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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有哪些

时间: 晓敏706 分享

  贵州的大学生想要做创业,但是现在有哪些关于创业的扶持政策呢?贵州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又是什么?看完学习啦小编整理的贵州大学生创业政策后你就会明白了!

  贵州省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

  一、面向基层,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

  全面推进基层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新领域,依托重点工程项目推进,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组织就业。享受“3个15万元”政策扶持的微型企业和科技型小型企业招收各年度高校毕业生达一定比例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

  二、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 提高高校毕业生创业比例

  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微型企业,按规定落实好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对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各种税费。限额标准可上浮20%。搭建大学生创业服务平台,依托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园区、农业示范园区、创业孵化基地等现有资源,建设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和小企业创业基地;建立创业导师库和项目库,举办创业项目展示和推介引导活动;开展创业教育和创业培训(实训),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实施“万名大学生创业培训计划”,将创业培训补贴对象从毕业学年的在校大学生,扩展到各学年在校大学生;今年引领1000人以上高校毕业生实现自主创业。进一步降低贷款门槛加大金融扶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 推行信用担保。

  三、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 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

  全面推行实名制就业服务,将数据信息完善和实名制就业服务提供情况纳入就业工作绩效考核范围。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规模,省级新增5个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全省至少组织4000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鼓励各地组织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进行就业见习。推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行动,依托国家级重点技工院校和培训实力雄厚的职业培训机构,选择一批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培训项目。

  四、优化服务,强化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

  求职补贴在离校前全部发放到位,求职补贴发放情况列入就业工作绩效考核。享受求职补贴学生纳入当年实名制就业服务范围,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及时为离校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继续加强跟踪帮扶服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高校毕业生就业。

  五、营造公平就业环境

  贵州省要求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除涉密等特殊岗位外,要实行公开招聘;对拟聘人员应进行公示,明确监督渠道,公示期不少于7天。消除流动障碍,高校毕业生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或单位的正式接收文件、用人单位同意登记集体户口的《接收函》和《户口迁移证》,办理落户手续。

  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动高等教育更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贵州省教育、人社部门推动建立本科、高职(专科)生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培训制度,使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鼓励用人单位优先录用有“双证书”的应届毕业生,促进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七、开展校园宣讲活动,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力度

  将校园宣讲活动作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宣传的主要阵地,以村官等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报告团宣讲活动,开展就业形势、择业观念、就业政策和就业创业典型宣传,建立宣传长效机制。

  八、健全完善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推动就业工作改革创新

  贵州省将建立完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协调督导机制,建立经常性联合督导机制,推动落实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各项政策措施。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联动机制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资金保障机制,在有条件的地方设立高校毕业生创业专项扶持资金,用于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指导服务、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创业园区建设、各项补贴、奖励等重点扶持。

  贵州省出台优惠政策 扶持1.5万名大学生创业

  今年,我省共有10.5万名应届毕业生踏入职场,高校毕业生无疑是就业创业工作的重中之重。我省不仅将就业创业工作纳入十大民生工程重点推进,同时,在全国率先开创促进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创业新举措,推行“两个80%”政策、实施“万名大学生创业计划”。

  1.全国率先整合公务员乡镇培养计划

  我省在推进就业创业工作中主打“组合拳”,尤其在促进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一线就业创业上高度聚焦,大胆改革创新,在全国率先开创促进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创业新举措,全面推进“两个80%”政策(去年起,我省省、市、县三级机关新增招录公务员的80%员额,定向到乡镇或驻乡镇的各级派出机构、一线工作部门工作。同时明确,省、市、县三级机关用人计划的80%员额,从乡镇和具有三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的人员中遴选或调配),建立起“考录到基层去,遴选从基层来”的人才培养良性循环机制。

  “我省在全国率先将‘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选调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等基层项目,整合为公务员乡镇培养计划和乡镇事业单位补员万人专项招聘计划,科学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一线、边远艰苦地区施展才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人介绍,同时通过加大选拔培养力度,进一步优化选人用人机制环境,不断搞好提升基层就业发展空间制度设计,着力解决好“留得住、有发展”的问题,让毕业生在基层能乐业、得锻炼、有盼头、愿扎根,从而确保基层人才队伍稳定。

  据统计,仅2013年,全省乡镇机关(含派驻机构)共招录公务员4563人,占招录总数的86.7%。

  2.基层工作3年 国家补偿学费

  为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自去年起,我省出台政策:在乡镇行政机关(含事业单位)或村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能享受到基层工作津贴。在基层乡镇(不含城关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每月按其基本工资的20%发放基层工作津贴等。同时,对在乡镇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类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职称评审予以政策倾斜。

  不仅如此,还推行系列利好政策。如在乡镇行政机关(含事业单位)或村工作满2年及以上且继续在本县域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县级保障性住房的保障范围;在乡镇行政机关(含事业单位)或村工作时间满3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其大学期间学费由国家补偿,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代偿的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

  3.科技创业扶持 设立1000万元专项资金

  我省启动实施大学生科技创业扶持计划、推行“双证书”培训制度、构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强化困难毕业生就业援助等促进就业创业“组合拳”。

  “尤其是大学生科技创业扶持计划,设立1000万的创业扶持引导专项资金,支持广大有创业意向和创业潜力的大学生积极开展科技创业,培育一批具有成长潜力的科技型种子企业,鼓励探索创新发展模式,促进创新成果、创意构想转化落地,实现产业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人介绍,2011年以来引导1.3万余名高校毕业生参加企业事业单位就业见习,提升就业能力。扩大求职补贴政策范围,为全省1.25万余名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发放求职补贴629.4万元。

  4.“万名大学生创业计划”落实扶持优惠

  2014至2017年,我省将全力实施“万名大学生创业计划”,力争引领扶持1.5万名大学生实现创业。

  为保障该计划实施,我省出台系列扶持优惠。一方面,免收高校毕业生申办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和变更登记的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的行政事业收费,免费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等行政许可。同时,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另一方面,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型企业,按规定落实好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高校毕业生创办微型企业可优先享受“3个15万元”扶持政策。

  此外,还将落实创业扶持奖励政策。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且带动就业的,享受扶持政策。高校毕业生领办创业项目并带动就业,连续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经营场所符合规划、安全和环保要求的,每月按300元标准给予经营场所租金补贴,对实际月租金低于300元的,据实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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