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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国际国内形势政策政治论文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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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设立的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将着眼国家安全和长远发展,统筹协调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及军事等各个领域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问题。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年国际国内形势政策政治论文,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2017年国际国内形势政策政治论文篇1

  [摘要]产学研合作教育在我国已发展多年,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相关政策法规的缺失仍然制约着我国产学研合作教育的进一步发展。本文通过比较分析国内外产学研合作教育政策法规,找出我国产学研合作教育政策法规的不足之处,并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加大约束力度、强化财政制度、突出政府作用,不断的完善我国产学研合作教育政策法规体系。

  [关键词]产学研合作教育 政策法规 建议

  近几年来,产学研合作教育的教学模式在我国得到高速的发展。这是一种非常行之有效的教育模式,它在培养创新性、复合性、应用性人才,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发展等方面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但是,产学研合作教育的顺利实施不仅需要用政策来规范其运行与管理,又需要有相应的法规作保证。虽然产学研合作教育已在我国发展多年,建立并实施了相关的政策法规,但是相比于发达国家,我国的产学研合作教育政策法规还是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与不足。

  一、国内产学研合作教育政策法规现状

  (一)相关政策法规刚性约束不强,缺乏可操作性

  产学研合作教育的核心是教育,主体是高等学校,所以,在开展产学研合作教育的过程中,需要加强对高校的政策引导与规范。虽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教育政策和教育立法在我国开始受到重视,并逐渐形成了相应的教育政策法规体系,但在关于规范高校参与产学研合作教育的政策法规方面还是存在一定的缺陷,许多规定只是零星地分布在相关政策和法规条例中,这些政策法规也多是鼓励性质的,实施细则缺乏可操作性。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规定:“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实施职业教育应当实行产教结合,为本地区经济建设服务,与企业密切联系,培养实用人才和熟练劳动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提出:国家鼓励高等学校之间、高等学校与科学研究机构以及企业事业组织之间开展协作,实行优势互补,提高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益。国家鼓励和支持高等教育事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从这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实施的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中对产学研合作教育中高校的发展要求只是作出了一个笼统的规定,整体上显得比较零散,也没有明确规定高校的权利与义务。而且大部分政策是鼓励性的,刚性约束不强。对高等学校的经费支持力不足,实际指导性不强,未能够形成一个完整地政策体系。

  (二)面向企业的财政支持与优惠政策力度不足,缺乏吸引力

  企业是参与产学研合作教育重要的合作对象,积极引导企业参与到产学研合作当中是发展产学研合作教育的关键所在。我国政府在国家税收方面的政策中,有几部分是针对产学研合作教育过程中对企事业单位减免税收等方面指定的相关规定。比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在关于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的通知中明确的规定:对学校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高等学校、各类高等学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政府举办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收入,收入全部归学校所有的,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1]税务总局《企业支付实习生报酬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技术创新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等规定,对产学研合作教育所涉及到的学生实习报酬、意外伤害保险费、技术成果转让与开发等费用上也有一定程度上的免税或者减税的政策。但结合当前实际来看,这些政策对企业税收减免的力度不是很大,更谈不上提高企业参与到产学研合作当中的积极性。在这些政策法规之中,由于2008年我国的税法改革,使得唯一能够起到激励作用的《企业支付实习生报酬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也随之作废。所以说,我国对企事业单位参与到产学研合作教育方面的税费减免或财政补贴政策是缺失的,这些企业难以获得到直接的经济效益,因此,也缺乏积极参与产学研合作教育的动力和保障。

  (三)政策法规对政府的职责定位不明确

  企业与高校是产学研合作教育的主要参与者,也是两个不同的利益主体,两者所扮演的社会角色不一样,活动差异较大,企业与高校在法定意义上对培养人才的责任不同,对待政策法规的认识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政府作为两者之间的纽带,并没有充分发挥政府作用与官方行为来引导双方走出分歧,走向合作。所以在开展产学研合作教育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剃头挑子一头热”的现象。

