语等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实施时间:2014年度

  责任科室:法规科,农经科

  配合科室:全委各科室、各归口管理单位

  3、“法律六进”活动。结合我委工作实际,重点开展送法进机关,进本委联系的社区、乡村、企业活动。法规科遴选普法宣传标语、口号、法律书籍和其他宣传内容。农经科组织法律进乡村,针对农村“两委”和村民开展《婚姻法》、《土地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宣传;办公室组织法律进社区,对街道社区干部和居民开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的宣传;工交科组织法律进企业,对企业管理人员开展《公司法》、《合同法》等法律宣传,助推“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的开展;法规科、办公室组织法律进机关活动,继续利用本委网站“法治建设”专栏组织机关干部积极参加“法制夜话”等主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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