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啦>创业指南>创业起步>创业政策>

贵州农民工创业优惠政策

时间: 晓敏706 分享

  贵州农民工创业有什么关于创业方面的优惠政策吗?看完学习啦小编整理的贵州农民工创业优惠政策后你就会明白了!文章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贵州农民工创业优惠政策

  贵州省出台政策扶持农民工创业

  日前,贵州省提出“十二五”期间引导和扶持农民工创业带动就业的十项政策措施

  一是推进城乡创业就业一体化。把支持城市居民创业的优惠政策延伸至农村、覆盖到农民工,逐步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创业就业政策体系。

  二是放宽市场准入,降低创业门槛。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创业农民工均可进入。

  三是实行税收减免扶持政策。对农民工创办企业的所得税按规定实行优惠政策。

  四是实施工商免费扶持政策。对申办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的农民工,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五是实行社保补贴扶持政策。农民工创办的企业招用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六是鼓励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农民工创业。

  七是推进农民工创业孵化园区建设。统筹协调各类开发区、产业集聚区、专业市场开辟专门的农民工创业孵化园区、中小企业创业基地,设立创业项目库,引导农民工创业企业进驻园区。

  八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农民工创业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省、市(州、地)县(市、区、特区)要安排一定资金,作为农民工创业扶持周转金,为农民工创业提供资金支持。

  九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拓宽创业农民工融资渠道,探索适合农民工创业特点的新型金融组织。

  十是加大小额贷款扶持。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创业农民工均可按规定程序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优惠政策问答

  问: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农民工创办的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满足文件规定的条件,给予社会保险费补贴。农民工自主创业并带动就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和经营场所租金补贴。

  问: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答:农民工创办的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2/3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以及企业(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其实际缴费的2/3给予补贴。补贴年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问: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场租补贴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答:农民工自主创业并带动就业,连续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35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经营场所符合规划、安全和环保要求的,每月按300元标准给予经营场所租金补贴,对实际月租金低于300元的,据实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问: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享受培训补贴的申办流程是什么?

  答:培训机构在开班前须将培训计划、开班申请、培训人员个人信息等相关资料,报批准开班的人社部门同意,培训过程中主动接受人社、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在培训完成后由参训者本人或委托培训机构,向批准开班的人社部门申请培训补贴。

  问: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如何申请优惠政策?

  答: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到就业创业所在地县(区)就业局(中心)具体办理。

  贵州出台优惠政策 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

  从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就业的意见》已出台,在税收减免、财政支持、金融服务等方面,作出一系列优惠,大力促进贵州省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就业。

  《意见》规定,对返乡人员创办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小规模纳税人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对申办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的返乡人员,免收属于省内权限的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此外,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要在县城或乡镇所在地开辟返乡创业人员专柜,专门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信贷服务。金融机构要给予返乡创业人员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支持,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8万元,大学生、妇女贷款额度可达到10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符合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申请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根据企业实际招用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对象人数,按人均最高8万元放贷,但贷款总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返乡人员创办符合农业产业化贴息条件的企业,要优先给予贴息,并适当降低贴息审批条件。对返乡创办经济实体,且属于当地重点发展的产业或行业的,实行6个月试营业,试营业期不办理工商注册登记,6个月后继续经营的,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对连续正常经营1年以上并带动就业的返乡创业人员,从就业专项资金或创业引导资金中,给予一次性补贴3500元。

  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计,截至2012年底,全省跨省返乡人员53.54万人。今年一季度,全省新增返乡人员37.3万余人,其中,跨省返乡人员27.2万余人。全省外出务工人员总计755.6万人,其中,跨省567.3万人,目前,有返乡意愿的人员59.3万人。

748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