  二、国外产学研合作教育政策法规情况

  (一)相关政策法规体系完整、规范

  国外教育立法完整性、规范性、系统性、指导性比较强。完整规范的政策法规体系是产学研合作教育得以顺利实施的有力保障。如美国通过的《国防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以及2000年的《美国教育规则》等纲领性的法律、法规,明确了高校的地位,从实施和管理上促进了产学研合作教育的发展。德国为促进产学研合作教育的顺利实施颁布了《职业教育法》、《青年劳动保护法》、《学校法》、《劳动促进法》、《手工业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对学校教育、企业培训规则等作了详细的规定,用以调节与约束学校与合作企业的行为。同时为参与校企合作联合培养人才的企业提供了优惠的税收减免、财政补贴及专项资金支持等政策。[2]

  (二)财政制度完善,优惠政策明确化

  国外通过教育立法, 建立产学研合作教育的财政制度,通过国家政府的财政支持,在法律条款中对经费划拨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世界上合作教育规模最大的国家当属美国,美国始终把政策的重点放在高等学校。如1965年,美国国会通过了“1965高等教育法”,在该法的第三条款“增强发展中的学校”中,允许“发展中高校”使用该条款确定的款项去发展合作教育计划。 之后经过 1968 年,1972 及 1976 年等多次对高等教育法的修改,在“1976 高等教育法”第八条款中独立设立了合作教育基金。至此,美国联邦政府对合作教育的资助有了独立的法律条文。1992 年,联邦政府为合作教育基金拨款3亿多美元,用于启动、加强和改进合作教育。[3]基金是作为“种子基金”,主要用于合作教育的管理,少量用于合作教育的研究和试点项目。在联邦政府资金的支持下,全美开展合作教育的学校达到 1100 多所。美国的“种子基金”计划正是建立在看得见,摸得着的财政支持之上,极大地提高了高校和企业参与到产学研合作当中去的积极性。

  (三)在政策法规中突出了政府的职责与作用

  国外产学研合作教育方面有政府行为与官方行为。政府是产学研合作教育实施的引导者,是高校与企业之间的纽带。日本是较早实施产学研合作教育的国家之一。在日本,产学研合作被称为“产学官”合作,看似一字之差却明确的表明了日本产学研合作的官方主导的实质和特征。国家在对参与合作教育的企事业单位优惠政策方面有着明确的规定,如政府对风险性很高的技术转让予以支援与扶持。如经济产业省和文部科学省对TLO的技术转让进行评价, 认为有完成能力的情况下, 政府会提供资金方面的支援。TLO从设立当初到完全自立, 国家都予以支援, 以便大学科研成果顺利向民间企业转移。[4]由以上可以看出日本的“官”作为“产学”合作的纽带, 主要是在“法”和“财”方面的支援。

  三、完善我国产学研合作教育政策法规具体建议

  借鉴国外关于产学研合作教育的立法经验,结合我国当前的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状况,制定科学而又规范的高等教育政策已成为当务之急。如何真正的深入理解产学研合作的概念,且能够和高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发生实质性的关联,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所以,在这里对完善我国产学研合作教育政策法规提出三点建议:

  1.完善以纲领性立法为核心的合作教育政策法规结构形式,加大约束力度。当今国内外教育立法现状和经验表明,现代教育政策法规是一个综合性的立法范畴,其形式主要是采用以纲领性立法为核心的立法结构。国外许多国家也都是在本国宪法原则指导下,分别制定了包括以教育体制、性质、方针、任务为主要内容的纲领性立法,是教育政策法规的总纲领,对其他政策法规起着原则性的规范指导作用。因此,以纲领性立法的形式健全产学研合作教育政策法规,并使之纳入以“教育法”为主体的政策法规体系是十分必要的。[5]所以,我国的产学研合作教育政策法规制定在以纲领性立法为核心的基础上,需完善与细化相关的政策与法规,使教育立法完整性、规范性、系统性,加强其指导性,逐步形成完备的政策体系。

