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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点之宪法修改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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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点之宪法修改知识点

  为了减轻宪法修改的负面影响和充分发挥其适应现实社会的积极作用,宪法修改应遵循一定的程序。下面由学习啦小编为你介绍宪法修改的相关司考考点。

  司法考点之宪法修改(三)

  司法考点之考点一

  宪法修改的提案程序

  宪法修改的提案程序,是指提出修改宪法的议案的程序,涉及提出宪法修正案的主体及其动议成立条件。各国宪法对有权提出修改宪法动议的主体都作了非常严格的规定。对宪法修改动议的提出作出专门规定并设立严格的条件,是当代宪法发展的一个共同热点。

  有学者经研究后认为,有权提出修宪动议的主体有立法机关、一定数量的立法机关成员、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国家元首、行政机关、一定数量的公民、地方立方机关、地方行政机关共八种。各国的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均无权提出修宪动议。一定数量的公民、地方立法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也是少数,最多的是立法机关及其成员。

  有学者认为,从各国宪法规定看,宪法修正案的提议主体有三种情况:

  (1)代表机关。由代表机关(议会、国会、人民代表大会等)或者国会议员提出修改宪法的议案。

  (2)行政机关。极少数国家宪法规定行政机关有权提议修改宪法。

  (3)混合主体。混合主体是指有权提出修改宪法议案的主体涉及多种性质的机关或组织。如国会、议员、政府、一定数量的公民等。


司法考点之宪法修改(三)

  司法考点之考点二

  宪法修正案的议决

  宪法修正案的议决是指对宪法修正案的审议和表决。有学者认为,议决程序有下列四种方式:由议会议决;由特别制宪议会议定;由地方团体复决;由公民复决。

  有学者认为,关于修正案的议决程序,宪法上的规定有两种情况:

  一是宪法没有专门规定宪法修正案的议决程序,这种情况下宪法修正案与普通法律的议决程序相同。

  二是宪法专门规定了宪法修正案的审议程序,有由议会或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议决、由专门制宪机构议决、由联邦成员单位复决及由公民投票决定几种情形。

  有学者认为,有权参与宪法修正案的一般有:国家立法机关、特别组织机关、地方议会和公民。并且,程序要比普通法律严格。

  有学者认为,宪法修正案的议决机关有立法机关、行政机关、特设机关和混合机关。

  有学者针对我国宪法对宪法修改的审议程序没有规定,全国人大组织法和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也没有对此作出规定提出,在每次宪法修改时先由大会全体会议通过一个宪法修改审议程序的决定,然后依决定进行审议,以次完善我国宪法修改的审议程序。

  司法考点之考点三

  宪法修改的公布

  宪法修改草案经有权机关依据法定程序通过后,还须由法定机关以一定方式予以公布,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关于宪法文本或宪法修正案的公布,学者们均认为有三种情况:由国家元首公布;由代议机关公布;由行政机关公布。

  在我国,宪法修改通过之后由谁公布,现行宪法没有明确的规定。有学者认为,我国在实践中的做法都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可视为我国的一项宪法惯例。 也有学者认为,在我国,宪法文本或宪法修正案应当由国家主席公布。

  其一,宪法、全国人大组织法、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中关于全国人大主席团职权的规定,均没有由其公布新通过的宪法或者宪法修正案的规定;

  其二,宪法作为根本大法,应由作为国家代表和象征的国家主席公布;

  其三,宪法规定法律由国家主席公布,宪法也是法律,也应由国家主席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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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宪法修改知识点与例题:

  一、宪法修改方式:

  1.全面修改

  即以新法取代旧法,对宪法整体进行变动。

  2.部分修改

  即在保持原宪法基本内容与结构不变的同时,对宪法有关条款加以变动。

  二、我国宪法的修改程序

  (一)我国宪法的修改制度

  1.历史演变

  (1)1954年宪法:

  ①规定宪法的修改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②规定了宪法的修改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

  (2)1975年宪法与1978年宪法:

  只规定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修改宪法的职权,没有对相关程序进行规定。

  2.现行修改制度 法 律 教 育 网

  (1)主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提案主体:全国人大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

  (3)通过要求:全体代表的2/3以上多数通过;

  (4)公布:宪法修正案由全国人大公布而非国家主席;

  (5)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宪法修改建议对我国宪法修改制度和宪法修改实践产生重要影响。

  (二)我国宪法修改的实践:

  我国宪法共经过了三次全面修改,六次部分修改。现行宪法经过了四次部分修改。

  【例题·多选题】关于我国《宪法》的修改,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09-1-60)

  A.1954年《宪法》明确规定了宪法修改的提案主体

  B.1982年《宪法》是对1954年《宪法》的全面修改

  C.我国现行宪法共进行了四次修改,通过了31条宪法修正案

  D.“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是2004年《宪法修正案》规定的内容

  【答案】CD

  【解析】选项A错误。宪法的修改的提案主体是1982年《宪法》的规定。

  选项B错误。1982年宪法是对1978年的全面修改。我国宪法共经过了三次全面修改,六次部分修改:第一次全面修改是对1954年宪法的修改,通过并颁布了1975年宪法;第二次全面修改是对1975年宪法的修改,通过了1978年宪法;第三次全面修改是对1978年宪法的修改,通过了1982年宪法。

  选项C正确。目前是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四次修改,通过了共31条修正案。

  选项D正确。有关宪法修正案的内容注意看“宪法的历史发展”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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