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啦 > 创业指南 > 办事指南 > 办事流程 > 深圳大病医保如何办理

深圳大病医保如何办理

时间: 嘉敏1004 分享

深圳大病医保如何办理

  大病医疗保险是为保障城镇职工重大疾病医疗需求而建立的专项医疗保险基金,用于支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办理深圳的大病医保有哪些方法。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深圳大病医保如何办理,希望你们喜欢!

  深圳大病医保办理流程

  一、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连续参保满一年,在同一医疗保险年度内个人自付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的,超过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或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70%,参保人年满70周岁以上的支付80%。

  二、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积累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的,超过部分可用于支付以下费用:

  (一)本人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基本医疗保险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非处方药品费用;

  (二)本人及其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自付的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

  (三)本人及其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和直系亲属的健康体检、预防接种费用;

  (四)国家、广东省及本市规定的其他医疗费用。

  三、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在本市定点社康中心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70%由其个人账户支付,30%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但以下项目费用除外:

  (一)口腔科治疗费用;

  (二)康复理疗费用;

  (三)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费用;

  (四)市政府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四、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做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和治疗所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80%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参保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享受门诊大病待遇:

  (一)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

  (二)列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器官移植后门诊用抗排斥药;

  (三)恶性肿瘤门诊化疗、介入治疗、放疗或核素治疗;

  (四)血友病专科门诊治疗;

  (五)再生障碍性贫血专科门诊治疗;

  (六)地中海贫血专科门诊治疗;

  (七)颅内良性肿瘤专科门诊治疗;

  (八)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情形。

  五、参保人连续参保时间满36个月的,自其申请之日起享受大病门诊待遇;连续参保时间未满36个月的,自市社会保险机构核准之日起享受大病门诊待遇。享受大病门诊待遇的参保人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分别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

  (一)连续参保时间未满12个月的,支付比例为60%;

  (二)连续参保时间满12个月未满36个月的,支付比例为75%;

  (三)连续参保时间满36个月的,支付比例为90%。

  六、参保人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未超过起付线的由参保人支付;超过起付线的部分,分别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起付线按照医院级别设定,市内一级以下医院为100元,二级医院为200元,三级医院为300元;市外医疗机构已按规定办理转诊或备案的为400元,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或备案的为1000元。参保人转诊到不同医院住院治疗的,分别计算起付线。

  参保人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起付线以上部分,按以下规定支付:

  (一)参保人已在本市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及按11.5%缴交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支付比例为95%;

  (二)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按8%缴交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及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参保人未在本市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支付比例为90%;

  (三)基本医疗保险三档参保人按规定在市内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市外医院住院就医的,支付比例分别为85%、80%、75%、70%。因工外出、出差在非结算医院因急诊抢救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就诊医院的住院支付标准的90%支付。

  医疗保险就像一个巨大的资金池,有人不停往里投钱,有人也从里拿钱。只要资金池还有结余,投保者患病时就能减轻一定的经济压力。

  深圳重特大疾病补充享受的待遇

  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以下简称重疾补充保险)为2015年度深圳市政府民生实事之一,现已进入落地实施阶段,各项工作均在稳步、高效推进中,将于2015年12月1日起实现待遇赔付。

  一、重疾补充保险保障待遇

  参加重疾补充保险的参保人按照《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享受以下两项待遇:

  待遇一:

  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住院时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属于社会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且应由其本人自付的部分(不含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六十六、六十七、一百零四条规定而相应增加的个人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万元的,超出部分由承办机构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保险)支付70%,不设最高支付金额。

  举例:某参保人因患肝癌在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在深圳市定点医院发生住院医疗费用48万元及经办理转诊手续在广州某医院发生住院医疗费用12万元,合计住院医疗费用60万元,其中社会医疗保险予以报销支付50万元,需由个人现金支付的10万元扣除社会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外费用2万元后,剩余8万元扣减1万元起付线后由平安保险支付70%,即4.9万元。

  待遇二:

  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因患重特大疾病在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购买《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药品目录》)内药品的费用,由平安保险支付70%,支付金额最高不超过15 万元。

  上海医保报销范围最新规定

  上海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包括:

  1、定点医疗机构的普通门诊诊察费、专家门诊诊查费、急诊诊察费;

  2、定点医疗机构普通病房床位费;

  3、门诊煎药费;

  4、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配药或定点零售药店配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5、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用药范围和支付标准的医疗费用。

  医保部分支付的诊疗项目包括

  1、诊疗设备类:

  核磁共振成像装置(MRI)检查治疗费;

  心脏及血管造影X 线机(含数字减影设备)(DSA)检查治疗费;

  单光子发射电子计算机扫描装置(SPECT)检查费;

  高压氧治疗费(抢救治疗除外);

  体外震波碎石治疗费。

  2、一次性使用和植入型人工器官和医用材料类:

  人工晶体材料费;

  心脏瓣膜材料费;

  冠状动脉疾病诊断与介入治疗使用的导管和腔内支架材料费;

  外周血管、神经血管介入治疗材料费。

  上海外来工医保报销范围:住院或者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暂不享受门诊大病、家庭病床医疗待遇,以及各类医保减负待遇。但其个人医疗账户仅限门诊,属于门诊专用,用来支付支付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门诊急诊医疗费用,以及至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的费用。

  新农合报销范围:门诊统筹、住院统筹、大病减负补助(二次补偿)统筹基金支出。

  【内容说明】

  门诊(含急诊)统筹基金支出:是指用统筹基金支付的对参合者门诊年累计符合基本诊疗项目和基本药品目录范围5000元以下的补偿支出。

  住院统筹基金支出:是指用统筹基金支付的对参合者住院符合基本诊疗项目和基本药品目录范围费用,或5000元以上门诊大病的病种项目药品目录的补偿支出。

  大病减负补助(二次补偿)统筹基金支出:是指用统筹基金对参合者享受住院统筹补偿或5000元以上门诊大病统筹补偿,其一次性自负医疗费用仍在家庭年收入50%以上者的补偿支出。补偿标准同住院补偿,对民政确认的低保户、五保户,以及残疾人家庭可提高10-20个百分点。


猜你感兴趣:

1.深圳大病医保如何办理

2.2017年深圳大病医保20元怎么参加

3.深圳市大病医保办理

4.2017深圳医保怎么办理

5.办理大病医保

3407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