  2.建立并完善对产学研合作教育参与方的激励奖惩制度。高校与企业是产学研合作教育的主要参与者,为积极引导高校与企业实施产学研合作,需要加强对两者的财政支持,建立中央政府、地方政府、高校与社会各方资金参与的多渠道的财政投入与分担机制,保障产学研合作教育专项经费;利用财政资助、税收减免等一系列的经济手段,鼓励和促进企事业单位参与到产学研合作教育当中去,将提供实习或见习岗位的数量与合作教育的质量,作为企业资质评定和税收优惠政策的标准;规定各级政府在产学研合作教育中的权限和问责机制;规范产学研合作教育中学校和企业的关系,对高校和企事业单位双方在合作教育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做详细的合作规定。对于高风险的技术政府需要给予特殊的支援与扶持。

  同时,建立对不履行义务的企事业单位与高校给予法律限制和制裁的惩罚机制。对在产学研合作教育中做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企业与高校, 要在精神和物质上给予相应的奖励,对不能执行有关政策法规,不能承担和完成产学研合作教育任务的企业与高校,必须作出相应的处罚。

  3.充分发挥政府在产学研合作教育中的主导作用。政府支持,学校和企业的共识是建立合作教育政策法规的关键所在,任何一种制度和法规的制定与实施,是一个多向互动、达成共识、共同实施的过程。产学研合作教育涉及到各级政府及其主管部门,涉及到社会的各个部门,其政策法规的制定与实施,必须要得到各个方面的认同,形成共识。这就需要政府发挥其主导作用,合理调控各级政府与社会各个部门的关系,加强各方之间的理解与合作,促进产学研合作教育的健康发展。

  高等教育是一种公共事业,培养的人才是整个社会共有的财富,培养人才既是高等学校的权利和义务,也是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国家和政府主管部门必须在加强宏观指导的同时, 加大产学研合作教育的宣传力度, 确立产学研合作教育的地位及其必要性和重要性。为保障产学研合作教育有效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提供有利的空间。

  参考文献:

  [1]黄海梅.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税收政策研究[D].山东大学,2009

  [2]张苏俊.中外校企合作教育比较研究[J].中国电力教育,2010(9)

  [3]刘巧云.产学研合作教育的国内外比较研究[J].职业教育研究,2006(11)

  [4]郭琳.日本“产官学合作”对我国高职教育发展的启示[J].辽宁教育研究,2008(9)

  [5]刘绍平.产学研合作教育政策法规的国际比较及对策思考[J].湖北农学院学报,2002(10)

  2017年国际国内形势政策政治论文篇2

  《国际战略环境与国家安全的探讨》

  摘要:目前中国的国际形势严峻,国家安全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威胁。正确认识我国周边安全,并正确处理我国和周边国家的关系刻不容缓。这些问题主要集中在中美关系和中日关系,以及中日海洋争端,南沙群岛问题。而美国这以超级大国在中国的国家安全中又扮演者怎样的角色。

  关键词:国家周边安全海洋安全美军概况

  一、 我国周边安全

  1、 我国周边环境面临的危机

  中国位于亚太地区中心位置,周边陆上与东北亚、东南亚、南亚、中亚、北亚毗连相接,海上濒临西太平洋地区。这种地理上的国际环境,使得中国与周边国家、地区之间发生全方位的地缘关系。同时,中国是陆海兼备的东方大国。 我国的周边安全环境是“先天不足,后天难塑”,相当的复杂。

  我国周边地区人口众多,周边国家政治制度及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较大。中国的周边国家人口大国有:印度:10.3亿;印度尼西亚:2.15亿;俄罗斯:1.47亿;日本:1.26亿;巴基斯坦:1.48亿;孟加拉:1.31亿;此外,还有越南、菲律宾、泰国、韩国和缅甸等国,其人口都为4000万~7000万,也是人口相对比较多的国家。还有其他一些国家,总的人口占世界总人口的一半以上。社会关系复杂,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并存;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并存;各国所奉行的国家安全战略和外交政策不同。

