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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发表学术论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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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发表学术论文

副标题#

  社会保障发表学术论文篇二

  和谐社会的保障

  摘要:在当今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和谐社会是我们共同期望的和正在逐步实现的目标,和谐社会的含义是什么,如何建设和谐社会?保持和谐的最终保障是什么?这就是笔者这篇文章要解决的问题所在。

  关键词:和谐社会;道德;法律;保障

  何谓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胡锦涛明确地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里明确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六个特征。它可以从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来讲:从广义的角度来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涉及了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等各个领域。从狭义的角度来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涉及的是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即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组织之间、社会组织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和谐问题。人与社会的关系的和谐,关键要靠人的思想道德力量的和谐。

  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胡锦涛曾指出,要促进和谐文化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大的思想道德力量。和谐文化,其核心的内容,就是崇尚和谐理念,体现和谐精神,坚持和实行互助、合作、团结、稳定、有序的社会准则。即团结互助、和睦相邻、诚实守信、无私奉献、助人为乐、充满爱心的文化,是自尊、自立、自信、自强的文化,是勇于探索、自主创新的文化。也就是以和谐理念贯穿于相关的文化形态和文化现象之中,以和谐作为文化的基本价值取向,促进整个和谐社会的建设。

  建立和谐社会对于提高人们的身心健康和一个国家的长治久安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如何保障一个建立起来的和谐社会,使之和谐永久便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要保持一个和谐社会的长远的和谐,其中的一个解决办法便是保证一个社会的德与法的和谐。我们知道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有许多道德需要我们去遵守如上面我们提到的公平正义、诚信友爱等等。但是道德比较注重道德的自觉性和主体的内心的自省性与法律的外在硬性规定如何更好地融合。如何保障我们建立起来的和谐社会,笔者认为应该保持道德与法律之间的和谐共处。为了保持社会的和谐发展应做到以下三个方面:

  一、坚持道德的软教化

  和谐社会包括人与自然、人与自身、人与人、人与社会、代际之间的和谐。道德是调整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在于,使以上各种关系协调发展,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和冲突。而要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和冲突,除了靠外在的法制手段来解决,还要靠内在的道德来实现。因此道德就成为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的软教化的手段。

  构建和谐社会与道德二者是统一的关系,相互依赖,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构建和谐社会就必须加强道德教化,道德教化的意义体现在:

  1.坚持道德教化,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精神保障。通过道德建设,提高人们的道德修养和精神境界,增强人们的公平正义感。构建和谐社会要坚持以人为本,以人为本应该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价值原则。一切都是为了人,为了人的全面发展,必须以人为本,不断增强道德主体的社会责任感,努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道德调节依赖的是主体的内心信念,依靠的是主体的自律性。良好的道德风尚是社会和谐的重要精神支柱。

  2.坚持道德教化。发挥道德在协调社会各种关系中的作用。通过道德教化的作用,人们从内心中遵从道德规范,即使在法律真空之处也会遵守道德的律法,这样便促进了社会的进一步和谐发展。如果失去了道德教化的作用,单一的靠法律来维持。那么在法律没有规范到的地方便出现了法律真空,便会出现道德失范,人们无法可依之处,丑陋、邪恶等便随之而生。所以,坚持道德的教化的作用,便能够填补法律真空的空白,人们在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和监控的情况之下,完全靠内心的道德律令来行事,使整个社会处于协调和谐发展之中。因此,道德教化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3.坚持道德教化,为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社会道德环境。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通过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可以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社会氛围、社会秩序,形成良好的社会运行机制,保证社会处于既有活力又相对平衡的状态,从而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提供有利的社会条件。坚持道德教化,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代与代之间等等形成了良好的秉承和衔接,各种关系能够良好有序的发展,人们发自内心的去关心他人,爱护他人;发自内心的去爱护花草树木、虫鱼鸟兽,而不至于让那些活生生的生灵灭绝和受到残忍的迫害:发自内心地去爱护我们的国家和社会;两代人之间能够很好的沟通,晚辈能够尊重和孝敬长辈等等。总之,这些都是道德教化的作用所在,这些作用是单纯靠法律是无法完成的。

  二、坚持法律的硬教化

  虽然道德教化有以上诸种作用,但是由于道德教化的作用是软教化,并且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可能有的道德观念的形成和发挥作用需要几年甚至几代人的努力的维持才能形成。然而一个社会的和谐发展面对不良的道德行为甚至更恶劣的行径不能一味等待,如果这样社会将会是一团混乱。因此。在坚持道德教化的同时,法律的教化也是不可缺少的。这样在对不良行径进行惩治之时。也是对道德的行径的支持与鼓励,从侧面使道德的行径得到更多人的认可与肯定。这样也有利于道德的传承。

  三、保持二者的和谐共处

  以上对于法律教化和道德教化的作用进行了分析,但是二者并不是对立和不可融合的,要建立一个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在建设的过程中,二者作用和谐社会的保障都是不可缺少的,而且二者还应和谐共处不能相互对立。法律的硬性教化在道德教化未完全深入到每一个人的心中并成为自觉的行为的时候,它应该继续发挥它的作用。

  综上,从三个方面论述了如何保障社会主义社会的和谐的手段即做到德与法的结合――道德教化与法律教化的和谐共处。只有做到二者的和谐共处,建设和谐社会才能最终达到,才能最终通向和谐之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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