  2、 中美关系及中日关系

  中日两国是邻邦,但近代以来,日本在1894年、1931年、1937年发动了三次大规模的侵华战争,这一时期是中日两国关系史上最黑暗的时期,双方在寻求两国关系正常化的过程中也遇到很多的问题,直到1972年9月,时任日本首相的田中角荣访华并于29日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政府联合声明》,才标志着中日外交正常化。 1979年1月1日,中美两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从而结束了长达30年之久的不正常状态。这是在美国政府接受中方提出的“断交、废约和撤军”建交三原则情况下取得的成果。 是两国关系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由此揭开了两国关系的新篇章,对国际形势和世界格局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多年来,中日两国在处理对外关系时都把对美关系放在首位。中日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中美关系和日美关系的影响。首先,中日关系要受中美关系的影响。这主要体现在台湾问题、人权问题等方面。如1989年中国发生动乱时美国制裁中国,使中美关系恶化,与此同时,日本也冻结了第三次对华日元贷款,使中日关系也受到了影响。其次,中日关系也受日美关系的影响。由于二战后的历史原因,使美日两国不仅在经济上,而且在政治上和军事上也保持着特殊关系。因此,研究中日关系时不能不考虑日美关系。前不久,日美两国重新签署了“日美防卫合作指针”,据说要将中国的台湾省划归其防卫范围,引起了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的强烈不满,对中日关系产生了负面影响。

  二、 海洋国家安全

  1、 我国海洋国家安全概述 我国是一个陆海兼备的大国,海洋是我国实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空间和资源保障,海洋安全已经成为国家安全的重要领域。开发、利用、保护海洋,建设海洋强国,是我国重要的发展战略。

  维护国家海洋安全,主要包括保障国家海洋国土安全,维护海洋资源安全,确保海洋通道安全等方面。目前,在我国面积约为300万平方千米的主张管辖海域内,与海上邻国之间存在着许多争议,有些岛礁被他国占领,严重侵犯了我国主权;海洋资源被大量掠夺,其中被掠夺最多的是石油天然气,我国的海洋权益正受到严峻的挑战。因此,为保障国家的发展利益,我们必须提高海洋安全观意识,增强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责任。

  2、 中日东海争端

  一是划界争议。中日东海至今尚未划界,主要是双方在划界主张上存在着严重分歧。中方一贯主张大陆架自然延伸的原则,日方则提出以“中间线”平分东海的主张,而且强调要“一线两划归”。日方认为大陆架制度已经被专属经济区制度所吸收,中日东海划界只要适用专属经济区制度即可,这样可以避免日方在划界上处于地理不利国地位的缺陷,不用在两国是否都拥有东海共同大陆架问题上纠缠不清了。中方当然不接受、不承认日方提出的以所谓“中间线”划界的主张。主要原因是日方主张的“中间线”其实不是真正的平分线,他们已经把我国固有领土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划在己方一侧,再与中方对半分的所谓“平分线”。 中方完全不能接受。

  二是资源争夺。迄今为止,日本向中国在东海资源问题上的挑战已经至少有过三次。第一次是1969 年。联合国公布调查结果,宣称钓鱼岛周边海域蕴藏着大量的石油资源,相当于第二个中东。日本趁美国归还钓鱼岛施政权之际,对钓鱼岛周边海域实施武装实际控制,派出海上保安厅巡视船和海上自卫队反潜巡逻飞机,每天进行所谓的“领海警备”,至今已经整整40年了。第二次是1974年1月。日本和韩国串通一气,不顾中国的强烈反对,将东海北部划定为“日韩东海大陆架共同开发区”。第三次是本世纪初,由中海油、中石化、优尼科和英荷壳牌四方合作,准备在东海西湖凹陷进行勘探开发。

  三是岛屿争端。众所周知,中日钓鱼岛领土主权之争由来已久,情况错综复杂,真有点说不清、道不明、剪不断、理还乱的感觉。其实,中日钓鱼岛领土主权之争,美国是始作俑者, 也是扩大双方矛盾和纠纷的元凶。 四是军事争斗。在本世纪之前,关于中日海上军事争斗方面的信息很少有公开披露。进入本世纪以后,关于中日海上军事争斗的报道不断增加,尤其是在东海的摩擦日渐增多。

  3、 南海南沙群岛问题

  由南海自身的地理情况决定:南沙群岛不仅有可观的经济地位,而且还具有重要的军事战略地位。南沙群岛及其周边海域蕴藏极为丰富的油气等矿产资源以及鱼类等海洋水产资源。它还是我国重要的能源和贸易通道。对周边国家而言无疑是块大地肥肉。南沙群岛战略地位十分重要,作为欧亚海上交通的重要环节,不仅是我国能源进出口的要塞,而且对于我国抵御强敌战略空袭,掩护陆上兵力行动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由我国自身历史以及对外战略决定:其一,中国自清代领土不断被抢占,积弱成贫,即使新中国成立后不断加强各方面建设,然而海上军事力量依然较为薄弱,对于远距离保护南沙诸岛具有一定困难。其二,中国苦于国际上的中国威胁论,坚持和平崛起,受到美国等大国的打压,不能使用稍微强硬的措施,而且东盟各国很有可能由于共同利益联合起来对抗中国。

  三、 美军概况

  1、 美军实力概况及领导指挥系统

  美军常设的高层指挥系统分为国家军事指挥系统和联合作战司令部指挥系统两级。美军最高统帅机关是由总统和国防部长组成的国家最高指挥当局,其指挥流程是:总统和国防部长的命令由参联会主席通过国家军事指挥系统下达给各联合作战司令部司令,再由联合作战司令部司令负责具体指挥事宜。最高指挥当局和联合作战司令部(总部)对作战部队有指挥权,参谋长联席会议及其主席无作战指挥权,但为二者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当然,在特殊情况下,最高指挥当局也可以超级指挥一线部队。

  2、 美军现役部队部署,及其主要作战能力

  美军现役部队人数约140万人,其中陆军50万人,海军和空军各35万人,海军陆战队18万人。

  美国陆军,是美国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之一,主要负责陆地上的作战。它组建于1775年6月14日,2002年有现役军人480,000名,预备役军人555,000名。预备役之中350,000名编成为美国国民警卫队(ARNG),205,000名编成为美国陆军预备役部队(USAR))。GI是美国陆兵在二次世界大战时的别称。

  美国海军United States Navy由海军和海军陆战队两个独立的军种组成。海军可分为舰艇部队、舰队航空兵、海上勤务部队和岸基部队4个兵种,一般按照行政管理和作战指挥两个系统进行编组和行动。

  美国空军在国内分数个机能不同的单位,在国外按其地理位置分数个大单位。一个主司令部指挥空军一支大的部队,它直接受美国空军总司令部指挥。各个主司令部指挥的部队互相之间互相关联和补充,提供防御、进攻和补给部队。一个作战指挥部包括(部分或整个)战略、战术、太空或防御部队或直接支援这些部队的飞行部队。一支补给指挥部提供补给、武器系统、补给系统、作战补给装备、作战物资、维护、地面运输、培训和训练或特别服务和其它补给部队。

  结语:

  通过对国际战略形式,周边国家以及美国这一大国军事力量的了解,我们应当明确我国所处的国际环境,并培养爱国主义精神,为建设和保卫我们所热爱的这份土地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深刻认识到少年强则国强的道理,要有危机意识,以知识来武装自己,为祖国的未来添砖加瓦。

  参考文献:

  1.《军事理论》第一章:国际战略环境与国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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